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荣 焦明娟
我国传统农村是由血缘和地缘组成的生活共同体。乡土社会是不流动的,以“己”为中心发展出差序格局并用道德维系的礼俗社会(费孝通,1998:25-33)。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国家一系列乡村建设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学界对农村未来的命运产生了两种不同的论辩。一种是“农村衰退论”,这种观点对于农村的发展持悲观的态度,主要聚焦城镇化对农村本身面貌、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等产生的负面影响(李培林,2002;田毅鹏,2012)。由于城市化的需要,一些传统的农村转变为“城中村”,农民不再以农业为生。随着流动性增强,青壮年脱离故土,农村逐渐空心化和过疏化。与此同时,外来的观念改变了原有的价值观,农民演变为以自身利益为主的原子化个体(吴理财,2014)。此外,职业和阶层的分化打破了农村社区的权力关系和治理秩序。生活空间转换、人口流失,农民交往的陌生化和功利化等使得农村社会由熟人社会向“无主体熟人社会”或“半熟人社会”转变(贺雪峰,2000;田毅鹏,2014)。另一种是“农村新生论”,该观点认为在工业化侵入后,农村仍然具有接纳和融合现代化的弹性。在国家力量的介入下,农村能够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完成有序过渡,农民可以在新乡土社会中重新建立联系,流动性的增加虽然会带来社会分化,但并不会导致农村崩溃(文军,吴越菲,2017)。以上观点虽截然不同,但都不否认农民原有社会关系网络的强大延续性,且无论是指向农村的失落还是对现代化治理的适应,都呼吁重视农村公共性和共同体建设。
近年来,国家对农村发展愈加重视。自2017年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至今,以产业项目、治理组织、乡风文明、公共服务等为建设重点,我国涌现出很多因产业项目带动而脱贫致富,或是探索出治理组织创新模式的典型农村社区。在城市化进程进一步推进、国家力量在农村发展和治理中发挥的作用更强、数字信息网络逐渐嵌入农民日常生活的背景下,农村正经历着面貌的蜕变和精神的革新。那么,农村社区是否还存在共同体因素?农民的社会网络是否还是维系农村秩序的重要因素?农村传统和惯习产生的规范在多大程度上对村民心理和农村治理产生作用?现存的社区公共性能否满足转型农村的治理要求?换言之,在新的农村社会背景下,共同体建设是否还能推动农村有效治理?
社区治理绩效能够衡量社区有效治理水平。绩效评估作为一种管理工具,广泛应用于政府职能评估中,演变出政府的客观投入和公共的主观评价两种测量指标,前一种注重效率,后一种强调结果(张欢,胡静,2014)。治理包含三个要素,即治理主体、治理方式和治理效果(徐勇,吕楠,2014)。社区治理绩效普遍运用于对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评价,主要包含三种视角。一是关系网络维度,主要集中于社会资本的各个层面对城市社区治理绩效的影响。在微观层面,共通性社会资本对城市社区治理有着积极的作用,而特定性社会资本则相反(陈捷,卢春龙,2009)。数字社会中,以新媒体为媒介形成的邻里社会资本在社区参与和认同感等方面起着正向作用(陈福平,李荣誉,2019)。经历疫情后,社区抵御风险和处理紧急事件的重要性逐渐凸显。有研究表明,与社区成员关系网络和交往相关的黏性社会资本以及与社区风险状态下的适应性和恢复性相关的韧性社会资本都能显著提高社区治理效能(吴莹,2022)。二是权力结构维度,该视角聚焦治理主体的动机和治理组织运行与社区治理的关系。业委会和物业通过权力协调和分割在城市社区发展的不同时期形成了新的社区政体系统,能够改善社区的治理境况和居民福祉(陈鹏,2016)。盛智明和周晴(2021)从社会空间结构角度,发现权力空间对社区治理绩效的差序影响,具体表现为越靠近权力中心,社区的治理绩效就越好。这种影响不仅体现在社区内部空间——与居委会的距离,还存在于社区外部空间——与街道的距离中。三是国家行政作用,主要讨论国家力量下沉对社区治理的形塑。政府的效用体现在:一方面,党组织能够链接资源,吸纳各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构建多元化社区共治网络结构,从而影响社区治理绩效(王杨,2021);另一方面,政府和社区治理的合理建构能够显著增进城市社区邻里社会资本的集聚,推动以居委会、物业和居民等为主体的协商治理(刘春荣,2007)。
