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视角下政务服务“跨省通办”问题探究

2023-12-11 11:07
行政与法 2023年10期
关键词:跨省异地事项

臧 姗

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以及商品和要素流动范围的扩大,不同区域之间的联系互动更加频繁。突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聚焦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的高频事项,开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促进政务服务供给与企业和群众需求有效对接,成为当前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

一、优化营商环境视角下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特点及其作用

(一)“跨省通办”特点:政务服务发展的新阶段

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是指企业和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无需多次往返出生地或户籍地,只需就近申请办理的一种政务服务模式。即企业和群众可直接在某一行政属地办事窗口、政务服务网站或移动端办理非本区域行政属地相关业务的一种政务服务模式。[1]与原有的“一站式”“一窗式”“一网通办”等政务服务模式相比,“跨省通办”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异地办事难点痛点、打破现有行政区划边界、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解决“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以提高异地办事效率。而作为“一网通办”模式的拓展和深化,“跨省通办”已经成为打通跨区域要素流动堵点、助推国内大循环的重要举措,也成为未来政务服务发展的新趋势。

(二)“跨省通办”作用:新时代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跨省通办”的概念,并提出“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三种“跨省通办”业务模式①2020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提出,“全程网办”是指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实现申请人“单点登录、全国漫游、无感切换”,由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异地代收代办”是指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在不改变各省区市原有办理事权的基础上,通过“收受分离”模式,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申请人可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的“跨省通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收件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通过邮件寄递至业务属地部门完成办理,业务属地部门寄递纸质结果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多地联办”是指对需要申请人分别到不同地方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减少申请人办理手续和跑动次数,改革原有业务规则,整合申请人多地办理流程,改由一地受理申请、各地政府部门内部协同,申请材料和档案材料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共享,实现申请人只需到一地即可完成办理的目标。。经过3年的发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已经成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突出战略,对提升政府经济治理水平,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⒈提高异地办事效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内在要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优化政务服务,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是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重中之重。推行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一方面,有效满足了群众异地办事需求。通过推动社保卡申领、医保结算、户口迁移、婚姻登记等个人服务高频事项的“跨省通办”,切实满足了社保、医保、养老、婚育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便利了群众异地工作生活。另一方面,大大提升了群众获得感。通过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减少群众异地往返的不便,大幅缩减群众异地办事成本,让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幸福感、获得感。

⒉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抓手。市场主体活力是衡量营商环境优劣的关键指标,更是当前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的重点工作。推行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一方面,促进了政务服务供给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通过推动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高频事项的“跨省通办”,打通了跨地区生产经营、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等过程中的堵点卡点,有效提高了异地投资创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通过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的协同性,使跨区域企业开办、涉企经营许可、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流程进一步简化优化,便利了市场主体跨区域生产经营,激发了全社会的投资活力。

⒊打破要素流动壁垒,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应有之义。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核心要求。推行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一方面,助力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现象。“跨省通办”首先要求对市场主体都实行统一的政务服务标准、公平的竞争规则、同等的服务质量,这就要求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种政务服务措施,为所有市场主体提供一视同仁、公平可及的政务服务,以打破市场分割,助力建设充分开放的统一大市场。另一方面,促进市场要素资源高效配置。“跨省通办”通过跨地区跨部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调,便利异地办事,使人才、资本、技术、数据等市场要素资源能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提高了市场要素市场配置效率,助力建设高效规范的统一大市场。[2]

二、优化营商环境视角下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堵点难点

(一)顶层设计短板:不同主体之间协同性不强

推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首先需要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层级进行沟通协调、数据共享、交流学习。这就需要超越传统的“条条”“块块”关系,建立“条块”协同机制,并动员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改革,共同促进营商环境优化,但受顶层设计影响,不同参与主体之间的协同性并不强。

⒈地方政府之间协同性不高。“跨省通办”仅靠单一地方主体无法实现,必须要打破地方政府间的治理边界,通过建立合作共识、完善协调机制以解决通办业务中的具体问题。受地方政府竞争机制影响,加之不同地区、不同部门间的工作方法、服务模式、考核机制的差异以及由此造成的地区壁垒、政策壁垒、利益壁垒等,成为影响地方政府合作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的首要因素。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作为首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就涉及转出地医疗机构的利益和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问题。为提高本地就医的人数和减少医保基金的“浪费”,部分地方政府对于本地医保转出的积极性并不高,因而设置了很多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和材料。

