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慧 钞小静 王 灿 黄冶娜
在全球价值链呈现“双环流”的发展格局下, 中国已成为连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价值链的枢纽国, 是“共轭环流”的核心国家之一(洪俊杰等,2019)。 作为全球最大的货物贸易国、 最大的商品出口国、 第二大商品进口国, 中国制造业企业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中占比较大, 但是我国长期以来主要依赖人口、 土地、 资源等传统要素参与其中,被锁定在全球价值链加工、 组装等低附加值环节,导致企业在出口贸易的附加值获取能力方面未有明显优势。 近年来, 面对贸易摩擦和地缘冲突等多重挑战, 我国制造业企业既面临部分发达国家遏制掣肘, 又面对发展中国家“中低端分流”的压力。 因此,寻求促进中国制造业企业全球价值链攀升的新引擎,增强制造业企业整体竞争力, 有助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为世界经济注入“中国动力”。
目前, 全球价值链正在加速重构, 数字技术的应用和数字贸易平台崛起是新一轮变革的领导者,加速了国际贸易平台化、 网络化发展趋势(夏融冰等, 2023), 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 重塑全球经济结构、 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 商务部发布的《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报告2021》显示, 我国数字贸易额由2015 年的2000 亿美元增长到2021 年的3596.9 亿美元, 增幅达79.8%。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指出, 要“加快贸易数字化发展”“完善数字贸易促进政策”“以数字化驱动贸易主体转型和贸易方式变革”。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 要发展数字贸易, 加快建设贸易强国。 因此, 在新一轮数字技术革命的背景下, 中国如何借助数字贸易发展的契机, 推动制造业企业价值链分工地位攀升, 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动能, 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
本文立足于数字贸易的特征属性, 分析数字贸易对制造业企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影响机制,通过手工收集整理中国近年来数字贸易相关政策,构建地区层面数字贸易准自然实验, 并与中国海关—工企微观企业数据库匹配, 以期提供更加精确的“中国经验”, 并进一步提出数字贸易促进企业价值链攀升的实现条件——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相较于其他发展中国家, 我国的本土市场规模优势提供了更大的消费市场和生产网络, 促进企业跨越规模技术门槛, 能够更好地享受数字贸易带来的全球价值链攀升“红利”。
数字贸易是以信息虚拟网络和数字平台为重要载体, 通过数字技术的有效使用, 实现货物(实体货物、 数字产品)和服务交换的新兴贸易活动(李俊等, 2021), 是传统贸易在数字经济时代的拓展与延伸。 一方面, 与传统贸易相比, 数字贸易具有虚拟化属性, 将纳入数字化知识和信息作为新生产要素, 通过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互联网“虚拟”平台实现产品与服务的传输和交易(李钢等2020); 另一方面, 数字贸易具有平台化属性, 数字中介平台成为协调和配置资源的基本经济组织、 汇聚各方数据信息的中枢, 促进各贸易主体之间形成更为高效的协同共享关系(陈维涛等, 2019)。
1. 市场连接与渗透
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作为一种贸易活动,需要付出包括获取跨境订单、 磋商交易细节以及交付商品等一系列“显性”或“隐形”的贸易成本, 进而形成了所谓的贸易“门槛”。 数字贸易可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杨慧瀛等, 2022), 有效削减企业贸易成本, 促进跨国和跨地区的市场连接渗透, 降低企业参与国际分工的进入壁垒(Lendle et al., 2016;Goldfarb et al., 2019), 加强企业嵌入全球价值链的深度。 具体而言: 一方面, 数字贸易具有精准匹配特征, 在交易环节, 买方可以就产品特征、 售后政策等直接与卖家交流个性化需求。 卖方可以根据用户的消费记录与浏览记录, 基于机器学习、 用户画像等算法, 为用户精准推送产品, 有效降低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搜寻成本(孙浦阳等, 2017)。 另一方面, 数字贸易通过跨境交易平台打通国内外市场, 提高市场渗透度, 从而有利于克服企业海外业务不熟悉、 物流成本高、 送达率低等障碍(张洪胜等, 2021), 能够为所有消费者提供获取产品的可能, 降低全球价值链参与壁垒, 增加价值链分工长度(杨仁发等, 2023)。 因此, 数字贸易通过市场连接渗透机制, 有助于降低企业跨境交易成本, 提高企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
