黄 旭
河南警察学院 警察管理系,河南 郑州 450046
推进警务机制改革、构建现代警务体系是贯彻平安中国和数字中国等新型发展理念,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2022年公安部部长在《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历史性成就和变革》中强调,要“大力推进‘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和市县公安机关扁平化、实战化、合成化运行机制改革”。“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作为推进警务机制现代化改革的重要部署,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在公安部政策引导下,各地公安机关主动探索并创新适合本地实际的“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实践模式,如江苏省兴化市搭建“大数据中心、合成作战中心和基础管控中心”一体化专业作战平台[1]、四川省自贡市围绕“指挥调度、研判处置、警种合成”一体化机制精准发力,开展打造智能感知、精准识别、触圈预警、动态管控、实时响应“五位一体”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2]。纵观“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改革发展历程,其由各地公安机关“自选动作”转为全国范围的“规定动作”,“情指行”一体化实战体系初步搭建形成。实践的发展需要理论的回应。“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改革实践推动了警务机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这成为理论界关注的重点话题,而相对于‘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的内涵、特征、现实状况,对“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内在生成机理和运作逻辑的探讨则显得更为深刻和必要。基于此,笔者通过对“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改革实践的提炼和总结,试图解答“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何以生成以及何以提升实战效能的问题,期冀能够对警务治理运行机制现代化建设有所裨益。
作为对“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的学理回应,研究者针对“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进行了系列研究。总体来看,涵盖了内涵特征界定、发展演进过程概述、价值意义阐释、存在问题及治理对策等多个方面。具体从研究视角出发,形成了技术赋能、组织变革和主体能力建设三种解释路径。在技术赋能方面,有研究认为,数字与治理的深度融合形塑了信息化时代智能决策,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为依托的智能化指挥调度,能够实现态势全息可视、通信手段融合、预案主动推荐、风险预测预警等智能化功能,为指挥人员应急处置提供决策辅助[3]。“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建立固然依赖于数字资源支撑,但在一定程度上与公安机关主动性组织变革有关。有研究认为,“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打破了科层体制下职能碎片化和条块化分割弊端,能够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警种组织部门之间的高效协同作战,形成职能、事权清晰且指挥、运行顺畅的扁平化运行机制[4]。此外,“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也是公安机关谋求自身治理能力提升的结果。有研究认为,“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需要人员具备一定的情报搜集、大数据深度挖掘与分析以及统筹管理能力。为此,应通过人才选拔和技能培训强化“情指行”人才保障工作[5]。既有研究从多层次、多视角为认知“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提供了借鉴和启发,但仍存在可持续优化空间。一方面,现有研究较多关注技术赋能下的“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构建,对“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阐释缺乏整体性思维,如何将“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解释与整体性治理理论结合尚未得到足够关注;另一方面,现有研究主要通过剖析和推演“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的特征、现实问题,提出改进“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的措施。但值得进一步分析的是,公安机关推进“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的生成机理和运作逻辑是什么?事实上,“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并非简单呈现了实践层面的问题与对策逻辑,它的生成与运作有着一定的理论逻辑,也从侧面体现了公安机关在警务运行机制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主体性与能动性。因此,有必要深入到公安机关内部去探究“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的生成机理和运作逻辑,从而完善并深化对警务运行机制改革的认识。
