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碗的“米”
我家有一只碗,是瓷的。碗的外面是墨绿色,里面是乳白色。在乳白色的内壁上点缀了一些“米”字形的红色小装饰。我每次吃完饭,若不急于离桌,总要仔细端详这满碗的“米”,便觉设计者的匠心。圆形的碗底上,有一个辨识不清字迹的蓝色方章,看上去像明清的文物——我想若干年后或许它真会成为一件文物。这是我大概十年前从一个市场上买回来的。为什么要买这只碗,记不清了。大概是因为它的里面有很多“米”吧。虽然廉价,但一直保留在家里,成了我家庭用餐的专用饭碗。
我吃饭不喜欢用小碗,这或许跟我出生在农村从小就挨饿有关。尽管进了城已经三十多年,不挨饿也有三十来年,还是改不了。不习惯用那些小碗小碟,虽然那些小碗小碟潔白、细腻,上面趴着各色图案诗文,质感好,看上去也舒服。也并不是我饭吃得多、汤喝得多,必须用一只大碗,或者要和谁抢饭吃。就是一种习惯,不,一种天性,与生俱来的上不了台面的天性,而天性是很难改的。
小时候,人人家穷,也经常有更穷的人要饭要上门来。而父母从不厌嫌,遇上饭点给口热乎乎的吃的,错过饭点就给个馒头给张饼或几个土豆,实在没有现成的熟食,就会给点面粉。
我们那里有一个习俗,冬天基本上家家要杀猪,杀了猪就要做一锅杀猪菜,就是把猪的血脖子(老家叫潮头肉)割下来,和白菜土豆粉条放一起炖一大锅,既招待帮忙的,也使自己饱餐一顿,还要给村子里的人每家送一碗。我们村子小,也就十多家人,家家这样送。但每家送出的内涵不一样,有的人家碗大点,有的小点;有的人家肉多点菜少点,有的人家肉少点菜多点,但我母亲绝不允许耍心眼。有一年杀了一头不大的猪,杀猪菜也就少,但送每家又是必须的。眼瞅着送完人,自己家所剩无几了,我一急便和母亲说:“能不能换个小点的碗?“闭嘴,跟谁学的?”母亲很严厉,我不再敢多嘴。那时候缺吃少穿,有时候磨面不及时或者缺了面少不得向邻居借,但母亲肯定会小碗借大碗还。母亲在村里人缘好,我想一定和她这样的待人接物有关系。
现在街头的一些饭馆面店,用大碗的也多。有的,比我家用的那只还要大。比如吃面条的碗,吃米粉的碗。大碗是大碗的价,二碗是二碗的价,小碗是小碗的价,这很公道。但我有一次在一个大商场吃饭,点的是蒸菜和米饭,看着那么大的碗,想想点一份足够了,两份肯定吃不了。哪曾想买了菜和饭,扒拉几口就见底了,仔细再端详,碗也确实并不小,但碗底很厚,大约占了整个碗的三分之一,所以菜和米饭只能是薄薄的一层。此时回头看看店主人,发现是两个二十来岁的男女,而且是那样年轻那样自信那样充满朝气。我觉得,这事儿这人总不该放在一起的,但恰恰就是一起的。我在那里坐了不短的时间,想看看他们的生意如何,也想看看食客的反应,但我一无所获。
我在来这里吃饭前,路过一个书摊,买了苇岸的一本《大地的事情》。推开面前的碗筷,随手翻开这本书,一行字出现在我的眼前,是关于品德、良心和理想的议论。
我反复琢磨着,不知道恰恰翻到了这里是一种什么巧合。这和我要说的碗的文化又有什么关系?
