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扬
美国哲学家罗伯特·斯托内克(Robert Stalnaker)将语境界定为“共有场”(common ground),即交际方在某一时刻所共同预设(commonly presumed)的信息。共有场理论解释力强,在话语解释、预设以及说谎者悖论等领域具有持久的理论影响力。我们试图在这里搭设一个条理清晰完整的解释框架,以把握共有场语境理论的诸多特性,勾勒其理论纵深和思想基础。首先,我们将分析共有场的三个特征,即共有场是命题态度概念,具有迭代结构,通过适配(accommodation)得以更新。进一步,我们会说明共有场何以被界定为一个可能世界集。其次,我们指出,共有场的上述特征和界定背后是斯托内克对两个基础问题的创见,这两个问题分别是何谓“交际”,以及“预设”从何而来。最后,我们将说明斯托内克论述共有场的方式实际上暗示了一种关于语境的表征理论。
交际发生在情境(situation)里,这是共有场语境理论的直觉基础:语境即是一种情境,为理解交际者的所言(what is said)及欲意(what is intended to mean)提供解释资源。语境提供的解释资源涉及众类信息,如“言者意向(intentions),言者及听众的知识、信念、期待和旨趣。在同一语境下已完成的其他言语行为,说话的时间,话语效果,已表达的命题真值”。①Robert C.Stalnaker, Context and Content: Essays on Intentionality in Speechand Thought,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p.35.显然,每位交际者各自有独特的背景知识、会话目的、旨趣、交际期待和个人信念等。共有场语境试图捕捉的不是这些独立分殊的认知状态,而是那些被交际者所共同预设的信息,它们保障了会话交际的成功。斯托内克将这些被共同预设的信息叫作共有场。
共有场是命题态度概念,反映的是参与者对彼此共有预设的“共同接受”。这里,参与者“共同接受”的可以是他们对预设信息内容的共同信念、假装、怀疑、希望等。因此,为了特定的交际目的,交际双方可以共同接受假的预设信息,于是,假的预设信息就可以落入共有场。
例如,这周二(6 月18 日)中午,陈红的父亲问母亲:“晚上还是给陈红做上周的红烧茄子吗?”母亲答:“当然不啊,没听到她说不喜欢吃吗?”随后,陈红打电话说忘给他们讲今天不回去吃晚饭了。这段对话表明,父母共同接受对以下预设信息的信念:陈红6 月18 日会在父母家吃晚饭。这条信息虽为假(陈红的电话表明实际上她这一天不回父母家吃晚饭),但它构成了父母对话的一条共有场信息,促成了父母间的这场对话。
共有场包含假信息也会发生在“佯装”的情况下。例如,看到王浩,陈红抓住身边黄斌的手,说:“亲爱的,今晚我们还去看电影。”黄斌机敏地理解陈红是要让他配合演她男朋友,断了王浩的念想。于是黄斌配合说:“好呀宝贝,去昨天那家影院吗?”陈红与黄斌在王浩面前共同接受这条被佯装的预设信息,即黄斌是陈红的男朋友。显然,这条信息是陈黄二人的一条共有场信息,这条预设信息虽为假,但没有这条信息,交际目的就会流产。
对于成功的会话,每位交际者各自认为某条信息是所有交际参与者的共同预设,这还不够,只有交际者对该预设信息共同接受的态度彼此通达(mutually accessible),共有场才能形成。这就牵涉到共有场的结构问题。
斯托内克认为,共有场具有如下迭代结构:“一个命题是你和我之间的共有场如果我们(为了某个特定的交际目的)都接受它,我们都接受我们都接受它,我们都接受我们都接受我们都接受它,等等。”①Robert C.Stalnaker, Context,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4, p.25.这种迭代结构的形成,关键在于每个交际者对该预设信息的接受态度彼此通达。给定一个对话和一条预设信息,这一通达关系(Accessibility Relation)可表述为:每个对话参与者通达n每个对话参与者通达n-1……每个对话参与者通达1每个对话参与者对这条预设信息的通达0。我们假定某对话参与者为A 和B,共有场为命题φ,其相应的通达关系为接受关系:rn,rn-1……r2,r1,图1 则示例了共有场的迭代结构:A0与B0分别代表对话者A 和B 对命题φ 的接受状态0。以A 为例(同理于B),从A1到An代表会话参与者A 迭代的接受状态(1,2……n-1,n)。给定通达关系r1,A1表示A 接受1B 接受0 命题φ;给定通达关系r2,A2表示A 接受2B 接受1A 接受0 命题φ;…… 给定通达关系rn,An表示A 接受nB 接受n-1…… A 接受1 B 接受0 命题φ。
图1 共有场迭代结构图
从r1到rn的迭代是理论上形成共有场的结构条件,否则,如果A 在Ai中接受iφ 为共同预设,而B在Bi处不接受iφ 为共同预设,通达关系在ri迭代遭到阻断,共有场则难以形成。
共有场会随对话改变,这一变化过程就是“适配”,即交际方对共有场的信念达成一致的过程。一场对话的参与者很可能对哪些预设信息是共有场有不同的认识。我相信φ,所以我相信φ 是共有场;然而很可能你也相信φ,却不相信φ 是共有场。于是我们对共有场的信念没有达成一致。斯托内克认为,成功的交际活动依赖于对共有场的一致信念:“交际包含的一个规范就是交际参与者的预设——他们当作共有场的信息——应该一致。”②Robert C.Stalnaker, Context, p.46.
