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语境中的城市人民性研究

2023-11-12 16:46姚新立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23年9期

张 璇,姚新立

(苏州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9)

真正的哲学必须对时代提出的具体繁杂之问题作出根本性回答。因此,客观呈现时代现象和精准把握时代问题是凝练理论的首要任务。对于城市人民性这一理论,必须将其置于具体的社会历史进程中来把握。

一、当代城市研究兴起的时代语境:为什么要关注当代城市现象及其问题?

放眼全球,20世纪后半叶大规模的资本全球布展致使今天的世界普遍成为城市化了的世界,世界日益呈现为一个多层次的全球城市网络体系,一批超越民族国家范围、主导世界经济命脉的“全球城市”[1](global cities)或称“巨型城市”[2](mega-cities)涌现。回顾城市发展史,全球城市并非凭空产生或从古代城市自然演化而来,而是历经了从“原始早期城市到现代工业城市再到全球城市”的三次历史转型。考古学家戈登·柴尔德通过田野调查与数据分析,提出早在新石器时代,贸易、军事、宗教等因素便促使世界上第一批城市形成。[3]城市虽然是前资本主义的社会现象,但直到19世纪工业革命,大量人口才真正生活在城市中,城市数量也开始迅猛增长。[4]19世纪末20世纪初,凯恩斯主义和福特主义强化了现代民族国家对城市社会发展的管控。以英国为例,伦敦和曼彻斯特等工业城市成为国家经济增长的核心支撑。20世纪70年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持续衰退,福特主义遭遇失败,新自由主义崭露头角。为了应对走低的资本积累率和走高的财政赤字,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纷纷放松对经济的干预和管制,城市与国家之间长久以来的同构关系开始松动。一方面,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将利润率低且污染严重的实体产业转移到后发国家,重塑这些国家的空间样态,快速城市化的浪潮席卷后发国家;另一方面,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依托高新技术进行国内产业升级,将去工业化后的城市改造成集金融服务、消费娱乐和高精尖技术创新于一体的后现代都市。大卫·哈维深刻揭露了这种后现代都市的病态,“在这个消费主义、旅游业、文化和知识型产业以及对大众传媒经济的依赖已成为城市政治经济主要方面的世界,城市生活质量已成为一种有钱人的商品”[5]15。至此,依托产业和市场的全球布展,超越民族国家界限的全球城市网络体系正式形成。其中,以纽约、伦敦、东京、巴黎、上海等为代表的一批全球城市成为世界范围内最具直接影响力的结点和中心。

在资本全球布展与国内发展实际需要的共同作用下,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城市的演进历程与世界城市化进程相比,既有共性,更具个性。就共性而言,改革开放之后,在地方生产体系之外,中国部分城市承接了西方发达国家的制造业转移,成为满足国际市场需要的全球城市网络体系中的一个结点。中国城市迎来了一段高速扩张时期,城市在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系统中的地位也迅速凸显。[6]许多国内学者敏锐捕捉到这一重要的时代现象,认为“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逐渐进入城市型社会、市域社会”[7],并将其作为理论研究的地平。依个性来看,我国城市构成、城市运行、城市发展的主导价值理念和城市历史文脉具有本土特点。一方面,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农业大国,物尽其用、应地制宜、时中当位的传统农耕智慧潜藏在劳动人民的文化基因之中[8];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催生了诸多具有现代特点的心理、情感和生活方式。因此,传统与现代的相互碰撞、内在交织以及同时在场是我国城市社会的重要特点。

二、城市研究的思想谱系:如何从人的视角切入城市研究?

城市是人类聚集、安居乐业的场所,代表着一种独特的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在这个意义上,城市并非先验客观的凝固实体,而是在人类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不断生成的,理解城市就是理解人类的文明。一方面,人们越来越多地或被动卷入或主动进入城市,成为城市化的人;另一方面,城市规模不断扩张,类型日益丰富,城市间联系逐渐复杂,形成人化的城市。工业革命以降,伴随快速城市化产生的诸多城市问题,从根本上看是城市中人的问题,是关于城市构造的价值判断问题。正如伊里尔·沙里宁所说:“城市的问题基本上是关心人的性质的。”[9]古今中外,大体有三种分析人的本质的观点,即以物观人、以心观人和以事观人。其一,以物观人,即把人看成机械的自然人,对人的各个部分进行感性直观的研究。18世纪法国哲学家拉美特利在其著作《人是机器》中,根据大量医学、解剖学和生理学的实验材料,证明人的心灵状况受机体运行影响,将人体看成一架自己发动的机器。其二,以心观人,即把人的本质看成理性或情感,抑或兼而有之,用理性思辨或抽象演绎的方法研究人。王阳明的“心外无物”、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等都属于这一类观点。其三,以事观人,认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观点的自觉开创者是马克思。“社会存在不是地理环境和作为肉身存在的人口,它是人们当下活动和相互作用构建起来的生活过程……人的诞生就是自然存在的死亡;在自然实存的意义上,人是一个空无……一个时代人民的社会生活构境和过程才是历史研究的真正对象。”[10]依据上述认识可以看到,面对具体的时代情境,出于对人的本质的差异理解,各有侧重的城市研究内在隐含一支从理性主义城市研究到人本主义城市研究再到结构主义城市研究的逻辑脉络。