⒉政府供给与市场需求协同性不高。政务服务供给与企业和群众需求的匹配度是衡量“跨省通办”改革成效的重点。当前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中仍存在精准度不高的问题,一方面,部分政府改革时仍从管理者角度而不是企业和群众角度出发进行改革,造成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错位以及政务服务资源的浪费。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由于需要投资者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异地办理的需求较少。但为追求通办事项数量的增加,部分地区仍将其作为“跨省通办”事项进行改革,年办件量极低。另一方面,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影响,部分基层政府在“跨省通办”中过度追求“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使得通办服务体验不佳、群众满意度不高。如几乎所有的“跨省通办”线上专区都设有咨询功能,但多数线上咨询窗口采用机器人自动回复答疑、且专业信息晦涩难懂,致使企业和群众不能获取到准确信息,只能采取现场咨询的方式。[3]

⒊政府引导与社会预期协同性不高。受语言环境的影响,一般人概念认知中的“通办”就是在某一范围内可以任意选择办理地点。“跨省通办”就是在全国范围内可以自由选择地点办理政务服务事项。[4]但除了国务院办公厅两次发文规定的162项政务服务事项①2020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提出140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2022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 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国办发〔2022〕34号)新增22项全国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外,大部分“跨省通办”业务只能在相邻的或相近区域范围内推行②如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成渝、东北等城市群或经济带,出于自身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推进的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以加快区域一体化建设。或者劳动力输出输入、东西部协作等省市区点对点开展③劳动力输出输入、东西部协作等省市区点对点开展的“跨省通办”,如贵州省安顺市与全国20个省份48个市(州)189个县(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联盟,点对点解决安顺市在外务工人员的异地办事难题。,且采用“全程网办”模式办理的服务事项并不多,主要集中于材料邮寄的“异地代收代办”④如部分签订通办协议或框架的地区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跨省通办”,先由企业和群众和不动产属地政务部门协商,协商成功后将材料提交到另一区域政务部门进行预审,预审合格后将材料邮寄到不动产属地政务服务部门才可进行业务办理。和“多地联办”模式,企业和群众仍需到政务服务部门现场办理,且有些事项需要跑多次,远远达不到全国范围内“一次办”“网上办”“掌上办”的预期。如不动产登记虽能在部分地区实现跨省办理,但由于房产信息、土地信息无法实现跨省共享,加之限购政策差异,群众仍需准备多套材料、跑腿多次,并没有体会到“跨省通办”改革带来的便利。

(二)通办标准不一:业务规则不统一与法律滞后性并存

“通办”首先需要统一的服务标准和办理规则,以减少企业和群众的时间成本和往返次数,增强办事效率。但实际运行中,不同省份之间的政务服务办理标准并不统一,加之受法律完善程度影响,并不能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⒈办理要素和流程标准不统一。受政府间合作水平、改革推进力度、政务信息化程度等因素影响,在不同省份办理同一事项的行使层级、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均存在较大差异,根本无法满足不同地区企业和群众的“无差别受理”诉求,更不能实现全国范围内“同标准办理”的目标。[5]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转移”已经在2020年被国务院办公厅列入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但不同省区的受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仍然不一致,致使群众在办理此项业务时仍需多次补齐补正材料,长时间等待经办机构协调,大大影响了异地办事的便捷度。

⒉法律政策与改革进程不同步。主要是现行法律政策并没有随着“跨省通办”进程而进行“立改废释”,影响了改革进程。一方面,电子材料跨区域适用的有效性缺少法治保障。有些省份已经出台了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的法规规章,而“通办”范围内的其他省份却没有出台类似的法规规章,使得电子材料的有效性和适用范围受到限制,影响了通办效果。另一方面,已有的法律政策并没有根据改革进程进行调整。如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要求打破户籍地限制,这就涉及到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的修正和实施。①《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国务院没有调整的情况下推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要么影响婚姻登记行为的法律效力,要么影响“跨省通办”效果。

(三)信息技术壁垒:数据共享堵点与用户体验不佳共存

跨地区、跨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是实现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基础支撑,更是当前打造数字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环。但受部门壁垒、技术规范、安全治理等因素影响,政务服务信息仍难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互联互通,从而制约了改革的进展。

