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 框架、指标与方法

2023-11-25 04:25宋永永王传胜薛东前董朝阳
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 2023年11期
关键词:村镇测算承载力

宋永永,王传胜,薛东前,黄 晶,董朝阳

(1.陕西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2.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 100101)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推进,村镇地域出现的“五化”(非农化、老弱化、空废化、污损化和贫困化)现象,成为制约我国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限制性因素[1]。党的十九大报告将乡村振兴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为新时代我国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2-3]。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表明,科学利用当地水、土、生态等资源优势,发展特色农业并延伸产业链是振兴乡村的成功途径[4-5]。对村镇居民而言,良好的资源环境与生态不仅是宜居的生活资料,更是重要的生产资料。中国水土资源总量大而人均量少,村镇建设条件复杂多样,如何从实际出发,选择代表性和差异化指标,科学评价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是合理配置乡村生产、生活和生态三大功能空间,明确底线约束,留足发展空间,促进村镇建设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近年来,随着人地矛盾加剧,资源环境承载力研究已成为区域可持续发展研究的重要领域[6-8]。20世纪60年代以来,国际上先后提出了生态足迹法、能值分析法、状态空间法和多目标决策等静态评价方法,以及系统动力学方法和智能算法等承载力测算方法[9],其中,由SLESSER提出的承载力提升策略(ECCO)模型[10]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可并在非洲国家试运行,为发展中国家制定长期发展规划提供了参考;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提出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土地人口承载力评估方法,将人口、资源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引入发展规划[11];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USEPA)开展了水环境承载力方面研究,建立的基于最大日负荷总量(TMDL)模式获得了广泛应用[12]。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学者针对土地资源、水资源、环境和生态等要素构建了相应的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13-14],其中有重要影响的以全国主体功能区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为代表[15],该指标体系已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灾后重建规划等一系列重大空间布局规划中获得应用,成为目前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和《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的重要支撑[16-17]。

承载力测算涉及承载对象和承载体两个方面,村镇承载体具有生态与农业的主导属性,乡村生态空间是区域重要生态保障,乡村生产空间兼具生态功能[18]。因此,有别于城市区域承载体,如何在认知村镇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力概念基础上,确定两者之间的耦合协调机制是承载力测算的难点与核心。国内学者通过界定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的概念和原理,提出了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测度的逻辑框架,并围绕村镇建设的水、土地、生态和灾害等关键约束因子,确立了相关指标测算和阈值厘定以及承载力综合测算方法[1,8]。在实证研究中,在村镇建设资源环境类型分区和村镇主导功能分类基础上[18-19],开展了不同资源环境类型或主体功能案例区的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测算研究[20-22]。同时,探讨了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的县域尺度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与村镇人口合理规模测算方法[23]。研究成果为开展中国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指标筛选、关键参数设定和测算方法构建等工作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

总体而言,国内已有承载力研究在借鉴国际上影响力较高的测算方法、模型基础上,围绕土地资源承载力、水资源承载力和环境承载力(环境容量)等单项承载力以及大尺度综合方面开展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指导了宏观层面的村镇建设与规划[8,16]。但鉴于村镇地域系统的特点,现有侧重宏观层面的承载力测算研究,与实现准确表达村镇尺度承载力内涵及目标之间还存在差距,从而使得现有研究还不能满足新时期乡村振兴战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等重大国家战略对村镇建设与资源要素配置提出的新需求[21-22]。因此,迫切需要在已有承载力研究基础上,根据村镇建设与资源环境相互作用关系及规律,建立一套普适性的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方法,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国家村镇发展宏观调控政策制订,以及微观尺度不同类型村镇规划标准制定和村镇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体系构建等提供科学支撑。

1 理论认知

1.1 村镇与村镇建设

村镇是在特定自然环境条件下,经过长期自然、经济和社会文化等因素共同作用而形成的乡村聚落,是以农、林、牧、渔业为主,兼有第二和第三产业发展的居民聚居地[1]。根据村镇人口规模、用地结构、产业结构和生态保护等关键指标,可将村镇按功能类型划分为综合类、农业类和生态类3个大类,产镇融合类、商贸旅游类、种植业类、畜牧养殖业类、水产养殖业类、生态保育类和生态灾害防治类7个小类。村镇建设是在明确村镇功能类型定位的基础上,整合村镇地区资源环境要素和人文经济要素,推进重建村镇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空间,促进村镇绿色、集约、高效发展的过程[8]。