这一会话规范促成了适配过程。然而,适配的前提是交际双方必须首先互相认定他们对共有场的信念存在分歧,并且分歧必须明示交际者。斯托内克认为,“明示事件”(manifest event)可以做到这一点,即“发生在交际环境下,对交际者都很显明(obviously evident)的事件。”①Robert C.Stalnaker, Context, p.47.显然,话语本身就是这种明示事件:“当话语产生,它被产生这一事实会变成共有场;当交际语言的语义是共有场时,一句带有语义的话语被产生出来这一点将会得到明示。”②Robert C.Stalnaker, Context, p.47.
分歧被明示,意味着适配的开始,三种不同的明示方式对应着三种适配过程,我们可以将其分别命名为“扩充共有场”“更迭共有场”以及“伪装共有场”。
第一,扩充共有场。你说出一句话,该句预设命题φ,你相信命题φ,并相信φ 是我们的共有场。这将成为我相信命题φ 并也将其视作共有场的理由。基于该理由,我的信念集由于囊括进命题φ 得以扩充,同时我接受φ 是我们的共有场,于是,你一开始当作共有场的命题最终成为我们之间的共有场。你对我说:“我去幼儿园接孩子。”这句话预设你有孩子,也表明你相信你有孩子这一信息是你我之间的共有场(或者相信它将会是我们的共有场)。虽然在你告诉我之前,我不知道这条信息,你也不知道我是否知道这条信息,但是我没有任何理由怀疑你在撒谎。另外,要是你没有孩子或者你不知道你有孩子,你也不会预设该信息。于是,我有了一条新信念,即你有一个孩子,通过你说的话,我相信你相信……我相信你有孩子,它成为我们的共有场。因此,一开始只是你当作共有场的信息最后成为我们的共有场。
第二,更迭共有场。我“明确否定你所预设的命题而改变你的预设,这样,你将不再错误地把该命题作为共有场。”③Robert C.Stalnaker, Context, p.48.你问我:“你又换工作了?”表明你预设我至少换了两次工作,并认为这一信念是我们的共有场。我回答:“我换了,但是只换过一次。”显然,我否认了你的预设,你不再认为“我至少换过两次工作”是对话的共有场。该回答重新建立起来一条共有场,即这是我第一次换工作。依此,共有场获得了更迭。对于顺利的会话交际,我本应该直接通过说“换了”还是“没换”来回答你,但这里我不得不首先纠正你的错误预设,更迭对话的共有场。
第三,伪装共有场。在某些情况下,我并不相信你通过明示事件所做的预设,我有理由相信该预设为假,但是由于它可以实现我们的交际目的,我们会接受该假预设为共有场。之前的语例中,陈红和黄斌通过明示事件共同预设“黄斌是陈红的男朋友”,这一预设虽为假,但是有助于实现“拒绝王浩”的交际目的,因此,他们把该预设伪装成会话的共有场。
我们提到,共有场是一个命题态度概念,它表示的是交际者共同接受的信念。如果这些信念由一组命题来表达,共有场则可以界定为一组命题。然而,就斯托内克看来,通过一个可能世界集来界定共有场是更基本的方式。
可能世界集确立在特定的交际过程中,它提供了交际者在某时刻“可言说的选项”。斯托内克认为话语交际的核心目的是提供关于世界的信息,然而世界有很多可能性,每一种可能性就是一个可能世界。言说在话语交际中的功能之一就是从众多可能性中挑选出一种可能性,排除其他可能性。“挑选”,即确认一个言说选项,将之传达出来。你对我说“广州是广东的首府”,这句话选出并传达了一个可能世界(这一可能世界也就是现实世界),即广州是广东的首府。然而我们可以想象,世界还有其他可能,交际者因此有不同的言说选项,比如“中山是广东的首府”以及“佛山是广东的首府”等等。一方面,共有场限定可能世界集,它是所有给定可能世界的共有部分,只有能够使共有场为真的可能世界才能成为这个可能世界集的元素。可以想见,你我之间的共有场是“广东有首府”,它在我们上述列举的可能世界中都为真,而给定这个共有场,可能世界集就不能包含“广东没有首府”的可能世界。另一方面,可能世界集限定共有场:一条信息要成为共有场,当且仅当它在所有给定可能世界中为真。在这个意义上,可能世界集给共有场划了范围。鉴于可能世界集与作为语境的共有场之间的对应关系,斯托内克将该可能世界集称作“语境集”(context set)。
