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鹏,莫婷婷
(1.北部湾大学 教育学院,广西 钦州 535011;2.广州大学 教育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3.广西致远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广西 南宁 530028)
亚里士多德在其《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写道,“伦理德性作为品格由与之相应的活动养成、毁坏并伴随苦与乐。”[1]换言之,伦理是处理人与人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与准则。而伦理敏感性的概念是由吉姆·雷斯特(Jim Rest)于1983 年首次提出,他强调伦理行为的发生一般由四个基本成分构成,即伦理敏感性(Ethical Sensitivity)、伦理判断(Ethical Judgement)、伦理动机(Ethical Motivation)和伦理品性(Ethical Character)四个基本成分[2]。伦理敏感性主要聚焦于从复杂背景和情境中区分伦理与非伦理的特征,并不关注“正确”或者“错误”的伦理判断与伦理决策[3]。
幼儿教师工作对象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使得其每天的决定都充满着道德和伦理性。幼儿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总会涉及伦理问题,甚至遭遇道德两难选择。解决教学活动产生的伦理难题是幼儿教师应具备的专业能力。“用专业伦理推进专业水平提升已经成为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4]幼儿教师是幼儿除家庭成员外最亲近的人,是能对幼儿产生巨大影响力的人。“教师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其道德操守、行为规范以及知识储备等构成了教师群体伦理的重要基础。”[5]而幼儿教师伦理敏感不仅可能使“使幼儿为善”的教育目达成,还可以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更能诠释教师职业的道德性。
本研究采取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Q市市区、乡镇、农村的幼儿园在职教师,共发出问卷224 份,回收有效问卷203 份,回收率为90.6%。有效被试的基本特征见表1。
表1 幼儿园教师伦理敏感性现状调查被试者基本情况(N=203)
本研究采用李园园、步社民编制的《幼儿园教师伦理敏感性问卷》[6],并对部分题项进行了修正,问卷共设置12 项人口学变量,34个测试项目。测试项目包含八个维度,分别为“尊他爱幼后果意识、团结友善后果意识、公正忠诚情绪体验、发展关注情绪体验、履职尽责情绪体验、宽爱有素伦理察觉、权益保障伦理察觉、开放接纳伦理察觉。”采用五点计分的方法,每个分值都表示不同的程度,被试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符合的程度。修正后的问卷Cronbach’s Alpha 系数为0.774,在合理范围之内。采用SPSS 22.0对所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同时,采用自编的结构式“幼儿教师伦理敏感性访谈提纲”,更深入地了解幼儿教师伦理敏感性现状,探究其影响因素。
本研究以被试各项目的人口学变量进行方差分析,发现幼儿教师在专业和职称两个变量上不存在显著差异,因此,不再做具体分析;而在其他八个变量上存在部分显著差异(表2)。在对调查数据展开分析的基础上,探讨幼儿教师伦理敏感性的影响因素。
表2 教师基本信息与幼儿教师伦理敏感性的方差检验
1.办园性质对幼儿教师伦理敏感性的影响。在公办园已经满足不了入园需求的情况下,国家对民办幼儿园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但民办园与公办园的师资存在一定的差距,为探讨不同性质幼儿园任职的幼儿教师在伦理敏感性上的差异,采用方差分析对其进行检验。从表2 中可以看出,Q1、Q3、Q4、Q5、Q6、Q7、Q8 的P>0.05,而Q2 的P<0.05,说明办园性质在Q2(“团结友善后果意识”)上存在显著差异,在情绪体验和伦理察觉等方面不存在显著差异。主要表现为幼儿教师在处理家长关系、与同事交流情况、与幼儿平等相待上存在差异。民办园的幼儿父母大多不在幼儿身边,许多幼儿为留守儿童,特别是在乡镇、农村地区,幼儿多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居住,而他们与幼儿教师的沟通交流较少,且对幼儿的期待与父母不同,可能导致幼儿教师对幼儿的态度有所差异,因此在家长关系的处理和幼儿的平等相待上民办园的幼儿教师要稍劣于公办园的幼儿教师。
