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东欧16国不仅是我国在构建“一带一路”倡议进程中重要的贸易往来伙伴,更是推进中国企业不断“走出去”的主要市场。中东欧国家-中国的“16+1 ”合作机制于2012年在波兰首都华沙宣告成立,完成了中国与中东欧合作的顶层设计。“16+1 ”合作机制是“一带一路”倡议进入欧洲经济市场的重要对接口,有助于“一带一路”倡议准确聚焦到中东欧地区的发展战略。辽宁省作为“一带一路”沿线的关键节点,将同中东欧国家合作视作该省高质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全面实现对外开放的主要目标,致力于建设辽宁“16+ 1”经贸合作示范区。本文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对辽宁与中东欧16国进出口数据进行分析,阐述辽宁建立“16+1 ”经贸合作示范区所具有的基础条件后,总结在“一带一路”背景下辽宁“16+1 ”经贸合作示范区的建设路径以及相关保障机制。
关键词:“一带一路”;辽宁;“16+1 ”经贸合作示范区
一、“16+1”合作机制建立背景
2013年,习近平主席概述了要计划开展“一带一路”的合作建设构想,该倡议不仅是以我国为主导的国家政府间顶层合作战略,更是我国在经济全球化转型大背景下的一次全新尝试。“16+ 1”合作机制是“一带一路”倡议下关键的区域市场合作框架,将“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内容纳入自身发展规划中,已成为促进中国-中东欧国家互信合作的平台,是中国-中东欧国家间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补充。“16+1”合作不仅满足了“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的市场需求,保障欧亚大陆实现互联互通,还促进了中欧合作关系实现全面均衡发展,更有助于在“一带一路”建设进程中与中东欧国家实现良性互动。自中国—中东欧国家“16+1”合作机制建立以来,双方贸易合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中国已经成为中东欧国家重要的贸易伙伴和进口来源国之一。
二、辽宁与中东欧国家的贸易发展现状
近十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设施联通、资金融通、政策沟通、民心相通和贸易畅通(即“五通”)这五方面主要内容不断进行深化,已成为拉动17国间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辽宁作为中国最早的工业基地,拥有比较完备的重工业生产线,使之成为辽宁省主要的出口商品。另外,辽宁沿海经济带已成为中国东北地区最为便利的海运通道和关键的对外开放窗口,拥有优良的资源禀赋和突出的战略地位,辽宁未来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不断为辽宁企业和中东欧企业间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促进辽宁与中东欧地区间经贸与投资往来,服务双方经济社会发展,为辽宁取得全面振兴新突破进一步夯实基础。辽宁致力于实现沿海开放大格局,稳步加快建设省内经济社会发展先行区以及产业结构优化先导区,已为我国与中东欧16国贸易发展做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
(一)贸易市场
众所周知,2020年初至2022年末全球范围内存在的新冠疫情,导致国际贸易量大幅度下降,对世界经济造成了很大程度的影响,但根据辽宁与中东欧 16国贸易数据能够发现,在2018—2022年期间,进出口额是在稳步上升的。这意味着,即使全球经济大背景是处于衰退的过程中,但是“16+1”合作机制保障了中东欧国家与中国各省市間贸易往来的密切性,对拉动双方经济增长、促进经贸合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其中,2022年中东欧16国与辽宁省进出口总额达 39.4056亿美元,较2018年增幅达64.01%,占全省2022年进出口总额的3.32%。
从整体贸易市场来看,2018至 2022年间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和罗马尼亚始终是中东欧16国中与辽宁贸易往来最为紧密的五个国家。其中,2022年辽宁与上述五个国家的进出口额总计达34.9116亿美元,占当年中东欧16国进出口总额的88.60%,侧面体现出五大贸易伙伴与辽宁拥有相当多的经贸交流与合作。在未来的合作进程中,辽宁将继续加大与波兰、捷克、匈牙利、罗马尼亚和斯洛伐克五国的经贸往来,与此同时也将努力扩大与其他11国的贸易合作,不断拓宽“16+1”的合作机制,使之能够实现效用及效益的最大化。
