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瑞敏 于洪
(北京联合大学,北京 100101)
近年来,由于基建等原因,洛阳地区不断出土唐代墓志,对于其的研究也正如火如荼地展开。本文所研究的萧弘义,据墓志铭记载是兰陵萧氏家族的后代,关于他的研究越来越受人们重视。
史学界当前尚无对于萧弘义世系和仕宦的研究成果,但对兰陵萧氏家族的研究成果颇丰。其研究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关于兰陵萧氏家族的研究。如黄昕妍的《隋唐时期兰陵萧氏家族研究》一文结合传世文献及出土墓志铭,研究了兰陵萧氏家族的渊源、隋唐时期支系的发展情况以及支系为官情况,为研究萧弘义的世系以及仕宦提供了重要依据;吴昌叶的《萧氏后梁研究》一文则主要研究了兰陵萧氏家族在后梁时期的发展情况以及后梁士人群体与南北学术文化交流的情况,为研究萧弘义世系提供了重要参考;谭洁的《兰陵萧氏世系及南迁故里考辨》一文主要探讨了兰陵萧氏家族的渊流和后世的谱系;姚亚丽的《隋唐时期的兰陵萧氏南梁房》一文探讨了萧氏家族在隋唐时期的政治、思想和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情况。这些文章为研究萧弘义的世系和仕宦经历提供了重要参考。另一方面则是关于萧氏家族文学的研究。例如,龚斌的《论齐梁萧氏文艺的美学品格》一文探讨了萧氏家族文学的绮靡、柔弱、轻艳和细密的独特文学风格;杜志强的《兰陵萧氏家族及其文学研究》一文则主要探究了兰陵萧氏家族的渊源以及萧氏家族的文学成就,为研究萧弘义世系提供了重要参考。
综合上述研究成果,本文将通过传世文献记载和出土萧弘义墓志的对比,重点探讨萧弘义的世系以及早年和晚年仕宦经历,进而为研究兰陵萧氏家族的支系情况、唐朝中基层官吏以及岭南道和江南道经济的发展情况提供一些帮助。
经历两汉魏晋南北朝数百年的发展和演变,墓志作为重要的墓葬物品以及特殊的文体,在隋代已经基本成熟和定型①。研究墓志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比较清楚地考察墓主人生前的事迹。本文所涉及的萧氏家族,其在西晋永嘉之乱时随着晋王室南迁至武进,这一支萧氏也被后世称为兰陵萧氏家族。兰陵萧氏家族崛起之后,先后建立了齐、梁王朝。隋唐时期,萧氏家族凭借前朝世家大族的身份和地位,其后代往往任重要官职,依旧活跃在隋唐政权中。本文考察的泉州长乐县令萧弘义,据墓志铭记载当属萧氏后代。
《大唐泉州长乐县令萧弘义墓志铭》出土于河南洛阳,著录于《洛阳流散唐代墓志汇编续集》②。墓志拓片长59厘米、宽58厘米。志文25行,满行26字。墓志录文如下:
君讳弘义,兰陵人也。远漾天潢,浮锦波而浴日;分华若木,荣茂郁乎桃源。此略而言,详之国史。曾祖詧,宣明皇帝。祖岑,吴王。锡兹青士,浚发咸池,帝子降神,天人之德。父珽,慈州吕香县令。惟君藉甚门风,良弓无替。夙闻诗礼,早预簪裾。皇朝观州司兵、邓州录事、邓王府兵曹、巴州录事。君沉靖有常,贞真无累。而职闲无事,三乐销忧,公务之余,四禅为业。爰自胜衣洛汭,曳组梁园,屡陪清夜之游,频展邹枚之谏。君弹非纠善,同屈平之冤;披雪无阶,知萧远之命。永徽三年,左授藤州安基县令。翔鸾显誉,驯雉流芳。正绩既隆,又除荣职。龙朔元年,授泉州长乐县令。虽复涵牛屈用,方申展骥之功。俄而诏检校建州司马。未移弦望,遘疾弥留。两童之药难逢,双缣之梦遄及。呜呼哀哉!春秋六十有六,龙朔二年闰七月四日终于建州之公馆。士停南亩,女寝工机。思结康衢,泪缠行路。夫人安定张氏,祸生朝哭,舋起秋悲。痛金夫之不天,罢玉珈之盛饰。敬阙如宾之礼,敢申窀穸之仪。有子思约、有子大忠等欣卖己之将售,嗟负米其何因。粤以麟德元年岁次甲子十一月乙巳朔二日景午迁神于伊阙县之万安原,礼也。呜呼哀哉!一朝长谢,万恨不追。幽修陵墓,迁移靡定,桑田海水,流而不穷。安定男子张慎,惧音徽之将昧,恐岁月其易流。敢勒斯铭,以旌泉户。其词曰:
