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兰州
内容提要:先秦曾出现过“采诗观风”的制度,这种制度能使诗歌发挥舆情功能。中唐新乐府诗人倡导恢复“采诗观风”制度,并创作具有舆情意义的诗歌,这类诗作每每带有“报道”新情况的意味,形成独特罕见的意象群。
先秦曾出现过一种“采诗观风”的制度。其基本内容是:国家安排基层“行人”“官师”采集歌谣,将包含民意舆情内容的歌谣收集起来,送由乐官配乐,经大师审音定乐后进奉人主。这类歌谣可以用来“采诗观风”,作为了解和调整施政得失的根据。汉武帝时期曾设立乐府,“采诗夜诵”①[清]王先谦:《汉书补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471页。。中唐时期,元、白、张、王等新乐府诗人“建采诗之官”②[唐]白居易著,朱金城笺校:《白居易集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3550页。,自觉创作诗歌,反映民生艰难,以“备风谣之采择”③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第127页。。这些诗歌带有浓厚的舆情色彩。
“采诗观风”在先秦时期是一种国家制度安排。这项制度最早见于《尚书》中的《夏书》,《夏书》已经亡佚。目前能看到的可靠记载是《左传》的转引④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中华书局,2009年,第1018页。。有人对“采诗”制度表示怀疑,例如清人崔述⑤[清]崔述:《崔东壁遗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543页。。但早期的一些重要经典,如《左传》《国语》《周礼》《礼记》,对“采诗观风”都有明确的载录。汉代班固在《汉书》中就记载道:“古有采诗之官。”⑥[清]王先谦:《汉书补注》,第2916页。东汉大儒何休⑦[清]孙希旦:《礼记集解》,中华书局,1989年,第328页。、郑玄对“采诗观风”也均表示肯定。唐代白居易、元稹等人还积极倡导恢复“采诗”制度。所以,“采诗观风”制度在先秦当确乎存在。
关于这项制度,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辨析。为了后文论述方便,现将几条关键的例证胪列如下:
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左传》襄公十四年)⑧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1017-1018页。
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国语·周语上》)①徐元诰:《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第11页。
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礼记·王制》)②[清]孙希旦:《礼记集解》,第328页。
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大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汉书·食货志》)③[清]王先谦:《汉书补注》,第1572页。
从属性上讲,“采诗观风”是一种教化制度,属于所谓先王“制土处民、富而教之”④[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4年,第1123页。的方略。采诗的目的是“观”,即察知百姓疾苦。“徇于路”的“徇”通“巡”,“巡”有省察的意思。《说文》:“巡,视行也。”段注:“有所省视之行也。”⑤[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中华书局,2013年,第70页。可见,采诗是为了考察为政偏失,“采取怨刺之言”,让王者足不出户而“知天下所苦”⑥[清]王先谦:《汉书补注》,第1573页。。采诗最终要落实到政策调整上。《汉书·艺文志》云:“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自考正”即朝廷从施政上自行考校得失、补苴罅漏。
“采诗”的主体,《左传》说是“逎人”,汉代刘歆说是“轩车使者、逌人使者”⑦[汉]扬雄著,张震泽校注:《扬雄集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273页。,班固说是“行人”,唐人径称“采诗之官”。下面对这几个称呼加以辨正。
