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映春 谢慧珺 王宏武,2 王 勇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0191;2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上海 200241 ;3 北京北航科技园有限公司,北京 100191)
我国近年来高度重视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鼓励各类创新主体运用创新要素对前沿科技成果进行转移和转化,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高校拥有前沿的知识资源、科学技术和高素质人才,掌握生产、研发先进技术,具备形成科技成果并进一步进行转移、转化的功能,对国家加强科技创新的进程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我国高校的科技成果资源日益丰富,但是科技成果转化率却较低,教育部、工信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有助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包括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完善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的分配制度等,推动高校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各模式中,师生共创模式有其独有的特点和优点。教师从事科研工作,学生运用科技成果开展创新、创业,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师生共创模式通过建立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信任关系,各自承担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不同职责。本文对此模式进行经济学分析,以期为提高科技成果向企业和市场转化的成功率提供现实建议。
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一般分为高校自办产业、校企联营、技术转让和技术孵化等[1]。众多学者对现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制约因素进行了分析。卢金鹏等基于科技成果转化中高校产业运作机制与企业规范不适应的现状,指出高校与企业的资源未实现优化配置的问题[2]。麦均洪等认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科技成果与经济活动脱钩、科技成果的市场实用性和适用性不强、科研管理体制不够优化、资金支持不足、企业的技术商品需求机制不健全、技术市场建设不到位等问题[3]。陈兰杰强调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发挥的作用,认为其作为一种长效机制,对科技成果转化起到决定性作用[4]。江海等提出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完整的链条,现有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下的投入制度、管理体系、市场机制和评价方式存在较多问题[5]。从上述文献看,学界对于制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分析主要集中在资金支持不稳定、高校科技成果与市场脱节、管理体制不完善几大方面。
目前,学界对于师生共创模式的探讨大多从教育学的角度出发,与科技创新相关的内容也多以创新创业教育为主题,缺乏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研究。如尹国俊等调研分析得出,师生共创模式包括学生加入教师科研课题产生专利或学术成果、学术科技竞赛、社会实践工作等多种形式,在这一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高校教师和学生共同开展创新与创业活动[6]。余文博等将协同创新的概念引入高校师生的创业生态中,提出需完善培养机制、管理与评价机制、平台机制、保障机制等[7]。黄兆信基于教师问卷调查对师生共创模式进行认知分析[8],对本文的经济学分析具有参考价值,但是其仍然突出师生共创模式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应用,较少探讨其对于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意义。与已有文献不同,本文讨论的师生共创模式是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领域中逐渐发展、完善的一种高校师生共同将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为创业项目和产业项目的方式。目前学界对其理论和实证方面的分析较为匮乏,故本文意在通过经济学分析的方法对该领域的研究进行补充完善。