⒈线上线下数据互通障碍。“通办”的理想状态是异地办事线上线下同样标准、相同要求,这就要求线上平台数据与线下纸质资料实现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一方面,历史数据短缺降低了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效率。近年来,虽然各政府部门都对历史档案数据进行补录,但由于纸质档案尚未完全实现电子化存储,影响了政务服务数据库的完整性,无法实现电子档案的异地查阅、调取,致使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仍然需要往返多次。如受纸质档案未上云的影响,部分群众办理“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资格认定”业务时,仍旧无法查找原有工作信息,只能返回原有工作地开具纸质证明。另一方面,系统支撑能力不足影响线上办事的准确性。由于部分专网技术架构落后、网络带宽不足,在省级政务信息数据库向中央数据库推送数据时有时会出现数据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加之不同部门间的网络开发标准、数据接口不统一、应用无法互调等问题,影响了数据共享的准确性、可用性和实效性,影响了线上办事的可信度。

⒉跨地区跨部门数据共享壁垒。在条块分割体系下,政府组织结构与职能边界造成数据资源分割、分布失衡、流动困难,出现了数据权力化、权力部门化的现象。业务在系统内畅通无阻,跨系统则停滞不前;数据资源在本部门、本地区内自由流通,跨地区、跨部门互通则困难重重。“条条”对口管理与“块块”属地管理之间构筑的权力壁垒,[6]成为限制当前政务信息共享的重要原因。一方面,政务服务平台与垂直管理系统信息共享困难。随着数字政府建设进程的加快,政务服务平台与省内自建系统的数据壁垒基本打通,但与中央垂直管理系统的信息互联则成为影响“通办”效率的梗阻。由于各省政府与部委协调性、统一度不统一,使得各地的网办能力不均衡,影响了“跨省通办”改革的整体成效。另一方面,数据共享对跨地区协同的支撑不足。随着对营商环境重视程度的加大,各地政府纷纷对政务平台进行优化升级,花大力气对本地数据进行归集、整合、清理、挖掘,以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但受属地管理限制,地方政府只能局限于本地政务信息的整合,在跨省数据的共享、利用方面则存在明显不足,没有形成跨地区数据资源的有效利用、合理配置,使得部分“跨省通办”业务事项在一些省份遭遇“水土不服”。如“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虽实现了异地“全程网办”,但跨省就医仍需要事先到跨省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备案登记,才可享受相应的报销比例政策。

⒊PC端与移动端互认互通困难。基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统一身份认证,PC端政务服务平台已经实现用户在全国范围内一次注册、单点登录的需求。但移动端政务服务APP却是各个省级政府分散建设,底层架构、应用标准、使用规范难以统一,造成跨省用户体系不通,存在企业和群众办事仍需多次注册、多次登录等问题,如企业和群众从本省政务服务APP办里其他省政务服务事项,必须重新注册属地政务服务APP账号,才能继续在该省办理业务。虽然大部分政务服务APP都设有“跨省通办”在线办理专区,但点击在线办理后,往往不能直接进入业务办理流程,要么要求用户下载相关政务服务APP进行重新注册、点击登录;要么需要跳转至网页版跨省通办专区进行再次登录。[7]

(四)地区发展差异:制约技术应用水平与人才队伍建设

我国幅员辽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问题突出。与之相应,不同地区政务服务的资源投入、技术应用水平、人才队伍建设也存在较大差异,使得跨省政务服务供给呈现明显的非均衡性,成为影响通办改革的客观阻碍。

⒈财政投入水平制约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受经济基础、社会文化等条件限制,欠发达地区在政务服务信息化方面的投入明显不足,使得不同地区的政务服务效率差异较大,难以齐驱并进地推进“跨省通办”改革。在政务服务APP建设投入方面,江浙粤沪等经济发达省份地市级的财政投入都超过千万,如嘉兴市在2018年智慧政务项目投资为4656.8万元,①数据来源于嘉兴市政府官方网站:https:/ /www.jiaxing.gov.cn/art/2022/11/25/art_1229701223_350.html。如此高的财政投入,显然不是中西部和北方欠发达地区所能承受的,财政投入的差距自然会导致政务服务APP在好用性、易用性方面存在差距,从而影响用户的体验。同时,政务服务信息化不仅需要前期的建设投入,更需要后续的运营维护和优化升级来满足企业和群众越来越多的服务需求。即使欠发达地区前期花费大量资金建立了比较好用的政务服务平台,如果后期没有充足的财力去维护运营,也会导致系统卡顿、服务效率降低,难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

