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经桦 苗春凤
(江西财经大学,江西 南昌 330013)
改革开放以来,大批农民工从农村欠发达地区流向城市,人口流动方式也逐渐由单一的“个人式”流动转变为举家迁徙的“家庭式”流动。新公民计划通过对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更新发布了《中国流动人口子女发展报告(2021)》,该报告指出,到2020 年,中国流动人口子女规模约1.3亿人,其中流动儿童规模为7109 万人[1],平均每4 个儿童中就有1 个是流动儿童。如此大规模的人口迁移使得中国已然进入一个“流动的时代”。生长于这一时代背景下的流动儿童跟随父母流动,脱离了原有“乡土社会”的支持网络,置身于陌生化的社区、新留守型的陪读家庭结构、教化功能弱化的学校以及缺失同辈群体的社会化环境中,从而制约了其传统社会化主体功能的发挥[2]。随着数字社会的到来,带有“乡土气息”、兼具搞笑猎奇等特点的土味短视频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传播与流行,尤其深受流动儿童群体的喜爱。尼尔∙波兹曼(Neil Postman)在《童年的消逝》一书中提出“成人化的儿童”这一概念,将其定义为一个在知识和情感能力上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的成年人,尤其在特征上跟儿童没有显著区别[3]。这是由于电子媒介的兴起改变和压缩了儿童传统社会化的进程,导致童年的异化甚至消逝。可见,虚拟社会化正逐渐成为流动儿童社会化的新模式。这一新模式对流动儿童的社会化既有积极影响,又存在一定的消极影响。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并强调全社会要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在数字化时代背景下为流动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学校环境、社区环境以及网络环境等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学术界关于短视频对儿童社会化的影响研究主要集中在新闻传播学、教育学和心理学等学科,社会学与社会工作对此问题的研究较少,且学者们要么以儿童整体为对象进行研究,要么倾向于研究留守儿童,对流动儿童的社会化问题研究甚少。因此,本文通过对流动儿童使用短视频的特征和原因进行分析,探讨短视频对流动儿童社会化的积极与消极方面的影响,并从社会工作视角出发,结合生态系统理论,针对短视频对流动儿童社会化的消极影响,提出改善路径,以促进流动儿童社会化良性发展。
1998 年颁布的《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将流动儿童定义为跟随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入流入地暂时居住达半年以上,且具有学习能力的6至14周岁(或7 至15 周岁)的儿童青少年[4]。这一年龄范围内的大部分儿童处于皮亚杰认知发展理论中的“具体运算阶段”,儿童开始出现逻辑思维和动作。笔者所要探讨的正是处于这一年龄段的流动儿童的短视频使用情况,根据以往研究将流动儿童短视频使用的具体特征归纳为以下方面。
首先,在短视频使用时长上,流动儿童呈现出“使用日常化”的特点。在城市社区扎根的基层流动群体往往需要为了维持家庭生计而奔波,流动儿童的父母就是其中一类典型群体,尤其是那些从事服务行业、建筑行业、工厂制造业等体力劳动的流动儿童父母,整天忙碌的工作已使他们身心疲惫,除了兼顾流动儿童的生活照料之外,较难再抽出多余的时间、精力去管教儿童。因此,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网络占据了流动儿童大部分的闲暇时间。