1.2 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

资源环境是村镇建设的自然基础,包括资源、生态、环境和灾害等,承载力指自然基础(承载体)对村镇建设活动(承载对象)的支撑能力[24]。据此,将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定义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作为承载体的村镇资源、环境和生态等要素,对作为承载对象的村镇人口、产业等社会经济目标、生产生活活动规模和空间占用/资源消耗/污染负荷等要素的支撑能力[8]。

1.3 村镇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协调关系

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本质上是村镇建设需求与资源环境供给能力关系的客观表达[1,20],在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测算中,深入解析村镇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协调状态,不仅对选择承载力测算指标、明晰测算目标有指导意义,也对完善承载力测算体系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在村镇地域系统中,村镇生产、生活活动与资源环境要素之间通过交互耦合作用形成复杂开放系统,该系统具有综合性、非线性和自组织性等特征。从村镇建设发展过程与资源环境变化规律看,在村镇建设初期(T1~T2),村镇建设强度低,对资源环境的需求量低,资源环境供给处于盈余状态,村镇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力处于协调状态;在村镇建设加速发展期(T2~T3),村镇建设速度加快、强度加大,对资源环境需求量增加,资源供需矛盾逐渐凸显,村镇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力易出现不协调甚至严重失调;在村镇建设成熟稳定阶段(T3~T4),随着村镇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居民生态环保意识觉醒和政府对村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以及生态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村镇建设水平及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逐步提升,村镇建设的资源环境供需处于动态平衡状态,承载力转向高水平协调(图1)。

T1~T4为村镇建设的不同时间节点。

2 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技术框架和基本原则

2.1 技术框架

根据前文分析,笔者认为,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应该包括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本底评价、承载力测算和村镇建设与承载力协调性评价3个部分。本底评价的目的是从宏观层面揭示村镇建设面临的资源环境限制因素、限制程度和空间格局,承载力测算的目的是针对具体承载对象估算资源环境主体要素支撑能力,协调性评价的目的是从微观层面深入解析村镇建设与其承载力要素之间的匹配状态。3个部分内容有机衔接,从宏观到微观,从区域到要素,构成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测算的整套体系。

由图2可知,本底评价指标主要通过评估资源、生态环境和灾害限制指标,了解资源环境要素对村镇建设主导功能选择的影响,为承载力测算分区分类奠定基础[8,22]。承载力测算主要根据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分区和村镇建设主导功能分类结果,选择差别化的指标、算法和阈值,测度村镇建设不同功能指向下的承载力水平,为协调性评价提供参数标准。协调性评价聚焦目前村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同区/类村镇建设与发展特点,解析村镇面临的资源环境压力,以及资源环境利用效率与村镇功能建设的不足,这可以弥补村镇承载力测算在微观尺度应用上的不足。

图2 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技术框架

另外,在上述指标体系设计中,也参考了主体功能区规划、综合农业区划、综合自然区划、特色小镇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国家生态乡镇评选标准等相关工作,并采用频次统计法对使用频率较高的指标进行初步甄别,结合村镇建设和资源环境的区域特点并征询专家意见,形成面向村镇建设需求的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

2.2 基本原则

构建的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分区分类,立足区/类差异。综合考虑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类型区和村镇建设主导功能类型的差异,兼顾普适通用性指标和差异性指标,针对不同区/类村镇科学选择评价指标,合理设置关键参数。

(2)多目标兼顾,主导目标导向。立足县域主体功能定位,兼顾村镇发展的综合目标与具体目标、宏观目标与微观目标以及长期目标与阶段目标,根据村镇主导功能筛选承载力评价对象和评价指标,开展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测算。

(3)强化底线约束,尊重发展事实。评价指标选择与测算方法选取,应体现尊重村镇建设发展规律和资源环境系统演化规律,充分考虑村镇水、土、生态和环境等要素禀赋,集成反映各要素间的相互作用关系,综合评价村镇建设、农业生产的最大合理规模、适宜等级和分布范围,客观全面地评价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本底条件。

(4)科学理论指导,操作简明实用。在主体功能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和乡村地域系统等科学理论指导下,针对不同村镇类型区和村镇功能区的资源环境关键问题,设计最少且最具代表性的指标和算法,运用合理的方法工具,评价过程简明扼要,结果实用、管用。

