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买生 刘宇羲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是完善研究生教育体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一项重大教育举措。其本身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发展历程,在此期间,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和社会生活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顺应形势的发展,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内涵和模式不断丰富。从总体来看,根据参与主体进行分类,它有如下几种形式:一是校际联合培养,一般指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以下简称硕士高校)同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本科高校)之间,通过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在商定的学科或专业领域内开展联合培养;二是校所联合培养,一般指硕士高校同其他科研院所开展的联合培养;三是校企联合培养,即高校与企业开展的联合培养,也是当前大力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背景下的主要联合培养方式;四是其他联合培养方式,如硕士培养单位同地方政府、行业组织的联合培养,或多组织联合培养等[1]。这几种培养模式也对应着国家和地方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研究生人才的不同需求。其中,近年来讨论较多的是校企联合培养模式,而高校之间利用各自资源优势实行校际联合培养虽然很早就已经存在,但相关的讨论并不系统,本文尝试以此模式入手,探讨新工科背景下高校之间,尤其是本科高校同硕士高校之间专业硕士联合培养的一些问题,并尝试提出一些有效的对策。
我国研究生联合培养早在20 世纪90 年代就已经开始实施,2004 年被正式纳入教育部研究生培养创新计划中,并在湖南大学、山东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开展实践探索,最主要的形式是在校外共建联合培养基地,实行“双导师”制培养模式[2],即校内外各安排一名导师对研究生进行合作培养。此后“双导师制”和“合作建立联合培养基地”被列入2009 年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之中,随后的2012 年和2015 年,教育部相关文件中均再次强调这一培养模式。2020 年召开的研究生教育大会,及随后出台的《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明确要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更是明确要在2025 年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占硕士研究生总体规模的三分之二。随后,新一轮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也拉开帷幕。这既是国家应对全球人才竞争的基础布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基石,同时也为地方高校和应用型高校的发展带来重大机遇,是研究生教育的一项重大战略调整。联合培养将为这些应用型本科高校成功“申硕”奠定基础,将大大促进他们进一步明确学科发展方向,推动内涵发展。
相比于学术型硕士的培养,专业硕士的培养更加强调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的是具有开阔视野的专业应用型高级人才,这使得这类人才培养的目标更加强调行业产业需要,更加注重学科交叉融合。在国家大力推动专业硕士人才培养,积极推动新时代教育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一种新的学科建设浪潮正在兴起。2017 年,教育部首次明确提出了“新工科”的概念并积极推动新工科建设,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同年教育部召开多次会议,先后形成了“复旦共识”“天大行动”和“北京指南”,新工科建设迅速形成一股浪潮。这一改革理念与专业硕士联合培养天然契合,可以大力促进学科间的交叉融合,开拓专业硕士的学科视野,提升学生专业实践能力。
我国高等教育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由过去的精英化教育迈向了大众化,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伴随而来的是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高校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形成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校发展格局,大量教育资源向重点大学和区域性重点建设高校集中,地方高校在政策支持、经费投入、师资力量、生源质量等方面处于相对劣势地位,不同区域的地方高校之间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许多高校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谋求转型发展、错位发展。大部分高校在经历一定的积淀后,都存在着提升办学层次的迫切需要,开始采用多种形式,同已获得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的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成为提升自身办学层次和办学实力的重要举措,也为他们谋求申请成为新增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积累经验。
事实上,我国很早就认识到研究生联合培养的重要性。2012 年出台的《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就提出继续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鼓励并推动研究生的联合培养,支持中西部地区高校研究生联合培养[3]。高校之间的联合培养作为联合培养的重要形式,具有缓解高校发展不平衡格局、促进教育资源的高效利用、推动师资交流、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校内涵发展等多重意义。