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联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2021 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2021 年我国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高达96.8%[5],而在《2020 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中显示,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小学生在学龄前就开始使用互联网[6]。由此可见,未成年人已发展成为网络的“原住民”,且低龄化趋势明显。短视频以其动态性的特点、通俗易懂的语言较容易快速捕获儿童的注意力,使之沉迷于其中,观看短视频已经成为流动儿童日常生活中的新样态。
其次,在短视频内容偏好上,流动儿童倾向于选择观看轻松搞笑类的视频。“土味”这一词随着自媒体时代的不断发展而兴起,土味短视频以农民或小镇居民的日常生活、奇葩见闻、搞笑段子等为素材,传播的是一种具有浓厚草根气息的“土味文化”。从表面上看,土味短视频的主要传播特征是“审丑”和“猎奇”,但从深层次看,这类短视频的传播与流行承载着底层文化的社会期待[7]。流动儿童从农村流入城市,脱离了原来具有同质性的乡村社会,来到陌生的异质性城市社区中,突变的现实社会环境让他们一时难以适应和融入,而土味短视频的内容基本上以流动儿童所熟悉的乡村图景为主,其中所建构出的虚拟世界恰好满足了流动儿童的心理需求,这使得他们在观看这类短视频的过程中易产生共鸣,从而寻求一种身份认同。
最后,在短视频使用动机上,流动儿童的娱乐消遣动机较为强烈。一方面,部分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流动儿童父母较难担负起除学校教育以外的课程费用,这类流动儿童不能像城市本地儿童那样周末赶赴各种兴趣班、培训班。随着“双减”政策的落实,流动儿童的课业负担减轻,进而增加了他们的闲暇时间,观看短视频这种轻松愉悦的方式成为了流动儿童消磨时光的娱乐首选。另一方面,有学者通过调查发现部分流动儿童的娱乐消遣动机与结交朋友、展示才艺动机相交叠,他们在观看短视频的同时会以点赞、转发和评论的方式与其他用户进行互动,还会关注对方的微博、添加对方的QQ 或微信[8]。流动儿童认为在这个“小天地”里可以找到与自己志同道合的朋友,以缓解现实生活中的人际焦虑。还有部分流动儿童会自主拍摄短视频,从短视频的“消费者”转而成为短视频创作者,作为“网红儿童”的身份通过短视频平台进行自我呈现,由此激起学术界对于“儿童成人化”问题的探讨。
生态系统理论认为“人在环境中”,要了解流动儿童使用短视频的行为,应将流动儿童置于其所生活的整体空间来理解。造成流动儿童沉迷短视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个人因素、家庭因素、同伴因素等。个人因素主要是指流动儿童的心理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家庭因素是指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缺失,其父母家庭教育能力不足;同伴因素指的是流动儿童易受同辈群体的影响,频繁的流动经历使得流动儿童长期处于异质性的同辈环境中,较难获得归属感。
鲍尔比(Bowlby)的依恋理论强调,儿童与其照料者建立亲密的依恋关系是早期社会关系中最为重要的,尤其是婴儿与母亲之间建立起安全型的依恋关系[9]。大多数流动儿童早年时期都有过被留守的经历,他们从小就经历着与父母的分离,有的甚至在婴儿时期就与母亲分离,由祖辈进行隔代抚养。等到流动儿童渐渐长大,到了入学的年纪,父母为了能让孩子接受更优质的教育,儿童便跟随父母流入到城市生活和学习。但大部分流动儿童的父母家庭经济压力较大,对儿童养育和成长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很难给予儿童良好的监护和照料,无暇顾及与儿童的亲子互动和情感交流,留守、流动的生活经历一定程度上会破坏儿童依恋关系的正常发展[10]。流动儿童所经历的这种早期社会剥夺使得他们与父母之间较难建立起亲密关系,从而将在家庭中难以满足的情感需求寄托到网络的虚拟世界中。丰富且多元化的短视频内容恰好可以满足流动儿童娱乐、社交、自我展示、缓解学业压力等多种心理需求,以弥补流动儿童现实中的情感缺失。