所谓“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是指公安机关通过技术嵌入和数据赋能,以构建智慧警务平台为依托,以增强跨层级、跨区域、跨警种部门组织协同能力为保障,以实现情报、指挥、行动流程再造和有机整合为目的,进而提升打击违法犯罪智能化、精细化与高效化的一种新型警务模式。首先,“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是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为载体的数字技术智慧警务平台作为有效支撑,体现了数字技术的赋能作用;其次,“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打破了原有警种部门之间职能服务碎片化困境,促进组织协同和整体治理;最后,“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重塑了公安机关警务处理流程,实现情报、指挥、行动工作的有机整合和闭环管理。这三方面正对应整体性治理理论的核心思想:信息技术赋能下的协调整合和整体主义[6]。作为对传统公共行政科层体制结构僵化和部门职能服务碎片化的回应,整体性治理理论以责任和公共利益为理念,以公民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技术为手段,强调不同治理层级、功能、公私部门和信息系统之间的协调和整合,用集中取代分散,用整体涵盖部分,用整合弥合破碎。其核心在于以整体主义思维,借助数字化技术,再造协调整合机制。因此,“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和整体性治理理论具有较强的耦合性。为此,笔者从整体性治理理论出发,立足公安机关推进“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建设实践,深入探讨技术赋能与公安机关适应性变革调适和融合发展的内在逻辑,分析提炼其主要特征,揭示“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改革实践的生成机理和运作逻辑。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从整体性治理理论中得到启发,认为“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本身是以整体主义思维,借助数字化技术,打破“碎片化”,协调整合各警种部门职能、资源,再造警务处置流程的过程。其中,实现警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公安机关在数字化转型视角下的根本目标趋向。警务治理现代化对警务运行机制本身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安机关必须提高对数字技术的适应能力以确保警务实战效能提升,从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安全的公共服务。在此前提下,公安机关通过理念引导、技术嵌入、制度重塑、组织吸纳实现“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的实践创造。此外,数字政府本身是“治理理念创新+数字技术创新+政务流程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协同推进的全方位变革[7]。因此,需要对警务治理组织架构、治理资源、决策机制、警务流程等进行系统化、数字化重塑,从而确保“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能够切实提升一体化实战化警务效能。而警务实战效能的持续提升,最终服务并驱动警务治理现代化进程,助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如图1所示)。
图1 “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分析框架
“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是数字技术介入警务治理并塑造新的治理模式,不断提升公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它旨在以数字技术为依托,推动警务治理结构、治理流程、治理资源、治理决策等方面进行系统性、整体性调试和变革,在赋能警务治理现代化的同时,实现国家安全能力提升。从生成机理出发,“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是公安机关在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型政府理念引导下,通过技术嵌入、制度重塑以及主动性变革相互调适和融合发展的产物。“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建设体现了公安机关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型政府理念。数字技术赋能是推进“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建设的外在动力,体现了公安机关数字化转型与警务治理现代化理念之间的良性耦合。在此基础上,公安机关自身通过制度重塑和主动性变革,实现组织对技术吸纳,谋求完善警务运行机制的同时,实现警务实战效能提升。