1.“遒人”“逌人” 清人朱骏声以为“遒”通“趥”,“趥”是“行貌”,所以“遒人”即“行人”。《汉书》正作“行人”。“逎人”又作“逌人”。“逌”和“逎”实为异体字。朱骏声云:“家大人曰:‘“卣”者“酉”之变。’”⑧[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中华书局,2016年,第274页。
2.“行人” 采诗的“行人”究竟是什么官职呢?传统上,一般将采诗的“行人”解释为外交“行人”。朱骏声就持这种观点。他认为,采诗的“行人”就是《周礼》所说的“大行人”。《周礼》云,“大行人”“属象胥”,聚集译官,“谕言语”,“协辞命”。所以,在朱骏声看来,采诗“行人”和外交“行人”是同一官职⑨[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第187页。。直到目前,学界主流的看法还是这种观点。
但是,这种观点实际存在问题:外交“行人”掌管对诸侯的考绩,聘问邦国,协调诸侯,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官职;而采诗“行人”与官师、百工并论,“官师”乃“官之小者”⑩[清]王引之:《经义述闻》,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1060页。,地位很低;“逎人”采集歌谣,类同“街谈巷语”“刍荛狂夫之议”⑪[汉]班固:《汉书》,第1745页。,属于下层官吏。从担任的人员来看,东汉何休认为“行人”也是由民间年老的人担任⑫[清]孙希旦:《礼记集解》,第328页。。
总之,无论地位还是任职人员,采诗“行人”属于下层官吏,与外交“行人”殊为不侔。所以,“采诗”的“行人”与外交“行人”并非同一官职。
那么,采诗的“行人”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职位呢?揆之《周礼》,“逎人”“行人”当属“地官司徒”下面的职事人员。司徒既管“邦教”,“又掌地事”①[清]孙怡让:《周礼正义》,中华书局,2013年,第641页。。班固记载“逎人”是在《食货志》部分,该志研究“制土处民”之道(《汉书·食货志》),正与“邦教”“地事”相合。
从职事内容看,“逎人”“行人”与“地官司徒”下面的“诵训”相当。“诵训”中的“训”,有“说教”之义(《说文解字》)。“诵训”的职责是“掌道方志,以昭观事”,即搜集各地掌故,献言于王,包括“四方言语所恶”②[清]孙怡让:《周礼正义》,第1197页。、各地言语忌讳。也就是说,“诵训”的工作范围包括搜集各地的方言。辛德勇先生认为,“诵训”属于上古王官之学中的地理学体系,具体负责执掌地方人文地理③辛德勇:《〈周礼〉地域职官训释——附论上古时期王官之学中的地理学体系》,《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1期,第63页。。“诵训”下面有“徒八人”。这些徒役当是具体负责巡行、收集基层信息的人员。这与“行人”之职是吻合的。汉代刘歆指出,“轩车使者”“逌人使者”负责巡行野外,采集“代语、童谣、歌戏”④[汉]扬雄著,张震泽校注:《扬雄集校注》,第273页。。扬雄正是采访“轩车使者”“逌人使者”才撰成《方言》的。
“遒人”从基层采集舆情民意,构成进谏的重要素材。《国语》有“诵训之谏”,贾逵解释为“官师所作诵训之谏”⑤徐元诰:《国语集解》,第501页。。张海波先生认为“诵训之谏”的“诵训”,就是《周礼·地官》中的“诵训”一职⑥张海波:《〈国语〉韦昭注“诵训”辨误》,《中国史研究》2018年第2期,第32页。。《国语》中“诵训之谏”与“在舆”的“旅贲”,即车上勇力之士,还有“官师”并列,这些都是底层职事人员。所以,“诵训之谏”是基层小吏搜集来的地方风俗信息。
至于“遒人”的写法,王引之认为其实最初作“䢋人”,“䢋”从丌从辵,本义是“以木铎记诗言”的小吏。《说文》所保留“䢋人”的本义,正是古之采风小吏的含义。“遒”,本义是“迫”,也有“终”之义。“遒”的义项与“记诗言”的“䢋”本不相涉。“䢋人”作“遒人”,王引之认为是字形讹误的结果⑦[清]王引之:《经义述闻》,第1060页。。
“采诗观风”拥有一个完整的系统,包括三个环节:第一个是基层采集,主要是“官师”“乡师”“行人”采诗;第二个是配乐环节,即行人将采集的诗献给司乐系统,由瞽矇配乐,太师审定;第三个环节是公卿献诗,即由“大师”或者公卿献给天子。“大师”为“乐工之长”⑧[清]孙怡让:《周礼正义》,第1296页。,负责整比次序和审音调乐。
