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李劲峰,李静,王少花
(1.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药学部,河南 郑州 450052;2.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行政科,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661000)
发热是儿科最常见的症状之一,婴幼儿体温中枢尚未发育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多出现高热症状,严重时可导致高热惊厥[1],临床多给予解热药物对症治疗。既往调查显示,儿科使用解热药物量较大,约占儿科处方量的20%[2]。吸收、代谢药物的器官如胃肠道、肝、肾等在婴幼儿时期仍处于发育阶段,其药代动力学与成人差异较大[3]。目前临床常用的儿童退热药物包括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制剂及一些复方制剂、中成药制剂等,种类多样,部分药物缺乏在婴幼儿应用中的准确用量、禁忌证、药物配伍和不良反应等数据,应用不当时不仅会影响药物疗效,还可能产生潜在的毒副作用[4-5]。鉴于此,本研究回顾近年来医院儿科3岁以内婴幼儿退热药物实际使用情况和不合理使用现象,分析不合理使用的危险因素,旨在为改进医院合理、规范使用退热药物,保障3岁以内婴幼儿用药安全性提供参考。
采用等距随机抽样法,将2019年1月至2022年12月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和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儿科3岁以内发热婴幼儿的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按就诊时间依次编号,将门诊/住院病历总数与拟抽取门诊/住院病历数比值作为门诊/住院病历抽样距离,按随机起点进行抽样,最终共抽取1 200份门诊病历和400份住院病历,同一患儿多次门诊就诊或入院则作为不同病历。纳入标准:年龄0~3岁;发热,腋温≥37.5 ℃或肛温≥38 ℃;病例信息完整。排除标准:处方或病历中退热药物用于非退热性用途,包括缓解围手术期疼痛、治疗风湿免疫性疾病等。
通过医院门诊、住院信息系统及处方系统查阅患儿的性别、年龄、临床诊断等基本信息、处方信息(包括药物种类、给药剂量、给药途径、疗程等)、用药医生职称等。
依据《解热镇痛药在儿童发热对症治疗中的合理用药专家共识》[6]和《中国儿科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7]及各种退热药物说明书,由副主任及以上级别临床药师对病历中处方进行审核,不合理使用标准包括:(1)存在超说明书用药(包括超适用年龄、超适应证或禁忌证用药,超给药剂量、频率、途径,未提及的3岁以下婴幼儿用法用量);(2)存在无指征应用退热药物;(3)存在重复用药;(4)存在不合理联合或交替用药;(5)存在药物相互作用。
1 600份患儿病历中男916例,女684例;年龄 0~3(1.59±0.46)岁;疾病类型上呼吸道感染719例,急性支气管炎488例,肺炎286例,其他107例;解热药物用药情况单用1 315例,二联使用278例,三联使用7例。
1 600份病历中共有113份存在解热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占比为7.06%,排名前4位依次为超给药剂量(3.69%)、超适用年龄(1.44%)、超给药频率(0.87%)、联合/交替用药不合理(0.63%)。见表1。
表1 解热药物不合理使用类型
1 600份病历中解热药物使用最多的是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口服溶液(37.26%)和布洛芬混悬液/滴剂(33.19%);其中复方制剂解热药物(7.43%)、布洛芬混悬液/滴剂(6.53%)、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口服溶液(5.11%)不合理使用率较高,其中复方制剂解热药物、布洛芬混悬液/滴剂不合理使用类型主要为超给药剂量和超适用年龄,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口服溶液不合理使用类型主要为超给药剂量。见表2。
表2 各类解热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
退热药物不合理使用和合理使用病历中患儿性别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退热药物不合理使用病历中1岁以下患儿占比和用药医生职称初级占比均高于合理使用病历(P<0.05),见表3。以患儿年龄(1~3岁=0,1岁以下=1)、用药医生职称(副高/高级职称=0,中级职称=1,初级职称=2)作为自变量,以有无不合理使用退热药物作为因变量(合理使用=0,不合理使用=1),纳入logistic回归模型中进行分析,结果显示患儿年龄在1岁以下、用药医生职称为初级均是3岁以内婴幼儿退热药物不合理使用的危险因素(P<0.05),见表4。