2.1.1 创新协同理论
创新协同是通过把各类创新主体、资源和要素进行集中和整合,运用资本、信息、人才、科技等资源或要素达到充分合作的目的。师生共创模式的关键在于以高校教师和学生作为核心要素,高校、投资机构等作为辅助要素,由多元主体协同实现科技创新,是一种协同创新组织方式。
2.1.2 博弈论
博弈论是研究具有相互依存性的理性行为及策略选择问题的理论,主要研究具有激励结构的不同主体间的相互作用。博弈中通常有两个及以上的参与者,称为博弈方。博弈方在博弈中有收益和供选择的策略,不同策略的选择会影响其他博弈方的收益。博弈论关注共同活动中每个个体的策略选择与实际采取的行动,并对其策略进行优化分析。博弈包括博弈方、策略集和得益三要素。
2.2.1 成因及假说
针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及调查研究结果,本文提出了以下假说来解释这一问题。
科技成果供求关系的失衡与不匹配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直接原因之一,高校的科技成果与企业、市场的需求并不完全对应,存在脱节现象。
传统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中,信息不对称带来了信任成本、交易成本增加的问题,提高了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科技成果要素与其他生产要素结合的难度,使得科技成果转化较难形成一定的路径依赖和自我强化机制。
在创新基础(科技成果价值、资金支持、人才)一定的情况下,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信任成本和管理成本、完善激励机制成为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突破口。
2.2.2 前提假设
假设1:参与博弈的高校教师、学生、高校及投资机构三方的行为是相对理性的,他们会根据现有信息进行感知判断,从而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假设2:高校教师不采取自办产业、技术转让或与企业合作的模式,选择以师生共创模式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但是在初期不一定能够获得收益。学生可以选择参与到教师的科技成果项目中合作开展进一步的研发创新,也可以选择拒绝参与。(假设教师自主研发创新的成功率为pE1∈(0,1),体现教师的创新能力;而当教师与学生合作成功后,研发创新的成功率为pE2∈(0,1),pE2>pE1,体现师生共创合作的效果。高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成功后的商业化利润为π1,低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成功后的商业化利润为π2。)
2.2.3 模型要素
参与人。本模型研究师生共创模式中的博弈,其特征是由老师负责核心技术的提供和把关,学生负责企业中与市场对接、获得融资的工作,学校以无形资产作价入股,投资机构提供资金支持,从而完成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全过程。因而参与人有三方,分别用i=1,2,3表示。
行动空间。按照博弈论的观点,师生共创模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可以看成一个动态博弈的过程,先分析前期师生合作的部分,教师和学生可以看作是博弈的两方。掌握科技成果的教师是先行者,教师在行动之前知道科技成果的价值和应用难度,具有信息优势;学生是后行方,他们在行动前根据教师给出的关于科技成果价值的信号采取行动,其策略空间是接受科技成果进行转化或拒绝科技成果转化两种选择,行动是接受或拒绝;高校及投资机构可以选择注资加入或拒绝参与。
效用函数。教师和学生的支付函数由他们的效用函数给定,参与人i的效用函数不仅受到自身行动选择的影响,还与其他参与人的行动有关,U=(U1,U2,U3)为参与人的效用函数向量。
2.2.4 博弈过程分析
在博弈的第一阶段,高校教师首先行动。教师有两种策略:释放科技成果具有高开发价值的信号m1;释放科技成果具有低开发价值的信号m2。假设具有高开发价值的科技成果可能产生的利润为π1,具有低开发价值的科技成果可能产生的利润为π2,π1>π2。假设教师自主研究开发科技成果创新成功的概率是pE1∈(0,1),反映了教师对科技成果的研发创新能力;假设教师与学生合作,教师负责把握项目的科技方向,学生完成科技成果的后续研发、运营和商业化,此时成功的概率为pE2∈(0,1),由于此时教师获得了学生的帮助,pE2>pE1。
