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营期职业病危害评价及控制措施研究

2023-11-15 10:59张术华郝悠酉邱永祥黄晓瑞
铁路节能环保与安全卫生 2023年5期
关键词:作业点职业病粉尘

田 源,张术华,郝悠酉,邱永祥,黄晓瑞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节能环保劳卫研究所,北京 100081)

0 引言

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NRC)于1983年率先提出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和管理理论,并将其划分为危害识別、剂量-反应评价、暴露评价和危险性描述4 个阶段。欧美部分发达国家也建立了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危险性评价和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指导性方法,用以解决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问题,相应形成了工作场所危险性评价与管理的系统模式[1]。我国也建立了有害作业分级评估标准,先后制定了《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 5817—1986)、《有毒作业分级》(GB 12331—1990)、《噪声作业分级》(LD 80—1995)、《高温作业分级》(GB/T 4200—984)等[2],并于2002年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其规定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为用人单位[3]。

我国铁路系统是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较早的行业之一,建国以来,随着铁路卫生防疫站和医院的建立、改组、变化和发展,铁路职业卫生机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形成了具有铁路特色、健全的职业卫生体系[4]。各铁路局在国铁集团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下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均设有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所,可提供职业卫生的专业化管理和技术服务。由于铁路行业的特殊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作业点具有线路长、分布广、工种杂、流动大等特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分布以机务系统、工务系统、电务系统、车辆系统等单位为主,其中以机务系统、工务系统、车辆系统较为集中[5],相关部门针对铁路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特点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6-8],但在现代化企业职业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危害作业点识别和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健全等方面仍需强化。

因此,以某铁路局集团公司为例,对其作业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现场调查,并结合检测数据,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健康的影响,明确各岗位作业过程中的重点风险因素,结合现阶段职业健康防护技术水平和职业卫生管理经验,选用科学、合理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以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健康的危害,进一步完善适宜铁路生产需要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1 铁路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分析

1.1 基本情况调查

本次研究以某铁路局集团公司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为调查对象,共涉及29个站段的216个职业危害作业点(客运安检仪除外),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汇总如表1所示。

表1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汇总

1.2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分析

本次对该铁路局集团公司下属16 个站段的89 个职业病危害作业点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涉及噪声危害的作业点51 个(占57.30%),涉及粉尘危害作业点32 个(占35.96%),涉及化学危害的作业点6 个(占6.74%)。粉尘职业病危害作业点涉及5 种粉尘类型,分别为矽尘、电焊烟尘、木粉尘、滑石粉尘、其他粉尘;化学危害作业点涉及6 种化学危害因素,分别为苯、甲苯、二甲苯、硫酸、氢氧化钠、锰及其化合物,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数量如图1所示。

图1 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数量汇总

根据检测结果,噪声危害作业共采集51 组噪声值,其中45 组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占比88.23%,6 个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标准要求、占比11.77%;噪声危害重点关注岗位包括机务段机车钳工、机车检查员、整备司机,工务段轨道车司机、线路工、卸碴工,车辆运用段调车员,电务段驼峰作业场信号工,对以上岗位相似作业内容及环境的岗位也应重点关注。粉尘危害作业共采集32个检测值,包括其他粉尘12 个、矽尘9 个、滑石粉尘3 个、电焊烟尘6 个、木粉尘1 个;本次检测各作业点粉尘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但根据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情况,上砂工、卸碴工接触的矽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分别为69.6%~95.3%、42.5%,职业接触限值较低,以上岗位检测浓度虽未超职业接触限值,但仍需重点关注。化学危害作业主要涉及涂漆、蓄电池充电、配件碱煮作业,共采集16 个检测值,包括苯3个、甲苯5 个、二甲苯5 个、硫酸1 个、氢氧化物1个、锰及其化合物1 个,此次化学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但喷漆作业过程接触的二甲苯浓度为45.4 mg/m3,达到接触限值的90.80%,应加以重点关注。

1.3 职业健康监护分析

该铁路局集团公司下设有疾病预防控制所(以下简称“疾控所”),负责组织各站段的接害作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调研年度职业健康体检包含12个站段的接害人员,各主要站段职业健康体检情况汇总如表2所示。

表2 2020年各主要站段职业健康体检情况

本次共检测出职业健康异常作业人员612 人,其中噪声作业体检异常人员为603 人,粉尘危害作业体检异常人员为9 人。对于体检检出异常的工种,应加以重点关注,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职业病诊断;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2 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2.1 职业危害作业划分

根据《铁路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和人员分类原则》(Q/CR 46—2018)[9],按照接触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将铁路职业病危害工作地点分为 Ⅰ 类、Ⅱ 类、Ⅲ类和特殊类,分类原则如下。

(1)Ⅰ 类作业点。作业环境中存在“致癌”“致畸”“致突变”等有害物质,或者涉及矽尘、石棉尘等高危粉尘及其他高毒物品(参见《高毒物品目录》[10]),其浓度或强度超过行动水平的、放射性危害作业(非豁免设备)的职业病危害工作地点;职业卫生检测中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任意一种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国家规定职业卫生标准限值的职业病危害工作地点。

(2)Ⅱ 类作业点。作业环境中存在“致癌”“致畸”“致突变”等有害物质,或者涉及矽尘、石棉尘等高危粉尘及其他高毒物品(参见《高毒物品目录》[10]),其浓度或强度超过关注水平的,以及包括高原的职业病危害工作地点;职业卫生检测中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任意一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行动水平的工作地点。