(二)出口规模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至今,辽宁省深入推进加强与中东欧国家之间的合作交流,将同中东欧16个国家的经贸合作视为全面对外开放、积极参与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作为建设内容的重中之重,全力拓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渠道,不断向西建设我国与中东欧国家的“16+1”经贸合作示范区。2011—2022年间,辽宁省向中东欧16个国家的出口总额约74.56亿美元,如图1 所示,出口贸易总额呈现波动性增长的态势。2012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16+1”合作机制出台后呈良好发展的趋势,辽宁借势投身于与中东欧的“16+1”合作建设中,当年出口额迅速增长达7.74亿美元,刷新历年来出口额的最高值并且增幅实现最大,较2011年同比增长58.2%。但从2013年起,出口总额出现跌落态势,但保持在固定区间上下波动,直至2020年,该数值达到平均约5.6亿美元。2020年初突然暴发的新冠疫情严重影响了国家间的贸易往来,而后两年来随着新冠疫情局势的逐渐平稳,自2021—2022年辽宁与中东欧国家的贸易总额呈逐年攀升的态势,2022年辽宁与中东欧国家出口总额达9.27亿美元,较2011年增幅高达89.18%。现如今已是后疫情时代,“16+1”合作机制依旧有充足的动力继续推进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经贸合作,进而拉动17国间的经济增长。
三、辽宁建设“16+1”经贸合作示范区的优势
辽宁作为“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节点,是我国面向北部地区对外开放的关键窗口。建设辽宁“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努力打造并深入融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新平台,有助于我省对外开放水平达到新高度。辽宁与中东欧地区在设施联通、贸易合作、双向投资、人文交流等开放合作方面具有丰厚的优势基础,对创立辽宁“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联通合作大有作为
设施联通是“一带一路”倡议“五通”的内容之一,助力沿线国家建设基础设施,不仅能够降低各国间的进行贸易所产生的成本,还为企业进行对外投资创造更多机遇。
辽宁作为中国东北地区唯一的既沿海又沿边的地区,是我国面向东北亚地区、连接欧亚大陆桥的开放性前沿地带,近几年来也在不断出台有关推动辽宁高质量发展沿海经济带的相关政策。与此同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全面重组省内各大城市港口的资源禀赋,不断提高辽宁与中欧连接运输的功能,鼓励中欧班列等运输专线得到高效平稳发展,“辽满欧”市场的运作成果十分显著,持续完善“辽蒙欧”“辽海欧”建设,将辽宁省的综合优势充分体现出来。中东欧国家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对于联通中欧市场有强烈的市场需求。
(二)贸易发展空间较大
辽宁省锦州市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往来集中于汽车零部件、光伏产品等,万得集团还在波兰建立了海外仓。2022年,辽宁明远和邦跨境电商有限公司与万得集团深度合作,将万得汽车零部件系列产品搬到跨境电商平台进行销售,促进对中东欧国家线上线下融合销售。借助东北陆海新通道建设和中欧班列,锦州市将进一步加强与中东欧进出口贸易,拓展生产资料和生活类日用品贸易空间。
辽宁与中东欧16国间拥有的产品优势不尽相同,贸易往来能够实现结构的优势互补,合作交流能进一步弥补双边的市场需求。一方面,辽宁作为中国老工业基地,工业资源类产品、大型机电产品以及装备零部件等是其优势出口产品,并在中东欧国家具有大量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辽宁的大型智能装备以及中东欧的特色美食,在16国间也存在着较大的潜在消费空间。
(三)双向投资潜力巨大
辽宁创办沿海经济带“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已被省政府视为有助于实现辽宁对外开放新布局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能够进一步扩大辽宁-中东欧国家贸易合作。沈阳、大连、营口、锦州等核心载体城市将继续充分发挥自身的城市特色,不断加大与中东欧国家进行经贸合作的力度。