实现“善治”是政府谋求职能转变、推进自身改革的始终诉求。自20 世纪90 年代治理理论引介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始终是党和政府贯彻落实“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作为国家行政执法的主体力量,公安机关也始终以深化警务运行机制改革,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和执行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方向推进警务治理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机关坚持强化为民宗旨、深化平安建设,无论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抑或是以实战化引领警务运行机制改革,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是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自身治理能力提升的真实写照。由此可见,推进警务治理体制改革不仅关系到公安机关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也成为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型政府理念的必然诉求。
值得注意的是,伴随我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传统警务处理流程和治理模式均难以适应风险社会高度不确定性、复杂性带来的挑战,也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服务精准化、高效化的需求。而基于数字赋能的“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建设恰恰能够立足于公安实战的多元协同联动、精准高效处置内在要求,进行资源重组和流程优化。特别是能够真正打破纵向层级和横向警种部门之间相互割裂弊端,提升跨警种、跨部门业务的协同联动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公共安全、高品质公共服务的期待,提升公安机关警务治理的整体效能。“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旨在通过提升打击违法犯罪、保障公共安全、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不断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基,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警务工作满意度为根本,实现公安实战效能倍增。近年来,警情处置周期缩短、社会风险预警和化解率及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在很大程度上与“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有关。从本质上讲,“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不只是简单的基于数字治理工具助力警务治理方式改革创新,更是围绕“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型政府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关切,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实现数字公安建设与警务运行机制重塑内在融合,真正实现公共安全治理能力提升与公共价值创造,从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以互联网、大数据为具体表征的数字技术不仅塑造和产生了新的经济生活方式,也深刻影响着治理主体的能力、认知和行动策略,改变着基层政府治理的组织形式和运行逻辑[8]。在数字时代,愈发凸显数据作为一种基础资源要素的重要地位。数字技术为公安机关跨越警种部门界限,实现警务治理跨域整合与业务协同作战提供了技术工具和现实驱动力。
风险情境下社会治理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和系统性风险不断凸显,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愈发呈现出不可预测性,使得社会治安防控难度与日俱增,这就需要通过提升多警种之间的快速响应、协同联动与精准治理能力加以解决。这一情境推动了公安机关对于科技兴警和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应用的现实需求。也就是说,公安机关需要主动学习与提升数字技术,进而提升科学治理能力。于警务治理体制机制改革而言,“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得益于依托数字技术建立的智慧警务平台,其对公安治理数字化转型与安全治理能力进行重塑的影响正在凸显,并发挥显著的赋能效应。具体来讲:第一,警务数据共享化。依托数字技术赋能和智慧警务平台建设,“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通过系统整合和数据标准化建设,实现各层级业务、警种部门与上级智慧警务平台对接,逐步实现从数据“丛林”向数据共享转化,构建起上下联动、数据互通的警务数据共建、共享格局。第二,业务集成化。“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通过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打破科层体制中“部门主义”和利益博弈问题,推动警务治理场景化、智能化应用,促进了情报、指挥、行动以及各警种之间业务的在线协同与实时连接,使得警务治理业务部门统合为一个更加一体化的“责任共同体”,进而提升警务实战中多警联动、集群作战的一体化工作效能。第三,平台服务化。相较于传统警务服务流程,借助智慧警务服务平台,“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搭建起线上与线下、虚拟与现实相结合的警务治理服务桥梁,实现情报信息搜集与识别、分拨、执行等全流程数字化与信息化查询跟踪,使原本大水漫灌式的警务治理服务模式转向集成、高效的精准滴灌模式。