流动儿童的父母大多受教育程度较低,他们对孩子的教育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一方面“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另一方面又不懂得该如何教育孩子,常常将手机作为奖励或充当“电子保姆”的角色陪伴孩子,让儿童陷入数字童年的危机中。尽管部分流动儿童的父母有监管意识,但他们基本上只停留在对儿童观看短视频的时间限制上,而忽视了对视频内容的控制。家庭是儿童社会化的首要场所,父母作为启蒙者,在儿童社会化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引导作用,其一言一行都会被儿童所观察与模仿。但现实生活中,父母并未很好地起到言传身教的作用,而是带头成为手机用户的“低头一族”,父母的示范强化了儿童观看短视频的行为。有学者指出父母低头行为会对儿童的心理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如降低亲子关系交流质量、导致儿童的问题行为增多等[11]。换言之,倘若父母在照顾或与孩子交流时,过分关注于使用手机而忽视孩子,则不利于良好亲子关系的建立,也会导致孩子对父母这一行为加以习得。此外,有少数流动家庭因为子女在大城市入公办学校难或未达到入学积分,选择回老家的城镇就读,由此形成了由母亲独自肩负照顾儿童重任的“新留守陪读家庭结构”,母亲对儿童的学业寄予过高的期望,与儿童的交流主要围绕学习展开,较少关注到儿童的心理和情绪变化,与儿童缺乏有效沟通,同样父亲的缺位也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总而言之,家庭教育功能的缺失是导致流动儿童沉迷网络短视频尤为重要的原因。
在农村上学时,流动儿童身边的同学、朋友几乎都是基于血缘和地缘关系的同质性群体,有着相似的成长和生活经历,但当他们进入到城市,面对城乡不同的生活方式、文化习惯,陌生的城市社区环境让流动儿童较难融入。从由同质性群体搭建形成的强关系网络转变为较疏离的弱关系网络,流动儿童在此关系的转变中也存在一定的适应困难,他们与城市本地儿童的人际交往存在障碍。美国心理学家罗伯特∙塞尔曼(Robert Selman)将儿童的友谊随着年龄的增长分为五个阶段,即短暂的游戏伙伴阶段、单向帮助阶段、双向帮助阶段、亲密的共享阶段和自主的共存阶段[12]。6 至14 岁流动儿童的同伴友谊正处于“双向帮助阶段”和“亲密的共享阶段”,但城市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同于乡土社会那样亲近,异质性的同辈环境无法满足流动儿童建立亲密的共享关系的需求。加之,流动儿童的生活环境经常因父母的工作变动而发生变化,这一流动性特点使得他们难以与外部环境建立稳定的联系,其孤独感也随之增强。因此,在现实交往中受挫的流动儿童会选择借助网络发泄情绪、拓展人际交往,而土味短视频所展现的内容与流动儿童过往的生活具有一定的同质性,促使他们喜爱观看这类短视频。另外,土味短视频也打破了城乡的文化圈层,让城市本地儿童了解到农村的生活与文化,成为流动儿童与城市本地儿童在交流时可共享的话题,这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流动儿童在异质性同辈环境中人际交往的不安感。
社会化是指个体在与社会进行互动时,逐渐养成独特的个性和人格,从“生物人”转变为“社会人”,并通过不断内化社会价值标准、学习角色知识,以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13]。同时,社会化又是一个双向的过程,既有被动接受社会教化的被动社会化,又有发挥个体主观能动性的主动社会化。流动儿童处于“预期社会化”阶段,在这一阶段儿童会自主学习一些知识、技能,并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自主性会不断增强。因此,流动儿童在短视频使用上会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相关内容进行观看,通过观看短视频习得一些社会文化与社会行为方式,这是主动社会化带来的积极影响。但在流动儿童社会化的过程中,短视频良莠不齐的内容、泛娱乐化的特点又不利于流动儿童形成正确的价值观、自我认知及行为,从而会对其社会化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