沈阳市已成功举办辽宁-中东欧国家经贸友好合作推介会,已着手商谈承担沈阳-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洽谈会以及双边的经贸合作论坛等活动,稳步提升东北亚创新中心建設的速度和水平。另外,中国(辽宁)中东欧16国的国家馆在沈阳已正式开始运营,这是能够为我国和中东欧国家间带动双向合作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同时也是推动辽宁全身心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和拓展中东欧国家合作搭建起新平台,具有更广阔的辐射作用。该馆将“深化开放务实合作,共促共享繁荣发展”视为发展理念,将重点聚焦于经贸合作,推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各个领域开展高层次、高水平交流合作。辽宁将发挥大连作为三面临海城市的领军提升作用,致力于将辽宁沿海经济带提升到新高度。营口与锦州市将进一步服务于中东欧国家工业园的建设工作,扩大工业园的经济规模、优化建设质量。辽宁省商务厅也在着手组织指导省内各城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任务分配,高质量拓宽交流渠道,力争实现合作共赢。
(四)人文交流支撑性强
“一带一路”倡议中“五通”内容之一即为民心相通,这是促进企业进行投资进而提升经济发展的重要桥梁,彼此心灵相通,实现互相信任,更能够轻松达到经济合作的目标。
2021年 10月 9日,中国(辽宁)-中东欧国家文化旅游交流会在沈阳隆重召开。辽宁与中东欧国家的交流合作渊源已久,尤其是文化和旅游方面,双边合作的潜力无穷,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能够进一步拉紧人文交流的纽带。
中国-中东欧国家的合作交流已经走过11年的历程,为进一步促进优秀人才交流互鉴,在教育领域方面,辽宁各大高等院校与中东欧国家高校交流合作愈加频繁,内容形式也愈加丰富,异彩纷呈,积极开展交流合作,可加深文化与人文的理解感悟,并有助于提升两地互动热度,能够有效支撑辽宁高质量建设“16+1”经贸合作示范区。
四、“一带一路”背景下辽宁“16+1”经贸合作示范区的建设路径
2015年,时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在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中概述要齐心协力共同构建“1+6”合作框架,即一个目标和六大重点。一个目标是共同致力于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新型伙伴关系;六大重点包括落实合作推进路线图、对接发展战略推进互联互通、打造产能合作新样板、不断创新投融资合作方式、促进贸易投资双增长、扩大人文社会交流。
辽宁围绕国家政策导向,聚焦国际市场需求的发展趋势,推进朝阳产业实现转型升级。2018年辽宁省提出要建设“16+1”经贸合作示范区,自此省直机关与各城市地区稳扎稳打,稳步推进国家及省市部门下发的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全力配合高质量建设经贸合作示范区,并已取得关键突破。
(一)创建联通合作典范:打造便捷高效联通的联运环线
建设以海铁联运为重点的多式联运交通站,构成“一带一路”途经中国东北地区的一条完整环线。辽宁省作为中国重要的沿海省份,要充分依托省内沿海的重要港口节点(如位于“北方海上丝绸之路”中重要节点的大连),疏通“闭环式”的海铁联运通道,平稳衔接“路丝”与“海丝”。借助“闭环式”海铁联运通道的地理位置,一方面在中东欧不断向西辐射欧洲大陆,另一方面在辽宁向中国东北地区、东部沿海地区和东北亚地区辐射,充分调动分配各地资源达到物尽其用,着力提高运行效率,不断降低生产成本,有助于中欧班列实现常态化平稳运行。
处在数字经济的时代,辽宁省应积极增强物联网,不断加强数字技术对产业赋能功能。重点推动航运物流、冷链物流、跨境电商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依托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数据挖掘、存储、交易等数字信息衍生产业。建设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和资源类数字经济产业基地,进而对辽宁与中东欧16国的运输联通持续发力。
(二)形成贸易合作典范:打造贸易均衡发展的“辽宁模式”
1.积极发展辽宁与中东欧国家的贸易新业态
从与中东欧国家贸易产品结构出发,出台相关政策扶持日用品、化妆品、食品等跨境商品的电子服务类平台建设,与中东欧国家大范围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如 B2B、B2C 以及 B2B2C 等)。评选认定出部分专业服务优良、资质信誉良好以及风险管控能力强的外贸综合性服务企业,为这类企业在检验检疫、通关、外汇等方面进一步提供便捷化高效率的服务。充分发挥辽宁市场规模潜力和中东欧地区的区位优势,在传统领域之外重点拓展绿色、低碳、数字等新型市场领域新业态的合作,进一步鼓励辽宁与中东欧国家之间的贸易能够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2.稳步提升辽宁与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的水平