璇林散叶,咸池发澜。华分若木,茅社命官。承家不替,风流若兰。万石题室,千载衣冠。惟君博雅,频侍名蕃。赋陈云梦,□逸梁园。芝田兰菀,酒醴频烦。松筠比质,不变寒暄。鸣弦百里,制锦一同。夜悲神女,反雨回风。良骥方骋,渐陆仪鸿。振鳞委壑,逸翮摧空。东川逝水,西池驰晖。壮志长往,游魂讵归。柳车朝反,松风暮悲。勒铭幽隧,令誉遐徽。
麟德元年岁次甲子十月一日书
《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载:“萧氏出自姬姓,帝喾之后。商帝乙庶子微子,周封为宋公,弟仲衍八世孙戴公生子衎,字乐父,裔孙大心平南宫长万有功,封于萧,以为附庸,今徐州萧县是也,子孙因以为氏。其后楚灭萧,裔孙不疑为楚相春申君上客,世居丰沛。汉有丞相酂文终侯何,二子:遗、则。则生彪,字伯文,谏议大夫、侍中,以事始徙兰陵丞县。”③
从《新唐书》的记载可以看出,萧氏家族是五帝之后,到汉代丞相萧何的孙子萧彪时期,迁徙至兰陵。至永嘉之乱时,萧氏家族又迁徙至武进,因此萧氏家族又被称为“南兰陵”,也被称为“兰陵萧氏”。这与墓志中所载的萧弘义祖籍兰陵相同。
此外,据黄昕妍的研究,宋微子乃是殷商后裔,当为子姓,这与萧氏并无关系④。而据《新唐书》记载,兰陵萧氏是萧何的后代,萧何子则,而则之子萧彪始迁徙至兰陵。另《汉书》记载:“孝惠二年,何薨,谥曰文终侯。子禄嗣,薨,无子。高后乃封何夫人同为酂侯,小子延为筑阳侯。……薨,子遗嗣。薨,无子。文帝复以遗弟则嗣,有罪免。”⑤从《汉书》的记载来看,萧何的确有二子,是萧禄和萧延,萧延的二子是萧遗和萧则,并不是世系表所载的萧何子萧遗和萧则。从历史记载的可靠性来说,《汉书》是记载西汉历史的书籍,而《新唐书》则相较于《汉书》而言更晚,所记载的汉朝历史也必然没有《汉书》可靠。
从上述研究可以看出,《新唐书》所载可能有谬误,萧弘义墓志的出土为我们了解萧氏家族提供了重要资料。根据中国古代皇帝记载自己世系的特点,《新唐书》所载萧弘义家族的世系或为后世萧道成、萧衍为提高自己的家族地位和声望所为。但是,就地望而言,萧弘义祖籍兰陵这一点或许可信,当为其祖先迁徙至兰陵一带。
关于墓主萧弘义,文献中并无直接相关记载,但其曾祖父、祖父和父亲在文献中有相关记载。
《周书》载:“萧詧,字理孙,兰陵人也,梁武帝之孙,昭明太子统之第三子……魏恭帝元年……詧乃称皇帝于其国,年号大定……詧在位八载,年四十四,保定二年二月,薨。”⑥《北史》记载:“梁帝萧詧,字理孙,兰陵人,武帝之孙,昭明太子统之第三子也……及昭明太子薨,封詧岳阳郡王,位东扬州刺史,领会稽太守……魏恭帝元年……詧乃称皇帝于其国,年号大定。追尊其父统为昭明皇帝,庙号高宗……八年二月,詧终于前殿,时年四十四。”⑦《新唐书》载:“统五子,欢、誉、詧、、譼。”⑧综合上述记载可以看出,萧詧是梁武帝萧衍的孙子,是昭明太子萧统的第三子,公元554年继位,建立了西梁,薨后谥号宣明皇帝。这与志文“曾祖詧,宣明皇帝”的记载相吻合。
此外,《周书》载:“嶚字道远,詧之长子也……岌,詧之六子也……岑字智远,詧之八子也。”⑨由此可见,萧岑是萧詧的第八个儿子。且“岑,河间王,后改封吴郡王”⑩,可见萧岑先被封为河间王,后改封为吴郡王。这与志文“祖岑,吴王”的记载相符。另外,“岑字智远,詧第八子也。位至太尉。性简贵,御下严整。及琮嗣位,自以望重属尊,颇有不法,故隋文征入朝。拜大将军,封怀义郡公”⑪。从上述记载可以看出,萧岑是萧詧的第八个儿子,性格非常高傲,萧琮继位后,其自以为自己德高望重,多行违法事宜。这与志文“锡兹青士,浚发咸池,帝子降神,天人之德”所描述的祖父犹如皇帝的儿子下凡一般德行高贵相反,故此处关于祖父萧岑的相关记载不一致,有夸赞祖父的嫌疑。
