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凯特·埃利斯
爱德华·普赖姆是个惹人讨厌的家伙。
这已是这个月他第三次出现在前台,要求见珍妮特·克罗利警探。她觉得自己受够了。
“我得把心里的事说出来,”他說着,身子向她凑过去,她能从他热乎乎的喘息中闻到某种腐臭的味道,于是把椅子往后挪了挪,“这件事憋在胸口,我不吐不快。”他垂下眼睛盯着她的胸部。她本能地抬起手来,确认衬衫的纽扣是否都扣好了。
他开始摆弄面前的空塑料杯。在接见室他们总会给他倒一杯热饮。也许这就是他频繁到访的原因,她想。此外,这给他一种自己很重要的感觉。
“你在说什么,普赖姆先生?”
“豪代尔路上的那个女人,我杀了她。”
她深吸了一口气,打开桌上的文件,“还有,你上周在巴克内尔街抢劫了邮局,在夜总会外刺死了一个人,对吗?”
“嗯,是的……我一直很忙。”
“那么我明白了,在过去半年里,你供认了不下18件罪行。”
“就像我说的,我一直很忙。”
她隔着桌子看着他。他瘦得皮包骨头,一头油腻的棕色头发,长长的脸上渗满汗珠,廉价的黄色T恤紧紧地裹住上腹部,露出一点苍白的皮肤。她能闻到他身上的汗臭味。
“听着,普赖姆先生,”她说,“我们知道你什么也没做。你知道,我们可以控告你浪费警方的时间。”
他垂下眼睛,薄薄的嘴唇上挂着一丝神秘的微笑,“我知道盒式吊坠的事。”
珍妮特·克罗利猛地抬起头来,“什么盒式吊坠?”
“就是我杀死葆拉·斯隆时从她身上拿走的盒式吊坠,里面有张孩子照片。”
珍妮特盯着他,说不出话来。他们从葆拉·斯隆的朋友和家人那里得知,她一直戴着那个吊坠,从来没有摘下来过。他们对媒体隐瞒了吊坠消失的事。
“你知道吊坠在哪儿?”
爱德华摇摇头。
“但是如果你杀了她,那一定是你拿走的。”
爱德华皱起了眉头,似乎这句话的逻辑对他来说太难理解了。如果不是因为他提到了吊坠,珍妮特现在已经把他打发走了。她必须搞清楚。
“你是怎么知道那个吊坠的?”
他的眼中闪现出新的希望,“你不打算逮捕我吗?”
珍妮特沉思片刻,“不,爱德华,如果需要,我们知道去哪里找你。你回家找你妈妈吧。”
他的脸上露出明显的失望表情。她从档案里知道他20岁了,但他看起来就像一个失去了快要到手的糖果的孩子。“可那就是我干的。”他低声抱怨道。
“你先找到吊坠,我们再聊聊。”
这是她能提供的最好的安抚了。看着他拖着脚步离开,她知道这还不够。
爱德华一打开前门,就发现母亲站在餐厅里。他闻到了一股烧焦的味道,知道母亲刚做完饭。她从来都不擅长做饭。
“你去哪儿了?”她站在那里,双臂交叉,身穿一套丝绒运动服,脚穿一双绒毡拖鞋,整个人显得圆鼓鼓的。
“没去哪里。”
“你又去警察局了,是不是?”
爱德华听得出她声音里的恼怒。他关上身后的门,低下头,“没有,从来没有,我只是出去四处走了走。”
母亲转过身,慢吞吞地返回厨房,说道:“我来烧壶水。”
爱德华没在意母亲说了什么。葆拉·斯隆死了,但他知道她的秘密。他知道她是谁。
珍妮特悄悄溜进会议室时,总督察站在白板前,不满地看了她一眼。正在召开的是案情通报会,她迟到了。如果总督察知道原因,她知道他会让她控告爱德华浪费警方时间。但不知怎的,她不能让自己这样对他。也许她的心变软了。
“葆拉·斯隆,45岁,离异,独居,前天在她位于阿勒顿路的家中厨房被人刺死。没有发现凶器。据我们所知,没有仇人,没有嫌疑人。除了她一直戴着的一个盒式吊坠不见了之外,似乎什么都没丢:据认识她的人讲,她从来没有把吊坠取下来过。”
珍妮特举起手,有些忐忑不安,不确定总督察是否会发表一番尖刻的评论。她确信他认为她不能再胜任这份工作了,作为一个一直在原地踏步的中年妇女,她不过是在混日子等待退休。她知道自己跟不上队里那些年轻人,不似他们有着在健身房锤炼过的强健体魄,也没有他们的野心和远大抱负。她说话的时候,大家都回过头来,她觉得自己的脸在发烧。
“长官,我刚和爱德华·普赖姆交谈过,对于媒体上报道的所有本地罪案,他都会跑过来自首。”她回头看了一眼那些怀疑的面孔,“不管怎样,他承认是他杀死了葆拉。通常情况下,我觉得他的话并不可信,但他提到了吊坠。他知道它不见了。有没有可能信息泄露出去了?”