城市社区以物业、业务会和居委会“三驾马车”为治理主体,其治理环境、治理结构、治理内容、治理方式等和农村社区有一定的差异。相比之下,农村社区更加缺乏组织性,体现在主要以村委会为引领,而其他社区组织的作用有限。另外,农村社区相比城市社区有着更多的邻里社会资本,在治理逻辑上更依赖关系网络。因此,虽然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在公共服务供给、社区组织能力、社区生活环境等方面的差距逐渐缩小,但在影响机制上仍有所不同。农村社区治理绩效研究应用较为普遍的是制度主义视角,根据自治内容,包括政策为农民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分配公平状况、农民参与水平和政治认同以及乡村社会秩序的稳定性,对村民自治制度成效做出评判(郭正林,2004)。以乡村治理结构优化提升农村社区治理绩效也是延续此思路,该观点倡导从完善村委会选举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两方面提高制度绩效(马宝成,2005)。优化农村自治制度能够增强自治组织的有效性,有利于农民参与的合法化和有序化、监督和制衡公共权力,推动农村社区民主治理(董江爱,2009)。这两种观点都认为制度化是提高治理绩效的必要之路,但也有学者指出应注重过度制度化带来的治理陷阱。制度过密可能使农村社区治理绩效递减,因为制度过剩会造成农村治理需求的不对等(蒋达勇,王金红,2012)。社会关系网络是影响农村社区治理绩效的重要因素。社区社会资本并不是分散性、碎片化的,农村社区治理较易受到治理精英的影响,而社会资源和社区社会资本的产生和延续则蕴含在此类主体的治理行动中。例如,富人用自身行政资源为村治带来发展效益(欧阳静,2011);乡村精英通过“面子”“人情”激发邻里社会资本,引导村民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提高社区治理绩效(张陈一轩,任宗哲,2021)。社区治理主体是提高社区治理绩效的主要因素,不同类型村干部的个人素养、责任意识、政治能力、工作技能使社区治理绩效产生显著差异(王卓,胡梦珠,2020)。
集体维度的社会资本在社区治理中起着重要作用。为了回应学界对社会资本理论解释力的质疑,桂勇和黄荣贵(2008)对社会资本进行了重新测量,认为社区社会资本应该包括参与社团或组织、地方性社会网络、非正式社会互动、信任、互惠、社会支持、社区凝聚力和社区归属感等。实际上,以社会资本分析农村社区治理,虽强调集体行动的社会关系网络,却容易忽略维持社区秩序的制度要素。为此,项军(2011)提出了社区认同的概念,以衡量“社区性”。社区认同的概念是在共同体存在的假设下提出来的,共同体源于自然的群体血缘和地缘的结合,人们有着共同的关系和参与,共同体意志的实质是习俗和习惯,共同体是持久的,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融合(滕尼斯,1999:300)。在农村研究中,共同体概念被本土化为差序格局。无论何种社会结构,维持社会治理秩序最重要的是“法”,在我国农村即是传统规范(张亚辉,2020)。随着共同体理论的发展,并适应如今的社区实际情况,共同体理论的内涵已跨越“边界”,不再拘于地域性,但仍以社会关系互动、制度规范和公共性为主要特征(黄锐,文军,2012)。共同体因素和农村社区治理有着密切的关系。村民围绕村务频繁交往,能够强化原有的社会关系,增加干群互动,催生村社的认同感和信任感,消解社区矛盾(孙枭雄,仝志辉,2020)。村规民约是一种现代和传统相结合的反应村民需求的规范性制度,它能够整合社区碎片化规则,潜移默化地影响治理主体的行动,调整农村社区的生活秩序(钱海梅,2009)。农村社会和社会组织中蕴含的公共性越强,内生动力越强,在动员村庄资源、引导农民参与、强化农民组织化等方面的优势便越大,社区治理效应就越好(郑永君,2017)。
综上所述,学界对社区治理绩效的研究有两个特点:一是,集中于对城市社区的量化研究,对农村社区研究偏少;二是,在农村社区治理绩效影响机制中并未体现出与城市社区的差异。与城市社区不同,村民的社会关系、生活空间和利益在农村,挖掘社区中的共同体因素是有必要的(周进萍,周沛,2022)。研究共同体建设和农村社区治理绩效的关系,一方面是基于农村社区治理环境变迁的背景回应学界共同体经典研究问题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响应现阶段国家建设治理共同体的号召。虽然学界也有涉及共同体中的某些因素和社区治理的关系,但并未基于农村共同体演变的特征和社区治理的主体、内容和成效形成系统化的成果,因此本研究意在结合新时代背景下农村社区的发展现状,在借鉴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说明共同体建设之于农村社区治理绩效的重要性。
