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俊
利益相关者视角下课后体育服务的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
周 俊
(福建师范大学 体育科学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7)
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研究视角,运用文献资料、逻辑分析等方法,辨识课后体育服务的利益相关者主体,阐述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分析课后体育服务的现实困境。认为:学校教育资源有限,影响服务效果;体育师资力量薄弱,激励效应缺失;学生身体素质不一,个体差异性大;家长主观因素限制,制约学生参与。因此,需要增加学校财政投入,开展校内外合作,保障服务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补偿机制;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满足学生需求;深入加强宣传教育,转变家长观念。
课后体育服务;利益相关者;学校体育;利益诉求;现实困境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出“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1]。《意见》指出,中小学要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优势,有效实施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课后服务作为《意见》催生下的产物,担任起“减负”的重担。在《意见》指导下,教学时间缩短、学生提早放学、课外活动时间延长,但同时也增加了校外辅导时间,致使学生自由活动时间被挤占,此消彼长,并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减负”。基于此,社会从各角度探索如何优化课后服务,旨在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增加课后服务吸引力,达到《意见》中所提出的要求。目前,课后体育服务已由全面推广阶段步入提质增效阶段,对学生减负起到了明显的作用。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严令禁止学科类补课行为,为课后体育服务的开展提供了时间保障。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课后体育服务开展学段、地区间差异大,师资力量薄弱,主体供给不足,致使年级间衔接不连贯;且学校资源不足、服务内容单一、服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2-6],制约了课后服务的全面均衡发展。课后服务涉及的不仅是学生,还包括社会、政府、学校、教师、校外培训机构、家长等不同利益主体,而学生只是作为接受服务的核心受益者。目前少有文献从利益相关者视角出发,对课后体育服务进行理论研究。因此,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在对课后体育服务研究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对其所涉及的核心利益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进行剖析,厘清课后体育服务的现实困境,旨在为后续课后体育服务的发展与完善提供实践导向。
课后服务最早兴起于20世纪初的欧美国家,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和保障体系[7]。国外课后服务研究早期主要聚焦于儿童课后看护、健康行为等方面,随后延伸到了课后服务的内容与场域、课程开发、学生课后安全等领域。近年来,对学生的心理健康与学习环境、教师的服务能力、课后服务质量等方面关注较多,并对相关政策、科技对课后服务开展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和探讨[8]。内容上对课后服务的研究主要呈现为聚焦活动与形式,研究功能与价值,探讨服务质量与提升路径。
我国课后服务的产生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伴随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城市化进程加快,双职工家庭学生放学后无人看管、家长下班与学生放学时间存在冲突等,由此催生了困扰家长的“三点半”难题,这就为课后服务提供了发展契机。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课后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根据课后服务发展特征,可以将其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萌芽阶段,以看管监护为主;二是独立探索阶段,以三种服务模式为主(以学校为主导的服务模式、以家委会为主导的服务模式和以“教师+志愿者”为主导的服务模式);三是整合规范阶段,以地方发展特色为主[9]。
课后体育服务也被称为“课后延时体育服务”“体育托管”,是指学校利用现有体育场地和资源,积极引进社会资源和力量,在课后进行的体育活动,以满足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需求[10]。课后体育服务作为课后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增强学生体质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课后体育服务在培养学生体育学习兴趣、保持身体健康、培养团队合作意识与领导能力以及缓解学习压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课后体育服务能有效改善文化课学习与体育锻炼之间的矛盾。学校有组织地开展课后体育活动,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体育锻炼环境,有助于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行为素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也有助于解决中小学生课后无人看管、在家无人照看的问题。