辽宁作为中国最早的工业基地,充分发挥自身所具备的产业优势,应当继续巩固装备制造、冶金等优势产品出口规模的地位;扩大船舶及海洋相关工程、汽车及零部件、大型高档数控机床、先进轨道交通和煤化工等成套设备的出口规模。积极拓宽一般消费品与创新资源等商品的进口渠道。现如今正处于数字经济时代,辽宁可以提高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数字经济等领域的交流合作,鼓励企业生产具备辽宁特色的文创商品和特有服务融入中东欧国家的市场,逐步成长为拥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品牌文化企业并生产特色文创产品,并支持相关交易平台的建设,鼓励文化企业积极参与中东欧国家交流性展会等活动。
3.充分挖掘贸易先行优势
改善辽宁与中东欧国家货物进出口的贸易结构,提高贸易商品所拥有的技术含量,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实现融合发展,积极提高制造业产品的附加值,将货物贸易促进服务贸易的作用充分体现。善于借用我国或我省与中东欧国家各类领导人的会晤机制,发出支持多边贸易合作政策的明确声音。结合中东欧文化食品、辽宁工业制造业等产业特色,在通关、外汇等方面签订贸易合作协定,积极探索能够引领国际贸易投资向好发展的新规则。
另外,辽宁也能够持续利用自贸试验区相关制度拥有先行先试的优点,借助打造五大典范(即打造互联互通建设典范、双向贸易合作典范、经济技术合作典范、科技人文交流典范和国际营商环境典范)和建设八个标志性示范项目(包括中国制博会-中东欧装备制造业展会、匈塞铁路共建项目、罗马尼亚与东软集团医疗设备项目、罗马尼亚五爱中国商品分销中心建设项目、沈阳与中东欧产业园建设项目、综保区桃仙园区与中欧进口商品展览展示中心项目、沈阳自贸区进出口贸易示范区、沈阳自贸区跨境电商与中东欧合作项目等重大与国际接轨的项目),致力于辽宁-中东欧经贸合作示范样板区域的建设工作,将全省各市所具有的特色魅力发挥到极致,平稳保障辽宁-中东欧“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实现高质量建设。
(三)创新投资合作典范:打造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
一方面,以境外工业园区为抓手,推动辽宁与中东欧国家的经贸合作。推动罗马尼亚辽宁工业园(营口玉原集团)、捷克大连天呈工业园(大连天呈企业集团)以及塞尔维亚轻纺建材工业园(营口腾达集团)等辽宁省中东欧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持续鼓励辽宁企业“抱团出海”对外建厂投资,共同拓展中东欧国家新市场,提高辽宁省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水平,不断推进与境外的投资合作能力,拉动双方经济实现高质量增长。
另一方面,辽宁与中东欧国家要继续增加双向投资的力度,鼓励辽宁沿海经济带“走出去”企业利用海外市场的优势进行并购中东欧国家食品加工、机械加工和汽车零部件等企业,获取并拓宽先进技术和品牌渠道,将生产线和相关服务网络在中东欧这片土地上开花结果。鼓励辽宁企业参与已经发展较为成熟的宁波-中东欧进口商品分销体系建设。
(四)构建人文合作典范:打造促进畅通交流的民心工程
提高人文交流水平有助于我国各地区与中东欧国家携手齐力发挥自身的禀赋优势、抓住发展机遇、坚持以务实为目标导向,扩大互利互惠的合作成效,是辽宁省参与建设“16+1合作”的主要方向。
探索并建设与中东欧国家间人员往来的绿色通道,鼓励企业创办沈阳中东欧国家的签证中心与商务合作中心。推动我省与中东欧国家进行团组互访活动,并积极开展中东欧国家城市与辽宁省各城市间进行实质性的交流研讨。鼓励省内高等院校与中东欧国家高校间合作办学并定期开展学术交流。加大对中东欧国家优秀人才的引入力度,并配以相关完善机制政策,以提高外来优秀人才对高品质公共服务需求的满意度。扩大辽宁与中东欧国家互派留学生交流学习的规模,鼓励学生赴中东欧国家进行游学访问,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中东欧国家语言文化中心。鼓励辽宁与中东欧国家联合创办国际化职业技術人才的培养基地,加快与国际职业教育标准同步接轨,培养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技术技能优秀人才。将各大高校的优秀骨干教师选派到中东欧国家进行研修、访学并参加相关培训,加大吸引力度使得中东欧国家教育机构、师生到辽宁进行交流学习,提升我省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加强与中东欧国家间的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引导旅游产业的相关企业探索并出台针对中东欧国家的旅游业务,多方面共同发力促进民心相通的实现。
五、设立辽宁“16+1”经贸合作示范区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机制保障