以上信息流动系统中,“官师”“乡师”都是负责基层采风的小吏。其中,“官师”与“师长士”含义基本相同;“师长士”有“士”的意思,“官师”正是“士”的意思⑨[清]王引之:《经义述闻》,第1060页。。值得指出的是,“官师”不属于大夫阶层。《左传》云:“官师相规。”杨伯峻先生认为“官师”属于“小吏”,地位不高⑩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1018页。。“乡师”,按照《周礼》,主管“所治乡之教”和“戒令纠察”之事,负有采集民情的职责;“乡师”,“以木铎徇之于市朝”;“市朝”为“国中及郊野之市”,乃“众之所聚”之所,是舆情密集分布的场域。“乡师”不但考察民情,还能“以岁时巡国及野”,随万民饥乏而周急之。⑪[清]孙怡让:《周礼正义》,第819、834页。也就是说,“乡师”可以针对舆情采取一些应急措施。所以,“乡师”之“师”,不应训为“教人以道者”(《说文解字》),而应释为“官长”,如段注所言:“正、师、胥,皆长也。”①[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第275页。
总之,“官师”“乡师”都属于基层小吏,他们能够密切接触舆情,有机会采集到民意态度。
“采诗观风”制度后来在汉代一度施行,乐府罢停后直到隋朝,这项制度都长期废置不用。白居易曾痛心地写道:“周灭秦兴至隋氏,十代采诗官不置。”(《采诗官》)到了唐代,陈子昂曾倡导“采诗观风”;杜甫的部分诗歌也表露出一定的舆情色彩。陈寅恪认为“三吏”“三别”以及《兵车行》即符合“采诗观风”的原则②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第123页。。
中唐时期,以白居易、元稹、张籍、王建等人为代表的新乐府诗人,目击中唐社会痼疾,反思社会动乱,“揣摩当代之事”③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第122页。,倡导恢复“采诗观风”制度。这批作家中,元结是先导式人物;白居易是新乐府运动的领袖;元稹则奋力襄助,推波助澜;张籍、王建又从创作上践行呼应,一度形成中唐舆情诗创作的时代潮流。
白居易在元和元年(806)作《策林》七十五篇④[唐]白居易著,谢思炜校注:《白居易诗集校注》,中华书局,2006年,附录第9页。,其六十九《采诗》主张:“立采诗之官,开讽刺之道。”元和二年(807),白居易任府试官时,设计的策论问题中就有恢复“采诗官”的设想:“今有司欲请于上,遣观风之使,复采诗之官”,使其“日采于下”“岁闻于上”⑤[唐]白居易著,朱金城笺校:《白居易集笺校》,第2865页。。元和十年(815),白居易《与元九书》再次阐述设立采诗官制度的设想。白居易新乐府诗“五十篇之殿”为《采诗官》。陈寅恪认为该诗是白居易诗学“旨趣理想”的宣言⑥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第305页。。元稹也是“采诗观风”路线的积极响应者。其《骠国乐》云:“古时陶尧作天子……又遣遒人持木铎,便采讴歌天下过。”
白居易倡导“采诗观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白居易为“采诗观风”找到了哲学基础。其《采诗官》云:“下流上通上下泰。”这是《易经》“泰卦”的思想:“泰,小往大来。《彖》曰:‘上下交而其志同也。’”⑦黄寿祺、张善文:《周易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05页。根据《易经》的思想,如果信息畅通,上下和谐,国家就安泰和平;如果上下猜忌,信息梗阻,国家就会陷入变乱。中国古代的国家政治制度,天生带有一种致命缺陷:王者深居九重,“君耳唯闻堂上言,君眼不见门前事”,而“贪吏害民”,“奸臣蔽君”,君王无法掌握实情,势必陷入否闭混乱的境地。白居易倡议道:“欲开壅蔽达人情,先向歌诗求讽刺。”(《采诗官》)白居易正是站在《易经》通泰哲学视角上提倡“采诗观风”的。
白居易将儒家的“兼济之志”贯注到诗歌中,建立以“义”为核心的“诗道”理论,奠定了诗歌的价值哲学基础。白居易在《与元九书》提出“情——言——声——义”体系,用隐喻的方式表达了“情”“言”“声”“义”的关系:“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⑧参见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第二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96页。在这四个关键因素中,“情”是诗歌打动人心的力量源泉,所谓“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语言是传递内容的凭借,所以诗歌“莫始乎言”;声韵能产生强烈的冲击力,故“莫切乎声”;诗歌的各项因素中,最能从深层次撼动人心的是“义”,所以他说诗者“莫深乎义”。“义”是诗歌的生命,是“诗道”的灵魂。
既然“义”如此重要,那么,白居易所谓的“义”究竟指什么?