本研究所使用的数据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发起并完成的全国大型农村追踪调查——2020年中国乡村振兴综合调查(CRRS2020)。该调查数据覆盖全国50个县(市)、156个乡(镇),共获得300份村庄调查问卷和3 800余份农户调查问卷,搜集了1.5万余人的家庭成员信息。CRRS2020数据包含“数字化建设”“居民福祉”“农民生产生活”“农村居民消费”“治理组织建设”等多个模块,为乡村振兴和农村社区治理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研究数据。
本研究选取了广东省、浙江省、山东省、安徽省和河南省五个省份的数据,在农户层面根据研究需要保留了户主信息。经过数据整理,共得到个体层面的研究对象1 916个,村庄层面的研究对象152个。
1.因变量
本研究的因变量是社区治理绩效。学界对社区治理绩效的测量并未达成一致意见,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用主客观治理绩效来代表社区治理能力。以可视性治理绩效即社区环境和公共服务建设等作为客观指标,以非可视性治理绩效即居民对社区满意度或者认同感作为主观指标(蔡禾,徐金福,2023;盛智明,周晴,2021)。这种衡量方法主要用于研究城市社区,虽然在治理内容中包括公共服务供给评价和公众态度,但未涉及治理组织居委会的作用。第二,对村民自治制度的评估,指标体系包括经济增长、社会分配、公共参与和社会秩序四个方面。经济增长指村民的增收与消费能力,社会分配指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公共参与是评估村民政治行为和参加村内公共事务的能力,社会稳定包含了社会整合和政治认同等因素(郭正林,2004)。农村社区治理绩效的制度主义视角是具有现实性的,结合农村发展现状对社区治理绩效评估的尝试,可惜的是并未形成细化的指标,且并未以此展开具体的量化研究。第三,在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政策背景下产生的一系列治理绩效评估指标。根据国家治理政策,社区治理能力可划分为基层党组织建设、村民自治、法治、德治,乡村建设情况、平安乡村建设、乡村建设可持续发展等指标,每一个一级指标再细分为数十个二级指标(张四灿,张云,2022)。与此类测量方式相似的还有从治理体系建设的维度,用党组织的领导能力、政府与社区部门的公共服务能力、社区居民的自治能力、市场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服务的能力来测量社区治理能力(叶继红,2021)。虽然这些指标通常比较全面而细致,但却可能过于政策导向和工具主义而忽视了是否符合社区发展的现状和需要。综合以上观点,本研究从组织治理、公共服务和村民福祉三个方面来测量农村社区治理绩效,其中组织治理绩效借鉴了社区治理制度主义评估的观点,主要衡量自治组织的治理效果。公共服务绩效是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评价,是社区治理绩效的基础指标。村民福祉包含村民对生活质量的主观感受和未来展望。本研究对农村社区治理绩效的测量运用的是以公众评价为中心的主观指标体系。
组织治理绩效要回答“谁是治理主体”和“治理效果怎么样”的问题,在“乡政村治”的治理格局形成后,农村社区的治理主体逐渐多元化,包括乡镇党委和政府、村委会、社区组织、驻村单位等,形成了复杂的治理网络(徐勇,朱国云,2013)。