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婷梅
(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 泉州 362000)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可见,优化金融服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这就要求在新时代背景下金融机构与农村发展需求相融合,同时与政府、保险机构相融合,提升自身服务水平,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满足“三农”的金融需求,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发展农村金融、普惠金融是助力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国家对此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1],分别提出了“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金融机构增加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贷款投放”等政策指引。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2022 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2],强调要“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体系”“切实加大‘三农’领域金融支持”。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2019 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2022 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强调“实现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聚焦农业农村重点领域,稳步加大信贷资金投入”。
近年来,诸多学者从多维度来探索研究金融服务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路径及对策。在影响效应方面,马俊(2022)[3]使用熵值法构建乡村振兴和普惠金融综合指数,通过使用GMM 方法证明了普惠金融对乡村振兴产生先促进后抑制的倒U 型影响。在金融科技方面,谢燕娟和李为(2022)[4]提出了发展金融科技、推进信用建设等相关建议。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武卓卓(2021)[5]提出要做好顶层设计,加大农村普惠金融的供给力度,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助力乡村振兴。在党建引领方面,邱钦玉(2020)[6]提出积极创新“党建+”模式助力乡村振兴,实现党建、业务经营与乡村振兴齐头并进、良性互动。在影响因素方面,方杰(2021)[7]提出要增强财政金融引导和健全金融风险保障机制。在对策研究方面,梁文婷和李强(2023)[8]从完善乡村金融体系、农业保险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3 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力度越来越大,相关的惠农政策不断出台并完善,支农涉农的考核力度和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农村金融服务设施、服务手段不断便捷化、电子化,农村金融服务的主体不断丰富、扩大。涉农产品不断丰富,服务效率不断提档增速。
一是金融产品创新能力不够。随着各地区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对涉农贷款种类和额度要求也越来越丰富,但从近年发展情况来看,贷款难、贷款贵的现象依然存在,归根究底是因为金融机构提供的农村金融支持的创新力度不够,信贷产品大多数具有同质性,较少能结合农村或乡镇企业特色产品发展来制定特色信贷产品,导致农村的金融资源配置不足。此外,银行在金融科技上的投入和应用还有待加强,例如科技研究开发、科技创新等意识还有待提高。传统的涉农产品与现代化金融科技的实际融合度较低,在信息的渠道、采集、运用、管理等方面投入较少,导致数据开发运用效率较低[9]。
二是贷款利率偏高。由于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少、农村贷款产品风险相对较高,相比于大中型企业贷款产品,农村涉农贷款产品的利率偏高。从网点分布来看,大多数农村只有农信系统网点,缺乏市场有效竞争,导致银行之间的竞争力不强、利率较高。
三是同业挤出效应日益显现。近年来,受国家政策引导影响,当地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加大了涉农信贷减费让利的力度,但由于各金融机构自主定价,导致银行之间对符合相关要求的贷款产品利率降低的幅度不同,这对当地金融市场竞争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贷款挤出效应,导致同业间业务竞争加剧[10]。
一是传统借贷观念依旧存在于大部分农村。受传统观念影响,部分农民或企业考虑到贷款额度低、手续繁琐等,更倾向于向亲戚好友借钱或寻求民间借贷进行周转。
二是农户自身的文化水平有限。大多数农户对贷款申请、还款等程序了解掌握不足,不敢轻易操作;对创新金融科技产品的认识与接受度不高,难以享受金融服务智能化、线上化、数字化带来的各种便利。
三是农村经营管理风险较大。最突出的表现为农产品的种养殖受自然环境影响显著,不确定影响因素较多;农村集体土地、林权、农村产权等制度改革尚未完善,农村资产要素未全面盘活,可供处置的固定财产不多。
四是农村小微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大部分小微企业主要由经营者直接管理,部分经营者缺乏专业的管理知识,企业财务规范管理不严格、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影响授信业务的推广。
从当前农业发展情况来看,相关部门尚未建立健全与当地银行形成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的金融保障服务体系。
一是涉农保险业务发展缓慢。农产品易受天气影响、风险暴露程度高,其商业保险种类少、担保费高、赔付率较高,因此保险从业人员推广涉农保险业务的积极性不高。
二是涉农企业上市要求较高。大部分涉农企业受自身资金少、规模小、内部管理混乱等先天条件影响,导致涉农企业无法挂牌上市。