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 Theory)是管理学与经济学领域中的理论,源自西方学术界对企业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目标的质疑和反思。20世纪60年代,美国斯坦福研究所(Stanford Research Institute,SRI)首次提出“利益相关者”这一概念,认为股东并不是管理层唯一需要做出反应的群体,而应该是该组织或团体的所有人[11]。经过多位学者的研究探讨,其逐渐成为被广为接受和应用的观念,利益相关者理论框架逐步形成。1984年,美国经济学家弗里曼正式提出利益相关者理论,在原有理论基础上将其定义为“那些能够影响企业目标实现,或者能够被企业实现目标的过程影响的任何个人和群体[11]。”由于该理论涉及主体较多,在具体研究与实施过程中开展难度大,因而被称为“广义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克拉克森则把利益相关者理论定义为“在构建和运行过程中投入了实物资本、人力资本、财力资本或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并因此承担某种形式风险的团体或个人[12]。”这个概念缩小了利益相关者的范围,更加关注与组织紧密相连的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强调核心利益相关者的主体地位,定位更加准确,可操作性更强,因此被称为“狭义的利益相关者理论”。
在不同种类和划分依据中,20世纪90年代由米切尔和伍德提出的米切尔评分法[13],是目前影响力最大、最常用的一种分类方法,该理论从合法性、权力性和紧急性三个维度,将其分为确定型利益相关者、预期型利益相关者和潜在型利益相关者。我国学者陈宏辉则是从主动性、重要性和紧急性三个维度,将其分为核心利益相关者、蛰伏利益相关者和边缘利益相关者[14]。
课后体育服务的开展需要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等不同主体共同参与,涉及多主体间的博弈,是课后体育服务不断完善与长远发展的重要议题。从利益相关者视角出发,厘清课后体育服务的利益相关者,对其需求和权益进行分析与梳理,以期更好地满足各主体的利益诉求,缓解各主体间的利益冲突。文章以弗里曼的利益相关者理论为依据,将课后体育服务的利益主体定义为“影响或受课后体育服务影响的群体或个人”。因此,通过对相关文献的归纳梳理,借鉴我国陈宏辉等学者的观点,从核心利益相关者、蛰伏利益相关者、边缘利益相关者的角度进行划分[14](见图1),认为课后体育服务的利益主体包括政府、学校、培训机构、教师、学生、家长、社区(团体)等。
图1 课后体育服务的利益相关者
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是课后体育服务的“决定性力量”,但并非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与课后体育服务有着紧密联系,只有与其关系最为密切的核心利益主体,才是影响课后体育服务取得良好效果的关键。课后体育服务涉及核心受益者、组织者、执行者、监督者等,各主体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因此,依据各主体的利益诉求,从组织者、执行者、受益者三个维度,对课后体育服务的核心利益主体进行界定,认为其主要包括作为课后体育服务组织者与管理者的学校、关键执行者教师、直接受益者学生和家长,各主体间多元化的利益诉求影响着课后体育服务的开展(见表1)。
表1 课后体育服务核心利益主体及利益诉求
学校作为体育教学主阵地和课后体育服务组织者,为学生创造了课外时间参与体育锻炼的环境。学校在课后体育服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要从总体上把控课后体育服务的开展情况,制定符合学校实情的服务方案,调动师生积极参与到课后体育服务当中。高质量的课后体育服务是学生减负的根本保障,也是稳固学校教育主阵地的重要举措[4]。2021年3月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将“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列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价”重要维度,在政策驱动下,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加强[15]。课后服务要求实现全覆盖,也就意味着学校必须全面开展,且要保证课后服务质量。然而,目前学校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包括教育资源有限、体育教师数量不足、场地设施不够完善等,使学校在开展课后体育服务过程中存在较大阻力。如天津市万全道小学将一片不规则空地改为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场地,供全校1200名学生使用,学生只能错峰进行体育活动,难以满足其正常的体育需求[16]。
课后服务师资短缺是世界性难题,师生比例失调对课后体育服务发展造成一定困扰。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中小学体育教师数量仅713468人,体育教师人数存在巨大缺口,难以满足体育课程改革中建议的1:100的体育师生比[17]。学校大力开展课后体育服务,体育教师在课后体育服务中肩负着重要职责,需要根据课后体育服务制定相应的教学内容与方法,撰写教学计划与教案。不同年龄段、不同能力水平的学生在兴趣爱好方面存在差异,多样性的体育需求增加了课后体育服务的难度,对教师职业素养也有更高的要求。部分学校在绩效奖励、职称评定等方面缺乏相应的奖评机制,无法满足体育教师的利益诉求。有关研究显示,教师在课后服务中自我效能感、服务价值感不强[9],产生以上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学校缺乏对教师的奖励与补偿,相应的政策补贴未落到实处,导致教师积极性不高,甚至产生抵触心理。
学生是课后体育服务的核心受益者,其满意度是检验课后体育服务效果的主要标准。学生的利益诉求主要包括身体和心理两方面,在身体方面主要表现为学生希望通过体育锻炼来增强身体素质,提高自身素养;心理方面主要表现为学生的学习压力较大,需要通过体育活动释放压力、放松身心,增进心理健康。参与体育活动能够帮助学生舒缓焦虑、提高情绪调节能力,有助于学生自信心的培养。此外,学生之间在身体条件和个人能力方面存在差异,对课后体育服务的需求和期望也各不相同。身体素质较强的学生倾向于参加难度较高、更具挑战性的体育项目,以继续挑战自己并追求进一步的发展。相反,身体素质较差的学生可能更倾向于参加一些难度较低、适应性较强的体育项目,以逐步提升自身素质。针对不同学生的个体差异性,根据学生需求提供个性化指导和训练存在一定挑战。
课后体育服务带领孩子参与体育锻炼,提升学生身体素质,使其在活动与游戏中身心得到发展[18]。双减政策出台以后,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并增加其课后活动时长,学校普遍将下午放学时间提前,“三点半”难题由此产生,课后体育服务的出现缓解了上班与孩子接送时间冲突这一难题,为家长带来较大便利。但当前制约孩子参与体育锻炼的主要因素是家长主观限制,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学生的选择权多掌握在家长手中,家长的态度和看法往往会直接影响学生的体育参与[19]。应试教育的生态环境让大多数家长只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忽略学生课后体育活动的参与。家长在体育活动与孩子学业之间权衡,他们希望孩子参与课外体育活动,促进身体健康和全面发展,但是他们更希望孩子能够在学业上取得好成绩。据中国教育在线调查显示,有41%的家长希望课后服务的内容安排能以辅导孩子完成作业为主,而希望孩子参与体育运动的家长只有21%[20]。
