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供应链融资;区块链技术;跨境供应链融资;浙商A+B供应链融资
中图分类号:F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7934(2023)11-0054-11
供应链融资本质是一种债权融资。一般来说,融资有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两种基本形式;企业常用债权融资有:银行借款、发债和票据融资三种形式,发债和票据对企业本身规模及资质有较高要求,只有大型企业才具备条件,而绝大部分中小企业融资通道只能走银行借款,由于银行对企业的规范经营、盈利能力和担保结构要求较高。因此,融资难度较大。供应链融资实际上是应收账款卖断演变而来,借助交易过程中核心企业信用,通过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演变,后来区块链技术和互联网平台商用加速了资产证券化落地,使得供应链融资得到较快发展。核心企业实力较强,有较多融资渠道可供选择,但是资金需求也较大,供应链融资对于核心企业来说主要作用是不占企业授信额度、能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依托于核心企业付款信用,而对于核心企业,如何搭建供应链融资使得供应链融资路径能够打通结构尤为重要,尤其是跨境供应链融资。在实际应用中跨境供应链融资需要克服资本管制,打通汇路,不仅涉及金融工具组合的结构创新,还涉及诸多限制和约束,例如,关联交易、进口退税平衡、境外商品采购资质限制、财务审计合规性风险等;否则即使路径理论上可行,也无法实际操作。
随着数字技术快速进步和经济飞速发展,供应链管理日益重要。生产和消费在交易中地位不断变化和重构,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组织形式也在不断调整。核心企业为了获得竞争优势,协同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组成产业集群,而集群优势将最终转化为核心企业整体竞争优势参与市场竞争。在新的生产关系中,借助于核心企业信用而产生的“供应链融资”应运而生,成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模式。供应链融资本质上也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需要,在新业态和数字经济背景下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的必然产物。
早期金融顾问及咨询公司Tower Group将供应链金融定义为:供应链金融是以发生在供应链上的真实交易为背景,在此基础上设计一系列的融资方案,以解决供應链短期的融资问题[1];Michael Lamoureux(2007)强调财务和资金优化对建立供应链生态圈的作用,提出供应链金融是在核心企业为主导的供应链生态圈中,对资金的可获得性和成本进行优化的过程[2]。胡跃飞和黄少卿(2009)也给出了供应链金融的定义:为适应供应链企业的资金需要而进行的资金与相关服务定价及市场交易的活动[3];陈四清(2014)等提出并总结多维度的供应链金融定义,结合理论与实践,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把供应链金融定义为:供应链金融就是银行将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为其提供灵活的金融产品和服务[4]。
供应链融资对供需双方都具有重要意义,应用场景也适合目前正在兴起的电商平台中的中小企业。焦晶(2023)认为供应链融资提高了企业的投资效率,进而促进了企业价值的提升[5]。周磊和安烨 (2019)认为供应链融资作为一种应收票据卖断发展而来的融资渠道,当企业股权融资或债务融资受阻、企业本身信用结构不支持或者无法满足融资需求时起到很好的补充作用[6]。吴娜和于博 (2017)认为供应链融资是一种很好的手段用于获取客户、稳定客户关系,使得资金提供和需求双方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7]。