三是担保机制不够健全。由于各县市担保机构数量少、规模小、覆盖率低,满足不了企业庞大的担保需求。同时,担保机构注册资本不到位,手续繁杂,再加上业务渠道不畅通、经营品种过于单一、缺乏自主权、审批时间长、银保合作不太融洽等,导致担保业务效率不高。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景德镇市分行积极探索创新“金融+企业+N”综合赋能新模式,支持“高岭·中国村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结合党建、人才、资源、产业、民生、治理6 个方面,充分调动政府、银行、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该模式荣获“2021 年全国乡村振兴典型案例”“2022 年江西省乡村智慧旅游优秀案例”。
中国农业银行通过实践探索出“产业+创新+科技”的支农模式,即通过产业帮扶、产品创新、科技赋能等方式满足农户或涉农企业的资金需求,有效破解脱贫地区金融服务成本高收益低与商业银行发展可持续性、金融需求多样性与商业银行经营标准化、客户分散性与商业银行管理集中化的三大矛盾,入选“2022 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写好普惠金融这篇“答卷”,需要商业银行通过现代科技等手段,持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科技。
一是持续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联动,对接引入当地税务、公积金、工商企业信息等政务数据,实现政府相关部门、监管部门及金融行业的数据共享,为政府政策制定或决策部署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二是壮大金融科技队伍,吸收和培养一批业务扎实、技术过关、吃苦耐劳的金融科技人才队伍。
三是加大数据收集、信息共享、服务功能和服务效率的开发力度,例如开通信贷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等网上办理渠道,实现客户信息和申贷材料的快速收集。借助数字化转型,实现金融服务和乡村产业双向联动,突破贷款业务推广的空间限制,有效推动数字金融进程,切实做好、实施好移动支付便民工程。
四是创新科技产品,结合当地信息产业园等特色产业园区,大力推广“科技贷”“科特贷”等业务,激励当地科技型企业、科技人才创新研发。
一是加大对当地旅游产业的支持力度,助力培育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以点带面,以镇带村,协助创建一批极具当地特色的省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打造“金融+旅游”特色模式。
二是关注当地革命老区,结合当地产业情况,充分发挥革命老区旅游、红色教育基地、文化特色、地方小吃等特色产业优势,加强信贷产品创新工作,推动文旅、特产等产业和金融行业融合发展。
三是依托当地文旅资源,借助当地旅游数字化平台,推出旅游消费贷、旅游消费分期等产品,为当地文旅产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一是加大对农产品的支持力度,着眼初级农产品和种植业振兴信贷供给,落实当地农机具补贴政策,加大初级农产品贷款业务的推广力度,推动当地产业发展。
二是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强化产品创新,持续加大对绿色农业、绿色工业、绿色能源、绿色消费等行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保持绿色金融规模持续增长,同时积极推进绿色金融场景应用,全面融入绿色低碳生活服务。
三是以农村要素市场化改革为契机,加强与农村要素登记流转部门联动,推动建立统一的农村要素登记流转系统,激活农村要素市场,盘活农村“沉睡资产”。聚焦农村集体土地、林权、农村产权等制度改革,探索推广“两权贷”“集地贷”“农股贷”等产品,有效盘活农村资产要素。
因地制宜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和运营机制是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基础,需要金融机构、政府、保险等机构之间的协调推动。
一是以党建为引领,加强与党政部门、产业协会、群体组织以及当地重点企业等机构的联动,引导网点通过与当地党政部门和村党支部签订合作协议,切实参与基层党政管理,牢牢把握向当地提供服务的契机,推动金融服务进一步下沉,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将金融资源禀赋与推进“党建+”邻里中心金融便民服务点建设有机结合,努力形成“一刻钟”金融便民服务圈。
二是推动银政企座谈会常态化、制度化,制订客户经理驻村考核机制,由各金融机构成立金融服务小分队,制订相关的驻村考核制度,要求客户经理每周落实“3 个半天”或“5 个半天”下乡驻村机制,并将惠农政策宣导、金融知识普及、信贷资金投放、信用体系建设、便民服务等纳入工作范围。
三是当地政府机构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组织内部考核激励机制,逐步完善各项金融扶持政策,调动金融服务资源流向农村特色经济、绿色农业等重点发展领域。
四是政策性金融担保机构应规范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保险与涉农信贷协同对接,保险机构应不断研发新型信贷保险产品,进一步扩大涉农保险覆盖范围,依据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实际,为涉农信贷提供风险保障。
五是持续深化“政府+金融+担保”合作模式,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金融风险补偿与担保机制。由政府有关部门设立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金融风险补偿基金,对因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产生的信贷风险和损失,按照确定的比例承担责任并予以一定的补偿,有效提高金融机构对普惠金融不良贷款的容忍度,推动形成风险共担的农业保险机制,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后盾[11]。
创新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文章提出商业银行应提高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因地施策探索打造“金融+科技”“金融+文旅”“金融+农村要素”“金融+多级联动”等模式,多渠道满足乡村振兴多层次、差异化的金融需求。让更多元素相互融合、共同联动,使乡村振兴道路上既有“党味”,又有“文化味”和“本土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