2.专业伦理教育对幼儿教师伦理敏感性的影响。被试者中接受专业伦理教育的幼儿教师较少,方差检验的结果显示,Q1、Q2、Q3、Q5、Q6、Q7、Q8 的P值大于0.05,说明他们之间没有显著差异。Q4(“发展关注情绪体验”)的P值小于0.01,呈现极显著差异(表2)。有无接受专业伦理教育的幼儿教师在八个维度上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幼儿教师对个别化的家庭教育指导、孩子独立做事情、邀请家长参加课程计划时的情绪、态度体验等方面。接受过专业伦理教育的幼儿教师会更注重与家长的沟通,乐于与家长交流,在与家长的相互关系上更加融洽。同时关注幼儿成长,培养孩子的独立性,在“度”的把握上会更加准确。
3.婚育状况对幼儿教师伦理敏感性的影响。在已婚和未婚八个维度的方差检验中,仅有Q5(“履职尽责情绪体验”)具有显著差异(P<0.05),其他维度没有表现出显著差异(P>0.05)(表2)。这说明已婚教师和未婚教师在“责任”上会有不同的体会,这种差异表现在对家庭的“责任”上,也表现在对工作的“责任”上。已婚教师会有更多的“换位思考”,做事情会更加沉稳,责任意识也会更强烈。
4.幼儿园等级对幼儿教师伦理敏感性的影响。示范园对于教师的聘请条件一般都要优于普通园,在学历上相对较为严格。从表2中可显示,Q3(“公正忠诚情绪体验”)、Q8(“开放接纳伦理察觉”)的P值分别为0.026、0.028(P<0.05),说明不同等级幼儿园的教师在“公正忠诚情绪体验”和“开放接纳伦理察觉”中有显著差异。其他维度P>0.05,无显著性差异,但Q6(“宽爱有素伦理察觉”)的P值为0.054,接近显著性差异。示范性幼儿园对教师的专业能力非常看重,经常通过派出学习和技能考核等方式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因此教师就需要不断地自我学习和向他人学习,“开放接纳”的程度要高一些。
5.幼儿园所在地对幼儿教师伦理敏感性的影响。对市区与乡镇所在地的幼儿教师进行差异性分析,其中 Q1、Q2、Q3、Q4、Q5、Q7、Q8 的P值大于0.05,无显著性差异。Q6(“宽爱有素伦理察觉”)的P值为0.006(P<0.01),表示幼儿园所在地在“宽爱有素伦理察觉”上有极显著性差异。市区的在职教师在专业性的要求上往往要高于乡镇教师,且市区幼儿的家长文化程度较高,更加看重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市区在职教师在惩罚幼儿、与人交往方面会更加注意尺度,即表现为“宽爱有素伦理察觉”方面更加突出。
6.学历对幼儿教师伦理敏感性的影响。对学历进行伦理敏感性的方差检验,是为了解不同学历的幼儿教师在伦理敏感性上的差异。从表2 中可以看出,Q2、Q5、Q6 在学历上没有表现出显著差异(P>0.05),Q4(“发展关注情绪体验”)、Q8(“开放接纳伦理察觉”)有显著差异(P<0.05),Q1(“尊他爱幼后果意识”)、Q7(“权益保障伦理察觉”)有极显著差异(P<0.01)。由此可看出,学历在八个维度中表现出了较大差异。学历越高的教师会更看重自身的权益和职业发展,能更好地向他人指教、接纳他人指导,懂得尊重他人和关爱幼儿。
7.年龄对幼儿教师伦理敏感性的影响。对不同年龄段的幼儿教师进行方差分析,其中,Q1、Q2、Q4、Q5、Q6、Q7 的P>0.05,没有表现出显著差异。Q3(“公正忠诚情绪体验”)的P值为0.045(P<0.05),Q8(“开放接纳伦理察觉”)的P值为0.006(P<0.01),分别显现显著差异和极显著差异。由表2 可见,不同年龄阶段的幼儿教师在“公正忠诚情绪体验”“开放接纳伦理察觉”上有显著差异,说明年龄因素对幼儿教师伦理敏感性的“公正忠诚情绪体验”“开放接纳伦理察觉”维度有显著影响,特别在“开放接纳伦理察觉”上已呈现极显著的差异。
8.教龄对幼儿教师伦理敏感性的影响。教龄越长的幼儿教师,遇到教学伦理方面的问题会更多,也会积累更多经验,相较于年轻幼儿教师而言,更具处理问题的能力。但可能也会产生职业倦怠,缺乏对幼教事业的热情态度,影响到伦理问题的反应能力。通过差异分析,教龄在八个维度上的P值,其中Q1、Q2、Q3、Q4、Q5、Q6 的P>0.05,无显著差异。Q7(“权益保障伦理察觉”)、Q8(开放接纳伦理察觉)的P<0.01,显示出极显著差异。说明教龄因素在“权益保障伦理察觉”“开放接纳伦理察觉”维度上存在极显著的影响。具体结果见表2 所示。
1.学历水平和专业能力是影响幼儿教师伦理敏感性的内在因素。学历因素在“发展关注情绪体验”“开放接纳伦理察觉”“公正忠诚情绪体验”“尊他爱幼后果意识”“权益保障伦理察觉”等维度上都具有显著性差异。具有较高学历水平的幼儿教师能够较好地把握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在课堂驾驭、语言表达、实际操作、与人交往等方面也较为突出。专业知识水平高的幼儿教师能够较好地把握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遵循保教活动规律,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出现伦理缺失行为。通过访谈获悉,专业能力水平影响着幼儿教师的一日活动开展,对专业能力较弱的幼儿教师可能会造成心理负担,在面对伦理两难问题时,可能采取了不恰当的处理方式而使伦理行为出现偏差。