(一)理性主义城市规划思想

近代以来,肇始于笛卡尔的理性主义原则逐渐渗透到城市领域。作为理性主义城市思想的重要代表,柯布西耶主张将复杂的城市还原为单一且抽象的经济与技术逻辑,认为规划城市、治理城市、发展城市以及解决城市问题的根本路径就是保持经济增长和技术创新。虽然在特定的条件与问题语境下,理性主义城市规划有其历史必然性与合理性,实际上也促进了城市中人的生存方式的转变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但理性主义主导的城市规划在繁荣城市的同时,也不断孕育出城市危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在工具理性的主导下,现实城市中生活着的人被还原为工具理性的载体,即基于经济原则在目标和成本之间进行利益最大化计算的动物,否定了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其二,理性主义虽然强调人可以用理性改造城市,但却将人窄化为理性人或经济人,隐含的逻辑是强调社会精英的作用,即少数社会精英可以自由平等地成为城市的创造性主体,特定利益集团通过城市发展获得利益,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乃至普罗大众则沦为剥夺的对象。实际上,人不仅仅是抽象的、理性的和完美的人,更是不离日常的、现实的、具体的和变化生成中的人。因此,衡量一个城市优劣的标准不仅有物质经济增长的维度,更离不开城市人民的日常生活体验维度。

(二)人文主义城市规划思想

针对理性主义城市思想造成的流弊,且鉴于人们对更加人性化城市的向往,受存在主义、现象学、解释学等哲学思潮的影响,以霍华德、芒福德、林奇、迪格斯和雅各布斯为代表的西方城市研究者们提出了人本主义城市思想。其中,霍华德强调人在城市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即人作为城市发展的主体,应该同时享有城市与乡村这两类生活便利。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田园城市的具体规划构想,即在田园城市中,人们可以同时享有城市的工作机会和悠闲舒适的田野风光。与霍华德同时代的美国著名城市文化学者芒福德认为,不应该片面关注城市的建筑场所和经济功能,狭隘地将城市理解为物质容器和追逐经济利益的场所,或在城市研究中仅仅强调建筑结构和比例等要素,而应该将人重新调整为城市发展的目标,关注城市的文化创造和文化传承功能。

综上所述,人本主义城市规划研究有其价值,但也存在问题。从本质上看,人本主义城市规划视野中的人,虽然旨在区别于理性主义城市思想中的经济人,但仍然具有一定的抽象性,是一种精神性的个体。从这种人性论出发,研究者们普遍看到了现代城市中个体的人所遭受的深刻的精神危机,但都没有能够在具体复杂的社会历史情境下充分考虑这种精神危机背后更为关键的结构性制度原因。从实际应用角度看,由于西方人文主义城市规划研究者们在人性论上的不彻底,一些城市往往借文化和生态的虚名盲目发展城市经济,行破坏生态、扭曲文化之实。以美国城市巴尔的摩为例,20世纪70年代以来,其经历了长达20年的大规模城市重建。巴尔的摩政府将原本破败的港口改建为游乐场,并兴建体育场、购物中心和大型会议中心,旨在把城市打造为消费和文化中心,以吸引更多外来人才、消费和投资。但此后,巴尔的摩并没有走上健康的城市发展道路。正如大卫·哈维批评的那样,表面文化形象的重塑使巴尔的摩一时间赢得了“复兴城市”的称号,它时刻准备欢迎资本的到来。遗憾的是,1984年,一次针对当地社区居民进行的调查表明,巴尔的摩在表面的华彩下隐藏着大量腐败,城市人民的贫富差异加剧,整座城市实际上在逐渐衰败。[11]