白居易在其表述系统中,“义”和“六义”有时交替使用,其含义有两个层次:首先,从表层来看,白居易所谓的“义”即“六义”,就是风雅比兴。白居易《读张籍古乐府》云:“为诗意如何?六义互铺陈。风雅比兴外,未尝著空文。”其次,从深层次来看,“莫深乎义”中的“义”,指的是诗歌主动真实地反映现实弊政、“救济人病”(《与元九书》)、上达人主、“裨补时阙”的一种关怀民生的精神。白居易用“义”这一标准对历代作家进行了评价。白居易肯定的是东汉梁鸿《五噫歌》、陈子昂《感遇》诗、杜甫“三吏”及《塞芦子》《留花门》等三四十首作品。凡是白居易所肯定的这些作品,都有一个共同特征:真实反映了现实弊政问题、民生艰难的舆情民意,甚至包含了时局情报,例如《塞芦子》。
“义”比较抽象,通过什么来显示呢?白居易认为“义有类”。“类”是何意?《礼记·学记》云:“九年知类通达。”注:“知事义之比也。”从隐喻学说的角度来看,就是认知主体知悉一个系统,便能旁通相类似的系统,即朱子所谓之“闻一知十”“触类贯通”①参见[清]孙希旦:《礼记集解》,第959页。。结合以上训释,综观白居易的表述,“类”实际指的是能够显现“义”的事象。“义”是抽象的,但又有事可征、有象可比,要靠“类”来外化、显现。只有将能展示“义”的“事类”显现出来,才能打动人。所以说“类举则情见”(《与元九书》)。
但问题是,白居易对“义有类”中的事类、事象有着特殊界定:同为“类”,晋宋人的风花雪月,与《诗经》“北风其凉”含义大相径庭。白居易《与元九书》云:“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注家解读这句话,向来于“事”字无所着落。通观白居易的诗歌思想:“事”指的是当政者施政不当而导致的现实弊政、民生舆情事实。白居易说他的新乐府诗歌是“因事立题”(《与元九书》)。考察这些“事”,无不是施政不当而产生的现实弊政问题和民生问题。“歌诗合为事而作”,正是说诗歌要采集、反映这些现实弊政和民生问题,上达人主。这才是“诗道”之所在,也是诗歌的价值指归。
中唐新乐府诗人,在创作实践上践行“采诗观风”思想,搜集舆情,一事一吟,随事立题,表现出鲜明的问题意识,携带着民众的利益诉求,旨在上达人主、以改进为指归,具有明显的舆情色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中唐时期,社会矛盾严重,外患内乱频仍。“安史之乱”以后,唐王朝中央的统治力大为削弱,藩镇掌握军政财赋大权,成为蔓延中晚唐乃至五代割据的祸乱根源,军队哗变此起彼伏;宦官专权,“节度使多出禁军”,盘剥百姓,号称“债帅”,形成盘根错节的政治痼疾;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淮泗沃壤”生满“荆棘”,“雀鼠犹饿”(元结《问进士·第三》)。外部则不断遭受吐蕃的大规模侵扰。唐宪宗叹息:“两河数十州、国家政令所不及”,“河、湟数千里,沦于左衽”。②参见[宋]司马光:《资治通鉴》,中华书局,2011年,第7804页。
在这种局面下,民众承受各种严苛的盘剥。中唐民生问题最严重的就是赋税沉重。李吉甫云,元和初年,唐王朝赋税“四分减三”,而“天下兵仰给县官者八十三万余人”,加之“水旱所伤”“非时调发”“敕使烦扰”,“三分劳筋苦骨之人奉七分待衣坐食之辈”。③参见[宋]司马光:《资治通鉴》,第7806-7807页。
中唐时期,元、白、张、王等人均通过诗歌对赋税问题有所反映。白居易元和四年(809)所撰《重赋》可谓反映重赋问题的总纲。诗云:“国家定两税,本意在忧人。”“贪吏得因循”“敛索无冬春”。诗歌将赋税沉重的根源揭示出来。其《杜陵叟》反映农夫受到严苛盘剥,发生灾荒,农夫典桑卖地也要纳税。白居易反映这些问题,不是简单停留在揭露的层次上,他希望能“使采之者传信”(《新乐府·序》)。这就与一般反映现实的诗歌区别开来,使其带上舆情色彩。