2. 价值共创的生产模式
在全球价值链体系中, 企业不仅要关注产品价值增值, 同时更关心企业互动所创造的价值。 而数字贸易激发了新的贸易中介和贸易方式, 通过网络平台效应形成生产者合作网络和消费者合作网络,促成了全新的价值共创的生产模式(邬爱其等,2021)。 相较于过去的链式分工生产模式, 依托数字贸易平台属性和普惠共享的特征形成的价值共创生产模式, 更有利于促进企业间的知识溢出与吸收(马永开等, 2020), 促进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 从而驱动制造业企业全球价值链攀升。 一方面, 过去的专业化链式分工使研发创新环节被垄断在价值链高端环节, 相比较而言, 基于“公平、 平等和绑定”原则的价值共创生产模式使得全球创新网络的分工更加多元化, 价值共创的生产模式形成了协调创新的需求(Keller et al., 2013), 激发企业研发创新动力。 另一方面, 数字贸易中的数字化模块可以使复杂技术相对标准化, 通过价值共创的生产模式边干边学, 从而能够降低企业融入价值链体系所需的学习成本和研发成本, 加快了显性或隐性知识技术的生产、 交流与溢出(Nambian et al., 2019), 形成企业全球价值链攀升的主要驱动力。
3. 优化要素“虚拟化”配置
依托数字贸易平台可以形成较为完全的市场环境和“虚拟集聚”(E-Clusters)模式, 一方面数字贸易能够创造公平竞争的贸易环境, 可以发挥共享、匹配和学习的集聚经济外部性, 发挥技术溢出和人力资本外部性, 提高了贸易信息分享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杨连星等, 2023); 另一方面, 数字贸易作为传统贸易在数字经济时代的延伸和拓展, 能够借助数字技术大大提高信息搜寻和流通效率, 克服信息资源壁垒, 人才、 技术、 知识等要素资源会从生产率低的企业逐渐转移到高生产率企业, 促进高端要素集约配置, 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马述忠等,2018), 通过优化资源配置, 调整全球价值链分工模式, 从而有利于企业价值链分工地位的攀升。
由于数字贸易具有叠加倍增(网络效应)特征,数字贸易平台的发展依赖于更大的消费市场和生产网络, 这恰恰是我国企业相对于其他发展中国家不可比拟的独特优势。 数字贸易网络扩散效应与“本土市场效应”结合可以共同促进企业实现价值链攀升。 根据“需求引致创新”的逻辑, 企业所面临的国内市场需求潜力越大, 摊销至单位产品上的创新研发成本就越低, 通过从事创新活动赢得的利润空间也就越大, 对企业创新活动形成需求引致(戴翔等,2017)。 在数字贸易时代, 通过数字技术可以破除贸易壁垒和市场分割(夏杰长等, 2023), 制造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国内和国外双重市场优势, 通过本土市场形成积累跨越规模门槛的优势, 再借助数字贸易平台形成的网络扩散效应, 不断提升企业生产效率和创新水平, 实现价值链攀升。
但是, 在我国地方经济竞争等制度扭曲下, 各地区发展以邻为壑, 通过行政管制等手段限制资源自由流动, 形成较为严重的市场分割, 不仅阻碍要素市场的自由流通, 也会抑制企业内部知识溢出, 造成企业创新效率降低, 参与全球价值链的国内增加值降低, 进而抑制企业全球价值链攀升(吕越等, 2018)。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 也是重塑大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基础(刘志彪等, 2021), 同时, 全球统一大市场建设能够在需求规模、 要素流动、 知识溢出等方面助力我国企业形成新的国际竞争优势, 为我国全球价值链攀升提供重要动力(张群等, 2022)。 2022 年4 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指出, “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 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以国内大循环和统一大市场为支撑, 有效利用全球要素和市场资源, 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更好联通。 推动制度型开放, 增强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中的影响力”。 此外,加快国内市场整合, 从“外需驱动”转向“内需主导”的发展战略, 有助于本土企业突破跨国公司结构性封锁和价值链低端锁定(戴翔等, 2017), 依托本土市场的国内价值链构建, 内生地培养起本土企业掌控和主导价值链的能力, 继而以“链主”的身份从国内走向国际(刘志彪等, 2021), 直接从高端切入全球价值链, 实现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攀升。