第一,满足流动儿童的学习与娱乐需求。与传统的图文方式相比,短视频以其动态性、内容丰富、生动有趣且通俗易懂等特点容易捕获儿童的注意力,在“短、平、快”的海量短视频中,流动儿童可以获取大量碎片化的信息,以积累自己的知识储备,或根据自己的喜好搜索相关内容进行观看,例如三分钟动画英语。之后平台会利用大数据、算法推荐技术向儿童推送类似短视频,对儿童的需求进行精准匹配,这一过程不仅可以提高儿童的认知能力,还可以增强其学习兴趣。此外,大部分流动儿童居住在城中村,社区缺乏可供儿童娱乐玩耍的场所和设施,父母没有时间陪伴流动儿童,出于安全的考虑也较少让儿童去户外玩耍,由此手机就成为了儿童的“玩伴”。轻松搞笑的土味短视频作为流动儿童娱乐消遣的首选,极大地满足了儿童娱乐的心理需求。
第二,有助于流动儿童个性的发展。部分流动儿童由于受到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较难接触到优质的教育资源,或因为父母有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在是否继续接受教育方面,女孩们往往不被选择,但她们依然怀揣着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期待。与父辈不同的是,流动人口二代更倾向于从事脑力劳动,过上真正的城市生活,而不是延续老一辈的生活方式、复制贫困的代际传递。因此,观看短视频可以让流动儿童了解到很多现实生活中接触不到的事物,帮助他们开拓眼界,丰富他们对形形色色职业的认知与想象,同时也让他们对自己未来的角色期待更加清楚、明确。在童年社会学视角下,儿童是积极的社会行动者,具备使用新媒介的自主性[14]。很多流动儿童不仅观看短视频,还会自主拍摄分享自己的作品,借助短视频平台的匿名特征进行“角色扮演”,这一过程不仅可以激发流动儿童的创造能力,而且有助于促进其个性的发展,推动流动儿童主动社会化的进程。
第三,促进流动儿童的社会参与。儿童的社会化通过参与社会生活获得发展,然而在社区活动中,儿童时常被认为是活动的接受者,而非参与者或策划者,这并不意味着儿童不具备社区参与意识,而是成年人往往忽视儿童的意见和建议,将儿童视作“弱势群体”,导致儿童的自主性受到限制,因此在现实中,儿童的社区参与程度很低。网络为流动儿童的社会参与提供了平台,流动儿童可以通过观看短视频追踪社会热点,并对自己感兴趣的话题进行点赞、转发,或在评论区里留言,与其他用户积极互动,以充分表达自己的看法和观点,从而积极地参与社会生活。
第一,造成流动儿童角色不清,“儿童成人化”问题严重。角色失调是指人们在扮演各种社会角色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障碍,甚至遭遇失败。角色不清属于角色失调的一种形式,是指人们对其所承担的某一角色的行为规范不清楚或模糊。有学者对抖音、快手两大平台中6至14岁儿童短视频用户进行抽样调查发现,发布的作品当中,高达94.33%的视频存在“儿童成人化”现象,其中涉及儿童的样貌展示、才艺展示。此外,短视频的背景音乐和画面文字也具有成人化的特征[15]。2018 年,“少女妈妈”成为网红事件在网络上备受争议,这些来自农村或小城镇的未成年妈妈以自己辍学生子或早恋早孕的经历,在短视频平台上博人眼球,掀起了争当“全网最小妈妈”的风潮,在当时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在缺乏关注及正确引导的情况下,流动儿童很容易受到网络上不良视频的影响,以致产生自我怀疑,对自己现有的角色认知模糊,对学习和生活缺乏动力,甚至出现厌学、辍学、早恋等问题。
第二,不良内容诱导流动儿童产生越轨行为。短视频平台的准入门槛低,对视频创作者没有严格的限制,视频内容审核不严,导致儿童在观看短视频时经常遇到低俗化的信息,如炫富、“躺平”等,这些不良内容对儿童正确价值观的形成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与此同时,青少年模式似乎也形同虚设,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即形同虚设的保护模式、消极的实名认证机制和缺乏及时更新的内容池[16]。若没有家长的监管,流动儿童可以自主选择屏蔽“青少年模式”,这样一来,没有经过筛选的良莠不齐的视频内容展现在流动儿童面前,他们很容易由于分辨能力较弱而受到不良影响,从而产生模仿行为。