新乐府诗人反映重税问题时,尤其突出反映了织户和漕户的问题。元、白、张、王诸人几乎都有这方面的作品。
织户是有官籍的专业供织人家,所谓“名在官家供进簿”(王建《织锦曲》)。当时织户所受盘剥非常严重。贞元后,宣州太守为了邀宠,在常贡之外,别进五色线毯,白居易“忧蚕桑之费也”,作《红线毯》①[唐]白居易著,朱金城笺校:《白居易集笺校》,第221页。;“念女工之劳也”,作《缭绫》,反映越溪寒女的凄惨生活。据王建《当窗织》记录,水寒手涩,丝线脆断,织女辛酸凄苦,艰苦备至。诗人愤慨于贫富差别和剥削现象:“贫家女为富家织。”织女们忙忙碌碌不敢歇息,唯恐限日无法完成贡赋。织成的布帛却要“输官上头”,到头来落得天寒衣单,还不如倡家“十指不动衣盈箱”②[清]彭定求等:《全唐诗》(增订本),中华书局,1999年,第3362页。。有些女工,为了耗尽心血纺织新样,竟然“终老不嫁”③[唐]元稹著,周相录校注:《元稹集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684页。。元稹《织妇词》云:“东家头白双女儿,为解挑纹嫁不得。”
漕户问题也是中唐新乐府诗人集中反映的问题。王建的《水运行》描写了漕运船工的艰难情状:漕民运米,“坏舟畏鼠复畏漏”;加之官吏相挟为奸,漕民“榜笞号哭之声闻于道路”,“禁锢连岁”,“赦下而狱死者不可胜数”④[唐]王建著,尹占华校注:《王建诗集校注》,巴蜀书社,2006年,第38页。。这类作品与一般的反映现实问题的作品有所不同:诗歌在描述现象后还揭示了问题所在,漕运成本极其高昂,所费远远超所得,所谓“用斗钱运斗米”,靡费之甚。诗歌最后还给出了政策建议:“远征海稻供边食,岂如多种边头地。”(《水运行》)这明显带有舆情意义。
带有舆情意义的诗歌具有一个重要特质:诗歌包含民众的社会态度和情感诉求。诗人将问题呈现给用事者,希冀达到改易政策、纾解民祸的政治目的。这种写法其实早在《诗经》中就已经开始了。《诗经·小雅·节南山》针砭师尹贪暴,民不能堪。诗歌末尾云:“不吊昊天,不宜空我师。”周大夫家父代表民众,强烈要求尹氏不能再继续劳瘁民众。这就是政治诉求的一种表达。
中唐新乐府诗人继承了《诗经》的精神,表达了民众的政治诉求,直接指向最高统治者,有着鲜明的受众指向。元结《忝官引》云:“公车诣魏阙,天子垂清问。”王建《赠王侍御》云:“或人居饥寒,进退陈中情。”白居易《寄唐生》谓:“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又有《读张籍古乐府》云:“愿播内乐府,时得闻至尊。”元和四年(809),发生旱灾,李绛、白居易上疏减除租税。唐宪宗“蠲租税”“出宫人”“绝进奉”“禁掠卖”,“皆如二人之请”。从实际效果看,白居易的乐府诗“规讽时事”“流闻禁中”,引起唐宪宗的关注,唐宪宗也采纳了不少意见⑤[宋]司马光:《资治通鉴》,第7768页。。
中唐新乐府诗作反映问题时携带了某种罕为人知的新信息,将问题作为一种新情况报道出来,具有告知的属性。这正是其舆情意义的体现,也是这类诗作与一般现实主义诗作不同的地方。