根据前文所述, 本文梳理城市层面出台的数字贸易政策, 以政策的出台时点作为冲击, 构建渐进双重差分模型对数字贸易如何影响制造业企业全球价值链攀升进行经验分析。 匹配2009—2015 年海关—工企数据库获取微观企业层面的数据样本, 将实施数字贸易政策城市内的企业作为实验组, 将未实施数字贸易政策城市内的企业作为对照组。 为保证样本自身在政策实施前后能够实现有效对比, 剔除了部分缺失值较为严重的企业, 构建如下渐进双重差分模型:
其中,GVCijct表示在城市c行业j的企业i在第t年的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 本文借鉴苏丹妮等(2020)的做法, 不仅构建了企业价值链分工地位指标, 还分别从价值链的下游参与度与上游参与度进行了测度。DIGTict表示企业i在第t年是否接受处理的双重差分变量, 若在第t年企业i所在城市c实施了数字贸易政策为1, 否则为0。 其中, 本文基于各地政府门户网站内政策文件检索功能, 以“数字贸易、 跨境电商”为关键词在标题与全文展开检索,通过手工整理的方式确定该城市政策最早出台时间。同时还运用百度新闻搜索引擎, 搜索“城市名+关键词”, 根据相关新闻报道提到的数字贸易政策文件,查找相关政策文件全文进行手工整理以获取政策出台时间, 最终将两组数据进行比照, 在本文的样本范围内共有46 个城市推行数字贸易相关发展政策①2012 年包括上海、 杭州、 宁波、 郑州、 重庆5 个城市。 2013 年包括北京、 石家庄、 绍兴、 金华 、 衢州、 临沂、 汕头7 个城市。 2014年相继加入天津、 沈阳、 辽阳、 吉林、 四平、 松原、 哈尔滨、 温州、 嘉兴、 湖州、 台州、 丽水、 黄山、 厦门、 泉州、 景德镇、 九江、 枣庄、德州、 焦作、 宜昌、 咸宁、 随州、 株洲、 益阳、 广州、 珠海、 江门、 肇庆、 东莞、 中山、 桂林、 乐山、 铜川34 个城市。 同时, 本文不区分试点政策是由中央政府确定还是地方自发试点, 即只要城市推行了数字贸易、 跨境电商相关政策, 那么在政策实施当年及以后年份赋值为1, 政策发生之前则赋值为0。。 ∑Xit为企业层面的控制变量集合, 主要包括企业规模、 企业年龄等一系列可能影响企业全球价值链攀升的微观因素, 同时本文还控制了城市经济发展、 人力资本投资水平和产业结构发展水平等影响企业全球价值链攀升的宏观因素。 此外,εi、γt分别表示企业固定效应与时间固定效应, 为了控制城市所在省份层面的宏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加入省份交乘时间的固定效应ηpt, 为了控制行业层面因素的影响, 加入行业交乘时间的固定效应δjt,μict为随机误差项。
本文使用的数据库主要包括中国海关数据库、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以及2016 年OECD 发布的世界投入产出数据库, 时间跨度为2009—2015 年。 在数据匹配和处理方面, 首先, 根据企业名称、 企业所在地邮政编码以及企业电话号码的后7 位将中国海关数据库和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进行匹配; 其次,对数据进行清洗、 合并, 将缺失值或零值较多的企业进行剔除; 最后, 为了避免极端值的影响, 对数据两端均进行了1%的缩尾处理。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2015 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缺少企业名称这一变量, 为更好地与海关数据进行匹配, 本文首先根据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行业类别与企业开业成立时间四个指标将2014 年工企数据与2015 年工企数据进行精确匹配, 以此获得企业名称, 再与海关数据进行匹配并进行数据合并处理。 此外, 世界投入产出数据主要用于行业层面数据的测算, 包括行业间接进口比例、 返回增加值比例与行业间接出口比例。统计性描述及显著性检验详见表1。