近年来,如何通过警务机制改革促进数据融合共享和业务流程再造,提升协同联动实战能力是当前智慧公安建设与警务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议题。数字技术的发展为解决上述议题提供了机遇与可能,与此同时,有效的制度供给和顶层设计对于引领和规范公安机关数字化转型必不可少。作为规范和形塑人们行为的规则,制度为系统推进警务治理机制改革勾勒和构建了富有前瞻性和合理性的演进路径。党的十九大以来,为顺应数字时代公安工作发展和治理需求,公安部坚持统筹规划,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推进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把大数据智能化建设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无论是2019 年全国公安工作会议指出,“要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还是2021年全国公安机关深化警务机制改革推进会强调,“要深化推进一体化实战化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警务运行质效和实战能力”,抑或是2022 年全国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推进会要求,“带动完善一体化实战化的警务运行机制……着力提升警务运行质效和合成作战能力”,均体现了警务机制改革的高位推动特征。这一特征赋予了智慧警务建设政治权威与势能,提升了在全国范围内以数字赋能推进一体化实战化警务运行机制改革的优先性和重要地位,使得推进警务运行机制改革成为从公安部到地方基层公安机关的中心工作。由此,确保了警务治理机制改革路径不断优化和创新。
此外,地方公安机关创新实践引发的同级公安机关学习、竞争,对于促进警务机制改革创新与扩散同样不可忽视。于地方公安机关而言,伴随着国家精细化考核手段和密集化问责制度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和问责制度叠加所形成的强大压力迫使地方公安机关不得不主动寻求警务变革与创新,以谋求提升警务治理绩效和维系同级竞争中相对优势地位。于当前运作实践而言,绩效考核和问责压力具体转化为公安机关追求属地管理区域的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与人民安宁。从“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化运行机制的江苏公安实践场景来看,促进实战效能提升和绩效考核达标,不仅驱使江苏省公安厅自主设定警务机制改革目标和打造警务机制改革“江苏样板”,也潜在推动其依托和运用数字治理技术推动智慧警务建设。在江苏公安“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得到公安部肯定后,进一步提升了“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建设的政治中心任务地位,其他地方政府积极作出策略调整与全力跟进。这推动了“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建设迅速在各地公安机关开展,造就了“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建设模式在全国范围内的“遍地开花”。
依托技术嵌入科层组织,通过数据赋能实现公安机关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与流程再造,有利于提升组织运行效率。但毋庸置疑,技术在赋能组织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受到科层体制本身的规范和约束[9]。这种规范和约束既体现为组织本身对技术的选择和使用,也体现为组织主动适应性调整,通过变革组织结构,实现组织对技术的吸纳。进言之,数字技术赋能效能发挥并不能脱离组织而存在,需要重视组织本身这一核心要素。因此,以数字技术为依托,面向不同警务实战场景业务需求的“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建设不仅体现为公安机关的信息化、智能化,更在于重塑组织部门结构,优化职能配置,以模块化、功能化的动态调整适配警务治理现代化需求。这也意味着“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生成不仅是公安机关依托数字技术赋能,以工具主义技术逻辑提升公安警务治理水平智能化、高效化与精准化的过程,也是公安机关作为能动性行为主体,进行主动适应性调整,具体通过组织结构改革,打破警种部门纵向与横向管理边界,实现组织扁平化与网格化治理的过程。