(3)Ⅲ 类作业点。连续3年职业卫生检测,劳动者接触的任意一种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关注水平的工作地点,但尚未达到 Ⅰ 类、Ⅱ 类要求的工作地点。

(4)特殊作业点。在罐车、下水道、化粪池等有限空间及其他可能发生急性中毒或易致人死亡的危险的作业点或从事相关作业的岗位。

2.2 职业危害作业分级

此次职业危害作业分级,按照各岗位接触的危害因素定量检测中浓度/强度值最高检测数值作为作业分级的依据,对检测涉及粉尘危害作业、毒物危害作业、噪声危害作业的16 个站段54 个岗位进行作业分级。其中,达到关注水平的岗位共计12 个(占比22.22%),达到行动水平的岗位共计24 个(占比44.40%),具体职业危害作业分级情况如表3所示。

表3 职业危害作业分级

2.3 综合评估

通过对检测数据的汇总分析,结合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对各站段职业病危害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分析。达到Ⅱ级的岗位共计24个,提示单位应进一步采用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告知等相关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达到Ⅲ级岗位12个,提示对该类员工应予以重视和关注。

根据分级情况,明确了影响作业人员健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噪声危害,主要接触工种为机务段机车钳工、机车司机等,工务段轨道车司机、线路工、卸碴工等,车务段调车员;其次为接触粉尘作业的岗位,主要为接触矽尘的上砂工、整备工、卸碴工等。

3 保障职工职业健康的对策分析

3.1 职业健康管理措施

依据现阶段铁路生产作业管理机构划分和实际生产情况,以及各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设立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配备,实行铁路局—站段—车间(工区)的职业卫生分级管理方式,不断完善职业卫生各项管理制度。

(1)铁路局级。铁路局集团公司主要管理者是职业卫生管理主要负责人,组织建立铁路局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各主要管理者责任及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明确各职能部门管理职责,并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充分发挥其职能,完善铁路局级职业卫生管理在监督、指导、组织协调等方面的制度;组织和推动各站段建立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领导机构,指导其建立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保证各站段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完备、全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定期开展各站段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监督检查。

(2)站段级。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铁路局相关文件,建立本单位职业卫生领导机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领导机构成员;同时,确立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如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防治宣传制度、防护设施管理制度、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制度等,各职能部门配合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完成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如站段安全科组织协调劳动人事科、技术科、教育科完成新员工入职时的职业病危害告知、岗前体检、岗前培训等。

(3)车间(工区)级。各级车间(工区)的主要负责人为本车间(工区)职业卫生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及相关职业卫生管理要求,由车间(工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组织对各班组按照所在站段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管理、现场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日常管理记录、台账记录等工作。

3.2 职业健康技术措施

通过职业调查、职业卫生监测及职业危害作业分级可知,危害作业人员健康程度较大的为噪声、粉尘(电焊烟尘、矽尘、滑石粉尘、其他粉尘)、毒物(主要为苯、甲苯、二甲苯)等,通过分析目前职业病防护技术,并结合铁路生产实际,提出符合铁路生产需求的职业健康技术措施。

(1)防尘措施。适用于铁路的除尘技术主要有塑烧过滤板、电除尘器和湿式除尘器。目前,铁路移动式除尘机主要针对电焊作业,但采用干式布袋式除尘机对职业病危害较严重的15 μm 以下粉尘的净化效率有待提高,对电焊产生的氮氧化物等毒物未能发挥共同去除作用,建议采用塑烧过滤板除尘器与湿式除尘相结合的方式。

(2)防噪措施。站段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及金属振动,多属于高频噪声,应用多孔吸声材料对其具有较好的效果。适用于铁路的减振技术为空气弹簧隔振器,其具有较高的承载能力和可调阻尼,隔振系统的固有频率可降至1 Hz,主要用于汽车、城市轨道、铁路车辆等行业。

(3)防毒措施。铁路系统主要毒物来源于油漆作业、油罐车洗刷、蓄电池充电和危险品储运,以及其他维护工种,如下水道清淤、软水制作、房建防水等。铁路作业场所存在的毒物防治主要在于源头治理,如采用新型环保无苯油漆、油漆稀释剂采用低毒或无毒物质。通风排毒防护设施设计可与粉尘防护设施设计同时设计,排风口实际风量应保证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4)个体防护技术。对于吸入性毒物的个体防护,可采用过滤式防护用品和隔绝式防护用品,主要方法有净气法和供气法。按供气原理和供气方式分自吸式、自给式、动力送风式;按人员吸气环境分为正压式、负压式;按气源携带方式分为便携式和和长管式。对于粉尘的个体防护,则主要通过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防尘口罩)、主动送气式个体防尘用品、压缩空气供气式防颗粒呼吸器等防护用品,通过滤料清除空气中的污染物。此外,还有密合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开放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等个人防护用品,此类用品适合毒物较严重且难以采取工程治理措施的场所使用,如隧道巡检、油漆库、打砂除锈间等。

4 结束语

本研究通过对某铁路单位各站段接触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卫生调查,明确了各站段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通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监护评价、危害因素作业分级等对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同时,针对重点风险因素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技术方面提出满足现阶段铁路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防护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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