表1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2展示了数字贸易对企业下游价值链参与度、上游价值链参与度与企业整体价值链分工地位的影响效果。 由第(1)列和第(2)列结果可知, 相比没有发展数字贸易的地区, 发展数字贸易更有利于提高企业价值链上游参与度, 主要原因在于: 一方面,相较而言, 价值链上游环节主要是技术密集型生产环节, 数字贸易通过加快数据流动, 加强产业间知识和技术要素共享, 降低技术交流门槛, 进而提升价值链上游企业的产品研发设计能力; 另一方面,价值链下游环节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 在数字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 下游环节的传统加工贸易企业缺乏自主性品牌, 无法形成市场竞争优势,不利于价值链分工地位攀升。 第(3)列回归结果表明, 数字贸易对企业全球价值链整体分工地位具有明显的提升作用, 这是因为数字贸易更有利于提高企业产品设计、 品牌创新、 关键零部件供应等环节,赋能企业全产业链转型升级, 从而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 技术和服务, 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水平, 进而实现企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攀升。
表2 基准回归结果
1. 平行趋势检验
采用渐进DID 评估政策有效性的前提是满足平行趋势假设。 基于此, 本文通过设立时间虚拟变量的方法检验数字贸易对企业价值链攀升的影响在政策实施前后的动态效果。 具体而言, 本文分别在企业受到数字贸易政策影响的前四年到后三年, 针对每一年份分别设立了一个时间虚拟变量, 从而对渐进DID 的平行趋势假定进行检验。 模型设定如下:
其中,为一系列虚拟变量, 当k>0 时, 为政策实施改革后的k年; 当k<0 时, 为政策实施前的k年; 本文选择政策实施前一年为基准年, 因此k≠-1。 图1 显示了数字贸易对企业价值链攀升的影响在政策实施前后的动态效应。 由结果可知, 变量在政策发生之前均没有在统计学上表现出显著性,而在政策实施后, 数字贸易对企业价值链攀升的正向促进效应逐渐开始显现, 上述结果表明本文核心结论满足平行趋势假设①本文也分别对下游参与度和上游参与度进行了平行趋势检验, 并绘制了相应的平行趋势检验图, 均满足平行趋势假设, 结果备索。。
图1 GVC 平行趋势检验
2. 安慰剂检验
为了排除一些与数字贸易政策无关的其他政策、事件或随机因素可能导致的估计结果偏误。 本文采用随机分配数字贸易政策城市的方法, 将该过程重复500 次, 绘制出估计系数分布(见图2), 数字贸易(DIGT)系数核密度图中, 随机处理后的系数分布在0 值附近, 表明在模型设定中并不存在严重的遗漏变量问题, 核心结论依然保持稳健。
图2 安慰剂检验
3. 基于PSM—DID 方法校正样本选择偏误
由于中国各城市地理位置不同, 其自然禀赋也各不相同, 在数字贸易政策实施试点的选择上可能会存在样本选择偏差问题。 因此, 为了更好地选取对照组, 增加本文回归结果的稳健性。 本文进一步采用PSM—DID 方法修正样本选择性偏误。 按照1 ∶1 近邻匹配又放回抽样的方法, 对处理组进行逐年匹配。 在匹配样本基础上, 进一步构建PSM—DID 模型对政策效应进行再估计, 回归结果见表3第(1)—(3)列所示, 可以发现, 数字贸易对企业价值链分工地位的提升作用仍在1%的水平上显著。
表3 PSM-DID 模型及其他稳健性检验结果
4. 替换被解释变量
企业出口增加值率能够衡量企业出口增加值的创造能力, 体现出企业嵌入全球价值链的程度, 因此, 本文采用出口增加值率(DVAR)作为替换指标,以衡量企业全球价值链嵌入程度, 该指标越大, 代表企业全球价值分工地位越高。 结果见表3 第(4)列, 其中, DVAR 的估计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与前文实证结果相吻合。 此外, 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下, 一国出口商品的技术复杂度能够反映一国在价值链分工中的地位, 出口技术复杂度越高, 表明企业分工地位向价值链高端攀升。 因此, 本文采用出口技术复杂度(ETS)作为替换指标来衡量价值链攀升, 从表3 的第(5)列可以看出核心结论依然成立。
5. 替换核心解释变量
现阶段, 跨境电子商务是中国数字贸易的主要形式, 因此, 本文拟采用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数字贸易的特征变量, 利用2013—2015 年各省跨境电商交易规模(CBE)进行核心解释变量的替换①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的数据均来自艾媒数据中心。。 具体替换方法如下: 首先, 计算出当前各省进出口总额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 然后利用各年度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乘以当前各省进出口贸易总额占比,近似计算出各省跨境电商的交易规模, 进而替换上述数字贸易的指标, 最后, 重新进行基准回归, 检验结果如表3 第(6)列所示, 可以发现, 替换核心解释变量后本文结论依然稳健。