2.婚育状况和教龄是影响幼儿教师伦理敏感性的间接因素。已婚教师要多承担一份家庭的责任,经历着更多的生活阅历,责任意识更为强烈,在履职尽责中能够尝试角色互换,避免伦理问题的产生。特别是已婚已育的幼儿教师,天然的母性会对幼儿产生怜爱或保护欲,会更多地为幼儿考虑,权衡后再作出行为。而未婚女性教师很难体验母亲角色对幼儿的情感,可能会做事情不够周到,情绪控制不够理想。而教龄也是幼儿教师经验阅历累积的一个重要因素,教龄较长的幼儿教师在“公正忠诚情绪体验”“开放接纳伦理察觉”方面表现更为突出,更注重幼儿权益的保障,及时与家长沟通幼儿的问题,在保教活动中解决伦理问题的经验更丰富,能更有把握地处理突发事件,也更加注重自我价值提升,重视诚实、公正的品质。
3.职业评价和社会认同是影响幼儿教师伦理敏感性的外部因素。从调查中获悉,幼儿园缺乏完善的职业评价系统,会给幼儿教师增加工作压力和心理负担,当在保教活动中遇到伦理两难问题时可能会有过激行为或与伦理相悖的行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随之改变,专业伦理应成为幼儿教师处理关系的导向。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工资低”“任务重”“操心多”“社会认可度低”等因素影响着幼儿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幼儿教师每天面对的是繁重的工作和生性活泼好动的幼儿,容易心力交瘁而产生职业倦怠,在压力与情绪作用下有可能对幼儿造成伤害,导致幼儿教师产生伦理缺失。幼儿园对教师的人文关怀和长远发展缺乏关注,导致幼儿教师的幸福感较低,部分幼儿教师会带着情绪工作。
本研究表明,幼儿教师的伦理敏感性整体偏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可从以下几方面优化幼儿教师伦理敏感性。
幼儿园在教师入职前进行专业伦理培训,加强幼儿教师的专业伦理理念,在职后仍要对幼儿教师进行专业伦理教育,构建幼儿教师职前和职后专业伦理教育一体化培训体系,促进幼儿教师的专业伦理水平,提高幼儿教师的伦理敏感性。要培养幼儿教师的专业伦理思维,首先,不断学习专业理论知识,让幼儿教师自觉投身于专业理论的学习之中。其次,发展幼儿教师的专业能力,在教案的书写、课堂的把控、技能的提高上进行学习和交流,鼓励本园教师外出学习、参加技能竞赛。再次,鼓励幼儿教师进行教学反思,与同事之间进行分享,总结自我工作的同时还可借鉴他人经验,不断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水平,让幼儿教师在处理伦理两难问题上呈现出自信的态度。
对于提升幼儿教师的伦理关怀,首先,在管理方面要体现平等、民主,并尊重幼儿教师意见,让幼儿教师有参与感,使其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其次,园方管理者要注重与幼儿教师的情感交流,创设平台倾听教师的心声。再次,要创设良好的人际关系,幼儿园可以通过例会的形式,让幼儿教师相互分享自己的工作心得,或是班里发生的趣事,让职工相互交流和学习,进行团队建设让幼儿教师放松心情,提高团队凝聚力,优化幼儿教师之间的相互关系。
完善的法律法规可有效保护幼儿,约束幼儿教师的行为。设立和完善儿童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可有效避免幼儿教师“虐童”行为,将“虐童”念头有效扼杀,也使幼儿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幼儿作为弱势群体,也作为国家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国家定要通过完善法律来保护儿童,有效弥补幼儿教师伦理水平低下而带来的伦理敏感的缺失。
幼儿教师专业能力水平的差异导致幼儿教师伦理敏感性在多个因素上具有显著性。提高幼儿教师的准入门槛,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在对幼儿教师的聘用上,要提高学历和专业能力的要求;在聘用制度上,应以拥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为基本条件。职业认同感会影响幼儿教师的伦理水平,需要提高幼儿教师的福利待遇,增加幼儿教师编制数量,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也会进一步增强幼儿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和工作责任感,有效预防幼儿教师流失,促进幼儿教师专业伦理水平。
教师评价的作用,不应该只是用于对教师的考核,而是应该发挥一个导向的作用、衡量的标准。完善对幼儿教师的评价机制是极其重要的。完善评价机制,先要明确评价的目的,对幼儿教师的工作进行反馈;然后明确评价内容,将教师的伦理道德置于首位,是为了提高幼儿教师的伦理水平,将幼儿教师发展为伦理型教师;最后要制定评价的方法,对幼儿教师的评价应以多向评价为主,包含家长对教师的评价、教师自我评价、领导对教师的评价、教师对教师的评价等。家长参与其中也能改善社会对于幼儿教师的职业认知,让家长知道幼儿教师具备较高的职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