国内供应链融资起始阶段以银行业为主导,银行业以资金、客户资源和专业人才等优势在供应链融资中发力,供应链金融作为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创新和延伸,逐渐成为中小企业的一种重要融资渠道。2015年前后产业资本以自身在供应链上下游对业务过程把控力强、市场资源丰富优势,为了获取产业竞争优势和利润,对接银行资本、整合金融中介机构、开发供应链交易平台和系统,也取得了很大市场份额。后期随着互联网和区块链技术发展,以技术和互联网优势的企业和银行业或者产业合作,以技术优势克服供应链融资中人为因素可能导致的业务造假等传统供应链融资缺陷而迅速发展。
总体而言,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载体是供应链贸易,融资立足的信用基础是借用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依托核心企业的资信,而不单纯是依靠中小企业自身融资能力。供应链金融中金融机构对中小融资企业的信用评价跳出了多年来金融机构惯用和强调的企业规模和财务指标,转而基于整个产业链的角度对供应链参与主体(核心企业)进行整体信用评级,同时更注重融资企业的交易记录、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在合同关系中的紧密程度和不可或缺的替代地位等。融资打破传统的信用结构评价依据是供应链金融最大的创新点,通过提升对业务真实性识别和业务交易把控,使得融资从以前的点对点融资变为点对面融资,凭借核心企业的信用背书,将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交易纳入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将资金流、票据流和实物商品流动进行闭环管理,降低融资企业的准入门槛。
供应链融资从期初始于核心企业发生贸易关系应收账款卖断融资,后来在互联网和区块链技术融入供应链融资后,使得融资场景得以扩大和推广,原来仅限于一级供应商和核心企业的债权电子凭证在付款期内可以拆分和转让,由此扩大了供应商融资应用场景,增加了债权电子凭证的流通性。
供应链融资业务从业务属性来分主要有三种形式,分别是应收账款融资、存货融资(仓单融资)、订单融资,其中的应收账款融资应用场景最广泛、最常用。它主要是指中小企业基于对核心企业的债权和应收关系,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转让应收账款而取得融资的一种方式。应收账款供应链融资模式,主要依靠和借用核心企业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相当于核心企业资信给金融机构放款背书。中小企业依靠与核心企业的信用,提前将未到期的应收账款贴现,本质上和保理相同,但是这里特指有供应链贸易关系纳入供应链贸易的应收账款融资。
存货供应链融资中以核心企业担保为信用基础,抵押担保是未来存货的融资业务。中小企业通常将存货存放在第三方物流或仓库,将一一对应的仓单为标的物向金融机构抵押而获取资金的融资模式。在这种供应链融资模式下,因存货单据数量、业务真实性和核心企业相关,相当于核心企业对仓单对应的存货有信用背书,这种供应链融资通常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实现对货物流转过程进行监控,货物数量、质量、存放位置等信息的交互实时在线验证,保证存货单证和实物相符是银行授信的关键。
订单融资是指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签署订单合同,中小企业通过向金融机构质押自己名下的订单合同,因核心企业订单执行率较高且风险小,从而从金融机构获得和订单执行项对应的融资支持。订单供应链融资依然是借用核心企业信用,订单执行不确定因素小而使得融资能够达成。金融机构往往依据行业经验和测算,对于企业执行合同所需要原材料采购和相关服务支出进行融资,而订单和与订单相对应的权益质押给金融机构作为增信。订单融资能够解决中小企业因为自身资金实力不足,而核心企业订单往往金额比较大,供应链订单融资对中小企业执行订单的能力有较大提升,对核心企业项目交付也是一种保证。
供应链金融依托于供应链融资平台进行管理。这个平台把依托核心企业间的交易关系通过平台系统管理和维护,通过对整个供应链中的供应商、生产商、经销商等各个环节开展的交易信息和数据纳入供应链融资平台,银行对供应链交易全程监控而提升对交易真实性判断和把控,降低业务违约风险,通过借用核心企业付款信用,而让供应链上与核心企业交易的中小企业获得资金,解决和缓解中小企业因为担保不足产生的融资困难。在传统的供应链金融场景中,主要依靠核心企业收集和评价作为融资主体的中小企业的交易数据等风控指标,而中心化的信息收集和管理机制,容易引起数据丢失、人为篡改等问题,很难保障数据的持续可靠性与银行等资金提供方的充分信任,企业信用也不能跨级传递。