⒉要素保障水平导致政务服务能力差异明显。受经济发展水平、领导重视程度影响,不同地区对“跨省通办”改革的要素保障水平呈现明显的差异。受财政保障水平影响,有的地区人财物保障较为充足,能够免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证件印制、证明复印、材料打印甚至代办服务;有的地区却连证件印制费用都难以保证,难以实现“免费办”的目标,成为“跨省通办”中的有形障碍。[8]这种现象在人员编制偏少、工作量大的基层政府推行“跨省通办”中更为明显:发达地区可以凭借财力充足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雇用大量的专业代办队伍“一对一”解决企业和群众在跨省办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欠发达地区受财力紧张限制,难以拨出经费雇用相应的代办队伍,只能通过增加业务人员工作量的方式解决问题,工作效率远远达不到企业和群众预期,成为影响“通办”效率的无形壁垒。

三、优化营商环境视角下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着力点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和经济社会要素流动性的增强,加之数字政府建设的内在驱动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程的加快,政务服务“跨省通办”需求越来越强烈。面对经济区域化发展、政府数字化转型的趋势,只有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异地办事难点堵点,持续深化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改革,不断打破人口流动、要素流通、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体制机制性壁垒,才能从整体上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全社会投资创业活力,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一)完善顶层设计,强化“跨省通办”的整体统筹

“跨省通办”改革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只有完善改革的顶层设计,做好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甚至不同群体的统筹协调,才能加快跨区域政务服务一体化进程,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⒈加强地区间的沟通协调,推动政府间关系由竞争到合作的转变。沟通协商是平等主体之间寻求共识、达成合作的重要方式。早在国务院办公厅出台“跨省通办”相关意见前,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政府就通过沟通协调,发出全国首张长三角一体化跨区域营业执照,①2019年3月29日,市民姚家康在浙江嘉善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了上海青浦区的营业执照——上海积可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这是首张“长三角一体化”跨区域通办的营业执照。成为政务服务通办的先行者。[9]未来,想要进一步拓展“跨省通办”范围,必须建立更加稳定成熟的省级协调机制,由统一的牵头机构组织开展常态化协商沟通,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或框架,明确不同地区政务服务“通办”的战略规划、合作内容以及权责关系,以保证“通办”的顺利进行。同时,必须建立不同地方政府间的信任机制。通过明确角色、尊重地方自主权和适当行使权力,及时消除地方政府在信息共享中的安全保障和治理能力顾虑,有效节约公共服务的支出成本,使参与各方都能共享“跨省通办”带来的改革红利。

⒉立足服务本位,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导向向企业和群众需求导向的转变。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推行源于企业和群众的异地办事需求,这就要求政务服务树立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将原来的“管理本位”转变为“服务本位”,立足服务者角色,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推进改革、科学决策。一方面,及时了解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通过调查问卷、群众留言、热线电话等方式了解基层企业和群众诉求,借助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分析技术对企业和群众诉求进行深入挖掘分类,并结合相关专家意见和政务服务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确保政务服务供给与企业和群众需求精准对接。另一方面,及时调整“跨省通办”事项。从各地政务服务改革的经验来看,个人服务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高频事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变化。要对现有通办事项办件情况进行随时监测,及时了解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变化,及时更新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清单,将有需求、有条件的服务事项纳入“跨省通办”范围,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

⒊重新界定“通办”概念,推动改革从注重宣传推广到适当引导预期的转变。从改革的初衷来看,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主要是为了满足“2亿多流动人口异地工作生活、企业跨区域经营活动日益频繁”所带来的异地办事需求。[10]基于这样的改革背景,一方面,要创新宣传的方式方法。同步开通传统媒体和数字媒体,以企业和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等形式,向其介绍“跨省通办”的主要内容、主要方式以及办事流程,使企业和群众更直观地了解“跨省通办”事项,更深刻地理解改革意图,避免过高预期所带来的各种不适感。另一方面,适当扩大“跨省通办”的服务范围。在全国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基础上,支持经济深度融合、合作基础较好的城市群、东西部协作以及毗邻地区拓展“跨省通办”的范围和深度,[11]并适时将改革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以进一步打通异地办事的堵点难点痛点,更大程度满足企业和群众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二)统一服务标准,打通“跨省通办”的制度瓶颈