例如,2018年由“社会摇”引起的聚众斗殴案,其案件主犯为一名18 岁的网红——“小辣椒”,因其怀疑被人抄袭自己原创的“社会摇”舞步,召集百余人与对方组织聚众斗殴,后被判刑。参与这起案件的被告大部分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其中有九成是未成年人,其背后所折射出的是农民工子女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热衷于“社会摇”这类短视频的儿童多半缺乏父母的陪伴与管教,流动儿童就是其中之一。短视频能吸引流动儿童的关注,让他们通过短视频平台在同辈群体中找到共鸣,以弥补缺失的情感需求。然而,一旦受到网络上极具煽动力的言论的影响,他们很容易因为“从众心理”而产生一些越轨行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第三,导致流动儿童网络成瘾。长期沉迷短视频,容易让流动儿童过度依赖媒介,导致网络成瘾,不利于流动儿童的身心健康,使其在生理上造成眼部疲劳、视力下降,电子产品辐射影响脑部发育,长时间保持同一个姿势观看电子屏幕,身体只是部分地参与其中,严重的会使儿童引发肌肉骨骼系统疾患;在心理上,沉迷短视频容易造成流动儿童情绪失调失控、认知思维受阻、人格异化等情况。此外,也有学者指出,被短视频支配的儿童生活不仅仅简化为“上瘾”“媒介依赖”“成人化儿童”和“童年的消逝”,而亟须从儿童日常生活异化的视角予以充分关注[17]。由此看来,数字技术已充斥着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短视频媒介不仅侵占了儿童的身体、时间和天性,还替代父母和同伴成为他们最亲密无间的“朋友”。短视频所灌输的内容形塑着流动儿童的价值观、道德认知及行为规范,如果缺乏父母的监管和有效引导,就会导致儿童无节制地沉迷于其中,陷入“娱乐至死”的旋涡。
生态系统理论强调个人与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认为要改变个体不仅要关注个体本身,而且要关注其周边的环境系统以及个体与各系统间的互动关系。布朗芬布伦纳(Bronfenbrenner)将生态系统分为四个层面,分别是微观系统、中间系统、外部系统和宏观系统[18]。在此基础上,查尔斯·H·扎斯特罗(Charles H.Zastrow)作了改进,将社会生态系统分为微观层面、中观层面和宏观层面。整合范式的社会工作是当前学者们所倡导的范式取向,这种新取向在方法上以科学为目标,艺术手段贯穿实践过程,通过多层次多层面的系统性干预,能够为服务对象提供系统且有效的整合服务[19]。因此,笔者主要采用扎斯特罗的观点,运用整合社会工作的方法,针对短视频对流动儿童社会化的消极影响,提出改善路径(图1)。
图1 流动儿童社会化良性发展的逻辑图
4.1.1 关注流动儿童个体
首先,要关注流动儿童的心理需求,重视他们由于孤独感造成的沉迷短视频的行为,社会工作者可以开展个案工作或小组工作,帮助流动儿童学会合理宣泄情绪、表达内心的情感需求。其次,应注重培养流动儿童的数字素养,良好的数字素养有助于流动儿童养成健康上网的习惯。在数字时代背景下,为了更新社会工作服务内容、探索在数字“场域”中有效介入的方式,数字社会工作应运而生。数字社会工作又称“网络社会工作”“虚拟社会工作”,是将社会工作所强调的“人在情境中”视角转化为信息社会的“人在网络情境中”或“人在虚拟情境中”,并运用网络疗法开展服务[20]。社会工作者可以基于“互联网+社会工作”模式,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为流动儿童提供综融性服务。利用网络在线上开展关于“自我认知”的小组活动,以儿童喜爱的拍摄短视频的方式进行角色扮演,例如扮演学生角色、性别角色等,引导流动儿童对自身角色有一个清晰的认知和定位;在线下开展与提升网络素养相关的教育小组,协助流动儿童增强短视频内容的辨别能力,自觉抵制不良、低俗化的内容,帮助流动儿童树立起正确使用短视频的意识;针对个别有特殊需求的流动儿童,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为其提供个案辅导。此外,基于“以儿童为中心”的视角,社工可以在社区内组织成立“儿童议事会”,征集流动儿童的建议,发挥其主体性作用,培育一批儿童志愿者,协助社工举办网络安全教育相关主题活动。虽然数字社会工作借助网络的匿名性与虚拟形象的使用,为服务对象提供了安全的隐匿环境与不同类型的亲密[21],也为社工开展后期的跟进服务提供了便利,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服务的可持续性,但是作为一种全新的介入模式,在未来的实践中仍然面临着许多质疑与挑战,还需要不断探索。