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着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发展水平有差距等问题,高校发展需求和教育资源有限性的矛盾长期存在,地域差距明显,甚至同一区域内高校之间的差异也较大,不同高校间因政策支持力度、师资力量、生源质量的不同,人才培养的质量也存在较大差异,尤其是一些地方性普通本科高校,在竞争中处于劣势。这些高校为谋求自身办学水平的提升,同更高办学层次的高校开展专业硕士的联合培养,可以有效缓解这种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造成的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充分利用合作高校的优质资源,不断提升自身办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已经具有专业硕士培养资质的高校之间展开联合培养,可以最大化利用有限的资源,实现优势互补,进而达到共同进步。因此,校际联合培养可以促进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在发展过程中,许多高校都实现了自身办学优势和人才培养的特色,同时也存在着自身的诸多不足。一些高校受自身条件的限制,办学定位不清晰,对外合作和交流的水平较低,缺乏通过自身能力较快提高教育质量的实力,校际联合培养正好可以实现高校之间在师资力量、教学和科研条件、校外实践基地甚至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等方面资源的优势互补,也可以有效避免高校教育资源的浪费,实现教育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
专业硕士校际联合培养可以带动合作高校之间开展教学管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招生就业等各领域的交流合作,尤其是普遍采用的“双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势必会促进双方导师之间教学和科研等方面的合作交流,不但可以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的目标,丰富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社会培养出更加符合社会发展和行业企业需求、更加具有开阔的学科视野和专业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端人才,同时也可以通过双方导师和校级层面的合作,提高科研和项目合作攻关水平,进而促进高校的内涵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新时代,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各地区的人才竞争加剧,对高端应用型人才需求不断增长,尤其是,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重点产业的人才需求急剧增加,而现有的硕士人才培养模式、硕士人才类型及硕士人才规模均难以满足发展的需要;专业硕士校际联合培养可以成为缓解人才供需矛盾的方式,成为传统硕士人才培养模式的有益补充,同时也可以进一步提升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近年来,在政府的支持下,一些地方本科院校通过与一些硕士高校开展合作,联合培养面向社会和行业企业需求的专业硕士,为本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积累经验、锻炼队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这些高校而言,这是提升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的良好机遇。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过程管理、导师队伍建设、校际协同机制构建、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等方面面临着不小的挑战。
校际联合培养的一般形式是双方分别负责研究生的学籍管理、课程教学、科研指导和专业实践。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往往没有严格区别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的差异,双方高校在培养目标的确定、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课程教学等方面都缺乏有效的沟通。双方导师在指导过程中更加偏重课程学习和科研能力的培养。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走向学科化和理论性,应用性相对不足[4],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往往没有足够重视,甚至有名无实,联合培养的优势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有的高校甚至只安排1 名校外导师负责学生的毕业论文指导,联合培养的层次较低,培养模式单一。
本科高校一般通过遴选教师以兼职导师的身份参与联合培养工作,面对专业硕士招生规模的扩大,这些高校的师资力量往往存在不足,缺乏足够数量的具有较高指导能力的导师。有些导师本身科研能力并不突出,指导专业硕士撰写毕业论文和参与项目研究的质量难以保障。同时,无论硕士高校还是本科高校的导师,均存在一定的实践指导能力的不足,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以及工程实践能力的双师型导师不足,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专业硕士综合能力的提升。
在联合培养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双方高校在导师遴选与考核、师生互选、培养过程管理、毕业论文指导等各方面开展紧密合作,相互协调各方关系,但实际上,由于高校间有着体制机制、管理方式、利益诉求等差异,往往存在分工不明确,责任与义务不清晰,沟通不顺畅,管理和协作难度大等各种问题,构建有序高效的校际协同机制是一个挑战。
相对而言,那些尚不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在联合培养方面积极性较高,但有些处于优势地位的硕士高校参与联合培养的动力不足,许多时候是在政府承诺增加招生指标、加大政策支持等情况下参与进来;他们因为在政策支持、师资力量、科研水平、学科专业实力等方面处于优势地位,联合培养为本校带来的帮助有限,往往显得积极性不足,甚至有些导师并不愿意让其他导师过多参与专业硕士的指导,一些专业硕士也不太愿意同时接受两个学校的不同导师的指导,因此在具体指导过程中,一方导师的参与度大打折扣,影响了联合培养的效益。