3 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

3.1 本底评价指标

资源环境本底评价旨在认知水土资源、生态环境和灾害等要素对村镇建设的限制程度,从宏观尺度上判定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的限制因素和短板因子,为资源环境承载力分区、生态保护空间和环境质量管控空间的识别以及承载力测算的关键指标选择和相关参数厘定提供依据。村镇资源环境本底评价指标包括资源、生态、环境和灾害4大类因素10项限制性指标(表1)。

表1 资源环境本底条件评价指标体系

(1)资源类。光热条件中活动积温主要影响农业生产、作物生长,1月均温对村镇建设的影响较为突出。在不同村镇建设类型区,光热条件的限制程度不同,如东北和青藏高原地区主要受热量限制,同时,1月均温对房屋建筑面积影响较大,两者可作为水土限制性评价的辅助指标[8]。土地限制主要通过坡度、高程和地形起伏度对村镇建设和农业生产产生影响。水限制指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条件对村镇生产和生活的限制程度。水资源量包括地表水资源量和地下水资源量,通常以村镇所在流域(二级及以下流域)或县域范围平均值作为核算参考依据。地表水资源量可用降水量及地表径流量进行分级评价。地表水取水便利程度取决于评价单元与供取水水源(水利工程、蓄水水库等)的距离和提水高度,以及受研究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影响的成本,计算方法是以评价区内5级以上水系、蓄水工程作为水源点,构建成本函数,测算千米格网单元的供水便利性指数[25]。

(2)生态类。根据村镇主导生态功能和主要生态问题,选择关键评价因子,评估村镇所在地域的生态限制性。水源涵养指标主要考虑河流源区、河流供水功能、地表覆盖和地形等因子;水土保持指标主要考虑土壤可蚀性、地形和降水等因子;防风固沙指标主要考虑风速、降水、温度、土壤、地形和植被等因子;生物多样性指标主要考虑现状物种及其保护地因子、物种生境等。生态敏感性主要包括水土流失、石漠化、沙漠化和盐渍化敏感性[25]。开展评价时需兼顾村镇地域主要生态问题的差异性,如在西北干旱区,重点关注村镇土地沙化敏感性问题;在华北平原区,重点关注村镇土地盐渍化敏感性问题;在西南喀斯特地区,重点关注村镇土地石漠化敏感性问题;在黄土高原、东南丘陵和主要山区,重点关注村镇地域水土流失敏感性问题[8]。

(3)环境类。主要评估大气和水环境胁迫对村镇生产、生活产生的限制程度。大气污染物选择SO2、NOx、PM10和PM2.5等污染物作为评价对象。在县域尺度上,借助站点监测数据,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及达标排放情况,评价大气污染物对村镇建设的胁迫程度。水环境胁迫选择COD、NH3-N、TP和TN等污染物指标作为评价对象,借助河流断面自动监测站数据,结合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村镇污染物产生量和达标排放量以及治理能力,评价水环境对村镇建设的胁迫程度[25]。

(4)灾害类。地震灾害风险主要评价指标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烈度[25]。地质灾害主要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和灾害点密度评价。地质灾害风险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易发程度的综合表达,综合考虑活动断层或地裂缝安全距离,历史地质灾害发育点密度、面密度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地面沉降累计沉降量以及采空地面塌陷易发程度等要素,确定地质灾害风险程度。气象灾害主要评价影响村镇居民点建设的灾害类型,包括山洪、雪灾和沙暴等灾害[26]。不同区域村镇的评价指标可有差异,需根据各地主要灾害类型选择相应指标进行评价,如,多雨、植被稀少的山地主要关注山洪灾害,东北以及青海、西藏和新疆地区主要关注冰雪灾害,西北干旱荒漠地区主要关注沙暴灾害等。

3.2 承载力测算指标

结合建筑气候区划、建筑热工设计分区和农业区划等区划成果,按照全国村镇建设特征,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的限制因素和可利用水、土资源空间配置状况,将全国划分为东部、西北和青藏3大村镇区域及10个村镇区,并确定不同村镇区域内村镇主导功能类型(综合类、农业类和生态类)[1,8,22]。为此,笔者在建立承载力测算指标体系时,以村镇水土资源承载力、生态承载力和环境承载力为重点测算对象,构建了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的通用性指标和满足不同类型村镇需求的专项指标。

