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写的是我自小生活的村庄。当时我刚过三十岁,辞去乡农机管理员的工作,孤身一人在乌鲁木齐打工,在一家报社当编辑,每个月拿着四百五十块钱的工资,奔波于城市。或许就在某一个黄昏,我突然回头,看见了落向我家乡的夕阳——我的家乡沙湾县在乌鲁木齐正西边,每当太阳从城市上空落下去的时候,我都知道它正落在我的家乡,那里的漫天晚霞,一定把所有的草木、庄稼、房屋和晚归的人们都染得一片金黄,就像我小时候看见的一样。
或许就是在这样的回望中,那个被我遗忘多年,让我度过童年、少年和青年时光的小村庄,被我想起来了。我把那么多的生活扔在了那里,竟然不知。那一瞬间,我似乎觉醒了,开始写那个村庄。仿佛从一场睡梦中醒来,看见了另外一个世界,如此强大、饱满、鲜活地存放在身边,那是我曾经的家乡,从记忆中回来了。那种状态如有天启,根本不用考虑从哪儿写起。家乡事物熟烂于心,我从什么地方去写,怎么开头,怎么结尾,都可以写成这个村庄,写尽村庄里的一切。
就这样,晚上我坐在宿舍的灯光下,在一个用废纸箱做的写字台上,开始写我的村庄文字。写什么,那样一个扔在大地的边缘角落,没有颜色,只有春夏秋冬,没有繁荣,只有一年四季的荒僻村庄,能够去写什么。那么,我回过头去看我的村庄的时候,我看到的比这都多。我没有去写村庄的劳作,没有去写春种秋收,没有写一年四季的盈亏,我写了我的童年,我塑造了一个叫“我”的小孩。写了一场一场的梦。这个孤独的小孩,每天晚上,等所有的大人睡着之后,他悄然从大土炕上起来,找到自己的鞋子,找到院门,独自在村庄的黑暗中行走,趴在每一户人家的窗口,去听,听别人做梦。
然后,写一场一场的风吹过村庄,把土墙吹旧,把村庄的事物吹远,又把远处的东西带到这个村庄。我写了村庄中的人来人往、花开花谢;写了自己在这个村庄的梦想,把所有的劳忙放下,写一朵云的事,一棵草的事,一只螞蚁的事;写了一片被风吹远的树叶,多少年后,又被相反的一场风吹回来,面目全非,写了一片树叶的命运。
我塑造最成功的是一个闲人,不问劳作,整天扛一把铁锨,在村里村外瞎转悠,看哪儿不顺眼就挖两锨。他最大的乐趣就是看,去看别人劳动,他跟虫子玩,他追着风跑,去丈量一场风有多远,他盯着一朵花开谢,他认为这是大事情。
这个闲人到人家家去,从不推门,等风把门刮开,进去以后,再等风把门关住。闲人操心的最大一件事情,就是每天太阳落山之时,独自一人站在村西头,向太阳行注目礼,独自向落日告别。闲人认为此时此刻,天地间最大的一件事情,不是你家粮食收成了,而是太阳要落山了。如此大的事情,整个村庄没有人操心,这是闲人操的心。闲人在每天早晨,大家还熟睡的时候,独自站在村东头,用自己的方式,迎接日出。他认为,此时此刻天地间最伟大的事情,就是太阳要出来了。所有的人都对太阳出来不管不问,闲人不能不管不问,他要独自用自己的方式,去迎接日出。
大地上匆匆忙忙的劳作者,这个村庄里一年四季的辛苦者,养活出了这样一个想事情的闲人。一个彻底的闲人,闲到自己的心境像一朵云一样,一朵花一样,一阵风一样。
这个闲人,在村庄,在自己家那个破院子中,找到了一种存在感。
我在城市找不到存在感,每天不知道太阳从何方升起,又落向哪里,四季跟我的生活没有关系。我只看到树叶黄了又青了,春天来了,又去了。我在一岁岁地长年纪,一根根地长皱纹,我感受不到大的时间。
但是,在我书写的那个小村庄里,人是有存在于天地间的尊严和自豪感的。太阳每天从你家的柴垛后面升起,然后落在你家的西墙后面。日月星辰,斗转星移,都发生在你家的房顶上面,这才是一个人的生活。
《一个人的村庄》就写了这样一个少年,一个青年,一场一场的梦,写了他对一个村庄,和对整个世界的完整感受和看法。他让一个荒僻的村庄中的卑微的人生,有了那么一点儿存在的理由和价值。他找到了最荒远处人的一种生存礼仪。这就是我对这个村庄的塑造。它是一个人的村庄之梦。
这样一篇一篇地去写这个村庄,写了近十年时间,从90年代初写到90年代末,我完成了《一个人的村庄》。
或许土地会像长出苞谷和麦子一样,长出自己的言说者。我只是写出了我在广袤大地中一个小村庄里的梦。但是乡村真的是那样吗?我完成的是一个文学的村庄,它跟那块土地血肉相连,但它是一个梦。《一个人的村庄》是我一个人的百年孤独,也是大地上的睡着和醒来。它是一个人的孤独梦想,也是四季中的花开花落。那个想事情的人,把一个村庄从泥土里拎起来,悬挂在云上。
这是家乡在我的文字中的一次复活。她把我降生到世上,我把她书写成文字,传播四方。我用一本书创造了一个家乡。
(选文有删改)
名师点评
《一个人的村庄》是作家刘亮程的一本著名散文集。刘亮程被誉为“乡村哲学家”,他笔下的乡村,朴素、沉静,又有着黄沙漫卷的辽远和广阔。他的文字洗尽铅华,却绵延成一种厚重,无论读者是不是来自乡村,都会被他的文字感染,在心中某个角落唤起共鸣,因为那是震撼人心的有关生命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