传统的供应链融资的局限性导致交易无法标准化并进一步扩大,引入更多参与者。传统供应链融资不能跨级传递,只有这些与核心企业直接交易关系的一级供应商或经销商,才可能借助核心企业的信用获得供应链融资,因此没有直接交易的中小企业或者跨级中小企业无法获得融资,这使得传统供应链融资业务覆盖范围有限,除此之外传统供应链融资平台因为中间诸多环节需要人工信息确认和录入,也存在信息失真和造假风险,例如,应收账款供应链融资中,借助标的是商票和银票,商票依赖核心企业的信誉,而汇票贴现的到账时间不精确且难以把控,同时汇票无法再次切割,因此转让难度较大;存货供应链融资要质押仓单,货物存储在第三方仓储公司,但是货物的实时状态下的质量、货物完好状态、是否真实存在、货物对应权属和交易等信息的存在可靠性疑问,很难验证或者无法在传递过程中保真,从而可能导致所有权和仓单等票据失真造假,由此造成较大履约风险。传统供应链金融业务在实施过程中还缺乏第三方监管,在融资操作过程中,仍要人工操作,业务环节中的单据的真实性需要多方、多次核对,这在理论上和实操中均提升了交易成本、降低融资效率。
区块链技术的特点是分布式记账和去中心化,这使得票据在传递过程中不可篡改、高效透明,这些特点使得传统供应链融资难以化解的操作过程引起信任危机得以化解,极大降低传统供应链融资风险,相当于提升了传统供应链融资平台上流转的电子签收票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促进了供应链融资票据标准化,从而从实质上实现了资产证券化处置,解决了传统供应链融资不可穿透一级供应商和交易金额拆分问题,扩大了传统供应链融资使用范围并扩大了交易和流动性。
供应链融資的交易系统和平台将区块链技术特点融入其中,能够解决传统供应链融资中,参与者中供应商、采购商和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互不信任和数据和资料不透明问题。首先,融入区块链技术的供应链融资平台因为其透明、可追溯的特点可以解决信任危机。区块链供应链融资利用智能合约,参与交易链条的各方信用和关键信息都储存于区块链上,根据合作之前达成共识实现信息共享,从而提升协作和信任。随着互联网技术和区块链概念融入到传统供应链融资平台中,打破了原来信用传导不能跨越核心企业一级供应商融资的制约。其次,区块链技术引入传统供应链融资,因数据真实性和参与者之间信任度提升,降低了风险控制难度和操作成本。在传统供应链融资中,金融机构作为融资方,需要先对资金需求方做例行风险评估,达到降低信用和操作风险,而区块链技术通过不可篡改和去中心化特点,降低了交易风险和融资成本。最后,通过提升自动化和标准化程度提升了交易效率。区块链技术具有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和可编程性,可以将合同的执行自动化,极大提高交易效率和信用度。而区块链上的数据标准化、自动化,从而利用分析工具向金融机构提供实时数据、风险预警和业务决策等支持。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供应链融资平台一经推出发展很快,除了交易金额快速增长,参与者和应用范围也快速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中小企业融资,将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类企业纳入到供应链交易平台中,自成体系,既包括中小企业,也有核心企业,因此具有区块链技术的供应链融资正在改变着传统银行融资业务逻辑和范畴,是一场具有实用意义的融资创新。
浙商银行是中国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2004年开业,总部设在浙江杭州,截至2022年9月末总资产2.54万亿元,总负债2.38万亿元,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了304家分支机构,营业网点主要聚集在长三角、环渤海、珠三角。尽管浙商银行在全国股份制银行中资产规模偏小,但浙商银行依托数字化科技手段,融合区块链技术开发供应链融资平台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供应商真实交易纳入平台系统,将订单流(票据流)、物流(货物流)、资金流集中在平台上形成可信数据流统一管理,以数据驱动的供应链融资在30多个行业形成差异化解决方案,在供应链融资中非常活跃,是浙商银行创新业务一大亮点。
