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静
【摘 要】鄂伦春族是我国人口较少的民族之一,分布在黑龙江流域。鄂伦春族世代以狩猎、耕种为生,在长期的生活、生产与社会实践中创造了丰富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以民间故事、神话传说等为题材,节奏铿锵有力、旋律简洁流畅,以鄂伦春族语言传唱,是鄂伦春族文化的传承载体。本文简要论述民俗音乐的内涵与特点,探寻黑龙江流域鄂伦春族民族音乐艺术的源头与发展历程,分析黑龙江流域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基本样态,并从改善生态、保护民俗活动、培育传承人、推进产业融合四大方面,阐述黑龙江流域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传承路径。
【关键词】黑龙江流域 鄂伦春族 民俗音乐艺术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23)18-0001-06
黑龙江流域世居的鄂伦春族是一个富有强大生命力与顽强意志的民族,以勇敢强悍而著称。鄂伦春族的先民一直在茫茫林海中过着游猎生活,严寒的气候条件加大了狩猎的难度,鄂伦春族先民凭借着自身的智慧与顽强的意志与恶劣环境作斗争,以鄂伦春马为狩猎中的助手与运载工具。独特的游猎生活创造了独特的鄂伦春族传统文化,虽然没有文字记载,但能歌善舞的鄂伦春族人民用歌唱记录着传统的生活习俗与生产方式,创造了丰富的精神文明。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产生于民俗活动中,是鄂伦春族传统文化的载体,反映出鄂伦春族人民的精神风貌、审美情趣,也体现出鄂伦春族人民世代居住的物质环境。在少数民族文化日渐式微的当代社会,分析与研究黑龙江流域鄂伦春族的民俗音乐艺术,深度挖掘其价值,深入开发民俗文化资源,对于推动鄂伦春族音乐文化的现代化传承具有重要价值。
一、民俗音乐概述
(一)民俗音乐的内涵
民俗音乐是指以中国传统乐器演奏,由人民群众集体创作,以生活生产活动、民间故事、神话传说等为题材,用以寄托人們情感、承载民间文化的民间音乐艺术形式。民俗音乐艺术不仅是民间音乐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文化的集中体现,而且在时代发展与演进中逐渐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体现出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与热爱之情,表达出人们对劳动精神的高度赞颂。鄂伦春族也通过音乐语汇记录与保存传统民间习俗。民俗音乐源于民俗活动,是生产民俗、仪礼民俗等各类民俗活动中用来表情达意、沟通交流的媒介,起到营造氛围、渲染情绪、打造意境等重要作用。
在民俗学视域下,民俗是指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区域内的民众,在长期生活中逐渐积累的相对稳定的程式。作为一种隐性的文化,民俗广泛存在于生活、生产、人际交往等各个方面。音乐同样是民间文化的一部分,民俗与音乐的交织融合、碰撞激发,孕育了民俗音乐这种具有地域性特色与文化内涵的音乐艺术形式。民俗音乐依附于民俗活动,通过民众的广泛口传得以延续与发展。但民俗音乐并非个体创造,而是在历史积淀与时代洗礼中由群体所创造。黑龙江流域鄂伦春族民俗音乐以独特的民俗活动为载体,按照民俗音乐在民俗活动中的地位可以将其划分为两大基本类型:第一类是以音乐为本体的民俗音乐,即民俗活动的开展围绕着音乐进行,音乐是民俗活动的基本形式,如鄂伦春族“赞达仁”是民俗音乐艺术形式之一,是鄂伦春族民众在狩猎归来时演唱的民间歌曲,在唱歌的同时舞蹈,以庆贺狩猎的喜悦之情;第二类是将音乐作为民俗活动一环的民俗音乐,即音乐是民俗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鄂伦春族民俗活动“古伦木沓”节有在火堆边歌舞这一重要环节。
(二)民俗音乐的特点
民俗音乐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四大方面。一是集体性与社会性。民俗音乐由群体创作,具有较强的集体性特点。同时,民俗音乐是特定社会环境、社会背景、社会生态与社会空间内存在的音乐艺术样态,与民众社会中普通群众的生活习惯、生产方式等有着密切的关系,从侧面反映出社会共有的价值观、审美情趣、思想观念、行为习惯等,具有社会性的特点。二是地域性与民族性。民俗音乐流行于某一地区或民族,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民俗音乐艺术有着明显的差异性,会受到该民族与该地区地理位置、自然环境、气候条件、生活生产方式、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黑龙江流域的鄂伦春族人口较少,传统的生存与生活空间较为闭塞,与外界缺乏联系,并且难以实现文化之间的交流融合。