6. 排除同期其他政策因素干扰
考虑到在样本研究期间可能会受到其他同期政策的干扰, 因此, 本文剔除了“一带一路”沿线经过的地区进行稳健性检验。 表3 第(7)列回归结果显示, 排除“一带一路”建设的干扰后, 数字贸易的实施仍然可以显著促进制造业企业价值链攀升。 此外,本文进一步排除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影响, 表3 第(8)列回归结果显示, 在排除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影响之后, 本文结论依然成立。
为了验证数字贸易是否能够通过降低贸易成本、强化知识技术溢出和优化要素配置这三个渠道促进中国制造业企业价值链分工地位攀升。 本文分别设置以下三个变量进行机制检验: (1)贸易成本。 借鉴Egger et al. (2021)的研究, 采用贸易成本指数(trade_ cost)作为衡量指标, 利用2009—2014 年世界投入产出表(WIOD)对各部门贸易成本指数进行测算, 按照行业用途和分类, 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世界投入产出表的部门进行匹配, 得到中国各行业的贸易成本指数, 并根据两分位行业代码将样本企业进行行业匹配, 以考察数字贸易对不同行业企业贸易成本的影响。 (2)知识溢出水平。 知识溢出是促进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影响因素, 采用知识创新水平(innovation)以2009—2015 年各地级市发明专利申请量占比作为创新水平的衡量指标, 以检验数字贸易能否提升研发创新效率。 (3)要素配置。借鉴白俊红等(2018)的方法, 分别对2009—2015 年各地级市的资本错配指数(Tk)和劳动力错配指数(Tl)进行衡量, 以检验数字贸易能否改善要素错配水平, 优化要素资源配置。
在降低贸易成本方面, 从表4 第(1)列来看,数字贸易(DIGT)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 这说明数字贸易的发展能够整合商品市场, 降低企业贸易成本,加速商品的流通和贸易的自由化。 在知识溢出方面,表4 第(2)列回归结果表明, 数字贸易的发展能够带来技术创新效应、 促进知识溢出。 数字贸易的价值共创模式为充分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提供了平台, 以实现“干中学”并进行相应的技术创新。 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 表4 第(3)列和第(4)的结果说明数字贸易发展能够有利于促进人才、 资本等要素市场优化配置。 即, 数字贸易能够改善要素配置扭曲, 有利于降低人才、 技术等高端要素的获取门槛,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高端要素集约化投入。
表4 作用机制检验结果
1. 企业规模的异质性
一般认为, 大型企业拥有强大的资金实力, 为企业研发活动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从而利用技术领先优势享有数字贸易所带来的“红利”效应。 而中小企业往往在资金支持、 技术支撑、 人才引进和市场获取等方面缺乏竞争优势, 可能会大大限制中小企业所能享受到数字贸易的红利。 考虑到企业自身规模经济的存在, 本文根据企业年末就业总人数均值将企业规模划分为“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两组样本, 相应的分样本估计结果见表5 第(1)列和第(2)列。 结果发现, 尽管数字贸易对企业价值链攀升的促进作用在大型企业中表现更加明显, 但数字贸易同样有助于促进中小型企业全球价值分工地位攀升, 这也侧面反映出数字贸易具有一定的“普惠性”。
表5 异质性检验结果
2. 企业生产效率的异质性
企业全要素生产率能够体现出企业生产效率、产品质量、 企业结构升级。 因此, 本文基于LP 法测算出企业全要素生产率, 并根据均值将企业划分为生产率较低和生产率较高的企业, 相应的分样本估计结果见表5 第(3)列和第(4)列。 可以发现, 只有在生产效率较高的企业中, 数字贸易对企业价值链分工地位的提升作用正向显著, 这也说明企业生产效率越高, 数字贸易越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全球价值链参与地位, 进一步表明数字贸易的红利在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中更容易得到发挥。