浙商银行开发的区块链供应商融资平台如图1所示,该系统运用区块链技术创新开发、专门用于企业办理应收款签发、承兑、签收、支付、转让、贴现、质押、兑付等业务的企银合作平台。
图1 浙商银行区块链应供应链融资平台
图1所示的平台系统可将有业务关系且有融资需求的各方都纳入同一系统,在系统里可以签发应收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一般情况下应收账款需要核心企业保兑(例如,甲企业),保兑就会占用保兑申请人授信。收款人(乙企业)也就是签收人收到应收款后可以支付、转让、质押。这就会极大提升应收款的流动性。同时,平台里的应收款因为有保兑,因此都无追索权,到期后直接由平台从承兑人账户自动划款至持有人,应收款在中间环节各相关企业的转让、质押等流动就相当于融资穿透一级供应商,打通了相关企业的融资路径。
在应用这个系统时,应收账款形成初期,浙商银行应收款区块链平台上签发的应收账款简称“区块链应收款”,是指付款人或收款人依据已形成的应收账款,通过应收款链平台签发并登记收付款人(付款人为核心企业、收款人为供应商)、付款金额、期限、附带利息等信息,到期时由承兑人通过应收款链平台无条件向持有人付款的电子支付结算工具(如图2所示)。
图2 浙商银行“区块链应收账款”供应链融资
此处浙商银行基于区块链技术应收账款供应链融资和电子商票相比,明显有很多优点(如表1所示)。传统电子商票应收账款有三大“痛点”:真伪难辨、确权难、回款难;而浙商银行基于区块链应收款的三大优势是:数据可靠、权利明确、主动履约。
应收账款平台基于区块链技术可延伸、可拆分、可转让。这个供应链平台内流转的签发应收账款始于核心企业,在还款日到期前融资可随着核心企业签发电子承兑票据转让扩大到乙企业下游,且该承兑票据金额可以拆分。浙商银行应收账款区块链供应链融资实现可转让、免追索、便捷、透明高效和可以重复交易、高流动性,其内部流转路径如图3所示。从图3浙商银行“区块链应收账款”内部流转来看,应收账款签收后进入系统流转,应收账款可以转让给第三方,也可以转让给银行,或者进入资产池;而资产池中应收账款进行了标准化处理,可以再次转让变现,或者贴现、转开票据和转化成一定金额信用证。
图3 浙商银行“区块链应收账款”内部流转
从金融本质来看,浙商银行相当于把应收账款供应链融资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合约标准化、数字化、金额拆小,從而对应收账款进行了资产证券化处理,极大提升了交易流动性、因为应收账款由核心企业签发,付款义务来自核心企业从而风险可控,除此之外供应链交易反映在平台上,可以实时监控到业务真实性和实物流向,对于交易链条上的中小参与企业提供了融资便利。而对于银行来说,能够将整个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纳入到自己的业务范围,快速扩大了客户群和业务量,而供应链业务项目风险可控,使得银行和金融机构在行业竞争中取得巨大优势。
根据供应链融资系统要求,浙商银行首先要将A芯片制造厂相关的供应商纳入到系统和平台中,为A芯片制造厂建立商圈。商圈中的贸易和合同关系是供应链融资的基础(如图4所示)。
图4 浙商银行构造芯片厂A “区块链应收账款”商圈
浙商银行A+B模式实际上是为A芯片制造厂搭建的供应链融资交易结构,在这个方式中必须引入一个上游企业B,因为存在应收账款签发人甲方,也必须存在应收账款接收方乙方,因此这一模式被称作A+B模式(如图5所示)。采用付款人签发、收款人承兑、付款人保兑模式,步骤1、步骤2、步骤3可同步完成。审批A+B模式平台管控额度(该额度独立于一般授信额度,相当于不占企业授信)。A芯片制造厂为主办单位,与浙商银行签订《“A+B”业务合作协议》《应收账款签发协议》,搭建应收款链平台;并在平台上签署《平台服务协议》,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实际上就是将芯片制造厂上游企业纳入供应链商圈,如图4所示。