加之鄂伦春族无文字记载,所以鄂伦春族民俗音乐往往由民众创造,节奏与旋律十分简单,符合鄂伦春族民众爽朗豁达、坚韧果敢的性格品质,体现出民俗音乐的地域性与民族性特点。三是类型化与模式化。民俗音乐随着民俗经历了发展与演进的过程。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变迁,一些不合时宜、落后的民俗活动逐渐被时代所淘汰,依附于民俗活动而生存的民俗音乐也得到创新与改革,经历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多样、由滞后到先进的发展过程,并且在长期发展与实践中逐渐形成较为稳定的类型与模式。四是原生态与自然性。民俗音乐是一种原生态的音乐艺术形式,无论是题材还是演唱、演奏方式,都回归自然、追求纯粹。黑龙江流域鄂伦春族传统民歌“赞达仁”“吕日格仁”等都体现出一种天然野性之美,这便是民俗音乐原生态与自然性特点的体现。
二、黑龙江流域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探源
(一)语言是鄂伦春族音乐艺术的源头
黑龙江流域鄂伦春语属于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鄂伦春族有语言但无文字,其音乐语言依赖于口头传承与创新发展。鄂伦春语是黑龙江流域、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源头。从鄂伦春族民歌形式来看,黑龙江流域鄂伦春族民歌风格独特、旋律连贯、线条优美,有着鄂伦春语“粘着性”的特点。
首先,在鄂伦春语中,单元音起到支撑性作用,用以构成发音的音首、音腹、音尾,元音的加入使得鄂伦春语圆润饱满、连贯流畅。同时,在鄂伦春语中,元音与辅音等的搭配,也为鄂伦春语增添了丰富色彩,使鄂伦春语风格鲜明、韵味十足并富有地域性特色。以鄂伦春语为源头的鄂伦春族民歌讲求有效的延音、收音、归韵。以清辅音与“那耶那耶”“那伊思”等衬词相连,增强了音乐的连贯性与粘着性,也丰富了音乐中的情感色彩,让声音更加婉转动听。鄂伦春族民歌中的鼻辅音也十分有特色,运用鼻腔共鸣以使得声音更加嘹亮高亢,鼻辅音的加入也让音乐更具感染力,如同哼鸣一般触动心弦。
其次,鄂伦春语的构词方法较为特殊,以固定单词的词根为基础,在其中加入附加成分后构建为新词,也会将不同词根相结合以构成复合词。复合词的构词方式、特点等影响句子的结构,也影响歌词在鄂伦春族民俗音乐作品中的组成。在黑龙江流域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中,“坚珠温”是具有叙事性特点的音乐艺术形式,以音乐表现故事或揭示人物的身世;“吕日格仁”是一种传统的舞蹈歌曲,多由妇女表演,二者皆为民俗音乐艺术的组成部分,存在于鄂伦春族的民俗活动当中。这两种音乐艺术中都可见对复合词的运用,体现出歌词的艺术性。同时,鄂伦春族音乐中,歌唱语言中多见语气词、感叹词,虽然没有实际意义,但可以起到烘托氛围、渲染情绪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出鄂伦春语在民俗音乐孕育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与地位。
最后,黑龙江流域鄂伦春族民俗音乐是通过对鄂伦春语的艺术化加工而得来。鄂伦春语中的感叹词较多。在鄂伦春族音乐中,感叹词转变为衬词,迁移运用了日常沟通交流中的感叹语调,逐步成为鄂伦春族民俗音乐中的独特唱腔——衬腔。鄂伦春族音乐在衬腔的运用上十分灵活多样,演唱者可以根据音乐作品的内容、表演场所、内心感受、听众的反应等进行调整与运用,以此助推情感的表达、情绪的宣泄,增强民俗音乐的艺术价值。不仅如此,在鄂伦春族民俗音乐中,演唱者对演唱技巧的选择与处理也以鄂伦春语的语调、语气为依据,在高音区以真嗓演唱,运用高腔直声演唱技巧,使声音洪亮高亢,给人以激情、自由的感受;在中音区调节音色,让音色浑厚、细致,表达出细腻的情感;在低音区音色趋于暗淡,情绪回归平静,以类似于说话的演唱方式演绎出情感情绪的跌宕起伏。
(二)生产生活方式是鄂伦春族音乐艺术的根基
黑龙江流域鄂伦春族世代居住在兴安林海,解放前一直过着传统的游猎生活,以狩猎为主要的生产方式,同时也通过捕鱼、耕种、采集等方式获得生存所需的食物与材料。独特的生产方式、居无定处的生活状态、恶劣的生存环境造就了鄂伦春族人民坚毅、果敢的性格,也造就了与生产生活方式相契合的独特民俗文化与民俗音乐。在黑龙江流域鄂伦春族民俗音乐中包含着诸多与狩猎活动有关的内容。此后,受到地理环境的影响,鄂伦春族南迁后逐渐淘汰了驯鹿,改为猎马。黑龙江流域密林分布,气候严寒,普通的猎马难以适应当地的气候条件,较大的体型也无法在密林中快速穿梭,这样便会失去狩猎的最佳时机,聪慧的鄂伦春族人民结合居住地的地形地势、地理环境、气候环境等形成了属于自己的选马标准与方法,也培育出体型矮小、行动敏捷、耐力持久的“鄂伦春马”。鄂伦春族人民在游猎生活中的智慧、生产实践成果等成为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根基,为鄂伦春族民俗音乐的创作提供了丰富的资源。例如:《放马山歌》描绘了鄂伦春族纵马驰骋在山林中寻找猎物的画面,体现出鄂伦春族人民强悍、粗犷的性格特点。