另据研究,萧岑一系自隋炀帝时期徙居河南洛阳,之后再无迁徙他地的记载⑫。同时,史书中关于萧岑的记载也仅是其早年被分封为吴王,隋朝建立后被授予大将军,以分化西梁王室,节制萧琮。此外还有其诗歌的记载,至于其后代子嗣史书中并未发现。据考证,今已发现的萧岑一支有墓葬记载者共13人。
萧球:“大业八年七月十六日卒于县舍……窆邙山北原。”⑬
萧瑾:“大业九年……葬于河南县灵渊乡安川里北邙山之阳。”⑭
萧慎:“粤以显庆五年岁次庚申八月二十二日,归葬于河南县北邙山之阳。”⑮
萧缮:“以圣厉二年五月三日薨于私第……与夫人彭城刘氏,后夫人闻喜裴氏合葬于平乐乡原。”⑯
萧思一:“圣厉二年以十月十六日发故而就大茔。”⑰
萧征:“长庆四年九月八日遘疾于河南寿安县连理乡之别野……葬于河南府河南县万安山之南原先茔。”⑱
从传世文献中可知萧岑后代并无记载,其后人多为墓志记载所知,墓志中所载其父亲萧珽的父亲为萧岑应为可信。
综上所述,根据墓志所载,萧弘义或为兰陵萧氏家族的后代,其曾祖父和祖父或为萧詧、萧岑,这为了解萧岑子嗣和完善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提供了重要资料。同时其父亲萧珽,或为文献中无记载的萧岑的子嗣,从大致时间、年龄以及任职经历等方面来看,应当确有其人,或有可能供职于慈州吕香县令。至于其祖籍兰陵,或是真实祖籍,并非汉代萧一族。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是维系世家大族世袭特权的重要制度。魏晋南北朝后期,随着世家大族势力的衰败,寒门地主势力不断崛起,九品中正制已经无法维护世家大族的利益。
《旧唐书》记载:“有唐已来,出身入仕者,著令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书算。其次以流外入流。若以门资入仕,则先授亲勋翊卫,六番随文武简入选例。又有斋郎、品子、勋官及五等封爵、屯官之属,亦有番第,许同拣选。”⑲从《旧唐书》对于唐朝选官方式的记载来看,唐朝的选官方式是多样的,主要有贡举、门、流外和亲色四种方式。对唐代入仕途径有所了解后,下面来探讨萧弘义的仕宦经历。
根据墓志记载,萧弘义的父亲曾担任过慈州吕香县令。唐代县级官员的地位是和他所管辖的县属等级息息相关的。吕香县属于望县,其父大致属于从六品县令。加之其世为贵族,可知萧弘义出身门第极佳。据研究,《唐代墓志汇编》所见以门荫入仕者共167人,占所有入仕人数的29.2%,门荫对唐代人才选拔和政治格局的确立有很大影响⑳。由此推断,萧弘义可能是通过门荫途径入仕。
从墓志来看,萧弘义早年曾担任过“皇朝观州司兵、邓州录事、邓王府兵曹、巴州录事”。《元和郡县图志》记载:“隋开皇九年改属观州,大业二年复属冀州。武德四年复属观州,贞观十七年废观州,又隶冀州。”《通典》记载:“司马,本主武之官。自魏晋以后,刺史多带将军,开府者则置府僚。司马为军府之官,理军事……至隋废州府之任,无复司马,而有治中焉……贞观二十三年,高宗即位,遂改诸州治中并为司马。”㉑由上述资料可知,贞观二十三年(649)之后才设置司马一职。
此外,墓志中记载萧弘义还曾担任邓州录事。据记载:“录事参军:晋置。本为公府官,非州郡职也。掌总录众曹文簿,举弹善恶……”㉒萧弘义曾担任过邓州录事和巴州录事这两个官职,而录事参军这个官职在唐代只是一个普通的地方官职,主要负责一些文案及纠弹之事。此外,萧弘义还曾担任邓王府兵曹。《新唐书》记载:“《武德令》,亲王府功曹、仓曹、户曹、兵曹参军事,从五品下。”㉓
从萧弘义早年担任的官职来看,主要都是一些普通的中层官员,负责的事务多是一些纠弹和文案一类的闲杂事务,无法施展萧弘义的抱负。墓志中亦云:“君沉靖有常,贞真无累。而职闲无事,三乐销忧,公务之余,四禅为业。爰自胜衣洛汭,曳组梁园,屡陪清夜之游,频展邹枚之谏。君弹非纠善,同屈平之冤;披雪无阶,知萧远之命。”官职清闲的时候,多以苦作乐,常常以诗书为伴。同时,公务之余还信仰佛教,以四禅为业。