调查发现,一些高校对校际联合培养重视不够,导师间学科关联性不足,同企业联系不够密切,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流于形式,指导的毕业论文应用性不足,不符合专业硕士培养目标的要求,对专业硕士培养质量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价。同时,一些高校囿于自身教学和科研条件的限制,对联合培养的投入有限,不能形成有效的质量保障体系,导致专业硕士培养质量缺乏足够的保障,这些都对联合培养工作构成了挑战。
针对目前校际联合培养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专业硕士培养目标的要求,高校应积极探索新型联合培养模式,尤其要加强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同时应在新工科建设背景下不断强化专业硕士学科交叉和应用能力,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强调专业基础能力、项目研究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可以积极吸纳行业企业参与,加强产学研合作,探索采用“三导师制”分段式联合培养新模式,即选聘双方高校具有学科交叉互补性质的导师联合企业人员共同组成导师组,对专业硕士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专业实践进行分段式指导[5],使专业硕士能够接受不同学科背景下的学业指导,以开阔视野,培养学科交叉能力,能够置身于实际生产现场接受专业实践能力的锻炼,并在实践中形成毕业论文的选题。在这一过程中,双方高校和企业应加强配合,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共同制定、校外实践平台的共同构建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多方评价。
作为专业硕士培养的主要责任人,导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导师的指导能力和指导水平直接影响着研究生教育水平,因此导师队伍建设是决定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核心要素之一[6]。双方高校应以学生为中心,不断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从多个层面提高导师责任意识、指导能力、教学水平、科研和实践能力。一是明确导师遴选条件和标准,优化相关评聘办法,建立数量充足、能力胜任的校内外导师库;二是明确导师的职责,强化导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激发导师深度参与联合培养的热情;三是加强对导师的激励与考核,不断提升导师自身教学和科研水平,强化导师指导能力;四是加强校内外导师的交流,形成联合培养的合力。
校际联合培养工作的高效运行,离不开高校间协同机制的构建,这套机制需解决双方高校的参与动力、过程管理、工作协调和师生交流等问题。
首先,须强化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协调各方关系,为双方高校指引合作方向、提供政策扶持。其次是高校之间积极配合,密切沟通、相互交流,主动探索构建“高校——高校——企业”联合培养协同机制,打通高校管理部门之间、校内外导师之间的平行沟通渠道,构建“校企管理部门——导师——专业硕士”的纵向交流机制。同时通过共同组建联合培养基地、召开校企多方联席会议、组织师生座谈会、校际交流互访等丰富交流形式,共同构建政府部门、高校管理部门、校内外导师、企方人员和专业硕士多方参与的协同工作机制。再次,要努力实现高校之间、高校与企业之间的资源共享,在有形资产共享、人力资源共享、管理经验共享、文化沟通共享等方面加强沟通协作[7]。
学校应当不断规范专业硕士联合培养的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通过制度保障专业硕士联合培养质量。包括制定联合培养的过程管理制度,提升导师指导能力、科研能力的激励和考核办法,导师遴选和招生资格认定办法,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助研、助教、助管岗位补助办法,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办法等。通过高校间的合作,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高校管理职能,激发导师联合培养热情,创新联合培养方式,提高联合培养质量,达到多方共赢[8]。
研究生培养质量是检验联合培养工作成效的关键标准。构建专业硕士校际联合培养的质量保障和评价体系是实现专业硕士培养目标,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一环。首先是制度保障,制定完善的联合培养管理办法等系列管理制度;其次是组织保障,双方高校均须有专门的管理部门,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并加强工作的协调;三是加强过程管理,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联合培养工作中包括导师的遴选和聘用、导师指导能力考核、研究生课程教学和科学研究、研究生毕业论文和专业实践、研究生就业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培养质量;四是条件保障,努力改善各类教学和科研设备设施条件,加强校外实践基地的建设,保障各项经费投入;五是构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评价体系,形成双方高校、企业、用人单位和研究生本人多主体参与的评价体系。
专业硕士校际联合培养作为研究生联合培养的重要形式,是国家实施高等教育分类发展,不断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和布局结构,稳步扩大硕士生招生规模,最终实现研究生教育强国目标的一项战略举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扩大叠加新工科建设背景,使专业硕士校际联合培养面临着机遇和挑战。为此,高校应不断推进联合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导师队伍建设,构建校际协同机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优化专业硕士联合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稳步提高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研究生教育强国目标的实现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