3.2.1通用性指标

包括可利用土地面积、可利用水资源量和环境纳污能力(表2)。

表2 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测算的通用指标

(1)可利用土地面积。测算村镇可利用建设用地的目的是识别村镇建设潜力区。测算可利用耕地的目的是服务于村镇粮食生产能力评估。生态保护空间为生态保护红线和森林、湿地等生态空间面积,可根据各地自然资源部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确定。可利用建设用地中耕地保护面积为各地政府指令性计划下达的耕地保护红线或最小耕地面积指标,也可将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作为耕地保护面积代入公式进行计算;除耕地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区域外,对于可利用土地面积中可利用建设用地和可利用耕地的重叠区域,可将其面积的20%作为村镇建设用地的预留区。

(2)可利用水资源量。在有水资源配额制度的地区,按实际水资源配额计算可利用水资源量;在无水资源配额制度的地区,可分别计算地表水资源量和地下水资源量。生态需水量为河道基流量,采用径流量的20%进行估算。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率可按综合类村镇不超过90%,农业类村镇不超过80%,生态类村镇不超过20%进行取值。在流域尺度上,可按三级流域单元,首先扣除流域生态用水总量;其次,按上中下游分析用水结构,并结合国际经验值赋值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率。原则上,河源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率不宜超过1%,上游地区不宜超过10%,中游地区不宜超过20%,下游地区不宜超过40%,全流域不宜超过20%。

(3)环境纳污能力。大气环境纳污能力重点关注有工业污染源的村镇,分别测算污染源区村镇能容纳的大气污染物最大排放量。水环境纳污能力主要测算水域所能容纳的生产和生活污水最大排放量,对于有集中纳污管网并建立污水处理厂的村镇,污染物排放浓度按污水处理后出厂排放的相应标准进行测算;对于没有集中入网处理的村镇,可按生活用水量的80%计算废污水排放量,进而测算村镇水环境纳污能力。固体废弃物主要反映生活垃圾的纳污能力,需同时测算处理能力和收集转运能力,考虑村镇特点,垃圾处理主要集中在县城和镇区,对无垃圾处理设施的村镇,以垃圾最大收集转运能力作为纳污能力进行测算。

3.2.2专项指标

村镇资源环境承载力应根据村镇主导功能类型分别进行测算,不同功能类型的主要测算指标见表3。

表3 不同村镇主导功能类型资源环境承载力测算指标

(1)综合类。村镇建设强度主要测算范围为镇区和中心村,村镇建设强度为村镇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和商旅服务设施等人工地表占可利用建设用地的比例。村庄人均建设用地需求主要测算范围为中心村,村庄住宅用地比例为村庄住宅用地占村庄人工地表建设用地的比例。人均生活需水量按照各地制定的部门用水标准取值,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计算。生产需水包括工业、农业和公共设施需水量,工业需水量采用万元产值耗水量测算;农业用水量采用单位耕地面积灌溉需水和养殖业耗水测度;生态需水为村镇绿化需水。生产、生活用水参数可参照各地制定的用水标准。污水处理水平和生活垃圾处理量根据实地调研获得。人均生活用水量和垃圾产生量根据实地调研或地方政府统计数据进行测算。

(2)农业类。粮食生产支撑人口规模是测算粮食种植业类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的重要指标。人均粮食需求参数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取值300~450 kg,其中,草原牧区一般取值300~350 kg,饲料作物的粮食产区取值400~450 kg,一般粮食生产地区取值400 kg。作物理论单产采用各地《耕地质量调查报告》测算,也可根据历史最高单产记录的75%计算。草地合理载畜量测算方法和标准参照NY/T 635—2015《天然草地合理载畜量的计算》,按照不同类型草地的合理载畜量测算。对于牧区牧业类村镇,草地承载力原则上控制在草地合理载畜量的80%以下,对于牧区综合类和生态类依然有牧业生产活动的村镇,草地承载力原则上应控制在草地合理载畜量的60%以下。

水资源适宜种植规模为水资源约束下种植业最大播种面积。村镇生活用水包括农户小规模的养殖业用水,作物灌溉用水定额参照各地作物灌溉用水定额标准进行测算,具体采用单位灌溉面积的灌水深度或一次灌水量来表示,该指标与土壤持水量、作物类型、可利用灌水时间和灌溉面积密切相关。不同区域灌溉用水定额具有差异性,参照全国和各省份主要农作物灌溉用水定额,对综合类和农业类村镇按照节水灌溉标准严格执行,生态类和坡地占比大的村镇可按照低标准执行。