在博弈的第二阶段,学生开始行动。当教师释放科技成果为高开发价值的信号,提出老师、学生的利润比例分别为r1、r2。如果学生选择同意参与项目,高校教师的期望收益是r1pE2π1,对于是否开始创业考虑风险和收益两方面,风险包括政策风险、法律风险、知识产权风险、学生创业风险、自身时间精力等,将其中的风险分类为风险成本C11和机会成本C12。学生的期望收益是r2pE2π1,需要付出的成本为C21;此时的支付向量为(r1pE2π1-C11-C12,r2pE2π1-C21)。如果学生选择拒绝加入项目,高校教师可以选择自行研发创新,也可以选择将科技成果闲置。假设继续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概率为p0,所以教师的期望收益E=(1-p0)×0+p0(pE1π1-C11-C12)=p0(pE1π1-C11-C12),学生的期望收益为0,此时的支付向量为(p0(pE1π1-C11-C12),0)。当教师释放科技成果为低开发价值的信号,提出老师、学生的利润比例分别为r1、r2。如果学生选择参与项目,高校教师的期望收益是r1pE2π2-C11-C12,学生的期望收益是r2pE2π2-C21,此时的支付向量为(r1pE2π2-C11-C12,r2pE2π2-C21);如果学生选择拒绝加入项目,高校教师可以选择自行研发创新,也可以选择将科技成果闲置,假设继续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概率为p0,所以教师的期望收益E=(1-p0)×0+p0pE1π2=p0pE1π2,学生的期望收益为0,此时的支付向量为(p0(pE1π2-C11-C12),0)。以上博弈过程如图1所示。
如果学生拒绝参与师生共创模式,本文假设师生共创模式的博弈结束,而学生如果决定参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则进入博弈的第三阶段。
图2 教师、学生与高校及投资机构的三方博弈树
在师生共创模式中,无论是教师、学生还是高校及投资机构,都将参与协商确定收益的分享比例,因此模型中r是讨价还价的基本参数,而π1、π2也会影响博弈三方的收益函数。为了确定合理的数值,我们采用纳什讨价还价解的方法来解决博弈中收益分享的问题。
于是纳什讨价还价解符合:
(1)
由博弈过程的分析结果可知,在师生共创模式的博弈过程中,科技成果的研发价值、项目的商业化能力、参与各方的收益分配比例都会影响各博弈方的收益函数。
2.2.5 博弈参与者策略选择的进一步分析
在多主体运用资本、人才、设备等各种创新要素进行协同创新的过程中,不同主体可以根据现有条件采取不同策略,以获得最大的期望收益。结合深度访谈结果和博弈论分析,本文对博弈中不同主体的行动进行分析,以探究在何种条件下能够实现师生共创模式以及如何优化博弈各方的收益函数。
综上所述,师生共创模式能够在博弈各方的行动下顺利推进的条件是ΔE1、ΔE2及ΔE3均≥0。因此,得到高校教师、学生、高校及投资机构愿意选择开展或加入师生共创模式的条件如式(2)所示。
(2)
基于前文的分析讨论可知,在师生共创模式中,要想促进博弈多方在协同创新过程中加强资源共享和分工合作,需要使各方主体得到的期望收益大于其可能付出的成本。首先,科技成果的价值大小会影响整体的利润,从而影响各方博弈主体的收益与成本之间的相对关系,进而影响不同主体的行动;其次,师生共创模式运行过程中的利益分配比例会影响博弈各方的参与程度,尤其是担任企业家角色的学生需要较大的利益比例;再者,针对博弈的不同主体,更加明确的政策指导、管理办法以及资金支持能够降低其付出的成本预期,从而更好地投入到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
结合上述分析可知,教师作为师生共创模式的博弈参与方,在多方主体博弈中发挥先行作用,提供核心科技成果并对科技成果转化进行方向上的指导,为参与的学生提供科研资源、人脉资源,促进科技成果完成转化。一方面,学生能够在实践中应用所学的科学技术知识,学习企业的经营理念,锻炼自身的企业家才能;另一方面,高校教师能够集中精力从事科研与教学工作。对于高校及投资机构而言,师生共创模式中涉及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若与核心技术突破有关,往往在研发和市场化落地过程中能得到高校和投资机构较高的资金投入和人才支持。
基于对师生共创模式的文献、理论和调研分析,本文发现当前师生共创模式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发展建议。
首先,组建完善的师生共创模式企业经营团队难度大。能够承担企业家角色、理解市场需求又能够执行技术开发与落地的学生少,因而在师生共创团队组建的初期,高校教师应当多与高校及投资机构交流、联系,寻找类似研究方向或者具备商业经验的学生及校友。
其次,师生共创团队中由教师担任创业公司的首席科学家,对其个人指导能力、时间精力要求较高。在采用师生共创模式的公司发展前期,教师需要对公司发展的战略方向进行规划。而在公司发展后期,仍需要高校教师继续投入时间与精力。因此,在项目前期应当明确各相关参与方的股权关系、职责与义务。
再次,师生共创项目涉及的科技成果大多需要在前期基础研发与市场化验证阶段投入较多的资金与人力成本。师生共创项目在融资阶段需要充分寻求高校平台、创业基金以及市场化投资机构的支持,从而为其后期发展提供基础。
最后,师生共创项目需要根据时代趋势和市场的变化,抓住行业中高成长赛道的机会,在自身擅长的领域中形成不可替代性,同时也不应局限于自身的单一技术,深耕市场之后可以转换视角,以核心技术为突破口,将其应用场景扩大到更多领域,向多产品矩阵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