假设一场对话,甲说:“那本书封面是什么颜色的?”乙答:“那本书的封面是红色的”(p1)。显然,甲乙之间此刻的共有场之一是“那本书有封面”(c1),给定上述共有场与语境集之间的关系,这场对话在此刻的语境集不能包含使该共有场为假的可能世界,这样,语境集中可能世界的范围得到了限定。在该范围内,我们可以设语境集中包含n 个可能世界,分别是“那本书是红色封面”(w1),“那本书是蓝色封面”(w2),“那本书是白色封面”(w3)……“那本书是 M 色封面”(wn)。进一步来说,乙的断言p1(“那本书的封面是红色的”)让语境集和共有场都发生了变化:w1被p1断定,于是,从w2到wn的所有可能世界从语境集中删除,同时,p1提供的认知信息(即“那本书是红色封面”)扩充了共有场的内容。在甲乙的交际继续进行之前,这场对话的语境集至少要保证p1和c1都为真。
既然共有场可以由语境集来界定,那么共有场对言说的作用就可以分析为语境集对言说的作用。借助这种分析方法,我们可以隐去“共有场”,仅仅通过说明言说与语境集之间的关系来刻画动态的交际:言说[如一个断言(an assertion)]改变语境集的元素,反过来,语境集限制言说的范围,交际就是言说与语境集互相限制和改变的过程。
至此,我们分析了斯托内克共有场概念的三个特征和它的“可能世界集”界定。然而,共有场语境因交际而创,这是它的语用本质:交际使语境得以生发、识别和派用。与此密切相关的有两个问题:首先,共有场要借助交际,那么如何刻画“交际”?其次,如果共有场的对象实质上是交际参与者共同接受的预设,那么如何理解“预设”?这两个方面构成共有场语境理论的重要基础。
什么是一场“交际”?斯托内克把该问题的答案叫作“语用的背景故事”。语言哲学家需要说明这是一个怎样的故事。斯托内克的版本是:“我知道,并且你需要知道,某件事是否是A,或者是B,或者是C,等等;所以,我说出一个语句,用这个处于上下文的语句来说出A 或者B 或者C 等等;因此,如果一切顺利,你会得到你需要知道的内容。”①Robert C.Stalnaker, Context, p.21.实际上,这一“语用的背景故事”是对大卫·刘易斯(David Lewis)版本的修正,刘易斯的版本是:“我知道,并且你需要知道,某件事是否是A,或者是B,或者是C,等等;所以,我说出一个在上下文中我视为真的中文语句(原文为“英文语句”——引者注),而这一语句的真取决于A 或者B 或者C,等等;因此,如果一切顺利,你会得到你需要知道的内容。”②David Lewis, “Index, Context, and Content”, S.Kanger, S.Öhman, eds., Philosophy and Grammar, Dordrecht: 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 1980, p.93.斯托内克和刘易斯都把言语交际视作提供信息的行为,这一信息是言者知道且听众需要知道的内容,但是两者对交际的信息内容有不同的理解:斯托内克认为交际内容是交际参与者所表达的命题;刘易斯认为交际内容是某一具体语言下所言语句的真值。言语交际过程一般表明言者希望传递给对方一定的内容,这一内容首先是语义内容。斯托内克和刘易斯都将语句作为语义机制的输入,两者的分歧在于语义机制的输出是什么:斯托内克认为是命题,刘易斯认为是语句真值。
