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传阔 杨琳 殷宪昊
枣庄市市中区人大常委会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列入重点监督议题,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有力监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针对当前法治教育内容缺乏鲜活性、时代感,部分学校的法治教育工作重形式、轻实效等问题,市中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枣庄市第四十一中学校长张毅建议,将预防未成年犯罪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之一,着力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
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督导下,公检法司部门挑选出170余名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且从事政法工作、法律服务不少于3 年的法官、检察官、派出所长、执业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建立了全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人才库,实现全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确保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等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全区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讲座、报告会等280余场次。
5月27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邀请部分儿童走进法院,开展模拟法庭,培养法治意识。(吉喆/摄)
市中区人大常委会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建议进行收集、汇总、梳理,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题开展人大代表“面对面”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共同探讨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帮扶问题,切实做好重点青少年帮教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实时跟进,督促司法机关联合区教体局、区妇联、区关工委等部门成立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与学校、司法所、村居密切配合,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为原则,确立“一对一”差异化帮扶方式和内容,帮助重点青少年实现自我成长、顺利融入社会。
针对涉罪、失管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等群体,区人大常委会督促区教体局和公安机关配合联动,共同做好学校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对违法程度较轻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后,公安机关向其所在的学校发送公安提示函,督促学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予以训诫;对家长疏于监护和教育管理、未及时履行监护职责的案件,检察机关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送达督促监护令,指出监护人在教育方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帮助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强化责任意识、转变教育理念、改变教育方法,为他们补上缺失的“家庭教育课”。
“区人大常委会将全力推进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监督工作,扎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篱笆’,用法治光芒照亮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之路。”枣庄市市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侯宗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