本文以农村社区治理主体为要点,组织治理绩效由五个测量题目构成,分别为:“你信任村干部吗?”,选项为“非常不信任”“不太信任”“一般”“比较信任”“非常信任”和“无所谓信任与否”,将“无所谓信任与否”处理为缺失变量,其余赋值为1~5分;“你信任乡(镇)干部吗?”,选项为“非常不信任”“不太信任”“一般”“比较信任”“非常信任”和“无所谓信任与否”,将“无所谓信任与否”处理为缺失变量,其余赋值为1~5分;“你信任县(区、市)干部吗?”,选项为“非常不信任”“不太信任”“一般”“比较信任”“非常信任”和“无所谓信任与否”,将“无所谓信任与否”处理为缺失变量,其余赋值为1~5分;“你觉得基层(乡镇、村)干部腐败问题严重吗?”,选项为“非常严重”“比较严重”“一般”“不严重”和“不了解”,将“不了解”处理为缺失变量,其余分别赋值为1~4分;“你对村委会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满意程度?”,选项为“很不满意”“不太满意”“一般”“比较满意”“非常满意”“说不清”和“不评价”,将“说不清”和“不评价”处理为缺失变量,其余赋值为1~5分。以上五个项目的KMO值为0.753,通过Bartlett球形检验,将这五个具有内在一致性的项目相加获得组织治理绩效。
公共服务绩效是对农村基本公共物品供给的评价。测量题目有“您对当前饮水安全状况整体是否满意?”“您对当前村内生活垃圾处理的状况感到满意吗?”“您对当前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的路面条件满意吗?”“总体而言,您对您本村的生活环境感到满意吗?”四组,其选项为“非常不满意”“不太满意”“一般”“满意”和“非常满意”五个等级,分别赋值为1~5分。这四个项目的KMO值为0.678,通过Bartlett球形检验,相加得到公共服务绩效。
村民福祉包含对当下生活满意度和对未来生活的期待。测量题目有三个。“你感到你家现在的生活幸福吗?”和“总体来看,你对现在生活状况的满意程度?”两个题目的选项为“很不满意”“不太满意”“一般”“比较满意”“非常满意”和“说不清”。将“说不清”处理为缺失变量,其余赋值为1~5分。题目“你觉得5年后,你家的生活会变得怎么样?”,选项为“差很多”“差一些”“差不多”“好一些”和“好很多”,分别赋值为1~5分。以上三个项目的KMO值为0.607,通过Bartlett球形检验,将这三个具有内在一致性的项目相加获得村民福祉。
表1 社区治理绩效的指标测量
2.自变量
本研究的自变量是农村共同体。学界以社区性质划分农村共同体的特征。传统村落共同体具有如下特征:第一,具有一定的地域边界,以家庭血缘关系为基础、邻里关系为支持进行生产生活(毛丹,2010);第二,具有高度集体认同感,通过集体仪式体现合作和竞争关系,是紧密互动的内聚性共同体(杜赞奇,2003:150-152);第三,通过水利设施、耕作等活动产生共同体规则,形成生活规范,村民之间有着共同文化信仰和凝聚力(李国庆,2005)。而因城镇化形成的转型社区共同体具有如下特征:第一,以行政村庄为边界,建立在非农产业经济基础之上,社区成员与从属的组织有着高度利益相关性(蓝宇蕴,2005);第二,以互惠行为或利益联结维持社区的关系网络,保持紧密互动和交换(卢成仁,2015;卢宪英,2018);第三,最终指向社区公共性,以公共价值和规则塑造社区的认同感、安全感和凝聚力(黄锐,文军,2012)。
学界尚未形成对共同体的系统化测量指标。周进萍和周沛(2022)从共同体维系的纽带、共同领会的规范、互利互生的关系三个维度来测量社区共同体。其中,纽带指是否有利益相关关系,关系指是否形成深度合作或互动,规范指共同领会并执行的规则。根据社区质量理论,社区共同体可以划分为社区安全、社区凝聚、社区融入与社区赋权四个一级指标,其中社区凝聚由社区认同、社区信任、社区归属和社区团结组成,社区融入包括社区邻里关系、社区互助合作、社区身体融入、社区心理融入等(何绍辉,2016)。高红和孙百才(2021)认为社区公共性是共同体的本质,从社区交往、社区意识、社区公共精神与社区参与四个方面来构建共同体指标。由于城镇化和流动性增加,农村社区呈现传统性和现代性相结合的特点,根据农村社区变迁特点和学界对社区共同体的测量,本研究用社区规范、社会关系网络和社区公共性来测量农村共同体。
本文以农民对村规民约的评价来测量社区规范,测量题目为“您认为,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具有什么样的作用?”,选项为“完全没有作用,从来都没有用过”“基本没有作用,也不经常用到”“在某一些方面有作用,会经常用到”“非常重要,涉及村民生产生活的多方面,经常使用”“本村没有村规民约”“不清楚”和“其他”,将“本村没有村规民约”“不清楚”和“其他”处理为缺失变量,其他选项赋值为1~4分。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村民的社交方式不再局限于线下交往,因此本研究对社会关系网络的测量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村民的地域内社交仍然以邻里关系为主,因此用邻里互助来代表线下的社交网络;二是,以社交媒体的使用频率来测量线上的社交网络。