(3)生态类。耕地适宜人口规模是测算耕地资源约束下最大人口规模的重要指标;水环境容量适宜人口规模是测算水环境约束下村镇人口规模的关键指标。种植业污水排放量以硝态氮为主要污染因子进行测算,养殖业污水排放量以NH3-N为主要污染因子进行测算,主要污染因子排放负荷参照GB 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测算,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定额计算。

3.3 协调性评价指标

基于村镇主导功能分类和承载力分区,在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本底评价和承载力测算基础上,从村镇建设资源环境压力、村镇资源环境利用效率和村镇功能变化3个方面,评价村镇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协调性[19-20](表4)。

表4 村镇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力协调性评价指标体系

(1)压力类。建设用地人口压力主要用于评价综合类村镇,行政属性为乡镇社区和中心村。包括建设用地人口压力和住宅用地人口压力两项指标。其中,建设用地人口压力根据现状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与全国或地方标准的比值进行测算,住宅用地人口压力采用现状人均住宅用地面积与全国或地方标准的比值进行测算。耕地压力包括耕地人口压力和耕地环境压力两项指标,其中,耕地人口压力主要应用于综合类和生态类村镇;耕地环境压力主要应用于农业类村镇,重点评价村镇耕地化肥使用与县域平均水平的差异,为耕地亩均化肥施用量与县域耕地亩均化肥施用量平均值的比值。牧草地压力主要应用于以天然牧草地放牧为主的牧区村镇,主要通过对比现状牲畜头数(年末牲畜存栏数)与牧草地理论载畜量进行计算。水资源压力包括水资源生活用水压力和水资源农业用水压力,其中,水资源生活用水压力主要用于评价综合类村镇,水资源农业用水压力主要用于评价农业生产依靠灌溉的种植业村镇。村镇环境压力主要反映污染物处理的人口压力,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压力和垃圾处理压力。

(2)效率类。农村住房用地利用效率主要包括农村宅基地空置率和住房面积超标率,宅基地空置率通过实地调研获得,户均住房面积超标率通过实地调研面积和采用相关标准计算得到。耕地综合利用效率主要用于评价种植业类村镇耕地利用效率,包括作物亩均产量和户均耕地收入。其中,作物亩均产量为耕地种植的主要作物与相邻区域同类作物单位面积产量的比较,户均耕地收入为从事农业劳动的农户耕地收入占全年总收入的比例。灌区水资源利用效率主要用于评价干旱半干旱灌溉农业地区农田灌溉水资源利用效率,包括亩均灌溉用水量和作物单位产量用水量两项因子。选择灌区代表性作物计算单位面积灌溉用水量和单位产量用水量,亩均灌溉用水量采用全国或地方标准。代表性农作物单位产量用水量应与国内同类地区同类作物的高水平值相比较。

(3)功能类。人口集聚功能主要用于评价综合类村镇主导功能,包括常住人口比例和常住人口比例增长率两项因子。常住人口比例为乡镇社区或中心村常住人口占乡镇总人口的比例,常住人口比例增长率为乡镇社区或中心村近十年常住人口占乡镇人口比例的增长率。种植业生产功能主要用于评价种植业类村镇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保障功能,包括耕地非粮化和农业劳动力非农化两项因子,两者均为逆向评价因子。耕地非粮化为耕地种植非粮作物和弃耕的面积占比之和,农业劳动力非农化为村镇劳动力中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占比。生态环境保护功能主要用于评价生态类村镇生态功能和环境功能保护状况,包括生态质量变化和环境质量变化两项因子。生态质量变化采用代表性生态系统面积变化和生态问题进行综合评价,环境质量变化采用环境质量监测、污染物浓度变化和环境问题进行综合评价。

