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晓阳
(河北工程大学,河北 邯郸 056002)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报告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农业产业属于天然的高风险弱质产业,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可以有效化解各种自然和市场风险,有助于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产业兴旺”。当前,农业保险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如何更好地发挥农业保险保障作用,使其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实现高质量发展是所有从业人员面临的新问题。
我国对“三农”问题高度重视,2004 年以来,每年的一号文件都聚焦于“三农”问题。2021 年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2021 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自此,我国主要任务由脱贫攻坚全面转向乡村振兴。2022 年和2023 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体落实到各项重点工作中,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主要任务和重要使命。
农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不但从业人数多,而且关系到粮食安全和百姓民生,是国家安全稳定的基石。但农业产业天然属于高风险弱质产业,受自然灾害和市场经济的双重影响。2023 年1 月应急管理部发布的报告显示,2022 年我国全年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1.12 亿人次受灾,因灾死亡失踪人数554 人,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1 207.16 万hm2;直接经济损失达2 386.5 亿元。
农业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农业风险保障机制,可以有效化解农业生产中各种风险,近年来被逐步重视,并且连续16 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2020 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超过美国,成为世界规模最大的农业保险市场。从2007 年的52 亿元增长到2022 年的1 192 亿元,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实现了快速增长。2023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6 次提到农业保险,充分说明农业保险对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农业保险可以避免直接补贴和平均补贴的低效性,对农业实施精准有效的保护,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保障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农业保险是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刘颖(2018)[1]认为,农业保险是一种兼具政策性职能和市场化行为的风险管理工具,通过发挥风险保障,为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支持,实现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和繁荣农村经济的目标。张硕等(2020)[2]分析得出,保险公司具有经营风险的专业优势和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政策机遇,可充分利用服务有效化解农业经营者面临的风险。赵乐(2021)[3]指出,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阶段,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稳定农民收入、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改进农村社会治理、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等都对农业保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亟须农业保险有新突破。
具体到河北省农业保险的发展,丁辰(2017)[4]分析了河北省农业保险的现状,发现其存在技术落后、缺乏创新、宣传不到位等问题,提出应采取相应措施改善。岳静(2020)[5]分析了河北省农业保险市场情况,认为保险公司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存在赔付不理想、创新不足以及科技水平亟须提高等问题。李玥(2020)[6]通过向河北省生猪养殖户发放问卷的形式调查了农户满意度,结果反馈,客户对保险公司理赔速度、服务水平、险种创新、保障程度等都存在一定程度的不满意。
研究表明,乡村振兴战略在给农业保险提供发展机遇的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业保险有能力也有必要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作为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有责任和义务做好农业担保工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河北省从1982 年开始试办农业保险,但因赔付率较高,保险公司亏损严重,未持续开办形成规模,直至2007 年,中央财政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列入预算,河北省农业保险才算真正起步。河北省2007 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04 亿元,2021 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51.72 亿元,15 年间保费规模增长了将近50 倍,农业保险保障金额由2007 年的36.64 亿元提高到2021 年的1 490.24 亿元。农险保险实现了快速发展,整体规模不断扩大,如图1 所示。
图1 2007—2021 年河北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
2007 年河北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开始对能繁母猪保险进行补贴。2008 年河北省财政厅将小麦、玉米、棉花三大种植作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2011 年河北省明确小麦、玉米、棉花、花生、马铃薯、大豆、水稻、油菜、能繁母猪、奶牛为补贴险种,设施农业为地方特色产业试点品种。2012 年,河北省财政厅将森林保险、育肥猪保险、甜菜保险列入财政补贴险种范围。2016 年开始在部分试点地区开办育肥猪B 条款保险,2019 年新增了高邑等22 个B 条款试点县。2022 年,河北省财政厅增加了小麦、玉米、水稻三大主粮作物制种保险为政策性补贴性农业保险。2007—2022 年,政策性补贴险种由1 个增加到21 个,覆盖了种植、养殖、森林、设施大棚等常见农产品种类,保障范围不断扩大。
2015 年根据中央农业保险保障水平覆盖直接物化成本的要求,政策性小麦保险保额由4 500 元/hm2提高至7 500 元/hm2,玉米保额由3 900 元/hm2提高至6 000 元/hm2、水稻保额由4 500 元/hm2提高至9 300 元/hm2、花生和马铃薯保额由5 250 元/hm2提高至7 500 元/hm2。2016 年,奶牛养殖保险的保额由5 600 元/头提高至8 500 元/头。2019 年,面向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开办大灾保险提高保额,将原有小麦的保险金额由7 500 元/hm2提高到15 000 元/hm2,将玉米保额由6 000 元/hm2提高到10 500 元/hm2,将水稻保额由9 300 元/hm2提高到22 800 元/hm2。从原有的保障“直接物化成本”提升为保障“直接物化成本+地租”。2019 年,为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将育肥猪保额由7 500 元/hm2提高至12 000 元/hm2,将能繁母猪保额由1 000 元/头增加至1 500 元/头,2021 年明确继续执行生猪保险提标政策。分阶段在2021、2022 年选择试点区域开办小麦、玉米、稻谷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政策性小麦、玉米、稻谷的单位保额均有提高。