广德二年(764),元结受命道州刺史。到了道州后,他发现州县破乱,户口耗减,原来四万人口减到不满四千;自他到官不足五十日,官府征求符碟竟达二百余封。这些都是出现的新情况,皇帝未必知晓。诗人强烈感受到,必须将这种情况上呈天子:“何人采国风,吾欲献此辞。”于是作《舂陵行》,“以达下情”①[清]彭定求等:《全唐诗》(增订本),第2695页。。就是说,这类作品中带有“发现”新情况的意味。诗人要急切地将其报告给天子。元结有些诗歌的题目就带有“告知”意味,例如《贼退示官吏并序》云“故作诗一篇以示官吏”,即包含了“陈示”的含义。这些都是舆情意义的特征。再如张籍《贾客乐》,诗歌铺叙贾客常年飘荡水上,奔走逐利,无所顾忌,悠游自在。描述完现象后,作品最后揭示:“农夫税多长辛苦,弃业宁为贩卖翁。”农夫不堪重税,因商贾“姓名不在县籍中”,于是弃农从商。中唐新乐府诗人之所以交相赋写“贾客乐”,实际是要陈示“两税法”的流弊。贞元十年(794)年,陆贽曾经批驳“两税法”的弊端,“两税法”以资产为依据,缺乏标准,导致守土安居者“敛之日加”,于是不少农人“转徙”从商。②[宋]司马光:《资治通鉴》,第7680页。
中唐新乐府诗人推行“采诗观风”,带有一定的理想主义色彩,其在政治实践和文学方面所产生的效果各有不同。
从政治效果上来说,白居易等人倡导的“采诗观风”产生了一定的作用。《资治通鉴》载:白居易“作乐府及诗百余篇,规讽时事”,“流闻禁中”,“上见而悦之”,“召入翰林为学士”③[宋]司马光:《资治通鉴》,第7768页。。但中唐新乐府诗人倡导的“采诗观风”带有一定程度的理想主义色彩,政治实效有限,主要影响还是发生在文学思想领域,政治上未实现革新目的,唐王朝也没有恢复“采诗观风”制度,甚至中唐时期连谏官的地位和作用也大为削弱。元稹曾上疏论谏职云,太宗时期的谏官,伴随人君“宴游寝食”,不离左右;入议大政,“谏官随之”;但“今之谏官”,“不得豫召见”,“不得参时政”,只不过“排行就列”“朝谒而已”④[宋]司马光:《资治通鉴》,第7753页。。
新乐府诗人所反映的一些现实弊政、民生问题也多未解决。宦官专权、藩镇割据、重税问题等已成不治之症。由这些问题孶生出的次生灾害也难以去除。例如,藩镇进奉“羡余”这一问题,白居易曾作《重赋》予以反映。但纳受“羡余”的恰恰是皇帝本人。唐德宗“专意聚敛”,藩镇割留常赋、“增敛百姓”,进奉以市恩⑤[宋]司马光:《资治通鉴》,第7694页。。这就如同“树欲静而风不止”,“羡余”问题自然无法断除。再如“宫市”问题,实际也是由宦官专权衍生出来的。宦官抑买人物,用红紫染“故衣、败缯”给之,“名为宫市,其实夺之”⑥[宋]司马光:《资治通鉴》,第7701页。。针对这种弊政,白居易曾创作《卖炭翁》,“谏官御史数谏”。贞元十三年(797),张建封入朝也曾具奏,但唐德宗偏信代表宦官利益的言论,始终未能采纳。宦官问题解决不了,“宫市”问题自然也难以解决。又如神策军问题,仍是由宦官问题孶生出来的。白居易《宿紫阁山北村》即鞭挞神策军的暴橫。神策军中尉权倾天下,不但藩镇多出自神策军,甚至天子废立都决于其手。同样地,宦官问题不解决,就无法谈及神策军问题。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新乐府诗人继承先秦“采诗观风”思想,发挥诗歌关注现实、关怀民生的精神,展示诗歌的舆情功能,拓宽诗歌的社会功能,给唐代诗歌带来了巨大影响:“采诗观风”思潮推动了中唐现实主义诗歌的繁荣,诗人们直面现实问题,秉持“救济人病”、反映现实弊政的理念,下情上达,期望有所改变,纾解民困;反映系列现实弊政和民生问题,形成一批独特的意象,例如“水夫”“海人”“没蕃人”等;诗歌作品不再追求含蓄和言外之意,而是写得径直、质朴,打破了中国既有的诗学传统和接受期待,催生了一大批现实主义力作。同时,中唐新乐府诗人在创作中也带来一些流弊,部分作品为了追求客观信实,泯去情感,专事采集事实,丧失了情韵,显得板滞干枯,质木无文;径直朴露的表达方式,也丧失了含蓄之美,与读者的接受期待出现参差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