我们认为,斯托内克讲述的语用背景故事可以从两方面得以论证。一方面,斯托内克强调,决定某一语句真值的信息有两层作用:一层作用是确定交际的所言内容,另一层作用是确定所言真值。如我断定语句“你是个笨蛋”为真,李荣有两种方式断定其为假:第一种方式下,李荣与我共认“你”的指称是王明。李荣和我都在给同一个命题“王明是个笨蛋”赋予真值,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对命题“王明是个笨蛋”有真正的分歧。第二种方式下,李荣与我没有共认“你”的指称。比如,我用“你”指王明,李荣认为我用“你”在指李荣,而我并不知道李荣错认了。这种情况下,我们断定了不同的所言内容,也就是断定了不同的命题:我断定“王明是笨蛋”,李荣否定“李荣是笨蛋”。我们在这里只有误解,没有分歧。只有在语义过程中获得合适的命题(也就是语义内容),交际双方才有可能避免误解,以正确的方式(如上述第一种方式)赋真值。因此,语义过程的输出必须是一个命题,才能够区分信息的上述两层作用(“获得所言命题”和“确定所言真值”)。另一方面,交际行为对交流语句的真假没有必然要求。满足特定的交际目的很可能意味着我们要说一些假话(即使我们假装其为真)。交际方能够通过这些假语句交流得起来,靠的是交际双方的共有场,即他们(彼此通达地)共同接受相关预设信息。显然,获得这个共有场,依赖的不是所言语句的真值,而是对所言及其预设“共同接受”的命题态度。要有命题态度,必须要先有命题,这意味着交际的语义材料并不是语句的真值,而是命题。因此,斯托内克的语用背景故事弱化所言真值,凸显所言命题,实际上就是在给作为命题态度概念的共有场铺路。
共有场的内容是交际方共同接受的预设信息。这里的“预设”尤指言者做出的预设,而不是词句自带的预设。区别于以往普遍将“预设”理解为“词句预设”(sentence presuppositions),“言者预设”构成了共有场概念的另一根本。从词句预设到言者预设,义理上的起承转折表明“言者预设”并非空造,其理论指向十分明确。
词句预设取决于词句的字面义和语法规则,是纯粹的语言学考量。词句预设实际上被视作语义学概念:预设归根到底是词与语句(触发预设的词与被预设句)、语句与语句(触发预设的句与被预设句)之间的语义关系。将预设看作词句预设,无法说明交际中的三类预设现象。
(1)所言预设不被接受致使所言违和。西蒙斯指出,一方面,“交际中的预设只是交际参与方的背景信息,不是交流的内容和要点。”①Mandy Simons, “Foundational Issues in Presupposition”, Philosophy Compass, vol.1, no.4, 2006, p.359.然而,当背景信息难以令人接受时,话便显得唐突、不恰切或不舒服(即“违和”)。如我说:“李志戒烟了。”你应:“李志根本不吸烟。”我的话引起违和的原因,不是所言本身,而是所言预设:“戒烟”预设“曾经抽烟”,而有人指出李志从不抽烟。
(2)所言预设作为交流的新信息被接受,所言不显违和。不可否认,交际中的预设有时恰恰是重要的交流内容,我们将其作为新信息接受下来。如你说:“新同事很帅!”小王应:“我敢肯定他妻子也这么想。”显然,短语“他妻子”预设新同事有妻子,这是在利用预设传递信息,提醒你新同事有妻子,这时候小王的话在交际中并无违和之处。
以上预设都是由词句语义或语法所引发的,但它们有时不被接受,有时却是重要的交际内容,词句预设理论无法解释这一现象。
(3)佯装预设信息。词句预设的经典界定是语句S 预设命题φ 当且仅当只有φ 真,S 才有真值。不过,在具体的交流活动中,我们会遇到S 有真值同时φ 为假的情况。如在陈红和黄斌演的那场戏里,陈红通过说“亲爱的,今晚我们还去看电影”这句话预设黄斌和她是情侣,这一预设为假,而这句话确有真值(即为假)。因此,词句预设难以说明佯装预设的情况。