A+B业务模式是浙商银行供应链融资最小的业务单元,如图5所示,应收款签发流程第一步由芯片制造厂A向上游供应商签发应收款;第二步由上游供应商B承兑应收款;第三步芯片制造厂A在应收款链平台保兑该笔应收款相当于应收账款确权;第四步上游供应商B向浙商银行申请保兑;保兑理论上占用芯片制造厂A在浙商银行授信额度(新增专项授信可以理解为不占用芯片制造厂A现有额度);付款路径实际上是应收账款到期后,芯片制造厂A将应收款转让给浙商银行,或者质押入浙商银行资产池取得融资,或者向上游客户支付。图5浙商银行A+B供应链融资平台的基本业务模块实际上只能解决A芯片制造厂国内采购正常场景供应链融资,但是A芯片制造厂较大比例的机器、化学品、原材料采购来自美国、日本、韩国和荷兰等国家,解决跨境融资才能更好地满足芯片厂A的融资需求。
A芯片制造厂2016年由国家大基金、地方政府出资平台、行业产业资金方共同投资组建而成,经过4年研发和试产,2020年进入量产,在芯片设计核心架构上另辟蹊径,从技术上一举突破国外专利封锁,成功实现跨越式发展进入国际存储芯片第一梯队。
芯片制造行业是资产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芯片制造厂A需要大量资金维持公司正常生产和运营。每个月日常运营开支中人员和行政费用大约需要7~8亿元,原材料采购每月需要20亿元左右,而A芯片厂2019年刚刚量产,销售额只有2亿元,2020末预计能达到20元亿左右,建厂和前期运营资金主要来自股东投资和政策性银行开发贷款支持,因此芯片厂A造血功能不足,银行商业性贷款尚不具备条件,资金压力很大。
图5 A+B业务模式应收款签发流程
2020年10月芯片制造厂A账上现金有230亿元,贸易融资项下的保函、信用证等产品额度还有500多亿元授信,但具有现金功能的流贷授信剩余额度不到30亿元。芯片厂A编制2021年预算中发現A芯片制造厂2021年上半年是用款高峰,大额资金支出主要有几个用途:第一,芯片项目二期正在扩产,厂房已经动工,机器设备采购需要持续大量投入和支出,这些机器设备付款账期短,大部分都是发货前支付全款;第二,为了应对可能暴露的断供风险和因疫情导致运输中断等供应链难题,需要提前储备大量原材料。A芯片制造厂自身造血能力不足,即使有大量贸易融资额度(如信用证),也无法大规模使用,因为存在到期后无法偿还的风险。因此如果不拉长账期或者节约资金,2021年3月末资金将会见底。在此背景下,需要多层次和多角度扩大融资渠道,并且是对用途限制较少的融资,供应链融资等方式就是很好的融资工具能满足这些约束和需求。
芯片制造厂A有18个授信银行,浙商银行规模相对较小,但在供应链融资中浙商银行机制灵活,经过初步沟通预估供应链融资额度可放大到100亿元,第一年可先启用20亿元,因此实现浙商银行区块链供应链融资,扩展A+B模式到国外具有重要意义。
芯片制造厂A企业跨境供应链融资,需打通境外采购支付路径和支付币种,同时融资期限尽可能达到1年或者以上,融资成本不能高于流贷平均成本;而且未来偿还资金最好比较灵活不受限制,否则即使打通融资和支付路径,因为还款来源受限而导致企业可用资金不足也无法大规模使用。
融资支付路径和币种是跨境供应链融资的关键,不解决付款路径和币种问题,跨境供应链融资便无从谈起。而从传统意义上解决供应链融资路径延伸到国外,也就是将境外金融机构纳入到平台中来,和浙商银行联合承担承兑银行功能,如果货币不使用人民币,而是美元或者欧元,就必须经过外管局等审批部门同意。鉴于中国并未开放资本账户,中外资银行间合作也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因此将供货商所在地外资银行纳入到商圈这个思路基本不可行。
通过多次论证和研究发现,可以通过结构变化来搭建一个变通的结构,利用其他支付组合来解决路径和币种问题。如图6所示,将A+B供应链融资模式中的B公司换成A控股的另外一个较小规模的芯片厂(资产规模近100亿元人民币),这种结构既可满足浙商银行供应链融资架构,又能够突破跨境支付和币种问题。
图6 浙商银行区块链跨境供应链模式
浙商银行区块链跨境供应链模式如图6所示,在货物流和合同流链条上,芯片制造厂B根据母公司A的采购需求,先签署供货合同(根据供应链融资平台操作要求,合同需要上传到系统),之后芯片制造厂B代替A向国外供应商采购物料,并将物料清关后交给芯片制造厂A。A+B模式把A控股的关联方B纳入供应链融资平台,充当向境外采购设备和原材料的角色。将芯片制造厂B纳入到这个平台充当融资参与方主要是为了搭建浙商银行供应链融资结构,便于操作和保障信息安全。
