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大局,进而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全局性战略安排。从乡村振兴视阈下农民主体性作用的本质属性、内在契合和价值意蕴三个方面,探析农民主体性作用与“五大振兴”之间的关系、乡村振兴与农民主体性作用的内在契合、农民主体性作用对乡村振兴的意义,有助于挖掘乡村振兴视阈下农民主体性作用的時代价值,拓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理路。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民主体性;本质属性;内在契合;价值意蕴
农民是乡村的真正主人,是乡村产业的经营者、乡村环境的保护者、乡风文明的发扬者、乡村治理的参与者,更是生活富裕的共享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乡村场域的具体体现。促进农民主体性作用发挥,有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推进。
一、乡村振兴视阈下农民主体性作用的本质属性
乡村振兴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根本目的,以实现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价值指向,从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层面擘画了我国新时代乡村发展的新图景,努力开创“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局面。
(一)农民是乡村产业的创造与经营主体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乡村产业的发展体现了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决定了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一方面,农民是产业兴旺的创造主体。农业生产是乡村的最基础产业,离不开乡村这个特定场域,广大农民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掌握娴熟的农业生产技术,是稳固农业生产、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的坚实主体。发展第二、第三产业需要因地制宜,发挥当地农民的主体性作用,开发符合当地生产实际的产业类型。另一方面,农民是产业兴旺的经营主体。农民作为产业发展的主要参与者,决定了产业的经营实力。农民投入乡村产业建设赋予了乡村经济发展强大的造血能力,推动乡村经济可循环、可持续发展。
(二)农民是乡村生态的保护与调节主体
美丽的生态环境是乡村发展的基本前提,是乡村经济、文化、制度等领域发展的基础。一方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乡村经济发展的巨大财富与势能。农民作为乡村生态环境的最大受益者,是生态环境的保护主体,不仅要加强自律,更要发挥主体性作用,参与到生态环境的维护工作中来。在进行农业生产劳动时,要提高环保意识,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主动参与植树造林等活动,以绿色生活方式促进生态宜居。另一方面,生态宜居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乡村场域的具体展现。农民要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调节好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发挥主体作用,打造绿色生态农业,促进乡村产业可持续发展。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促进家乡建设。
(三)农民是乡村文化的继承与发扬主体
乡风文明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精神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根植于农耕文明。”农耕文明是中华文明的根基,乡风文明是农民精神生活的沃土,是乡村振兴的文明基础。一方面,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发生了变化,对精神文化的需求日益增强。另一方面,营造良好乡风文明、传承优秀乡土文化是新时代农民精神生活富裕的必由之路。农民是乡土文化的继承者,需要发挥自身主体性作用,继承“从耕读传家、父慈子孝的祖传家训,到邻里守望、诚信重礼的乡风民俗”。同时,作为新时代农民,要促进乡村文明发展与时俱进,坚持“两个结合”,推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优秀乡土文化相结合,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筑牢农民精神世界的文化根基,为乡村振兴提供不竭精神源泉。
(四)农民是乡村治理的参与及反馈主体
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稳步推进的体系与制度保障。一方面,要坚持党的领导,以治理体系和治理制度为基本保障,以政府牵头、农民参与为主要实践形式,多方共同管理乡村基本事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党和政府的政策方针是乡村振兴的行动指南,农民是乡村政策落实、执行的主体,政策和制度的安排应符合农民主体意愿与现实需要。农民发挥主体性作用,主动参与乡村治理事务、主动为乡村发展建言献策,更有利于治理有效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作为乡村治理优化的受益者,农民是治理有效的反馈主体,要鼓励农民积极反馈乡村振兴推进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并努力解决农民反馈的矛盾和问题。
(五)农民是乡村生活的共创与共享主体
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乡村振兴战略的成效如何要看农民的生活是否富裕。一方面,农民是生活富裕的共创主体,只有广大农民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才能有效推进生活富裕进程。另一方面,农民是生活富裕的共享主体。乡村振兴的所有成果由农民共享,由农民评价。以农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乡村振兴领域的具体体现,也是党带领农民走向美好生活的时代回答。
二、农民主体性作用与乡村振兴的内在契合
农民作为乡村建设与发展的主体,其主体性作用的发挥需要建立在其主体地位确立、主体意识觉醒、主体能力提升的基础之上。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有利于促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有利于农民主体地位、意识、能力的巩固与提升,二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一)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民主体性作用发挥提供战略支撑和行动指南
我国农民群体自古以来就有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有利于农民主体性作用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发挥,其实施原则中就指出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一方面,从宏观角度提供制度保障,以制度促发展,为农民主体性作用发挥创造更好现实条件。国家战略的支持催生了农民的自信心,是农民发挥主观能动性的重要因素;同时,也为基层组织和乡镇政府提供战略安排,督促基层干部以身作则,为农民做好服务,认真落实贯彻党的战略决策。另一方面,从微观角度以具体、系统的制度体系,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行动指南。农民作为实践主体,需要理论指导其实践,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民提供了全面、科学的政策支持和方法指引,拓宽了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的实践路径。