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打破了区域界限,超越了以往逐级向上的业务办理渠道,任何一个区域都可能直接与外省的某个区域产生“通办”关系。为此,统一的政务服务标准成为减少跨区域政务服务的环节、材料、时限、跑动,加快实现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就近办”的首要前提。要从统一政务服务标准入手,加快完善“跨省通办”的相关制度,以加快提升“通办”水平,从更深层次优化营商环境。

⒈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务服务标准是避免异地“通办”过程中不必要的转换开销、更大范围内提升办件效率的前提。为此,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加快推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受理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统一,统筹制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的流程规则,明确收件地和办理地的权责划分、联动模式、流转程序等内容。二是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制定国家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服务实施、评估评价等标准规范,持续完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12]三是强化审批监管协同。严格按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提供办事服务,加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业务流程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审批监管无缝衔接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防止产生新的监管漏洞,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⒉扩大电子材料的应用领域和适用范围。明确电子材料的法律效力、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是减少企业和群众材料填报成本,进一步扩大“跨省通办”范围的重要基础。为此,一是进一步加强电子材料相关的法律效力。进一步明确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都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二是有序扩大电子证照的使用范围。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电子证照的制作标准、技术规范、文档格式,提高电子证照的可识别度,支持企业和群众采用电子证照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13]三是完善电子数据管理规程。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涉及电子认证、密码应用的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等政务服务数据,进行统一的规范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免除使用者的后顾之忧。

⒊调整与政务服务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务服务改革要求,及时做好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是推动改革向前发展、更好服务人民的重要保障。一方面,要加强“跨省通办”相关的立法探索。鼓励地方政府尤其是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改革的需求,及时填补跨区域政务服务的立法空白,加快清理和修改完善与之不相适应规章制度,[14]重点对审批权限下放、审批事项属地管理等相关法律制度进行“立改废释”。另一方面,加强与立法部门的沟通和协调。针对“跨省通办”中所涉及的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新型监管手段应用、跨区域政务服务等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人大、政府等相关立法部门反映,加强对“跨省通办”改革的立法支持力度,确保改革与法治相伴而生、相向而行。

(三)加强数据共享,打破“跨省通办”的技术壁垒

打破不同区域的政务数据壁垒,提高政务服务平台的体验功能,是做好“跨省通办”关键技术支撑,更是助力人口要素流动、充分释放市场活力重要条件。为此,要树立“大数据”思维,不断推动跨形态、跨部门、跨端口之间的政务信息共享,以加快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⒈加强线上线下办事渠道深度融合。坚持“大政务”思维,统筹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改革,是优化政务服务供给,有效满足企业和群众多样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一是要做好历史档案数据的补录。加快完成教育、医疗、婚姻登记、企业执照等“跨省通办”高频事项历史档案的数据补录工作,同步做好纸质档案的电子化存储,加大省级平台向相关数据库的推送频次,确保线上线下数据的同步性。二是加快平台优化升级。完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专区,简化“跨省通办”事项的网上办理环节和流程,丰富网上办事引导、智能客服功能,[15]并加强数据中台能力建设,丰富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基层治理等业务的场景规划,确保异地办事好办易办。[16]三是兼顾不同群体需求。完善引导教办、帮办代办等线下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等不熟悉网络操作、不能网上办事的特殊群体提供便利,确保线上能办的线下也能办,更好满足多元化、个性化办事需求。

⒉加快跨部门跨地区数据交换共享。打破数据治理中的“条”“块”限制,推动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数据互联,是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腿次数,增加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的务实举措。一是加快推进地方政务平台与垂管系统的数据共享进程。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动地方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务院垂直管理系统的深度融合,明确系统对接方式、融合标准、完成时间等要求,以确保部门有效协同、业务高效办理。[17]二是完善跨区域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以区块链数据交换共享平台为支撑,充分发挥其在促进跨域互认互通、业务流程优化、共建共治共享等方面的技术优势,推动更多直接关系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应用频次高的地方政务数据和业务上链,提升数据共享的稳定性、及时性。三是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和企业商业秘密,下大力气解决数据治理中权属关系不清、层级之间相互掣肘等问题,[18]将数据安全保障落实到政务数据中心、共享交换平台以及重大业务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各环节,从源头上保障数据安全性和可靠性。