4.1.2 聚焦流动儿童家庭
相较于频繁变动的学校和社区环境,家庭是流动儿童生命中相对稳定的环境系统,有效的亲子沟通、强化家庭教育功能、和谐的家庭氛围都是促使流动儿童正确使用短视频、有助于其社会化良性发展的关键。家庭社会工作在其中可发挥重要作用,一方面,社会工作者在开展家庭服务时,应考虑到流动儿童父母的工作性质,灵活、有弹性地安排活动时间,通过开展亲子平行小组加强流动儿童与其父母间的亲子互动,协助流动儿童家庭学会有效的亲子沟通技巧,增强流动儿童与父母之间的情感交流;另一方面,有学者研究发现,宽容温情的教养方式以及父母支持儿童参与是儿童实现社会参与的最直接有效的环境创设[22]。因此,社会工作者可以为流动儿童父母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他们认识到子女在不同成长时期所具有的生理、心理与社会特点各有不同,并指导父母学习正确的家庭教养方式,提升家庭教育能力,使得父母在流动儿童短视频使用上能够起到有效的监管和引导作用。最为重要的一点是父母自身数字素养的提升,父母是儿童观察学习与模仿的最直接对象,父母减少“低头行为”能够为流动儿童预防沉迷短视频行为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比如放下手机,睡前陪伴儿童沉浸式阅读,这样不仅可以减少儿童刷短视频的频率,避免其形成网络依赖,还能强化儿童的阅读行为,使其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用其他方式来替代儿童在网络世界中感受到的“快乐”。也有研究表明,在互联网普及的时代,禁止儿童接触电子产品似乎已不太现实,那么就需要父母采取积极的媒介干预策略,强调参与式培养与协商式合作,注重让儿童在媒介实践中降低媒介依赖,获取有益知识,提高媒介素养[23]。例如,鼓励流动儿童的父母开展线上亲子互动,通过网络平台了解和关注儿童的“网络生活”、社交状况等;父母与流动儿童约定观看短视频的时间与时长,并约定可以观看的视频类型,此时父母要扮演“协商者”的角色与儿童共同制定规则,而非以“管理者”的身份去主导规则。
4.2.1 促进流动儿童校园融入
学校也是流动儿童社会化的重要场所。然而频繁的转学经历使得流动儿童需要更多的时间去适应新的环境,他们的学校适应能力往往比非流动儿童要弱,因此,学校应将重心放在促进流动儿童的校园融入上,努力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鼓励团结友善的同辈关系[24]。对此,学校社会工作可以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帮助流动儿童搭建同辈关系支持网络,以小组工作的方式增进流动儿童与同伴之间的沟通交流,例如,讨论儿童感兴趣的“土味短视频”,引导他们寻找共同话题,让流动儿童在现实同辈关系中体验到温暖与关怀,并提升其人际交往能力。同时,通过社会工作的介入,协助学校建立与完善儿童青少年网络越轨行为的预控机制,加强流动儿童的网络道德建设。此外,学校教师不应为了追求教学方式的变革和多样化而忽视了儿童的屏幕暴露问题,应科学、合理地使用网络进行线上教学,尽可能减少通过线上的方式向儿童布置学习任务。此外,应重视家校合作,促进学校与流动儿童家长形成积极的互动关系,及时关注与追踪流动儿童短视频使用动态,避免因监管不到位而导致流动儿童产生越轨行为。
4.2.2 促进流动儿童社区融入