(二)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民主体意识的觉醒指明了方向
乡村振兴以党的精神意志促进农民主体意识觉醒。一方面,乡村振兴以满足农民切实需要为出发点,以实现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落脚点,展现了乡村振兴的社会主义本质,是中国共产党人民至上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是党的意志的集中展现。只有每个农民的生活品质切实得到提高,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才算卓有成效。乡村振兴为农民主体意识的觉醒指明了方向,使农民在党和国家政策引领下,充分发挥自身自主性、能动性,追求个人的全面发展,共享乡村振兴的建设成果。另一方面,乡村振兴丰富了农民的精神生活。近年来我国大力推动乡村文化振兴,一系列文化惠民措施陆续实施,提升了农民的文化自信,促进了农民主体性发挥的精神启蒙;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也为农民提供了参与文化生产的机会,拓宽了就业渠道,农民亲身参与文化产业的经营与发展,其精神生活不断充盈。
(三)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了农民个人能力和综合素养的提高
主体能力是指农民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当农民的个人综合素养得到提升,其参与乡村建设的能力与意愿也会加强。乡村振兴以“五大振兴”促进乡村的发展。一方面,产业振兴需要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在培养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的过程中,农民逐渐提高了职业技能水平和科学文化素养。另一方面,乡村文化振兴提高了农民的思想深度及对政策的解读能力,更有利于农民加强对自我优势的探寻和自我劣势的反省,准确把握国家发展大势与时代特征,将个人发展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构建强大合力,推动乡村振兴。
三、乡村振兴视阈下农民主体性作用的价值意蕴
农民主体性作用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具有探索体制机制、完善系统结构、评价战略效能的作用,拓展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多元性,完善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性,展现了乡村振兴战略的人民性。
(一)农民主体性作用赋予了乡村振兴战略整体性与多元性的统一
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需要夯实体制机制的保障,农民主体性作用发挥对体制机制具有探索与革新作用。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是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大局,以制度安排和政策导向为基层组织和乡镇政府提供行动指南,顺应了全国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同时,乡村振兴战略发挥了农民主体性作用,汲取全国农民的共同智慧与经验,促进各乡村协同进步、共同发展。另一方面,我国村庄数量繁多、形态各异,对于体制机制的落实与执行,不能脱离实际、整齐划一地实施。需要根据每个村庄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以具体的、符合当地发展特色的体制机制为乡村发展保驾护航。农民是乡村的真正主人,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性作用,在探索中制定符合农民利益的管理機制、适合乡村发展的行动机制、公平灵活的参与机制。综上所述,农民主体性作用的发挥促进了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兼顾与多元发展的统一。
(二)农民主体性作用促进了乡村振兴战略现实性与精神性的统一
乡村振兴战略具有系统的战略结构,农民主体性作用发挥对系统结构具有创建作用,完善了其结构的全面性。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五位一体共同发展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农民建设,其中农民是最关键力量。“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一方面,农民是乡村现实发展的“塑形者”,作为乡村的主人翁,乡村产业依赖于农民的劳动生产。乡村振兴进程中如何建设乡村,怎么建设乡村,都要以农民的现实需求为根本依据,农民主体性作用的发挥是乡村振兴现实层面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农民是乡村文明发展的“铸魂者”。乡村振兴包括文化振兴,涵盖了乡风文明、生态宜居等精神层面的振兴,农民作为文化传播的载体,其精神风貌和思想观念组成了当代乡村的民风民俗。农民发挥主体性作用,促进乡风文明建设,有利于在乡村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的传播,有利于党中央思想文化宣传工作在乡村的落实开展。综上所述,农民主体性作用的发挥促进了乡村振兴战略物质与精神的同步发展。
(三)农民主体性作用彰显了乡村振兴战略人民性与实践性的统一
乡村振兴是一个长期性、实践性的战略过程,农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评价与反馈主体。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实现全体农民的全面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在乡村场域的集中体现,彰显了乡村振兴战略丰富的人民性。另一方面,农民是乡村振兴的评价主体。农民的意见与感受是对乡村振兴实施成效的最真实反馈;农民的幸福感与获得感是检验乡村振兴发展成果的重要标准,产业兴旺要伴随着农民生活的富裕。充分发挥农民对乡村振兴的评价作用,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反馈问题并修正方法和路线,才能使乡村振兴战略行稳致远。综上所述,农民主体性作用的发挥彰显了乡村振兴实践性与人民性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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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松琳]
基金项目:河南省社科联调研课题“农林高校在社会大课堂中讲好大思政课的研究”(SKL-2023-928);2023河南农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研究项目“大思政育人格局视野下农林高校大思政课实践研究”(SZJY-2023-011);教育部高校“全国思政课名师工作室(河南农业大学)”(21SZJS40101010466)
作者简介:孙昊(1996—),男,河南郑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