《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有效实施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第一,提供多元化的课后体育服务。篮球、足球、田径等传统体育项目,无法完全满足学生的兴趣和需求。因此,学校可以开设更多不同类型和难度的体育项目,如跳绳、武术、瑜伽、舞蹈等,吸引更多学生参与体育活动。让学生在多样化的体育活动中培养兴趣爱好、提高体育参与。第二,提高课后体育服务水平。学校应制定规范的课后体育服务实施方案,建立专业的课后体育服务教学团队,提供高质量的课后体育服务,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将课后体育服务与健康教育相结合,强调运动对身体、心理健康的积极影响,重视课后体育服务的健康教育价值。第三,保障课后体育服务质量。课后体育服务需要财政投入与资源供给,包括场地、设备等硬件设施和教师、教练员薪资补偿等方面的支出,学校要合理安排预算,考虑其实施的经济可行性,确保课后体育服务长期发展。
加大体育师资队伍的建设力度,教师队伍是课后体育服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关系到课后体育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因此要注重提升体育教师的教学能力与职业道德水平。《意见》中明确提出,学校可以聘请退休教师、社会专业人员或者志愿者,也可以引进具备资质的校外培训人员或专职教练,壮大学校体育师资队伍,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课后体育服务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决定了教师无法通过课后体育服务获得理想的酬劳,因此在现阶段学校应以奖励为主,将教师在课后体育服务中的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完善相应的补偿机制,吸引和激励教师主动投身到课后体育服务中来,提高教师从事课后体育服务工作的积极性。此外,为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学校应定期向教师提供专业培训和进修机会,帮助教师更新教学知识、完善教学方法和理论,使其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促进课后体育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课后体育服务的主要受益者是学生,满足学生需求是课后体育服务的首要责任。第一,教师在组织和指导课后体育服务时,应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和身体状态,合理设置体育活动的内容和难度。第二,内容选择上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兴趣和需求,使学生在体育活动中获得乐趣,增加其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一方面可以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体育项目,如球类、健美操、体操以及其他传统体育项目等,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学科交叉的形式丰富课后体育服务内容,例如将地理、语文、数学等学科知识融入到体育活动中,增加体育活动的趣味性。如清华大学附属小学共开设了13个体育类社团,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学生在体育运动过程中都会有一个专属的运动手环,记录学生在课后体育服务中的运动量和体能情况,根据个体差异提供相对应的指导。记录运动数据有助于提高学生运动兴趣和能力,促进课后体育服务质量提升[21]。第三,充分认识到课后体育服务对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的重要性,通过多元化的体育活动,全面发展学生的身体素质和综合能力,注重对学生的个性化指导。
将家长教育纳入课后体育服务当中,充分发挥课后体育服务对家庭的延伸作用,加强对家长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明晰家校协同育人责任,推进家校共同体建设。课后体育服务的核心目的在于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为学生提供课外时间参与体育锻炼的机会。家长应该鼓励孩子积极参与课后体育活动,思想上加以引导,情感上给予孩子支持与鼓励,自觉承担起课后体育服务的协同培养职责,共同促进孩子全面健康发展[22]。同时强化家长对课后体育服务的认知,通过拓展服务内容、开设多样化体育项目、满足不同学生的爱好和需求等,使家长充分认识到课后体育服务的教育价值。从学生体育参与的决策者转变为引导者,引导学生自行选择喜爱的体育项目。此外,考虑到家庭经济情况的差异性,学校可以采取多层次收费标准或设立资助帮扶机制,确保服务的公平性和包容性。对经济困难家庭学校可以给予相应的费用减免或优惠政策,减轻家长的消费顾虑。
课后体育服务作为课后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和完善了课后服务的内容和架构。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厘清核心利益主体并明确其利益诉求,可以有效避免各主体间的利益冲突,有助于多方利益达到平衡以实现最优发展。鉴于此,应增加学校财政投入和资源供给,保障服务质量;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师补偿机制;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满足学生需求;深入加强宣传教育,转变家长观念;致力于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内容与方式,持续改进课后体育服务,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EB/OL].https://www.gov.cn/zhengce/2021-07/24/content_5627132.html,2021-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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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actical Dilemma and Path Selection of After-school Sports Servic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takeholders
ZHOU Jun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 Fuzhou 350108, Fujian, China)
周俊(1999—),硕士生,研究方向:体育教育训练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