在歌曲中鄂伦春族人民所总结的“放马心得”:“打猎黑马好隐藏”“花马的性子最急”“银鬃马最识途”等,都是鄂伦春族人民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凝聚的智慧结晶,反映出鄂伦春族人民对生活的热爱之情。除了狩猎之外,黑龙江流域的鄂伦春族人民也会通过捕鱼来获得食物。黑龙江流域水流丰沛、河道众多,沿河而居的鄂倫春族人民凭借着自己的勤劳获得生活所需的物质,也逐渐形成了高超娴熟的捕鱼技巧。捕鱼生产方式为鄂伦春族民俗音乐的孕育注入了生命活力。在鄂伦春族民俗音乐中可见诸多反映捕鱼生活、捕鱼技巧、捕鱼场面的音乐作品,例如《喜欢》中“花翅的鱼喜欢在浅水游”。鄂伦春族人民熟悉常见鱼类的生活习性及其在水下的分布特点,能够熟练地运用捕鱼技巧,在特定的时节内获取鱼类食物,体现出一种生活智慧与生活情趣。这些生活生产经验也赋予了黑龙江流域鄂伦春族民俗音乐以独特的美丽与生活气息。
(三)民俗活动是鄂伦春族音乐艺术的灵感
鄂伦春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其民俗活动中常有音乐环节,或是歌唱,或是歌舞,抑或单纯的衬词表演、乐器演奏等。丰富的民俗活动、独特的生活习惯为黑龙江流域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形成提供了丰富的灵感。分布在黑龙江流域的鄂伦春族人民居住在寒冷的地区,在漫长而冷酷的严冬中,鄂伦春族人民为了取暖会在林中空地上燃起一堆篝火,火上架起锅子,锅中煮起兽肉、野菜、鱼等食物,锅中水沸腾,飘起袅袅炊烟,鄂伦春族人民围坐在篝火旁大口饮烈酒以驱寒,食兽肉以果腹,共话家常。酒足饭饱之后,人们便拉起手,围着篝火舞蹈、跳跃、转圈,也会放声高歌、直抒胸臆。在寻常生活中诞生的民俗音乐保留着浓郁的生活气息,这种歌舞结合的艺术形式便是黑龙江流域鄂伦春族民俗音乐中的“吕日格仁”。时至今日,黑龙江流域的鄂伦春族人民还保留着“吕日格仁”的传统,每逢佳节,人们也会燃起篝火,根据情绪无限延长着传统的民俗活动,尽兴方休。除了歌唱舞蹈之外,鄂伦春族乐器也在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各种民俗活动中都可见鄂伦春族乐器的身影,或是独奏,或是合奏,抑或为歌舞伴奏。在民俗活动中,鄂伦春族乐器主要有口弦琴等,演奏方式十分多样,音色浑厚嘹亮,凸显出鄂伦春族人民的民族性格,也营造出浓郁的民俗活动氛围。
(四)地域环境是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摇篮
黑龙江流域是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历史摇篮、物质依托。广袤的地理环境、丰富的自然资源、优美的自然环境为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形成、发展与创新提供了内驱动力。这里水源丰沛、森林资源丰富,造就了鄂伦春族人民独特的生活生产方式。在相对封闭的地域环境中,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有充足的时间形成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与文化魅力,无论是生活生产民俗音乐艺术,还是依附于民俗活动的民俗音乐艺术,抑或源于鄂伦春语的民俗音乐艺术,都在有限的地域环境中充分实现形成与衍生,在口头传唱、师徒传承或耳濡目染中实现对民俗音乐艺术的演变。在这样的地域环境中,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拥有了具有辨识度的音乐特质,其曲调辽阔、深沉,表现出原始森林的静谧、神秘与苍茫,也体现出长期生活在恶劣环境下的悲壮之情。鄂伦春族人民也将对自然的敬畏之情融入民俗音乐艺术中,以舒缓但有力的音乐描绘黑龙江流域的自然风貌,将鄂伦春族人民对自然的复杂、深刻的情感展现得淋漓尽致。
三、黑龙江流域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基本样态
(一)生产民俗音乐艺术
黑龙江流域鄂伦春族生产民俗音乐艺术是指在生产方式中孕育的民俗音乐艺术,通常以狩猎、采集、捕鱼等生产方式、生产过程、生产技艺等为题材,重点表达劳动人民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感受体验与心得体会,以及在狩猎、捕鱼、采集等生产活动之前或之后的心情。例如:《猎歌》是反映原始狩猎时期黑龙江流域鄂伦春族人民狩猎以及社会分配方式的民俗音乐艺术作品。在原始狩猎时期,狩猎是鄂伦春族人民获取食物与材料的基本形式。鄂伦春族人民常常要进入深山面对复杂、危险的环境。在狩猎过程中,陪伴猎人的除了猎马之外还有音乐,音乐自然成为猎人们抒发情感的载体。在以狩猎为题材的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作品中,可以窥见鄂伦春族人民最为原始的生产生活方式,感受到最为朴素、纯粹的生活情感,也能够感知到鄂伦春族人民的生存环境、生活状态、行为习惯、社会分配方式等。