图6浙商银行区块链跨境供应链模式A+B结构通过跨境贸易项下贸易融资巧妙规避中国资本项下外汇管制而实现融资功能和币种问题,同时也降低了融资成本。在票据流和资金流上,芯片制造厂A向其控股芯片制造厂B签发并承兑人民币应收款。由视作上游供应商的芯片制造厂B从境外采购原材料,之后根据合同关系给芯片制造厂A。开立发票后,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均可签发,最高可签发合同金额的100%。正常项目贷款只能覆盖80%~90%融资需求,而浙商供应链融资覆盖100%意味着供应链融资突破了传统融资比例限制。芯片制造厂B将收到应收款质押给浙商银行(上游供应商为境外企业)。票据流和资金流完全和境内供应链融资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浙商银行通过信用证(L/C)实现对上游境外供应商付款义务,浙商银行根据芯片制造厂B向国外原料供应商签署的合同付款金额(国际采购通常付款条款为TT和L/C)开立国际信用证给境外供应商,因为在贸易项下中国外汇交易是开放的,因此只要有跨境采购合同作为依据,浙商银行可以开立美元或者欧元信用证。但是信用证以芯片制造厂B名誉开出,相当于给芯片制造厂B开信用证。芯片制造厂上游供应商常一般接受3-6月信用证。信用证到期后浙商银行可以给芯片制造厂B做押汇业务,押汇业务也是贸易融资中常用融资工具,期限为浙商银行帮助芯片制造厂B在信用证兑付后延期6-12个月,这样以来就可以在功能上等同于给芯片制造厂B融资12-18个月。信用证开证费用较低(10%保证金),2020年9月半年押汇利率为1.5%,同期芯片制造厂A资金成本1年期银行流贷平均年化利率大约4.5%,由此可降低年化利息3%;按照一年采购100亿元原材料算,可以节约资金成本3亿元人民币。
除此之外,浙商银行区块链跨境供应链模式还有诸多好处。首先,能改善芯片制造厂A的财务报表,供应链融资将原本通过提取贷款支付的上游供应商款项,通过浙商银行区块链应收款支付后仍反映为应付账款科目,不增加企业的有息负债规模。同时应收款业务根据会计准则不需要人行征信,因此可以改善财务报表。其次,新增综合授信和供应链融资授信,不占用当前授信额度。通过浙商银行对芯片制造厂A新增供应链融资授信对应收款进行保兑,总量为100亿元供应商融资额度,对一期项目上报20亿元专项供应链授信额度。最后,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不受限制。供应链融资到期后芯片制造厂可灵活使用自有资金或融资资金来兑付,浙商银行不对兑付资金来源进行限制。正常来说银行流贷一般不能偿还押汇融资款,只能使用企业自有资金,对于A芯片制造厂在量产初期造血不足情况下尤为重要。
浙商银行区块链供应商A+B模式在实操中也有不少约束条件。首先,要满足关联交易合规性审视。正常情况下企业之间不能合同造假提升销售额或者转移利润,扰乱规则从中获利,尤其是B公司未来有在科创板上市计划, B公司是A公司全资子公司,代理A公司进行采购,此处业务实质属实,并无任何造假成分,经咨询企业律师专业意见可操作。其次,要有进口资质,符合进口商品需要,芯片制造厂家对进口特殊设备和原材料需要美国商务部同意并授权,而B企业刚好有此类授权;当然如果一般产品进口则没有这个限制。再次,B企业进口关税退税资质是否和A企业相同,国家对重点行业和企业进口某些设备和产品有进口关税减免优惠,如果B企业进口关税减免优惠政策劣于A企业,将会导致无法享受进口关税减免优惠;经调研B企业进口关税减免优惠和A企业相同,因此这个模式满足进口关税减免优惠政策享受。最后,A企业和B企业进口关税减免优惠总额平衡问题,这对外部合规性审计非常重要;因为税收减免优惠应该属于A企业,双方有控股和被控股问题,但是这两个企业独立核算,针对这个问题项目组建议A/B企业对调角色,互相代替对方进口原材料,进口金额大致相当,相当于关税优惠互换,不但能够解决双方供应链融资,还可以极大缩小关税优惠缺口,便于双方财务调账。由此可见,对于特殊行业,浙商银行区块链融资需要巧妙设计,否则从实操层面可能不可行。
综上所述,融入区块链技术的供应链融资是传统供应链融资升级和演进,突破传统供应链融资只能覆盖到核心企业直接交易的一级供应商,延伸到一级供应商之外关联企业,这本质上相当于利用区块链和互联网技术与供应链融资平台相结合,通过提升技术含量使得交易过程可视化,交易过程更真实可信;同时通过信息化应收账款电子单据不可篡改,分布式管理逻辑并将应收账款金额进行切割,等同于供应链标的物资产证券化,极大增加了交易的操作性和流动性。A芯片制造厂境外原材料采购供应链融资路径创新案例显示,核心企业也需要供应链融资,也能够利用区块链供应链融资;尤其是很多国家鼓励的战略性高新技术企业处于发展初期造血功能不足,不但能解决资金需求,能较大幅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还款来源不受限制。