问题好像出在词句预设遗落了预设发生的语境。劳里·卡图南(Lauri Karttunen)提出的解决方案是“语用的词句预设”(pragmatic sentence presuppositions)理论:S 语用地预设φ,意味着只有在可以衍推φ 的语境②卡图南指出,“‘语境’是一组背景假设(assumptions),它包括‘任何言者选择的,并视为他与其听众分享’的内容。”Lauri Karttunen, “Presupposition and Linguistic Context”, Theoretical Linguistics, vol.1, no.1-3, 1974, p.181.中我们使用S 才是恰当的(felicitous)。 语用的词句预设不再孤立地显示语言单元之间的语义关系,它现在对应的是可以衍推出自己的语境。开发词句预设的语用面相可以说明上述困难“(1)”和“(3)”:对于“(1)”,所言违和源于所言语境不能衍推所言预设;对于“(3)”,陈红的“亲爱的,今晚我们还去看电影”是假话(即该句有真值),然而陈红与黄斌的对话目的(即让王浩死心)营造了一个语境,从中可以推出该句的预设(即黄斌是她的情侣)。“(2)”好像不能被“语用的词句预设”所解释:语句“我敢肯定他妻子也这么想”在之前所例举的对话场景中并无违和之处,然而我们很难在对话者之间建立一个能够推衍其预设(即新同事有妻子)的语境。因此,我们不能说找不到能够衍推所言预设的语境,所言就会违和。
刘易斯试图通过“预设容纳原则”来化解“(2)”:“如果在时刻t 说某句话需要接受预设P,并且如果在t 之前P 并没有被预设,那么P 在t 时刻被预设。”①这里的“容纳”和前文斯托内克的“适配”只是译文之别,都对应英文“accommodation”。刘易斯将语境的更新看作语言实践的一项规范,斯托内克则认为语境的更新并不依赖于特定语言,而取决于交流者的意向(speaker’s intention)。David Lewis, “Scorekeeping in a Language Game”, Journal of Philosophical Logic, vol.8, no.1, 1979, p.340.根据该原则,语境在所言时刻t 得到更新:所言预设在t 时刻自然纳入语境当中,保证所言预设能够从更新的语境中推出。对于“(2)”,语句“我敢肯定他妻子也这么想”在t 时刻说出,语境在t 时刻得到更新,这意味着所言预设“新同事有妻子”被纳入语境中。所言预设既然是新语境的一部分,自然能够从该语境中推出。借助“预设容纳原则”,语用的词句预设看起来能够很好地化解“(2)”:语句“我敢肯定他妻子也这么想”在t 时刻于对话并无不恰当之处,因为其预设可以从更新的语境中推出。问题是,“预设容纳原则”是一项有关某门语言的约定原则,语境的更新是这一语言约定原则的结果,它与言者的交际意向等因素不相干。如此刻画语境更新过程不符合我们的直觉。直觉上言者意向等全面参与到对预设信息(也就是对语境)的构建当中。斯托内克认为,如果我们要公正对待言者意向对预设的作用,在思路上就必须放弃“词句预设”,转向“言者预设”。
如果说词句预设主要来源于特定词句的触发,相对照来说,言者预设强调言者在交际中如何根据自己的交际意向去做出预设。这意味着预设的产生不再依赖词句语义,而是依赖言者的信念状态。“这一观点希冀将语言学现象还原成言者的信念状态:对预设的要求仅仅通过言者的内在状态来满足,只要言者具有必要的信念,预设的要求就能满足。”②Mandy Simons, “Presupposition and Accommodation: Understanding the Stalnakerian Picture”, Philosophical Studies,vol.112, no.3, 2003, p.257.