测量题目为:“您家主要在哪方面和邻居互帮互助?”,选项为“农业生产”“建房”“红白喜事”“借款”和“其他”,将“农业生产”“建房”“红白喜事”“借款”和“其他”中有具体互助内容的赋值为1,表示与邻居之间有互助,将“其他”中表示无来往的赋值为0,表示与邻居之间没有互助;“请对您手机功能日均使用时长的前三位进行排序”,选项为“新闻浏览”“聊天社交(微信、微博、QQ、知乎、豆瓣等)”“娱乐(游戏、直播、视频、音乐等)”“产品交易”“学习教育”“接打电话”和“其他”,将手机使用时长为聊天社交的排在第三位以后的赋值为1,排在第三位、第二位、第一位的分别赋值为2,3,4,从而形成线上社交的等级排序。
社区公共性主要测量农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包含社区信任、社区安全感、社区参与、对居住环境的满意度四个维度。社区信任的测量题目为“您认为周边的人可信吗?”,选项为“非常不信任”“不太信任”“一般”“比较信任”“非常信任”和“无所谓信任与否”,将“无所谓信任与否”处理为缺失变量,其余赋值为1~5分。社区安全感的测量题目为“你对本地社会治安的满意程度?”,选项为“很不满意”“不太满意”“一般”“比较满意”“非常满意”和“说不清”,将“说不清”处理为缺失变量,其余赋值为1~5分。社区参与采用线上参与和线下参与来衡量,线下参与的题目为“2019年您家是否有人参加村委会选举投票?”和“如果是,则怎么填写选票?”,选项为“家人自己填写”“委托亲属”“委托邻居”“委托干部”和“其他”,选项为“否”的赋值为1分,将“委托亲属”“委托邻居”“委托干部”和“其他”赋值为2分,“家人自己填写”赋值为3分,形成社区参与的等级排序。线上参与的题目为“您是否有通过微信群与村内就重要公共事务开展过交流?”,选项为“从未”“很少”“有时”和“经常”,分别赋值为1~4分。居住环境不仅指生活环境,还包括邻里氛围等。对居住环境评价的题目为“你对你家居住环境的满意程度?”,选项为“很不满意”“不太满意”“一般”“比较满意”“非常满意”和“说不清”,将“说不清”处理为缺失变量,其余赋值为1~5分。以上五个项目的KMO值为0.644,通过Bartlett球形检验,将这五个具有内在一致性的项目相加获得社区公共性。
表2 农村共同体的指标测量
3.控制变量
城镇化和农民的流动性影响着农村社区共同体的演变。本文首先用常年外出务工的劳动力数量来衡量农村社区中农民的流动性。测量题目为“常年外出务工的劳动力数为多少人?”,这也可以部分体现出村庄是否空心化。其次,农村社区和城镇的距离能够划分村庄类型,并展示出农村被城镇化影响的程度。测量题目为“是否为城市郊区?”。在疫情防控中,邻里之间的守望相助体现了共同体的公共价值,社区在维持人民生活与社会稳定、吸纳和整合资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唐有财,2023)。本研究在控制变量中用疫情务工人数的变化来反映疫情给村民带来的影响。测量题目为“因疫情,2020年外出务工人数是否有变化?”,选项为“减少较多”“有所减少”“没有”和“有增加”,分别赋值为1~4分。农村集体经济是中国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农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依托(高鸣,芦千文,2019)。本研究用村集体经济资产来反映集体经济给社区治理绩效带来的影响。其余的控制变量有个人收入和相对收入评价。相对收入评价的题目为“和您同村的居民相比,您认为您家去年的收入处于什么水平?”,选项为“非常低”“比较低”“中等水平”“比较高”和“非常高”,分别赋值为1~5分。在控制变量中,劳动力外流数量、村庄类型、疫情务工人数变化和村集体资产是村级变量,其余皆为户级变量,集体资产和个人收入都取对数。
从表3可以看出,农村社区的组织治理绩效均值为21.237、公共服务绩效均值为16.4、村民福祉均值为12.7。总体而言,农村社区治理绩效相对较高,村民对社区治理的评价较好。在本文的研究数据中,城市郊区占比22.6%。152个农村社区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均值为289人。农村社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城镇化的影响,但仍然保持稳定的村庄形态。在共同体因素中,村民对社区规范较为重视,邻里互动较多。从互动频率来看,人们并未走向陌生化,线上交往成为村民扩大交际网络的重要方式。村民对社区保留着一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社区公共性仍然存在。