毋庸置疑,追求理性和效率是科层组织日益走向精细化专业分工和层级治理的目的,但不可避免的是,科层组织本身分而治之、条块分割、主客二分的有界性管理方式,也是造成封闭、割裂、排斥“碎片化”治理弊端的主要原因[10]。进入数字时代之后,这些持续且难以解决的科层体制弊端,表明警务治理已经难以仅通过工具革新或资源集聚打破既有瓶颈,而是需要公安机关深刻考量数字技术给警务治理带来的颠覆性变革,通过系统性重塑和整体性变革实现自身组织职能边界的调整以及组织形态的变迁。按照“加快构建职能科学、事权清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公安机关机构职能体系要求,公安机关不断进行自身组织结构的主动适应性调整。作为新时代公安机构改革向纵深推进的重要举措,“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以推进公安机关组织结构扁平化和网格化改革为方向。具体来讲:从横向看,“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通过技术运用、制度重塑等多种手段,建立智慧警务平台,畅通各警种部门之间的对接渠道,打破部门界限,实现指挥调度扁平化一体化响应,推动各警种部门有效协同合作。从纵向看,“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推动了警务治理重心下沉,搭建起各层级警务部门沟通互动桥梁,确保各种警务资源和人力能够下沉到基层警务治理网格之中,实现对网格内的人民群众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和服务,使警务服务无缝衔接、精准滴灌。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改变了过去警务资源在决策层而执行层资源短缺的“倒挂”局面。同时,通过“1+N”工作专班、一体化实战中心等综合协调指挥中心的建立,构建起贯通省级主责、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一村一警式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状化、立体式警务治理组织结构,为警务一体化运行提供行动路径。
于警务机制改革而言,“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不仅仅是依托网络技术等数字工具实现警务实战的数字化治理,更是内在契合警务治理现代化发展方向和公安实战能力提升需求,推动警务治理范式革新。在传统警务实战中,公安内部科层体制存在条块分割、警种部门职能分散、信息壁垒、组织协同不力以及数字资源缺失等问题,这是警务实战“碎片化”的外在表现,也是掣肘警务实战治理效能提升的主要障碍。“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理念的提出为警务实战“碎片化”问题的化解提供有益借鉴。在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思维方式引导下,依托数字技术搭建的智慧警务平台突破既有警务实战物理空间界限束缚,改变各警种部门孤立作战的行为特征,确保多元主体之间的高效协同和整体实战效能。
受传统科层体制职责同构和条块分割影响,公安部门警务实战经常陷入职能分割、指挥协同不畅的碎片化管理困境。在传统科层体制下,纵向层面公安部门公共服务供给、警情警令下达与上报需要自上而下抑或自下而上层层审批,横向层面实战业务职能“碎片化”地分散在各警种部门,导致协同作战沟通差、效率低。结构—功能主义理论认为,社会事物是具有一定结构或组织化的系统,构成社会事物内部的各个组成部分以有序的方式相互连接和依存,并对社会事物整体发挥各自相应的功能[11],从而使得事物呈现出整体性、结构性、有序性、动态性和目的性特征。“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依托一体化运行网络,将情报线索及时、精准推送至属地公安机关和主管警种,跨越区域、层级、警种障碍,实现纵向指挥权力与横向业务功能协同双向驱动。警务主体之间业务协同提高横、纵向信息传递和协同作战效率,搭建起职能、事权清晰且指挥、运行顺畅的扁平化的网络式组织机构,确保警务治理主体结构协同运行,实现警务处置由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问题转化为组织内部协调问题,大大提升公安实战效能。以洛阳市公安局为例,通过建立“情指行”合成作战一体化中心,实现了扁平化、可视化的高效指挥调度模式。具体来讲,依托大数据合成作战平台,搭建横向联通部门警种、纵向贯通基层所队的指令系统,实现调度指令一键下达到所有实战单位和单兵,确保指挥员能够穿透层级、直抵一线,准确掌握现场态势信息,切实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12]。
在公安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囿于公安数据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组织“壁垒”,依托自身职能需要和资源建立的数据库、信息系统以及数据权限往往仅限本地区使用[13],在纵向层级与横向部门之间形成了难以逾越的数字鸿沟,很难做到互联互通。数字鸿沟的存在使得数字技术与警务实战应用情境耦合失调,难以真正发挥技术赋能效力,以及助力警务运行效能提升。“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依托智慧警务平台,重塑警务部门之间链接互动模式与线上线下治理空间。智慧警务平台搭建突破公安科层内部组织边界和应用范围,涉及“情指行”一体化运行的各层级和各警种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资源等围绕平台展开重组与配置,通过系统对接与数据共享,形成数据融合服务联动新机制,建立彼此依赖、互融互通的共生网络系统。这一多元主体之间的互联互通模式消除了警务部门之间协调指挥的中间环节,实现信息与资源实时共享,对于警务治理资源高效配置与运行效率提升具有重要意义。此外,作为一种技术架构,智慧警务平台可以充分发挥链接与扩展功能,基于数字技术充分挖掘与整合各类警务需求大数据,打破供需之间的信息壁垒,推动开放式治理框架的形成。如宿迁市公安局以公安大数据应用平台、警综平台等系统为基础,接入警务云数据资源,关联警种业务平台,建成运行“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平台,强化“数据+模型+应用场景”赋能应用,实现指挥一键直达、处置全程联动、赋能随时在线、监督实时同步[14]。