但我忽然觉得碗里盛的绝不只是饭和菜。
灶 君
灶君,也称灶王爷、灶神。中国人对他都很熟。
传说中的这位神是监督我们的,主要监督做饭和吃饭。具体说就是看每家每个人每天在做什么东西、吃什么东西。据说他有两位贤惠漂亮能干的夫人,每天在夫人的辅佐陪同下,安坐在我们每个人家里。坐哪里呢?过去我一直在问,现在我知道了,神是隐形的,不需要具体位置。他左边放一个罐子,右边放一个罐子,把每天好的记录放一个罐里,由一个夫人管。坏的记录放另一个罐里,由另一个夫人管。他在管什么?不知道。大概什么也不管,想象不出,还有什么需要他管。当了爷,不管事的也多,没什么新奇的。一种可能是能力问题,管不了。管不了就不要去管,比自以为聪明乱管好得多。最要不得的就是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另一种可能就是觉得事太小,不值得管,不想去管。还有一种可能,他是个耙耳朵(四川方言“妻管严”的意思),做不了主。但到腊月二十三回天上去,必须是他去,不能带夫人,只能由他一个人向玉皇大帝汇报一年的工作。
鲁迅说过这样一句话,中国人对神像对人一样,总是软的欺硬的怕(大概是这个意思)。对灶君这位耙耳朵,中国人历来是以欺为主,至少是竭尽所能地糊弄忽悠。腊月二十三灶君上天时,人们就让他上天言好事、下地保平安,到玉皇大帝那里只说好的不说坏的。
《祭灶词》就说:“古传腊月二十四,灶君朝天欲言事,云车风马小留连,家有杯盘丰典祀。猪头烂熟双鱼鲜,豆沙甘松粉饵圆。男儿酌献女儿避,酹酒烧钱灶君喜。婢子斗争君莫闻,猪犬触秽君莫嗔,送君醉饱登天门,杓长杓短勿复云,乞取利市归来分。”
诗说的是腊月二十四,先不纠结时间吧,从诗里我们看到好形象好生动好逼真的一幅送礼人情图。而且赤裸裸地许愿:杓长杓短勿复言,乞取利市归来分。问题肯定有,您老就看着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吧,实质性的问题您就轻描淡写地说吧,无足轻重的您可以大做文章,有了好处咱们一起分哈!做到这一步,应该说很周全了,但有些人心里还是不踏实,还要给他吃一些粘嘴的东西,干脆让他无法说话至少说不清楚。这样灶君就把该汇报的也不汇报了汇报不清了,比如有的人家吃了不该吃的、喝了不该喝的就都压下了。一时弄得你好我好大家好,他也可以继续做他的灶君了。
春节又到来,不由得想起此君。我觉得祭祀此君最好的方式还是自觉管住嘴。这很重要,有些东西,贪吃进去容易,拉出来却难,这样就会生病,甚至送命。灶君一直致力于这件事,不是我们现在的发明。
无比动听的声音
大街上,从早到晚,有各种叫卖声。
比如,收旧家电的、收破烂的。一般是一个人骑个三轮车,“收家电”“收破烂儿”,那叫卖声早年是从人的嗓子里发出的,有高有低有粗有细。后来就从挂在车上的喇叭里发出了,很均匀。还有卖麻糖的,一般是挑着担子,一边走一边用铁榔头敲打着一把弯刀,发出“叮叮当”的声音。做这种生意的,似乎没有利用高科技新技术的,所以一听到“叮叮当”,自然就想到后半句“买麻糖”了。还有卖米的卖面的,用本地的口音边走边喊:“本地的米、本地的面”。再早一点的七十年代前,还有“货郎儿”的叫卖声,或许是挑着担子的,或许是推着加重自行车的,多数时候,他是摇着一只拨浪鼓。但现在绝迹了,同样绝迹的还有一种是“磨剪子来锵菜刀”的吆喝声。
听着这些,就觉得特别有童年的味道、烟火的味道、生活的味道。不管走到哪里,我觉得悦耳的声音,除了清晨鸟鸣的声音,就是这种街上传来的叫卖声了。
尤其是有一种叫卖声,假如正在行走,一定让我驻足;假如正在阳台,一定让我张望。那就是老面馒头的叫卖声。是的,真正的老面馒头,如今也是稀缺货。
我出生于北方,面食把我养大,至今有面不吃米,在面食里,馒头第一位,不可替代。比如只要有馒头我坚决不吃面条。我不但喜欢吃,而且我会做,还做得并不差,这是从母亲那儿学来的。