表3 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4展示了组织治理绩效的多层次线性回归结果。模型1是以组织治理绩效为因变量的虚无模型,组内相关系数为13.1%,说明村与村之间的组织治理绩效存在一定的差距。模型2是以组织治理绩效为因变量,加入自变量社区规范、线上社交、邻里互助、社区公共性和控制变量的随机截距模型。在控制变量的结果中,村庄类型、劳动力外流数量、个人收入、相对收入评价、集体资产和疫情务工变化均未对组织治理绩效产生影响。在自变量的结果中,社区规范对组织治理绩效有着显著的正向作用。村规民约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它既保留了传统乡约形态,又在适应村民自治制度中形成了符合村民需要的条例规定,村规民约适农村社会而生,起着教化村民的作用,是维持社会稳定、推动有序治理的非正式制度性规则(陈荣卓等,2021)。在村民的社交关系网络中,线上社交对组织治理绩效有着显著的负面影响。线上社交每增加一个单位,组织治理绩效便减少0.27分。现有的研究表明,新型社交媒体可以打破空间阻隔,形成功能不同联系紧密的交往圈,建立网络公共领域,推动人们参与社区治理(吴青熹,2017)。而社交媒体对社区治理带来的负面影响可能是信息平台提供的内容造成的,如微博等新媒体所产生的文本并不具有社区性,甚至会因为内容生产和需求的分离而对社区治理产生负面影响(陈福平,李荣誉,2019)。本文虽然未对线上社交内容展开分析,但也说明,村民将更多的社交精力放在微信、微博、QQ等新媒体上,会为社区治理带来负面效应,增加组织治理的难度。邻里互助未对组织治理绩效产生显著影响。尽管邻里交往可能带来更多的社区社会资本,但无法增加对社区管理者的信任和对自治组织的满意度。社区公共性对组织治理绩效产生了正向作用。公共性是村民共同生活的基础,社区认同、社区信任、社区凝聚力和归属感来自农村社会按照隐性规则展开的人际交往,这种规则是农村共同体中的共识和惯习(吴业苗,2014)。社区公共性越强,公共精神发挥的作用越大,组织治理的阻力就越小。
表4 影响组织治理绩效的多层次线性回归模型
表5展示了公共服务绩效的多层次线性回归结果。模型3是以公共服务绩效为因变量的虚无模型,组内相关系数为12.5%,说明村与村之间的公共服务绩效存在一定的差距。模型4是以公共服务绩效为因变量,加入自变量和控制变量的随机截距模型。为了更好地分析邻里交往对公共服务绩效的影响机制,本研究建构了邻里互助和相对收入评价的交互项并放入模型中。在控制变量的结果中,非城市郊区的农村社区的公共服务绩效高于城市郊区,村集体资产对公共服务绩效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村集体资产每增加1万元,公共服务绩效就上升0.22分。樊丽明和石绍宾(2009)通过多地调研发现,村集体经济在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一些集体经济充足的区域,当地居民会享受到比城市居民更好的公共服务。村集体资产越多,村集体经济就越发达,村委会将更多的可分配资源用于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村民对公共服务供给的评价自然就越高。常年外出务工的劳动力数量越多,公共服务绩效就越低。这说明农村的空心化不利于公共服务的发展,且疫情会使这种现象持续恶化,因为疫情期间外出务工人数的增加会进一步降低公共服务绩效。在几个自变量中,社区规范并未对公共服务绩效产生作用。社区公共性会正向显著影响公共服务绩效。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并不是以政府为中心的一元化主体,而是依赖私营企业、农村合作社组织、志愿组织以及农民个体等多元主体的积极参与。村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凝聚力越强,各主体之间的合作和互动就越多。这种协同治理不仅能消解供给主体在博弈过程中产生的矛盾,还能减少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负担,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刘传俊,刘祖云,2018)。