总督察盯着她,“他还在楼下的接见室吗?”
“我叫他回家去了。他和他母亲住在一起,如果需要的话,我们可以随时去找他。”她屏住呼吸,等待着因为放走一名潜在嫌疑人而被当众训斥的下场。
但是总督察耸了耸肩,“他有可能是我们要找的人吗?”
“我认为不是。他看起来人畜无害。”
“只要我们知道去哪儿找他就行。”
珍妮特松了一口气。她已经说完她该说的,现在该由高级调查员决定怎么做了。
总督察继续说:“关于受害者,有一点你们应该知道,20年前她的孩子被人偷走了,是个叫亚当的男孩,当时只有四个月大。她把孩子放在婴儿车里,留在阿勒顿路的邮局外面,等她出来时,婴儿车还在那里,但没有了孩子的踪影。当然,警方当时动用了很大力量寻找孩子,但一直没有找到。据葆拉的家人和朋友说,她从来没有真正从这件事中走出来,她的婚姻也因此破裂了。”
一个身材瘦削、留着金色长发的年轻女警探举起手,“她的死有可能和孩子的失踪有关吗,长官?”
“问得好,帕克警探。事实是,我们不知道,但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方向。她最近雇了一名私家侦探来寻找孩子。我们和那名私家侦探谈过了,他说还没有什么进展。然而,那天晚上在遇害之前,她给私家侦探打了电话,要求第二天见面。我说我会派人去做笔录的。”总督察直视着珍妮特,“克罗利警探,我能让你去和他谈谈吗?”
珍妮特发现所有的目光又都集中在她身上了,但这一次,她感到一丝胜利的喜悦,“当然,长官。”
当晚是私家侦探布拉德利·坦普尔能见她一面的唯一时间,但这至少让她有机会在家吃点东西,然后再开车去他位于艾伯特码头的公寓见面。
她回到家时,迎接她的是儿子拉塞尔。房子里看起来乱糟糟的,他从学校回来后家里总是这样。
“嘿,妈妈,今天办案顺利吗?”他边问边拖着瘦长的身体从沙发上哧溜下来。他的口音仍然是纯正的伦敦腔,这并不奇怪,因为他们最近才搬到北方。
珍妮特没有回答。这是他经常问的问题,是对她回到家的自然反应。拉塞尔大部分时间都在电脑前度过。在简短地聊了聊儿子这一天的情况后,她煮了意大利面,拉塞尔狼吞虎咽地吃了一碗,好像几天没吃饭了。然后,她说她要出去,拉塞尔在她的头顶吻了一下,告诉她要小心。她告诉他不要犯傻,她总是很小心的。但她很感激儿子的关心。
在从伦敦到默西塞德郡的整个警察生涯中,她几乎没有接触过私人侦探,对他们的了解大多来自小说。但她认为布拉德利·坦普尔这个名字很适合那个特定职业的人,她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帅气的黑色身影,身穿束带雨衣,脚蹬胶底运动套靴,神秘地走在利物浦市中心的穷街陋巷。
她从郊区开车进城,穿过两边满是乔治王朝风格房屋的街道,来到了滨水区。到达艾伯特码头时,天还很亮,但从河面上吹来一阵凉风,开始下起雨来。布拉德利·坦普尔住在一栋旧仓库大楼的二楼,这栋大楼现在被改造成了豪华公寓。看到站在门口迎接她的私家侦探,珍妮特感觉对方就像当天的天气一样令人失望。他身材矮胖,秃顶,穿一套旧西装。但他很有礼貌地邀请珍妮特进屋,并请她喝了一杯茶,珍妮特感激地接受了。
“葆拉的遭遇太可怕了,”坦普尔说,“她看起来是个不错的女人,但自从她的孩子被偷走以后,她的日子就没有好过。”
珍妮特露出一丝怜悯的笑容,“我知道她死前不久给你打过电话。她说了什么?”