从墓志来看,墓主人并没有早年和晚年之分,但墓主人的仕宦经历历经了一个重大转折,这个重大转折也是萧弘义从闲职走向实干职务的转折,即墓志记载的“永徽三年,左授藤州安基县令”。永徽三年(652),萧弘义被贬为藤州安基县令。藤州隶属于今广西壮族自治区。《隋书》记载:“开皇十二年……置藤州。统县十一,户三万四千四十九。”㉔安基县在唐朝初年是属于藤州管辖的,贞观八年(634)转为燕州管辖,贞观十八年(644)以后又归藤州管辖,贞观二十三年(649)被废除。根据前文所述,唐朝时期县令级别大小与县的等级有关。另据研究,“自建中元年起,岭南才使用唐朝颁行的货币”㉕,可见当时处于岭南道的藤州安基县经济很落后。因此,安基县令当属于唐朝中层官吏,但是所属边疆地区经济落后,也符合墓志被贬的记载。墓志中还提到他在安基县担任县令时,因政绩显著,使名扬四方,不久即再次晋升。
志文记载:“龙朔元年,授泉州长乐县令。”龙朔元年(661),萧弘义被任命为泉州长乐县令。《元和郡县图志》记载:“……武德六年改为泉州,八年置都督府。”“长乐县,……本隋闽县地,武德六年分置长乐县,以长安乐为名。”㉖从上述记载可以看出,武德六年(624)时,已设置泉州及长乐县。作为县令,主管一县事务,也可施展自己的执政才能,正如墓志记载“虽复涵牛屈用,方申展骥之功”。此后,因其在长乐县政绩卓越,又担任了检校建州司马。唐朝中前期在官职前加“检校”二字,显示该官职虽非正式拜授,但有权行使事职,相当于代理官职。司马一职主要协助刺史办事,多属于虚职,职权并不大,此时萧弘义不仅担任着长乐县令,同时兼任着建州司马一职,可谓风光无限。但据墓志记载,萧弘义担任建州司马一职后,不久便重病缠身,龙朔二年(662)死于建州公馆,享年六十又六。
此外,据墓志记载,萧弘义死后,其夫人张氏以泪洗面,悲痛欲绝,解除了头上佩戴的华丽饰品,像对待尊贵的客人一样敬重丈夫的墓牌,举办葬礼。而其儿子思约、大忠等都愿意卖掉自己的行李,忧伤地背着米出行,以此来厚葬萧弘义。
综上所述,晚年的萧弘义担任了藤州安基县令、泉州长乐县令以及检校建州司马一职。晚年虽说所担任的官职品级不大,但也担任了一些边远地区的县令。这些县令属于唐朝中层官员,并且掌握实权,可以造福百姓,施展萧弘义的才能。
本文根据萧弘义的墓志铭,考释了长乐县令萧弘义的世系以及仕宦经历。洛阳地区出土的唐朝墓志铭,为研究唐朝中前期官吏以及完善《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提供了重要资料,同时也有利于研究兰陵萧氏家族在隋唐时期的子嗣及为官情况,对于补充传世文献记载的缺失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墓志铭以及考释可知萧弘义祖籍或为兰陵,或其祖先迁徙至兰陵一带。其曾祖父萧詧、祖父萧岑或是其真实世系,或因其所建立的梁朝覆灭,子孙四散,传世文献中无记载后世子孙。同时,其祖父萧岑的后代子嗣在传世文献中并无记载,目前已知的几个子嗣都是出土墓志铭所载,而根据萧弘义墓志所载,萧珽或为萧岑的子嗣,有可能出任慈州吕香县令。
同时,根据墓志所载,萧弘义早年便尝遍诗书,出任过观州司兵、邓州录事、邓王府兵曹、巴州录事等职务。但是这些职务大多是一些负责文案及纠弹的闲职,并无实际职务,无法施展自己的才华。因此早年也常常信仰佛教,以四禅为业,以此来抒发自己郁郁不得志的苦闷。晚年担任过藤州安基县令、泉州长乐县令,并兼任检校建州司马。这些职务相较于前期担任的职务,当为一地之主宰,可以担任实务、造福百姓,施展个人才能。
上述萧弘义墓志的考证,对于了解兰陵萧氏家族萧岑一系的后代子嗣有重要价值,同时也完善了《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关于萧氏家族世系的记载。除此之外,该墓志对于了解唐朝中前期地方中基层官员以及官吏任职情况和岭南道以及江南道经济发展情况也有所帮助。