2007 年河北省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时,仅人保财险和中华联合财险两家公司试点开办。2015 年为规范市场秩序、激发承办机构积极性,河北省引入中国人寿财险和中国太平洋财险两家公司作为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机构达到了4 家。2017 年,河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发文,在部分地市允许燕赵财险和安华农业河北分公司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2018 年扩大了两家公司的试点经营市县。2021 年,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的通知,河北省银保监局明确了河北省内符合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较之前增加了平安财险、阳光财险、大地财险、太平财险、国人财险和大家财险共6 家保险公司。至此,河北省可以开展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达到了12 家。
河北省农业保险经营主体不断增加,市场竞争逐渐激烈。为避免恶性竞争,优化市场布局,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质量,2021 年6 月,河北省财政厅对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进行了遴选。中选机构分别为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中华财险河北分公司、中国人寿财险河北省分公司、太平洋产险河北分公司、燕赵财险河北分公司、安华农险河北分公司。此外,平安财险、大地财险、阳光财险3 家公司获得在局部试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资格。
2010 年,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农业保险工作费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农业保险中工作费用的定义,制定了支付标准,规定了支付管理和使用管理的范围。
2016 年,河北省财政厅会同省金融办等七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费用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细化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费用的主要内容、支出标准和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规范管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费用,保证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2017 年,河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林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农业保险的运行原则、补贴政策、保险方案、保障措施、预算管理、机构管理和绩效监督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河北省首次全面修订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2020 年,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河北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三大重点任务,标志着河北省农业保险从原有粗放式发展转为高质量发展。
以河北省财政厅为主的主管单位对农险保险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为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确保国家支农资金使用效果,财政厅等部门对农业保险的监管和绩效考核力度也在不断加大。
当前,我国农业生产呈现出散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存的“二元化”格局,散户仍是农业保险购买的主要群体之一。但散户大都有其他收入作为主业收入,农业生产收入在其总收入中的占比较低,因此其对农业生产重视程度低、积极性低,对农业保险需求较小,不愿为农业保险投入更多的成本,保险意识有待增强。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具有规模化、集约化的特点,随着农村年轻人口流失,农村人口老龄化、“空心化”问题严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中的占比进一步提高。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本较散户高出地租、机械设备、灌溉设施等部分,其成本较高,急需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的高保障。目前,河北省完全成本保险仅在产粮大县开办,非产粮大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法投保完全成本保险,现有政策性小麦、玉米、稻谷保额较低,无法满足其需求。因此,急需扩大完全成本保险覆盖范围。
河北省特色农业产业资源丰富,目前有15 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涵盖粮油、蔬菜、果品、中药材、奶业等特色农业品种。发展特色农业产业能有效带动农民增收,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中产业兴旺的要求。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出台了多项特色农业保险奖补政策,但奖补均需要每年上报,可持续性有限。并且申请上级补贴资金需要县级财政进行保费补贴,近些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县区财政配套资金压力较大,难以进行补贴,无法申请上级财政补贴,导致当地特色农业产业处于风险裸露状态。
相对于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目前河北省整体农业保险面临业务成本高、作业效率低、信息不对称、合规隐患大、保险定价粗放等问题,导致保险公司经营成本提升、效率低下、浪费人力物力、无法快速精准定损理赔等,亟须通过增强科技应用解决相关问题。
目前,河北省农业保险保费中政策性险种占比高,2021 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占整体保费的89.08%。保险公司更注重大块政策性险种,将更多精力用于政府攻关上,在产品创新、提升服务方面投入不足,导致农业保险产品同质性强、同行竞争过度、价格下滑,保险服务创造的价值非常有限。加之基层保险公司经受阶段性目标考核,更多注重短平快项目,忽视长期的经营品质提升,精细化程度有限,客户对服务满意度较低。
保险公司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对农业保险进行宣传,普及相关知识,提升农户散户对农业保险的了解程度和认可程度。可以发放宣传页、召开农业保险说明会、在村委会张贴宣传海报等,语言要通俗易懂,便于接受。同时,开展新媒体形式的宣传,如短视频平台,采取农户喜闻乐见的形式介绍参保的意义和国家支农、惠农政策,提高散户参保率。
随着粮食价格上涨,农资、地租等成本不断提升,普通的政策性小麦、玉米、水稻险种的保额与生产成本的差距越来越大。要在科学论证、测算的基础上扩大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的试点范围,充分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成本,增强其扩大生产规模的信心,保障粮食安全。
特色农业产品附加值高、风险大、保费高,农户难以负担所有保费,急需财政补贴。建议选定河北省内一批具有特色的农业产业或项目,将其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进行常态化补贴,减轻基层财政负担。扩大以奖代补的支持范围,提高支持额度,助力地方特色农业产业快速发展,助力农民增收。
目前,各家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建立了自己的科技应用体系,下一步需要进行内部科技应用之间的融合,提升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简化农户投保、理赔的流程,提升其对农业保险的满意度。同时,要建立农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农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数据监管,以信息相互检验杜绝重复投保、虚构标的等情况。
农业生产周期长、收益慢,根植于农业生产的农业保险有同样的特点。保险公司内部需要建立长期考核机制,避免任务考核时间节点短期突击行为。要着力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农业保险经营品质,加快对专业化、复合化人才的培养,要建立一支懂农业、精农险、高水平的农业保险服务队伍。简化承保理赔流程,精准承保理赔,降低基差风险,不断提升农户对农业保险服务的满意度。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业保险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农业保险需要实现高质量发展,满足各方需要。河北省农业保险自开办以来规模不断扩大,保障品类不断增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政府支持和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形成了良好的发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