3. 企业技术密集度特征的异质性
一般而言, 技术密集度较高的企业能够有效利用数字化技术提高产品质量与出口附加值, 获得国际市场竞争优势, 提升其价值链分工地位。 因此,本文进一步将企业所在行业的技术密集度特征作为分组依据, 区分低技术密集型与高技术密集型企业子样本并展开分组检验, 估计结果见表5 第(5)和第(6)列所示。 可以发现, 数字贸易发展对技术密集型制造业价值链分工地位的提升作用最为明显。其中的原因在于, 一方面, 低技术密集型的企业在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更加倾向于成本节约的劳动替代而非效率提升的技术创新, 从而造成数字贸易对价值链地位的提升作用较低; 另一方面, 支撑数字贸易发展的数字技术更大程度上属于先进技术, 其在高技术密集型制造业中的技术应用门槛较低, 进而数字贸易更容易在技术密集型制造业价值链攀升中发挥作用。
如前所述, 数字贸易通过技术赋能有效加速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降低贸易壁垒强度, 进而促进了贸易流通(夏杰长等, 2023)。 因此, 本文进一步探究了数字贸易与市场一体化的协同交互作用对企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影响。 关于市场一体化的具体衡量指标, 本文借鉴盛斌等(2011)的研究, 采用价格指数法构建市场一体化指数。 表6第(1)列的回归结果显示, 相较于基准回归结果,市场一体化发展与数字贸易的协同性能够通过依托本土市场优势, 跨越数字贸易平台的规模门槛,大大促进制造业企业价值链攀升, 打破价值链“低端锁定”状态。 进一步, 第(2)—(5)列的回归结果表明, 这一促进效应在不同规模和技术条件的企业具有显著性差异, 在规模较大的企业和高技术企业, 市场一体化与数字贸易对企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协同促进效应更强, 更有利于本土企业突破跨国公司“技术封锁”和“俘获效应”。 此外, 为了进一步分析在市场一体化不同水平时,数字贸易对全球价值链攀升的边际影响作用, 本文利用边际效应分析方法比较了全球价值链预测边际值的大小, 结果如图3 所示, 可以发现, 相较于控制组, 虽然随着市场一体化的增加, 数字贸易对全球价值链攀升的边际效应逐渐减小, 但同时可以发现数字贸易的边际效应均大于0, 这表明实施数字贸易政策地区全球价值链攀升的预测边际值要高于未实施数字贸易政策的地区。 因此,在数字贸易时代,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能够为我国全球价值链攀升提供重要战略支撑, 中国制造企业利用本土市场规模优势, 再借助数字贸易平台形成的网络扩散效应和知识溢出效应, 不断提升企业生产效率和创新水平, 培养国际竞争新优势, 协同推进企业全球价值链攀升。
图3 数字贸易边际效应结果
表6 市场一体化与数字贸易的协同促进效应
本文以数字贸易为切入点, 实证检验了数字贸易发展对中国制造业企业全球价值链攀升的影响机制与实现条件。 研究发现, 数字贸易能够显著提高制造企业的价值链上游参与度, 对制造企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攀升有正向影响, 在进行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 研究结论依然成立。 影响机制研究发现, 数字贸易能够通过市场连接渗透降低贸易成本、 形成价值共创的生产模式强化知识技术溢出以及利用要素“虚拟化”优化要素资源配置三条路径促进中国制造业企业价值链分工地位攀升。 异质性研究结果表明, 数字贸易对制造业企业价值链攀升的异质性影响依赖于企业的规模大小、 生产效率高低以及技术密集度的强弱。 进一步研究发现, 中国本土规模市场优势与数字贸易的协同性能够更好地促进制造企业价值链攀升, 且这一正向促进作用在规模较大和高技术密集度企业更加明显。
基于以上研究结论, 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推行更加积极、 更加有效的数字贸易政策, 激励更多企业实现贸易数字化转型, 鼓励并支持企业创新传统贸易方式, 以数字技术重塑生产模式, 激发“数字贸易+”裂变效应; 第二, 数字贸易政策要给予中小企业以“普惠性”补偿, 加大资金和技术的支持力度, 中小企业要推动“差异化竞争”策略, 从而促进制造业整体实现全球价值链攀升; 第三, 加快建设高效规范、 公平竞争、 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将数字贸易发展嵌入“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当中, 通过数字贸易外部性与网络效应打通全球市场, 以“链主”的身份从高端切入全球价值链, 增强在全球价值链体系中的韧性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