线上交往为公共服务绩效带来了显著的负向影响,线上交往每增加一个单位,公共服务绩效就减少0.111分。已有研究指出,利用微博等社交软件或在农村社区建立数字化信息政务平台是实现数字赋能、推动农村公共服务发展的有效途径(孟川瑾,卢靖,2016;张鹏,高小平,2022)。但其实际效果依赖信息供给主体对传播内容的输入和控制,在主动接触和获取信息时,社交信息平台对社区治理的影响实际上取决于村民的数字素养(苏岚岚,彭艳玲,2022)。邻里互助对公共服务绩效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邻里交往会对公共物品供给产生示范和惩罚作用,具体表现以获得名声为激励模仿交往对象的积极合作行为,或是以社区的正式或非正式制度通过社交网络夸大惩罚的影响力(李冰冰,王曙光,2013)。这样既增加了村民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参与,也避免了“搭便车”的集体行动困境。但需要重视的是,与邻居对比收入会抑制邻里互助对公共服务绩效的正向作用。对于村民来说,与邻居相比,收入越高,公共服务绩效越高,但在邻里交往中产生的相对剥夺感会损害邻里互助对公共服务绩效的积极效应。
表5 影响公共服务绩效的多层次线性回归模型
表6展示了村民福祉的多层次线性回归结果。模型5是以村民福祉为因变量的虚无模型,组内相关系数为14.8%,说明村与村之间的村民福祉存在一定的差距。模型6是以村民福祉为因变量,加入自变量共同体因素和控制变量的随机截距模型。在控制变量中,劳动力外流数量、村庄类型、个人收入、村集体资产和疫情务工变化均未对村民福祉产生影响。与邻居相比,收入越高,村民的幸福感越高,对未来生活越有美好期待。在自变量中,共同体因素都对村民福祉产生了显著影响。社区规范和村民福祉有着正向相关关系。村规民约在农村社区发挥的作用越大,村民的生活幸福感就越强。村规民约是通过长期的社会交往形成的社会规则。它一方面是村民的价值依赖和社区的共同文化与认知,另一方面对村委会、村干部和村民行为产生制约,维护着社区有序发展和稳定(周家明,刘祖云,2014)。这种非正式制度保证了村民的安全感、熟悉感和幸福感。社区公共性显著正向影响村民福祉,具体体现在无论是包含社区治安和邻里信任的生存安全感,还是以社区参与为基础的社区效能感,都会增加邻里认同和社区归属感,改善生活环境,增强村民的幸福感(黄晴,徐雅静,2021)。线上交往和村民福祉之间是显著的负相关关系,线上交往每增加一个单位,村民福祉便减少0.182分。线上社交能够影响人们的幸福感,但其效用取决于使用社交媒体的方式。如果信息生产会增加幸福感,信息获取则会降低幸福感,这是因为信息获取可能增加忧虑、对比和不满。此外,以线上交往拓展的弱关系网络很难带来社会支持,甚至会对幸福感产生负面影响(韦路,陈稳,2015)。在模型6中,邻里互助也呈现出对村民福祉的反作用。在社会网络和幸福感的关系中,幸福感受到社会支持和参照群体的影响。个体的社会网络规模越大、交往对象社会经济地位越高,能为自身带来的潜在资源越多,其越可能感到幸福。这是因为与他人的对比能够产生心理预期,形成对自己的幸福感和生活质量的相对判断(郭小弦,王建,2019)。而村民在社区内的线下交往中,仍以强关系网络为主,能为自身发展带来的资源是有限的。在模型6中,与邻居对比收入,收入越高幸福感越高,也能说明村民的幸福感是以邻里为参照群体而受到影响的。总之,在组织治理绩效的模型中,虽然不同类型的村之间的社区治理绩效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是共同体的三个构成因素——社区规范、社会关系网络和社区公共性仍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对社区治理绩效的影响。
表6 影响村民福祉的多层次线性回归模型
基于CRRS2020年的数据,本文分析了农村共同体和社区治理绩效的关系,从组织治理绩效、公共服务绩效和村民福祉三个方面测量社区治理绩效,并用社区规范、社会关系网络和社区公共性代表共同体建设所需的因素。结论表明,共同体建设能够提高农村社区治理绩效。