(三)结构主义城市规划思想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金融危机席卷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的社会矛盾在城市集中爆发,美国、英国和法国的城市抗议运动频现,人本主义城市理论无力阐释并解决现实问题。面对这一特定的城市问题域,以亨利·列斐伏尔、大卫·哈维、曼纽尔·卡斯特、爱德华·W.索亚等为代表的结构主义城市批判理论者认为,城市既不是简单物理层面的现象,也不是抽象的文化现象,而是一种复杂的结构性现象。从表征上看,人们在城市中的体验来自于自身的知性能力和气质禀赋,但其背后的根本原因是城市的结构性制度。人们千差万别的城市体验,总是和城市政治经济学的构造相关。因此,他们认为社会结构、政治结构以及人文地理结构是理解城市肌理、剖析城市问题、指明城市未来发展趋向的关键要素。从生产和消费循环的视角出发理解城市,城市的本质或是剥削之城(亨利·列斐伏尔语),或是监视之城(福柯语),或是金融之城(大卫·哈维语)。“这种不断加强的贫富和权力的极化必将深刻地影响我们城市的空间形式,不断出现堡垒式分割、封闭型社区,以及终日处于监控中的私有化的公共空间。”[5]16这种结构主义城市研究虽然揭露了城市问题和资本逻辑之间的深层结构性勾连,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列斐伏尔和苏贾将空间视为没有历史的共时性结构,这实质上是将空间本体化、永恒化、自然化。这种固化的历史观,隐含沦为只批判现实的情绪化的意识形态之嫌。

上述三种城市研究都内在隐含着以物观人或以心观人之缺憾,将人性片面地理解为包含理性和感性的先验生命特性,未有以事观人之自觉,忽视了人在不同历史语境中的社会特性。那么,今天中国语境中的马克思主义城市哲学究竟应该对人的特性作出何种有益理解,就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三、新时代城市人民性从应然到实然的转换:新时代城市人民性之“新”在何处?

在城市研究的思想谱系中,人始终是影响城市社会变迁的根本要素。思想家们设想的理想城市原则以及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改造城市之实践,都始终把人作为中心、作为目的、作为归宿。即便是主张用精准的几何学、批量生产和标准化等工具理性原则规划城市新建筑的现代理性主义城市建筑师柯布西耶,也依然强调人是建筑的出发点。“为普通人,‘所有的人’,研究住宅,这就是恢复人道的基础,人的尺度,需要的标准、功能的标准、情感的标准。就是这些!这是最重要的,这就是一切。”[12]一方面,追求美好生活和超越理想,是人之为人的基本动力。在这个意义上,人民性是城市研究的根本出发点。因此,应对上述城市思想谱系中的历史先驱怀同情之理解,从其思想中汲取前行之有益力量,而非一味贬低其幻想性质。另一方面,时代在不断变化,我们不可能教条式地停留在某个时代提出的乌托邦理想之上。上述城市研究思想谱系中的历史先驱真正给我们提出的问题是:今天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研究究竟面对怎样的城市之历史与现状及其相关问题?在不断凸显的城市社会问题面前,在新技术推动下汹涌袭来的城市社会美好生活需要面前,什么是城市的人民性?这种人民性有何独特之处?在今天中国城市社会中如何具体呈现并现实地营建这种人民性?

为了理解并回答上述问题,首先需要厘清中国城市社会发展史中对人民概念的认识与实践。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党的十八大召开的这段历史时期,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者就明确了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共和国,我们的政府是人民政府,我们的城市是人民城市。

第一,毛泽东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人民”概念的唯物史观理解,在中国革命和建设语境中推进了对“人民”概念的认识与实践,为中国之后的城镇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民基础。毛泽东在1927年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首次使用“人民”概念,并指出当时中国的人民大众多数是农民。这表明毛泽东已经意识到要在具体的社会关系中理解“人民”。毛泽东拒绝将“人民”的理解脸谱化、抽象化,即不是因为苦所以是人民,而是因为人民所受之苦反映了当时社会关系的内在矛盾。这些“人民”的解放不只是翻身,更是社会历史的发展。[13]基于对“人民”概念的唯物史观理解,建国后在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过程中,毛泽东尤其重视城市人民关切的现实利益问题,以满足当时城市人民关切的各类实际民生需要为第一要务。在批示城市治理问题时,毛泽东反复强调:“一定要每日每时关心群众利益,时刻想到自己的政策措施一定要适合当前群众的觉悟水平和当前群众的迫切要求。凡是违背这两条的,一定行不通,一定要失败。”[14]此后,第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用街居制正式取代保甲制。民国时期,国家权力未能有效管控城市社会,保甲长实际成为管理街道的特殊势力,普通居民的日常生活利益无从保障。而建国以后,中国城市社会实行街居制度,将城市中的所有居民组织起来,分街道建立居民委员会,根据民主集中和自愿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居民委员会不是政权组织,而是群众性自治组织。街居制度的创设根本上保障了城市中人民的现实权益,奠定了新生政权建设城市的总基调,促进了城市社会的繁荣有序发展。20世纪50年代以后,基于特殊的时代背景,街居制度一度被单位制度覆盖。此时,城市治理的整体格局转变为以单位制度为主,街居制度为辅。具言之,党领导下的城市政府形成了以单位制度为依托的单位共同体。在单位制度中,城市居民通过具体的工作单位被组织起来,成为单位人。单位共同体是一个高度同质化的熟人社会,党领导政府集中全部社会资源并通过单位进行分配。每一个单位都是一个自足的社会,单位按照行政级别、技术岗位级别、劳动及其他社会贡献等标准进行人民所需生活资料的再分配。“在稳定和长期的工作与社会交往中,单位组织的生产和生活空间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大家彼此熟悉,在长期的互动中建立起了稳固的行为期待和自我规约。”[15]在单位共同体背景下,城市社会平稳且有效地维持着单一而集中的治理模式。