社区环境的改善可以为预防流动儿童沉迷短视频创造条件。社区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设立流动儿童娱乐休闲的场所,创造展示儿童天性的“玩耍空间”,增加儿童的户外活动时间,以减少儿童的媒介依赖行为。社会工作者可以联动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共同营造“儿童友好型社区”,以促进流动儿童更好地融入和适应社区环境。例如,在流动儿童分布较多的城中村开展院落服务、儿童感兴趣的社区活动,并基于儿童主动社会化的特点,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活动策划,将其中参与积极性较高的儿童组织起来形成一支社区志愿者队伍,培育团队领袖,以进一步推动流动儿童自主能力建设;建立流动儿童活动室、自助图书馆等,或定期开设“四点半课堂”,满足其学习和娱乐需求;开展社区教育,通过张贴海报、“摊位游戏”、亲子工作坊等形式向流动儿童及其父母普及科学上网知识,为流动儿童的社会化发展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此外,“儿童之家”作为创建“儿童友好型社区”的重要载体,是儿童社会工作本土化的体现。社会工作者可以“儿童之家”为平台,有效整合社区资源,为社区内的流动儿童提供多元化服务,如利用周末时间,开设各类兴趣培养型、专项主题型、趣味体验型课程活动;在暑假期间组织开展儿童公益夏令营,丰富流动儿童的假期生活,增进同伴交往,以减少屏幕依赖。
4.3.1 加强政策支持
尽管在2021 年国家颁布了《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强调要聚焦于未成年人的数字素养教育,各地政府也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但是目前这类政策还有待进一步精细化,需要联动社会力量发力倡导。在其中,社会工作者可以扮演政策倡导者的角色,总结服务实践中的经验,对于儿童青少年的网络使用与网络安全的政策制定提出有针对性、个别化、细致化的建议。此外,可以借鉴国外推进未成年人数字素养培养实践的做法,将数字素养教育融入国家课程体系中,教育部门可联动企业打造符合当地特色的数字素养教育项目品牌,并联动学校,将数字素养教育项目引入学校课堂。一项政策要落地执行后才能切实地发挥其成效,政策执行人员要严格落实政策,此时,社会工作者可以发挥政策宣传者、执行者的作用,将政策转化为具体的社会工作服务行动,带入流动儿童所在的社区、学校和家庭中,以更有效地帮助流动儿童提升数字素养,顺利完成社会化过程。
4.3.2 净化网络环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网络保护”的条例中规定,网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惩处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25]。可见国家十分重视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问题。政府应加强网络监管,采取必要行动净化网络环境,对“放水”低俗化内容、“青少年模式”监管有纰漏的短视频平台进行严厉处罚。同时,网络平台自身应尽到社会责任,进一步完善与优化“青少年模式”,建立严格的短视频内容审核机制,提高对未成年用户的识别精准度。并根据儿童青少年不同阶段的成长特点,及时更新视频内容池,不断优化短视频的推荐机制,通过算法对影响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不良内容加以过滤,为其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综上所述,短视频对流动儿童社会化既有积极影响,又有消极影响,但目前国内对儿童使用短视频的研究有限,且主要集中于探讨短视频对儿童社会化的消极影响,对其积极方面探讨较少。本研究在此方面也有所欠缺,虽然关注到了“流动儿童主动社会化”这一特点,分析了短视频对流动儿童社会化可能带来的一些积极影响,但未继续深入挖掘。本研究基于社会工作视角,从流动儿童的整个社会生态系统去考量,分别从微观系统、中观系统和宏观系统层面提出优化流动儿童社会化的现实社会环境与网络虚拟环境的策略。需要指出的是,数字社会工作作为社会工作的新兴领域,是对传统社会工作的突破与创新,在流动儿童短视频使用研究方面大有可为,但数字社会工作因“网络”这一特殊环境,仍面临着社会工作者专业技术的更新、专业伦理、本土化等诸多挑战,未来还需要不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