但大规模推广这种模式仍会受到条件限制,需仔细研究企业所在行业和具体情况,交易架构中要找到类似于芯片制造厂A全资控股子公司B充当交易结构中一环,还要重点关注和解决企业内外部合规性、资质限制、进口退税和平衡等约束,但这不失为一个思路和启发,希望能抛砖引玉,供有需要的企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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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ssion on CrossBorder Supply Chain Financing for A Chip
Manufacturing Factory:Taking Zhejiang Commercial Bank as an Example
ZHU Qi-ju
(School of Economics, Guangzhou University of Commerce, Guangzhou, Guangdong 511363)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scale of supply chain financing has experienced rapid growth, particularly with the integration of blockchain technology. Despite this expansion, successful cases of cross-border supply chain financing remain scarce. This article addresses this gap by examining the development of cross-border blockchain supply chain financing structures for an A chip manufacturing factory and Zhejiang Commercial Bank. The article briefly reviews the evolution process of supply chain financing, echoes the construction and innovation process of the supply chain financing architecture of Zhejiang Commercial Bank and A chip manufacturing factory once more. Additionally, the study identifies constraints within cross-border supply chain financing. It is hoped that this can resonate and help enterprises solve problems, so that finance can better serve the real economy. The aim of this research is to provide valuable insights and practical solutions for enterprises facing similar challenges. By shedding light on these issues, the article seeks to facilitate a better understanding of how finance can effectively support the real economy.
Keywords: supply chain financing; blockchain technology; cross border supply chain financing; a+b mode
基金項目: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项目“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合作机制与协同发展研究”(2022GZGJ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