3.4 结果集成与表达

3.4.1本底评价与承载力测算结果集成

村镇水资源、土地资源、环境条件和生态本底评价的基础单元为自然单元,可根据村镇所处区域的地貌特征和村镇面积选择适宜的评价精度,如省、市域尺度以乡镇、行政村为分析单元;县域尺度以行政村或格网(30或90 m)为分析单元。首先,采用分级评价法,根据不同地区村镇建设、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要求,采用等级分制,按照水土资源、生态环境和灾害的限制程度高低,分别赋值(1为最低等级,5为最高等级)。其次,采用短板因素法,确定各评价单元村镇建设的资源环境限制程度。最后,采用综合集成法,结合不同类型村镇建设实际,运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指标权重,综合评价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本底条件[25]。由于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测算基于不同主导功能类型村镇生产、生活需求进行,旨在服务于村镇人口集聚、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等不同需求。因此,承载力测算结果集成是在不同区/类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核心指标测算结果基础上,纳入辅助性指标对测算结果进行修正,最终获得符合区域村镇建设与资源环境实际的综合承载力测算结果。

3.4.2协调性评价结果判定与综合集成

协调性评价的基础单元为行政村,根据村镇主导功能类型选择相应指标进行评价。其中,综合类村镇以建设用地压力、水资源压力、环境压力、农村住房用地利用效率和人口集聚功能为主要评价指标,农业类村镇选择耕地压力、耕地综合利用效率、灌区水资源利用效率(干旱和半干旱灌区)、牧草地压力(草原牧区)和种植业生产功能作为主要评价指标,生态类村镇以环境压力、农村住房用地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保护功能作为主要评价指标。

首先,将评价结果进行标准化分级,并采用短板因素法,确定压力、效率和功能3个维度的评价结果。其次,判定村镇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力协调性等级,具体标准包括:(1)协调:压力低、效率高或较高、功能高或较高;(2)基本协调:压力、效率、功能均为中;(3)不协调:压力高或较高、效率低、功能低。最后,采用判别分析法集成村镇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力协调性评价结果,具体标准包括:(1)协调:压力、效率和功能3个维度均协调或2个协调+1个中等;(2)不协调:3个维度均不协调或2个不协调+1个中等或1个不协调+2个中等;(3)基本协调:其他情况。

4 讨论与结论

4.1 讨论

中国村镇建设分布受各类资源环境要素共同影响制约,地形地貌、水土资源、气候条件和生态环境等要素对村镇建设均存在不同方面、不同程度的约束作用[27-29]。考虑到评估区域的特殊性、数据的可获取性和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目标的差异性,该文仅提供测算方法和指标取值的部分参数,不设置各个指标具体权重,在指标体系实践应用中可立足特定区域村镇建设和资源环境实际以及承载力测算目标要求,采用专家打分法、AHP法等多种方法,确定合理的指标权重。

另外,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是极具实践性和指导性的工作,其评估结果可以直接为不同区/类村镇聚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空间识别以及建设强度和发展规模控制提供科学依据和方向性指引[21,30]。为了满足不同尺度、不同类型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测算需求,在实际测算中可供选择的测算指标多样,需要根据区域特点和村镇类型,在进行指标选取和承载力测算时做出必要的取舍[18,22-23]。特别是对微观村镇尺度或行政村单元,村镇主导功能类型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承载力测算和协调性分析的重点,在这种情况下既要选择特定功能类型村镇承载力测算的核心指标,又要兼顾其他当前影响小而未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指标,特别要关注跨区域资源要素流动、技术进步、产业转型对村镇地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影响,以及大数据方法在新时代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动态评估与监测预警中的应用,具体如何取舍和测算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所以,该文提出的指标体系,其科学性、关键参数设定的合理性、评估结果的有效性等问题,仍需在未来研究中结合不同区/类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测算的实践案例进一步验证、补充和完善,以便更好地为我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村镇建设规划编制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4.2 主要结论

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兼具应用性和创新性,在阐释村镇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力概念及其协调关系的基础上,明确了指标体系构建的技术思路和基本原则,构建了基于村镇承载力分区和村镇主导功能分类,以“本底评价—承载力测算—协调性评价”为流程的承载力评价技术框架,并提出关键指标的测算方法和集成路径。该指标体系兼顾了宏观尺度村镇建设资源环境限制性条件分析、面向村镇建设具体目标的承载力水平测定、微观尺度资源环境承载力与村镇建设协调性评判;一方面,拓展并深化了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的测算内容,另一方面,提高了村镇建设资源环境承载力测算的系统性、层次性和科学性。该指标体系可为开展不同尺度村镇资源环境数量结构、空间格局和主导功能分类监控,实现不同主导功能村镇空间的有序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也对指导我国宏观尺度国土空间规划和微观尺度村镇规划建设的实践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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