从我六七岁上学起,就注意到,无论春夏秋冬,每天晚上睡觉前,母亲会和一盆面,起先我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大了一点才知道,那是发面。做馒头必须用发了的面,而发面不是简单把面和了水就完事,要放“肥头”。“肥头”是上一次发过的面,是要留给下一次使用的面,只有拳头大的一块面。先把“肥头”在水里稀释,再把稀释了肥头的水倒进面里,和到像泥一样软即可,然后放到热乎的炕头上盖一件棉衣去发。晚上和好的半盆面,第二天会发酵成满满的一盆,上面布满蜂窝一样的孔。母亲一早起来,把面里放了一定比例的碱,在案板上反复地揉,揉到碱水或碱面完全均匀地融入,揉到面团十分筋道,再搓成一条面棒,用刀切成一个个馒头,放进笼屉去蒸。蒸二十分钟后出笼,分给一早去上学的和干活的家庭成员。每人一到两个,这是一天的主食,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的。隔两天,母亲会切半盆腌制的萝卜,让我们就着馒头吃。母亲一定很清楚,人和牛羊一样,时间长了不吃盐会口淡,口淡时间长了,会吃不下东西。
我11岁上了大队的中心校,就离开了村小,就需要每天带着干粮去上学,而每天带的都是馒头。中午放了学,离学校近的学生回家吃午饭了,剩下我们八九个远路的就只能在教室里吃午饭,大家都是吃的馒头。吃下两个馒头,跑出教室,去专门给教师做饭的伙房,从水缸里舀上半瓢水,咕嘟咕嘟喝下去,就完成了午饭。这种吃法不分春夏秋冬,即使冰雪覆盖的冬天亦是如此。
有一次,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带馒头,而且是中午才发现。我就一个人跪到学校的井房子后面,喝了几口打上来的井水,就躲起来。我从小就很有毅力,我相信我能度过去。可是偏巧语文老师中午来井房里洗衣服,看见我就问怎么回事。我支吾了半天还是如实相告。过了一会儿,他让我替他看衣服,他说他有事去去就来。过了一会儿真来了,手里拿着一个馒头,那个馒头足足有半斤重。我記得这位老师姓郑,叫什么记不清了。还记得他个子很高大,天气凉了的时候会戴一个前进帽。他是北京来的一位下乡知青。
那时候,谁家的孩子过生日,我记得母亲会蒸十二个生肖馒头,作为贺礼送去,然后吃顿饭回来。谁家有老人逝去,母亲也是要蒸十二个大馒头,带一张烧纸去。小时候的日常生活、人情礼往都没有离开过那白生生的香喷喷的馒头。所以叫我如何不对它产生一种特色感情呢?
还记得,我十一二岁就开始扶犁耕地,每天早晨,只要看得清地面,就扶犁下地开始劳动,为的是拉犁的牛早点收工早点吃草饱肚子,也为的是早晨的凉快。有句谚语: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这句话在农人那里体现得更具体充分。每天早晨,母亲会给我用布袋子包两个馒头带着,到地里我就照着老人们的做法,把它埋到刚刚翻过的潮湿的土里。劳动上两个多小时,就会停下来休息。休息时,人开始拿出馒头来吃。牛也会躺下休息。我觉得在潮湿的洁净的土地里取出的馒头,不但松软而且有一股鲜香的味道,那味道至今不能忘记。
有一年冬天,杀过羊的一个晚上,父亲显得比平时更高兴,就对着我和母亲、姐姐说:“给你们做点好吃的吧。”就见他拿了三个馒头,在每个馒头的顶上挖一个核桃大小的坑,放一块同样大小的羊尾巴,然后再加盐和调料,然后放到正在热烈燃烧的炉子下面烤。烤了一会儿,就听见发出“嗤嗤”的声响,继而香味四溢,等羊尾巴完全融化,一个馒头就变得黄澄澄香喷喷了。我吃过很多焖馒头炸馒头,但第一次吃这样的烤馒头,觉得那简直要算我此生吃过的最好美食了。
现在,我住家楼下有不少卖馒头的店铺,但都不像我记忆中的。现在那些看起来好看,但吃起来难吃。很白,但不是自然的白,像用漂白粉漂过的。也不开花,像一个长在河沟里的野蘑菇。虽然很松软,但凉了就会像沙子,掰不成块儿,也切不成片儿。吃起来不但没有嚼头,也没有麦子的香味。有一家叫“老面馒头”的,虽不在我家楼下,但也不远,还有点过去的味道和记忆,我便成了他家的常客。他经常推个三轮手推车沿街叫卖,车上是一个食品箱,四个馒头装一袋儿,一袋儿价格五元钱。他常从我家门前过,我下班遇到他,一定不会空手而归。有时候我下班晚,赶不上他的沿街叫卖点,便会绕点路,去他的店里买回几个馒头花卷。
就因为这个情结,我把那叫卖声认作一种无比动听的声音,这声音不但包含了我的过去、包含了我的乡愁,也让我觉得根儿还在,活得总还踏实。
【作者简介】侯志明,内蒙古四王子旗人;供职于四川省作家协会;作品散见《人民文学》《中国作家》《钟山》《天津文学》《青年作家》等刊,著有散文集《行走的达兰喀喇》;现居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