注释
①党斌.新见隋代墓志铭三种考释[J].文献,2019(2):34.
②毛阳光.洛阳流散唐代墓志汇编续集[M].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8:24-25.
③欧阳修.新唐书:卷七十一[M].北京:中华书局,1975:2277.
④⑫黄昕妍.隋唐时期兰陵萧氏家族研究[D].沈阳:辽宁大学,2017:5.
⑤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2012.
⑥令狐德棻,等.周书:卷四十八:萧詧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1:855-862.
⑦李延寿.北史:卷九十三:萧詧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4:3086-3090.
⑧欧阳修.新唐书:卷七十一:宰相世系[M].北京:中华书局,1975:2281.
⑨令狐德棻,等.周书:卷四十八:萧詧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1:862-867.
⑩令狐德棻,等.周书:卷四十八:萧詧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1:866.
⑪令狐德棻,等.周书:卷四十八:萧詧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1:867.
⑬韩理洲.全隋文补遗[M].西安:三秦出版社,2004:290-291.
⑭韩理洲.全隋文补遗[M].西安:三秦出版社,2004:308.
⑮周绍良,赵超.唐代墓志汇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322.
⑯周绍良,赵超.唐代墓志汇编续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255-256.
⑰周绍良,赵超.唐代墓志汇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954.
⑱乔栋,李献奇.洛阳新获墓志续编[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213.
⑲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十二:河东道一[M].北京:中华书局,1983:344.
⑳黄俊.《唐代墓志汇编》所见入仕途径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14:6.
㉑杜佑.通典:卷三十三:职官十五[M].北京:中华书局,1988:911-912.
㉒杜佑.通典:卷三十三:职官十五[M].北京:中华书局,1988:912.
㉓欧阳修.新唐书:卷四十九:百官四上[M].北京:中华书局,1975:1280.
㉔魏徵.隋书:卷三十一:地理志下[M].北京:中华书局,1973:883.
㉕翁俊雄.唐代区域经济研究[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16.
㉖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二十九:江南道五[M].北京:中华书局,1983:715-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