在此部民俗音乐艺术作品中,歌词通俗易懂且简洁明了。野猪、狐狸、山狸等都是鄂伦春族人民的狩猎对象,狩猎后人们会留下一部分兽肉做食物,还有一部分分给无狩猎能力的人们,剩余的猎物则用来换取粮食、生活必需品等。从音乐层面来看,鄂伦春族生产民俗音乐篇幅短小、旋律简单、节奏明快,歌唱时无须遵循特定的程式,而是以情感带动歌唱,将狩猎时的感受、心情等融入其中。因歌唱者并非专业音乐人员,而是广大劳动人民,所以黑龙江流域鄂伦春族生产民俗音乐艺术十分“接地气”,给人以极强的亲和力。也正是以这种贴近自然、贴近生活的艺术形式,增强了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表现力、感染力与吸引力。
(二)仪礼民俗音乐艺术
黑龙江流域鄂伦春族是注重礼仪的民族,其自身有一套道德行为规范,有着判断美丑、善恶的标准,并且以仪礼规范约束人们的行为,调节人与人、人与群体、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当孩子很小的时候,便通过言传身教、以身作则施以礼仪教育,因而每一名鄂伦春族人都遵守着民族礼仪并代代相传。在礼仪延续中孕育的民俗音乐艺术便是仪礼民俗音乐艺术。鄂伦春族人长期以艰苦的游猎生活为生,逐渐形成了不畏强权、勇敢强悍的民族性格。在鄂伦春族人的心中,济贫扶弱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也是大家应当遵守的民族礼仪。在日常生活中,鄂伦春族人民相互帮助、相互扶持,会将狩猎、采集到的食物分给老人、孩子、寡居的妇女,也会帮助弱者修建房屋、开垦土地,更会制止恃强凌弱的行为。平等、友善的美德贯穿于鄂伦春族的礼仪体系当中,也渗透到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之内。例如:《季节歌》中“三月里来鹿胎期,猎人进山打红围”反映的民俗活动“打红围”,是指鄂伦春族人民根据野兽的生长与繁殖规律在一年中特定的季节出猎并以捕鹿为主。猎人们组团合作外出打猎,在集体狩猎过程中共同搭帐篷、晒肉干,在排遣寂寞的同时也通过合作大幅度提高狩猎的效率。大家共同干活、分享食物,年轻人照顾老年人,并将捕到的猎物分给村里的老人、孩子。除了以传统美德为题材的民俗音乐艺术作品之外,还有描繪婚嫁、丧葬等仪礼的民俗音乐艺术作品,例如:《婚礼上对歌手的对唱》是一种诙谐幽默的对唱歌曲,用来活跃婚礼典礼的氛围,为新人添彩头。此类民俗音乐艺术具有即兴性的特点,可以根据婚礼现场的情况随意地增加或删减唱词,让婚礼更加热闹、喜庆。
四、黑龙江流域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传承路径
(一)改善自然生态环境
黑龙江流域的自然生态环境是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形成与发展的物质基础。为了扩大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生存空间,需要高度重视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修复与改善。对于此,应当深入分析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源头与发展历程,认识到民俗音乐艺术与生态环境之间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提高自然生态环境质量,尽量恢复原始的自然生态环境面貌,依托原始森林、丰富水系以夯实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传承基础。除此之外,需要着力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合理开发并利用自然生态环境资源,充分发挥黑龙江流域的自然资源、地理区位优势,进一步挖掘自然资源的价值,并将其融入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实践中,依靠优美的自然环境为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传承提供不竭动力。
(二)保护民俗活动
民俗活动是黑龙江流域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灵感来源。随着时代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鄂伦春族民俗文化的发展面临着断层的危机,生活生产方式的变迁、生活环境的变化,导致鄂伦春族民俗活动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脱离人们的生活,也导致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发展日渐式微。面对此种情况,需要从民俗文化建设视角入手,剔除其中不合时宜的文化形式,保留先进、积极的民俗文化内容。在此基础上,依托传统节日、民族特色节日等大力开展民俗活动,积极培育鄂伦春族人民对民俗文化的认同感与自信力,使其成为民俗文化的建设主体,积极参与到民俗活动的开展中。同时要整合民俗活动资源,创新民俗活动的表演方式,将音乐元素融入民俗活动中,探索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传承的新载体。