加强对辽宁“16+1”经贸示范区工作的指导协调以及统筹规划,与国务院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积极合作,逐步完善辽宁“16+1”经贸合作示范区与各部委的联系机制。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及协同机制、促进社会公众力量积极参与制定工作及协调相关机制的建设工作。颁布辽宁“16+1”经贸合作示范区有关发展目标的管理机制,对责任分工不断细化,加大考核督查的力度,以保障各项建设职责及相关工作任务能够权责清晰并将建设发展目标落到实处。定期组织第三方督查机构评估考核辽宁“16+1”经贸示范区的发展成效,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建设经贸合作示范区动态调整以及政策支持的有力依据。
(二)加强宣传推广工作
辽宁省委宣传部高度重视辽宁“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新闻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组织全省各级媒体统筹报、台、网、微、端,积极反映辽宁-中东欧“16+1”制度集成创新的丰硕成果和宝贵经验,为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和推进对外交流合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下一步,辽宁省将继续加大对“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新闻的宣传力度,积极配合省委宣传部,及时报道“16+1”经贸合作示范区相关的政策举措和成果成效,深入挖掘成功案例和典型做法,营造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大对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的宣传力度,调动省内各行各业参与到中东欧国家广泛合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以及创造性,齐心协力推进辽宁“16+1”经贸合作示范区能够开花结果。将与中东欧国家在政府、产业以及具体合作项目等方面的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并向国内其他省市定期开展交流工作,为建立辽宁对中东欧国家合作战略提供有决定性的依據,并为我国拓宽与中东欧国家的经贸往来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公布重点关注的中东欧国家的具体国别、产业以及相关产品并制作重点监测预警清单。参照现阶段已有的产业损害预警监测,定期对国别贸易异常产品清单进行更新并发布产业影响分析报告,为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提供有力的依据,以便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产业和企业进行决策。创建辽宁与中东欧国家间有合作的企业库,定期调查辽宁“16+1”经贸合作示范区主要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实时补充完善企业名单,将企业库作为实时监测对象,提供“一对一”定制化的资信服务,动态监测任务的完成效果。从大众角度出发,准许媒体、专家及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对辽宁“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发展的监督权限,便于政府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处理。
(四)加强人才智力支撑
中国-中东欧国家达成合作的前提是希望国与国间能够拥有开放共享的文化氛围,“16+1”合作机制的建立就需要达成制度协同的效果。协同不仅是国家、制度、学科之间的协同,同时还涉及院系之间的协同,高校之间的协同,甚至与国内相关部委多种层面的协同,才可以满足所谓新型的区域性国别间交叉学科复合型优秀人才的培养。
创办辽宁“16+1”经贸合作示范区专家库,为同中东欧国家经贸往来提供趋势分析、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等业务。加强政策等方面的交流沟通,力争与中东欧国家互为留学、商务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签证的互惠安排。越来越多的友好城市覆盖以及密切的教育合作使得辽宁同中东欧国家保持了良好的社会关系与民意民心基础,从而为双方各领域合作的开展搭建了夯实的人文沟通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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