“言者预设”理论试图彻底扭转“语义触发预设”的思路。一方面,预设的内容发生了变化。“他又来胡说八道了”不再仅仅预设命题“他之前至少有一次来胡说八道”,而是表明言者心中确切记得有一次(包括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涉及的人物等)他曾来胡说八道。言者预设意味着言者意向等非语言学要素全面介入对预设的分析之中,预设的内容不再完全受制于字面义,而是反映言者的信念状态。另一方面,“言者预设”可以让我们正确理解共有场语境适配。如果说刘易斯的预设容纳原则是交际过程中语言使用的规范,那么,斯托内克的共有场适配规范就是交际过程中关于言者意向的规范。换句话说,在“词句预设”的线索上,交际的达成有赖于某种特定的语言(语言中的语词及其预设),“交际”就是言语交际;在“言者预设”的线索上,交际的达成有赖于交际当事人的交际意向和信念状态,“交际”就是意向交际。
借助“言者预设”,共有场的更迭、扩充和伪装能够回应上述“(1)”“(2)”“(3)”所提出的问题,也能避免刘易斯方案中对言者意向的搁置。需要强调的是,借助“言者预设”,共有场的更迭、扩充和伪装直接体现交际方意向上的变化,交际方在交流过程中所思所想的变化不再受到任何特定语言的影响。“以这种脱离语言的方式来刻画言者预设,相当于言者可以不通过任何实际的言说来进行预设”。③Mandy Simons, “Presupposition and Accommodation: Understanding the Stalnakerian Picture”, Philosophical Studies,vol.112, no.3, 2003, p.267.这里的问题也是显然的:作为“明示事件”的言语行为促成并标识共有场适配,换句话说,言者预设发生在言语的同一时刻,即言者做出言语行为,言者预设得以改变,共有场适配得以进行,这意味着斯托内克对共有场适配的刻画仍然离不开特定语言中的言语。
我们在介绍共有场语境理论的一开始,就提到了斯托内克建立该理论的基本直觉,即“语境是话语发生的情境”。从这个角度看,斯托内克对语境的说明也就是对“情境”(situation)的说明。沿着这一思路,斯托内克的理论关切其实是“表征”情境式语境(context-as-situation),这种对语境的研究进路我们可以将之看作语境的表征理论(the representational theory of context)。
首先,所谓“表征”,一般意味着具有语义性质的对象(object)。这里的“语义性质”包括“内容”“指称”“真值条件”“真值”等等。斯托内克试图建立情境式语境的表征理论这一点十分明显。我们在“共有场的‘可能世界集’定义”那一节看到,斯托内克将语境定义为由交际者所共同预设的命题,而命题一般来说是真值可判定的对象,于是,语境就是某种具有语义性质(如“真值可判定”)的对象。斯托内克的共有场语境理论所关切的核心问题便是如何说明“语境”这个表征对象(包括它的本质、结构)以及它对话语解释的作用等。
其次,在斯托内克看来,语境代表的是“外在”于待解释话语的解释资源。斯托内克的语境理论的另一基本直觉是话语内容依赖并更新语境。这实际上预设了一种话语内容与语境之间的关系:待解释的话语内容在“一边”,具有解释功能的语境占据相对的“另一边”,两者互相作用。之前谈到,斯托内克的语境理论将语境当作某种对象(即命题),这些对象应该外在于待解释对象(即话语)。换句话说,如果我们在时间T1处将命题P 当作语境集的一部分,那么P 应该被理解为属于“语境”的范畴,它作为对某一话语U 的解释项而存在,然而我们不会在T1处将话语U 归于“语境”的范畴。在这个意义上,语境P 和话语U 是相互外在的。当然,U 的内容通过适配过程在T1之后会包含在语境集当中。P 还有可能在时间T2处被某个语句表达出来,并需要语境集里的其他命题来解释。于是,在这种情况下,P 在T2处就不属于作为解释项的语境范畴,而是属于待解释的话语,它外在于语境集里作为解释项的其他命题。总之,斯托内克将语境表征为具有解释作用的“对象”,它外在于待解释对象。
最后,斯托内克的语境是描述性的理论建构(descriptive approach)。我们提到,斯托内克语境建立在交际对话的基础上,它是语用学语境。语用学语境的主要问题并不是语境如何作用于语义,而是语境如何作用于交际。为了澄清这个问题,斯托内克刻画了语境的本质、结构和功能。就像他强调的,他的语境概念“可以让语境与交际内容之间动态交互的过程获得清晰的表征”。因此,斯托内克处理语境的方法是描述一个对于解释某个交际行为所必要的情境,而不是提供一套“情境应该如何解释交际行动”的规范条款。在这个意义上,斯托内克的语境,即“共有场”,是描述性概念。
本文试图从两个方面建立斯托内克语境(即共有场)的理解框架:共有场的特征(及其界定)与共有场的基础。斯托内克用可能世界集来界定共有场语境。共有场的基础有两个方面:它包含一套特别的语用背景故事,其中涵盖了对“交际”的基本理解;共有场的内容本身开辟了一条关于“言者预设”的研究路线,预设的生发不再取决于字面意思,而是取决于言者意向。最后,我们论证了斯托内克的共有场语境理论是一个描述的、外在的表征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