村转居社区的出现和农村的空心化是学者们得出农村衰亡论的主要原因。如今看来,许多普通的村庄并未应验以上判断,而是走向了另一种状态——空巢化。马良灿和康宇兰(2022)区分了空巢化和空心化,认为空巢化是指农民向外流动,但由于血缘关系和家庭羁绊、生存兜底的理性选择、经济和生活的分离等,仍然会候鸟式地回到农村。本质上而言,空巢化更符合如今大多数农村社区的命运,农村衰落是暂时性的,农村形态是可以延续的。那么,是什么延续着农村发展的状态并决定着农村的命运呢?农村的振兴又该从何处下手?本文在控制了村庄类型并部分考虑了城镇化可能带来的影响后发现,农村并未走向衰落,社区中仍然存在丰富的共同体资源,村民的联结与合作、历久弥新的互动规则以及在同一空间中长久积累的信任与认同,仍旧能够为村庄治理凝聚力量。长久以来,农村治理存在着几对张力:一是,城市发展对农村资源的吸纳;二是,国家力量对自治空间的挤压;三是,村民和基层干部的矛盾。近年来,跟随村干部行政化的步伐,农村的治理也逐渐走向制度化、正式化和官僚化(景跃进,2018)。基层治理的逻辑转换是否必然带来农村自治空间的萎缩?答案是否定的,于农村自治中生长出的共同体因素是可以与制度化和行政化趋势共存共生的。农村社区的非正式制度——村规民约的部分内容是村民在长期互动和代代相传中演化的行为规则。正如学者所言,他们在习惯记忆、内在潜意识和社区舆论中非理性地遵守这些规定,发挥着他们在农村治理与整合中的主体作用(温莹莹,2013)。从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运动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新农村建设,再到如今的乡村振兴战略,农村面临的一大难题是如何将农民组织起来。从经济发展方面而言,村民组织化的进路就是培育集体经济,动员村民加入合作社。从行政上来说,则是发挥党组织和基层治理组织的引导作用(吴重庆,张慧鹏,2018)。本研究表明,培养公共性是村民组织化的必然之路。社区公共性增加能够为基层治理带来合力,弥补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短板,提高村民的幸福感和生活满意度,满足村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需要农村社区治理主体引导村民通过制度性渠道和非制度性渠道参加政治选举和村内公共事务,增加社区生活安全保障,创造良性的生活环境和邻里环境,引导正确的价值观和文化氛围,以增加社区信任。
经历了城镇化发展和市场转型,农村社会既保持着传统乡土社会的特征,又存留了现代性的后乡土社会特点。后乡土社会是流动的,虽然并未变为完全的城镇社区,但熟人规则已演变为交易规则(陆益龙,2015)。流动性没有瓦解农村共同体,但也为农村社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邻里社会资本的衰落。以往的研究指出,农村社会有着更丰富的整合性社会资本,村民在同一生活空间,更可能存在邻里、亲人朋友之间的深度信任、互惠和密切联系,从而有着更深的社区认同和积极的公共事务参与(李洁瑾等,2007)。相较于农村社区而言,城市社区居民更冷漠,内部的社会交往稀疏,邻里信任与互助程度不高,不利于社区共同体的形成(熊易寒,2019)。但本研究的结果启示我们将目光转向农村社会资本失落的内里的不易被发觉的一面:农村邻里社会资本的衰落并不直接表现在互动的频率上,虽然他们可能因为地域性保持了高频的邻里互动,但为社区治理带来的效力却减退了。在传统的村落共同体中,邻里乡人以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为行为指导,乡绅们德高望重,教化邻里村民,解决社会矛盾(狄金华,侯冬意,2022)。村民们遵从习俗,“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费孝通,1998:10)。但在如今的农村社会中,邻里互助的功能已发生分化。这一方面体现在邻里交往已经不能促进组织信任,增加对组织治理的满意度;另一方面显示出他们的互动会增加对收入的执着和对比,并进一步影响对公共物品供给和生活福祉。更加值得警惕的是,线上的交往可能造成共同体的解构,成为农村社区治理的阻力。传统农村社会中以强关系为主的社会关系网络黏合着乡村的治理形态,但在数字社会的冲击下,以线上社交形成的弱关系网络削弱着组织治理绩效和公共服务绩效,并剥夺着人们的幸福感。
虽然“乡村性”在逐渐消失,但中国农村共同体建设应该迎来的是与现代化治理相适应的发展规范。如果不重视农村现有共同体资源的传承、整合与发育,那么随着代际的传递和数字社会的发展,农村社区传统的关系互动规则是否会被完全替代,以差序格局为联结的农村社会关系网络又会走往何处,作为农民生活底线的农村还能不能成为最后的避风港?农村有着公共性的种子,有着规范的土壤,也有着丰富的邻里资源,政府和基层治理主体应该重视尚存的农村共同体因素,以共同体建设达到“自治”与“官治”的共生,推动农村治理有效和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