他停顿了一下,仿佛要说出一个重大的真相,“她说她好像看见亚当了,她那个失踪的儿子。”
“她在哪儿看见他的?是什么让她认为是他?”
“她在阿勒顿路上行走时看见一个年轻人走进一家酒吧。她说那个人和她前夫长得一模一样,所以她想……”
“这是无法下定论的。”
“我就是这么告诉她的,可她坚信自己的判断。她要求见我,但没等我弄清她还知道些什么,她就遇害了。”
“她说她有更多的信息?”
“是的,但她不肯在电话里告诉我是什么。”他犹豫了一下,好像在决定是否要透露一个秘密,“几天前我去看她的时候,注意到一名年轻男子在她家附近徘徊。我感觉那人是在监视她。”
珍妮特向前探了探身子,“你能描述一下他的样子吗?”
坦普尔闭上眼睛,“他身高约有5英尺10英寸,棕色的头发看起来脏兮兮的,油腻的皮肤,长脸,T恤明显不合身。总之,他不讨人喜欢,但也说不上是个危险人物。”
“你见过她前夫的照片吗?和你看到的这个年轻人有相似之处吗?”
他摇了摇头,“没有,我从来没见过一张照片——她说离婚后她把它们全销毁了。但我不认为这有多大关系。我想这都是她的想象。抓住救命稻草——人在绝望的时候就会这么做。她确实很绝望。可怜的女人。”
珍妮特喝了一口茶。坦普尔描述的那个人肯定是爱德华·普赖姆。现在她需要做的就是得到他的供述。考虑到他以往的表现,这应该很简单。
爱德华坐在床上,翻來覆去把玩着手中的吊坠。他把它从她身上取下来当作纪念品。毕竟,按理说这是他的。
他推开单人床上破旧的毯子,掀起一块松动的床板,把手伸进他放宝物的地方。他能摸到下面的书。他把所有的东西都收集在一起,所有证明他不是他们说的那个人的证据。他一直瞒着他的母亲——或者那个自称是他母亲的女人——因为他不想让她发现他知道了真相。
他为葆拉的事感到难过。她漂亮的衣服上全是血,那衣服本是白色的,上面有红色的花朵,血迹看起来像一朵巨大的花,像某种邪恶的杂草一样蔓延开来,吞没了其他花朵。他想做点什么来救她,但为时已晚。从那以后,他每天晚上都会做噩梦,梦见血和葆拉死去后瞪大的眼睛。
他取出书,打开,看夹在里面已经发黄的剪报:《孩子失踪了》《小亚当在哪儿》。上个月,《回声报》上刊登了一篇文章,说葆拉从未接受失去儿子的事实。他这才意识到是他妈妈把他从邮局外面带走的。她把他带走了,留下了空空的婴儿车。当他在她的梳妆台抽屉里发现这些剪报时,他跟妈妈当面对质过。她说她留着这些东西是因为葆拉以前就住在相邻的那条街,她对这个案子很感兴趣。他知道她在撒谎。
他决定去豪代尔路找自己的亲生母亲。他监视她好几天了。当她离开家去购物时,他就会跟踪她。他觉得一定是自己杀害了她,尽管他不太记得是怎么做的。他感到内疚。他总是感到内疚。
他记得自己俯下身去,取下了她挂在脖子上的盒式吊坠。他打开小盒子,看到了一张婴儿的照片,那一定就是他。他把吊坠带走了,因为那是她留给他的全部东西。他知道如果把它交给警察来证明他的供述,他们就会把它拿走。他不想失去它,所以他撒谎说不知道它在哪里。毕竟,和他脑子里塞满的其他东西相比,谎言只是一种小小的罪过。
他听见那个自称是他母亲的女人在楼下叫他,告诉他茶已经准备好了。他必须仔细考虑自己的下一步行动。
珍妮特带着疑惑上了床。经过一个不眠之夜,她做出了决定。
拉塞尔还在床上,她抓起一片吐司,轻轻地关上前门。听完布拉德利·坦普尔的讲述,她认为她必须把爱德华·普赖姆带过来问话。她别无选择。
一到警局,她就匆匆赶到了总督察的办公室。透过玻璃隔断,她可以看见他就在那里,跟往常一样忙,半个脑袋埋进成堆的文件里。她敲了敲门,象征性地等了一秒钟,就把门推开了。他抬起头,从他的表情看,她知道此刻的打扰是不受欢迎的。但她仍然走上前,站在他的办公桌前,像一个女学生向校长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