表3 退热药物不合理使用的相关因素分析[n(%)]
表4 退热药物不合理使用的logistic回归分析
退热药物在儿科使用较为普遍,既往调查显示,在儿童各类处方药品中解热药物在超说明书用药中居第二[8]。本研究1 600份病历中退热药物大多数为单用,1 600份病历中共有113份存在解热药物不合理使用,占比为7.06%,排名前4位依次为超给药剂量(3.69%)、超适用年龄(1.44%)、超给药频率(0.87%)、联合/交替用药不合理(0.63%),多数为超说明书用药,提示医院儿科3岁以内婴幼儿退热药物不合理使用问题突出,需引起高度重视。儿童尤其是3岁以内的婴幼儿生理发育与成人差异显著,但临床用药方面部分药品缺乏儿童适用的规格,且缺乏儿童药动学的临床试验,导致医生无法准确把握儿童用药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而导致用药不合理在儿童群体中发生率较高[9-10]。因此,了解目前医院3岁以内婴幼儿退热药物实际使用情况,分析不合理使用的危险因素对指导临床合理、安全用药尤为重要。
退热药物剂型繁多,儿童应用时需充分了解不同药物剂型的规格、用法用量,根据年龄或体质量计算剂量,严格把控用药指征和频率。本研究中各类退热药物以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口服溶液(37.26%)和布洛芬混悬液/滴剂(33.19%)使用最多,此2种药物均是临床指南推荐儿童使用的退热药物,解热效果好且不良反应较少[11]。本研究分析不合理用药发生率较高的3种退热药物,其中,复方制剂解热药物、布洛芬混悬液/滴剂不合理使用类型主要为超给药剂量和超适用年龄,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口服溶液不合理使用类型主要为超给药剂量。关于布洛芬在3个月以下的婴幼儿中用药安全性的研究缺乏,在临床用药中存在超说明书年龄给药情况,另外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口服溶液和布洛芬混悬液/滴剂用量按体重、年龄、体表面积等口服给药,部分医生可能凭借临床经验或考虑患儿特殊病情、服药配合性差等因素调整剂量,进而发生超给药剂量现象[12]。复方制剂解热药物含有多种成分,如儿童常用的氨酚黄那敏颗粒、氨酚烷胺颗粒、酚麻美敏混悬液均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成分,和单一成分对乙酰氨基酚制剂联用时容易因重复用药造成超给药剂量[13]。3岁以内婴幼儿处于身体发育快速时期,个体间也存在较大差异,用药剂量不足时疗效可能不明显,剂量过大可能会引起不良反应,既往研究分析发现儿童口服对乙酰氨基酚药物超敏反应高达10%[14]。因此临床在对年龄较小的儿童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时要合理把控剂量,开具处方时仔细核对药物成分,详细讲解各种药物用法用量,嘱患儿家属不能随意联合给药或增减剂量,提高用药安全性。
本研究进一步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患儿年龄在1岁以下、用药医生职称为初级均是3岁以内婴幼儿退热药物不合理使用的危险因素。患儿年龄越小,药物临床研究越少,尤其是新生儿和年龄较小的婴幼儿,既往研究也发现在儿科用药中超说明书用药在年龄较小的群体中发生率高,尤以在新生儿和婴幼儿中发生率较高[15]。医生诊治用药需凭借丰富的临床经验,副高/高级职称医生临床经验丰富,对药物的剂量、给药频率、适用年龄把握也更为精准,而中级职称医生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在药物用法上比较谨慎,但初级职称医生临床工作时间短,对药物的了解和用法掌握度不足,也可能盲目仿照上级医生的用药习惯导致不合理用药发生率较高。刘霞等[16]在分析儿科不合理用药危险因素中也指出医生职称低是其危险因素。因此,建议医院增加对儿童尤其是3岁以婴幼儿退热药物处方的监管力度,加强各级医生尤其是初级职称医生对儿童解热药物应用的培训,制定各类解热药物成分、使用原则和注意事项,改善婴幼儿退热药物不合理使用现状。
3岁以内婴幼儿退热药物不合理使用中超给药剂量、超适用年龄、超给药频率、联合/交替用药不合发生率较高,其中涉及不合理使用的退热药物主要是复方制剂解热药物、布洛芬混悬液/滴剂、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口服溶液,患儿年龄在1岁以下和用药医生职称为初级均为不合理使用的危险因素,医院需根据退热药物不合理使用现状和危险因素制定改善措施,保障婴幼儿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