第二,从改革开放到党的十八大召开这段历史时期,伴随着单位共同体的逐渐弱化,中国城市社会的治理中心逐渐由单位共同体转移到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会。但是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会长期处于被单位共同体覆盖的辅助地位,短时间难以承担复杂的治理重担,致使中国城市社会在认识和践行人民性、服务人民大众的发展道路上遭遇一定波折。具言之,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城市住房改革,明确了我国住房货币化、市场化之路。面对市场经济的冲击,单位制度在中国城市社会治理中的地位逐渐弱化。《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2000)、《物业管理条例》(2003)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相继出台以后,城市居民便开始以新的身份——业主,向城市提出兑现、保障和不断扩大利益的要求。总之,当单位不再是个体结成社会的唯一平台,城市居民不得不在自发市场中寻求保障自身利益的组织制度。商业逐渐接管政治退却留下的城市空间,并按照增殖的逻辑,以市场为手段,将城市居民培育成现代个体主义之个人。在中国城市社会这一转型过程中,对“人民”概念的认识和实践出现了个体层面和总体层面的内在紧张:一方面,作为抽象共同体的城市社会仅仅强调总体层面的城市人民性,一定程度上是含混模糊的,成为一种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和墙面上的宣传口号。伴随中国城市社会中单位制度的逐渐弱化,城市居民以人民身份行使自己各项权利时往往缺乏完备的制度、有机的组织和有效的程序。另一方面,面对市场化冲击的现代城市社会仅仅捍卫个体层面的城市人民性,必然导致城市居民私利的膨胀和对公共事务的冷漠。这种基于个人利益而非公共利益的权利诉求,无法直接产生任何可能的和谐城市社会。这就是当前中国城市社会治理面临诸多重大挑战的根本原因。

新时代,城市发展的重点由原先的空间规模扩张和经济快速增长转变为以人民为中心的高质量发展。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确认并践履城市的人民性,对将城市视为增长机器的片面城市经营策略进行纠偏。真正在城市规划、治理和发展中将人民性落地,将城市人民性从一种观念层面的美好社会愿景变为可以在今天中国城市中落地的治理实践。进言之,新时代城市人民性具体展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用多元共治的协商治理体系取代运动式、碎片式城市治理方式。中国城市社会的现实历史进程告诉我们,城市的规划和建设不能仅仅依靠城市政府单向度的行政命令或是城市规划设计院抽象化、精英化的建筑空间设计。“规划编制极少有群众参与,由于规划公开性差,规划实施也无群众监督,很多情况下,长官意志代替了严肃的规划。”[16]81总之,治理城市顽疾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形成城市综合管理法治化新格局。在新的社会历史阶段,要运用新兴智能技术手段,创新群众参与方式,形成以居民委员会为主导、人民为主体、多方参与协商的城市生命共同体,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社会治理新格局。另一方面,在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中将“高大上”的物质和经济目标转变为理解并尊重人民的实际感受、情感需求和生活需要。“不要把提高统计意义上的城镇化率作为硬任务……更不要去搞大跃进、大干快上、一哄而上,盲目建设大量新城市新区。”[16]22新冠疫情时期,中央文明办明确要求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各地政府纷纷采取新举措,规范引导城市地摊经济健康发展,真正为受疫情影响的弱势群体提供温暖和实际帮助。此外,近年来各地城市政府着力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即以街道居民为服务对象,在居民步行半径为15分钟的区域内打造生活和文化集成空间,满足居民的各类日常生活和精神文化需要。

四、结语

城市不仅是人类的物质生存空间,更是人类文化文明的发展空间,是人类心灵的栖居地。人民城市不是基于物权而形成的数学和物理意义上的集合体。如果城市社会缺乏完整的组织制度以及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的有自身特点的文化,那么城市居民就不可能真正成为人民,无法将自己的情感和意志投注在自己生活的城市周遭,使之成为真正的城市生命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