(三)培养传承人
鄂伦春族人口少,熟练掌握民俗音乐艺术技艺的人才凤毛麟角。为了推动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传承与现代化发展,便需要加大对传承人的培养力度。一方面可以积极培育民间艺术团体,支持对民俗音乐艺术感兴趣的民众参与民间艺术团体,在各类民俗活动中表演、展示、演绎民俗音乐艺术,营造出浓郁的民俗音乐文化氛围,提高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传播力、影响力;另一方面可以推动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进校园,将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作品融入课程体系中,利用学校的专业教育优势大力宣传、推广民俗音乐艺术,为学生开启感知、体验与学习民俗音乐艺术的通道,为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培养受众群体以及潜在的传承人,赋能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发展与创新。
(四)推进产业融合
在黑龙江流域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实践、发展与传承过程中,无论是民俗活动的开展,还是传承人的培养,都需要充足资金的支持。从经济层面探寻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传承路径,关键在于推动民俗音乐艺术与新兴产业的融合。现阶段鄂伦春族人民积极依托文旅融合以宣传鄂伦春族文化,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收入水平的提升。文旅融合视域下,可以充分利用鄂伦春族民俗音乐文化资源打造特色旅游项目,在景点开展民俗音乐艺术展演活动,让游客感受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独特魅力;也可以打造民俗活动体验游,在民俗活动中设置音乐环节,如篝火歌舞、狩猎歌舞等,体现出音乐与民俗活动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打通民俗音乐艺术的传承渠道,并带给游客以深刻、独特的民俗音乐文化体验。
五、结语
黑龙江流域广袤的地理环境、优美的自然风光造就了鄂伦春族人民独特的生活生产方式、民风习俗以及道德规范体系,孕育了鄂伦春族生产民俗音乐艺术、仪礼民俗音乐艺术,反映出鄂伦春族人民的性格品质,以及共同的理想追求、价值观念、审美情趣。与其他民族文化相同,黑龙江流域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传承与发展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深入挖掘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价值,把握好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特征与类型,从生态环境、民俗活动、经济等多个层面探寻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传承路径,助推鄂伦春族民俗音乐艺术的“活态传承”。
参考文献:
[1]姜晨,李博.鄂伦春族传统民歌音乐文化与音乐形态分析[J].黄河之声,2023(05):14-17.
[2]楚琳.鄂伦春族音乐的“原生态”保护与传承[J].百科知识,2021(36):24-25+28.
[3]单南.鄂伦春原生态歌唱文化研究[J].四川戏剧,2021(06):114-116.
[4]王立扬,初征.民俗学视域下鄂伦春族音乐之“乐与俗通”[J].黄河之声,2021(07):28-30.
[5]于洋,初征.传承与变迁——鄂伦春赞达仁的音乐阐释[J].音乐创作,2017(10):118-120.
[6]关志英.鄂伦春族生产民俗音乐研究[J].北方音乐,2017(10):28.
[7]李浩.论鄂伦春族音乐中“原生态”的保护与传承[J].戏剧之家,2017(09):91.
[8]王立扬.远古遗响——解读鄂伦春族生产民俗音乐[J].艺术研究,2009(02):52-53.
基金项目:本文为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项目名称:黑龙江流域鄂伦春族萨满音乐民俗符号研究,项目编号:22YSB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