美国管理学家西蒙认为“管理就是决策”,这一论断充分肯定了决策对于管理的重要作用。而决策是否有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治理主体对于信息资源掌握完备程度以及筛选过滤能力。在警务处置过程中,基于可靠警务情报信息进行精准预判和作出可靠行动决策是保证实战效能的第一步。从警务决策的来源看,情报是行动的先导,情报工作的时效性、灵敏性、精准性直接影响着警务决策成效。面对复杂、多变且弥散化的警务环境,依靠传统经验、主观判断以及惯性思维范式,很难做好情报搜集和科学决策行为。建立在大数据、物联网和区块链等现代数字技术基础上的“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凭借强大的数据抓取、图像识别与过滤以及深度计算能力,可使警务人员全天候实时对各类案件、交通流量、嫌犯轨迹信息、人流动量等数据进行模型化与可视化动态操作,生成警务情报信息预测报告、风险评估系数等警情新内容。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公安系统情报中心对社会潜在风险的智能响应能力,为有序、高效警务决策奠定坚实数据支撑。可见,依托于智慧警务平台赋能的“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可实现警务情报数据的智能化发展,打通数据链、情报链与决策链之间的“任督二脉”,实现各类基础数据与警务资源有机整合,开发出标准统一、联动共享的立体式情报地图,进而推动警务决策走向科学化、精准化、智能化。如乌拉特前旗公安局依托“巴市警务协同”智慧警务系统,实现了可视化指挥调度平台与警务通有效对接。110接警中心接到报警后,平台会以报警人为中心自动计算出1、3、5 分钟出警圈以及定位圈内的周边警力、警车和视频资源,实现了警情签收、到达和处置反馈在系统上一屏式操作。
从一定意义上讲,警务治理是一个不断发现、识别问题,统筹协调并由各警种部门积极配合落实的过程。传统警务主要立足于事后快速反应,难以源头预防。从警务处理方式出发,受制于技术手段限制,传统警务模式一般由单一警种开展活动,案件侦破主要依靠群众走访、现场勘查、调查访问等方式,协调联动性差且效率较低。“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从系统整合维度推动警务处理流程的集成式处理。一方面,可以在智慧警务平台数字技术加持下,更加精准、高效实现情报信息搜集与主动识别,及时推送精准指令;另一方面,也可以依托智慧警务平台链接功能,实现指挥部门与行动部门之间就警务问题性质、涉及警种部门、处理权限、所需资源等问题充分沟通与协调,而后根据商定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和执行行动策略。这一协同作战、集成治理的警务治理模式促使警务活动处理向主动式、事前型转变,构建起“研、交、办、督、结”闭环工作流程,将警务处理流程优化从跨警种协作问题降维为组织内部分工问题。这显然已超越传统警务处理流程,改变了情报、指挥、行动部门单兵作战、分而治之的局面,将警务问题解决上升至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的层面,有助于推动警务问题处理从单一环节治理向全过程治理的跃升。如宜昌公安局遵循“市区一体、统筹指挥、情报主导、基层赋能、点面结合、群防群治”原则,建立“1239N”智慧巡防快反体系,形成指挥中心主导、警种主责、属地主战,确保警种、区域、部门之间形成合力,实现一体化运行、合成化作战。
综上,“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是数字赋能下警务治理机制现代化改革的产物,不仅解构了传统警务治理机制中部门、警种之间职能结构割裂弊端,还消解了警务数据资源孤岛、经验决策与处置流程孤立的局限性。基于各警种部门结构重组、智慧警务平台数据共享、警务治理决策优化与处置流程再造的整体主义运作逻辑,“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实现了跨区域和跨层级的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处置,促进了以数字技术为依托的智慧警务建设与公安实战治理需求的有机匹配。
在数字化转型背景下,以数据驱动、智能服务、协同治理为特征的数字公安建设引发了警务治理机制变革。“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顺应了警务治理现代化建设和数字化转型趋势,通过结构重组、资源共享、决策优化和流程再造打造了警务治理一体化实战化体系。其在弥合智慧警务建设数字鸿沟的同时,打破原有警种相互割裂、职能分散的警务运行格局,推动了警种合成、区域联动、集群作战的一体化实战化警务运行机制建设。但需明确,数字技术赋能“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效能提升并非一蹴而就,也并非一以贯之地自发生成,而是根植于公安机关能动性主体本身的内在行为逻辑,是一个技术赋能与制度重塑以及公安机关适应性变革不断相互调适和融合发展的复杂过程。为此,在推进警务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面对日益复杂、不确定的风险环境和社会治理场域,如何构建更加具有韧性和适应实战需求的警务运行机制是值得持续思考的重要话题。展望未来,无论是深化“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建设,还是推进警务运行机制现代化发展,仍需要我们坚持系统视角,树立整体主义思维,从理念、技术、制度、组织等多方协同发力,深入探讨警务机制数字化和智慧化建设与改革的新趋势、新特征与新变化,进而在推进警务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