⒊支持“跨端”应用,实现“无感切换”。完善“跨端”应用标准,推动政务服务“跨省漫游、无感切换”,是培育良好的政务服务应用生态系统,提高异地办事体验的重要途径。一是加快用户体系的跨省互认互通。完善“跨省通办”用户体系标准,并以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基础推进跨省用户的“跨端”一体化融合,确保任何平台的用户都能实现跨地域漫游,为无感“跨省通办”打下基础。二是完善“跨端”应用技术标准。横向方面,推动政务服务PC端与手机APP、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第三方应用进行整合,形成统一规范的服务入口;纵向方面,发挥省级平台与国家平台的“超级入口”作用,加快数据的向上汇聚,实现“跨端”漫游。[19]三是实现多种应用的统一监管。进一步规范应用接入流程、对接模式等应用标准,随时对数据和服务“跨端”调用进行多维度监测,将政务服务移动端的通办业务纳入统一监管范围,确保“跨端”应用的快捷性和安全性,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异地服务。

(四)创新协同方式,提升“跨省通办”的服务效能

在正确认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异性的基础上,支持地方立足特色优势,创新政务服务“通办”的协同方式,是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堵点、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的理性选择。要从地区发展实际出发,鼓励地方政府做好“通办”“规定动作”的同时,大胆探索适合的实践模式,以更大程度提升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便捷性,增强营商环境竞争力。

⒈增强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枢纽功能。从未来发展趋势看,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是减少经济发展导致的政务服务差距、扩大“跨省通办”范围和深度的“总枢纽”。一是要发挥其公共入口作用。扩大地方政务网站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范围,确保平台用户可以搜索并查询到全国所有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的所有资源,推出更多“一站入、一站办、一站评”等惠企利民事项。二是要发挥其公共通道作用。改进数字政府绩效考核机制,加强业务统筹,做好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中国等重点数据系统的深度对接。三是要发挥其公共支撑作用。依托统一的事项管理、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等公共支撑系统,[20]对海量的政务服务数据源进行综合呈现,对特定搜索目标提供灵活多样的展示界面,实现服务直达、专题直达,真正做到“搜索即服务”。

⒉大力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作为政府与企业和群众的连接点,基层政务服务部门是“跨省通办”改革的前沿阵地,也是改革成效的直接体现。为此,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基层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将部分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到基层政务服务部门,并授予一定的决策权力,提高其在“跨省通办”中的地位。二是做好权力下放的配套工作。将更多政务服务人员向基层倾斜,加强对基层政务服务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培养更多专业化异地办事队伍;提升基层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引导更多企业和群众“网上办”“掌上办”,以提高服务效率,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接得好。三是完善基层绩效评估机制。将“跨省通办”目标转化为可量化的评估指标,依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一线窗口人员的专业技能、政策掌握情况以及业务熟练程度、服务评价效果进行多方评估,并将其作为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引导更多基层部门改进工作。

⒊完善政社(企)合作新模式。利用社会组织或企业的技术优势推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以承接政府做不了、做不好的业务,是实现“跨省通办”目标的务实之举,更是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一是要充分借鉴并推广西南五省与建行政银合作模式,①2021年8月20日,由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联袂打造的西南五省“跨省通办”服务专区正式上线,服务专区依托建设银行新金融力量,为跨区域政务服务身份跨省互认、证照共享互信和办件汇聚互通提供有力支撑,初步实现通办事项“收、分、转、汇、查”,区域内线上服务自动分发、流转,线下异地代收代办,为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提供了平台支撑。支持经济基础薄弱的地区通过劳务外包、委托代理合同等方式促进“跨省通办”业务发展,允许社会组织或企业利用其网点、人员、管理优势参与“跨省通办”平台的建设和运营,[21]并积极引入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管理理念和技术资源,以加快政府治理模式创新,更好满足政务服务跨区域治理的需要。二是要正确处理好技术性与安全性之间的关系。明确多元主体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中的权属责任,明晰政府、企业、市场的互动规则、业务程序、协同形式,建立责任可识别、可追踪的动态化监督机制,以筑牢政务服务合作根基,最大程度释放政府、社会、企业的协同共治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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