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艳
摘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要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还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统编教材《道德与法治》,不是简单的道德课程与法律课程的相加,而是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渗透法治思维和培养法制意识。一年级的小学生身心十分稚嫩,可塑性强,因此,我们必须深入挖掘和把握教材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内涵,相机展开教学。
关键字:一年级 教学过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了解道德与法治课程体系性质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指出: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统编教材《道德与法治》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从小教给学生法制的相关知识,渗透中国红色文化。因此,我们应深入理解道德与法治课程,其本质是一门综合课程,打破了学科间的界限,培养学生对事物的整体认识能力。所以我们应从生活、社会的实际出发,培养学生实践性,深化对课程内涵的了解和把握。
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小学一年级是儿童从幼儿生活向小学生活过渡并逐步适应学校生活的重要时期,也是儿童品德和行为习惯、生话态度、认知能力发展的重要时期。道德与法治课程根据社会与时代发展的需要和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而设置,利用在生活中感悟和教材绘本式的特点等来展开教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必须遵循儿童生活的规律(即“道”),让学生深切理解,引领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实现接受与认同,在感悟与反思的基础上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逐渐树立法治意识,并引领自身行为。而在教学过程中,部分教师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一)备课不充分、教学目标不够生活化
道德与法治教师水平参差不齐,对新教材处理能力不强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学效率的提高。一年级下学期道德与法治课程的主要任务是在适应校园新生活的基础上,引导学生养成好的生活习惯,形成稳定的生活方式。这也是本册书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使学生学会社会适应社会,全面认识社会、适应社会,逐步超越自我中心,体现个体思维及存在方式与所在世界和谐共处的主体。从小学入学开始,要让学生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要求,明确遵纪守法就是合格公民,不断提高学生的道德责任感和法律责任感。
部分小学一年级并没有专门的教师来担任道德与法治教学,在此基础上,兼任教师在道德与法治备课方面相对于比较薄弱,教学目标往往不够清晰。一年级的小学生注意力容易分散,所以在教学目标方面,更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加强。教学目标是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基本指向,影响着教师与小学生的教学行为,只有设置生活化的教学目标,教师才有可能真正以生活实例来引起孩子的注意力,从而深化道德与法治思想。而要设置生活化的教学目标,教师就要全面分析道德与法治教材中所包含的内涵,从中分析教材内容和生活之间的内在联系,结合小学生的学情来确定教学目标的内容,而不是生搬硬套将知识塞给学生。在新课改下,教学目标需要进行综合考虑,教师备课不能仅仅局限于本课的知识,而要参考新课标的要求来设定生活化的教学目标。
(二)部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教学内容空洞化
教学内容是促使生活化的教学目标落到实处的主要载体,也是小学生所应接受的具体的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育内容。在教学过程中,部分教师过于依赖教材,并没有结合生活实例、生活情境、生活问题等生活化的教学内容来丰富道德与法治课堂,使得小学生对道德与法治教学不感兴趣,不了解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具体内容。部分教师设计的课堂提问过于空洞,存在刻意拔高的情况,不能帮助小学生理解道德与法治知识,不能让小学生联系自己的真实经历来讨论相关的知识。比如第一课《开开心心上学去》为例,本课旨在让学生感受书本和书包的重要性,知道书包是自己学习的伙伴,要养成整理书包、爱惜书包的好习惯。但是有的老师在教学中并没有联系学生生活实际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而是直接告诉学生要每天开开心心上学。教师并没有从生活实际入手,以生活化的问题来引导小学生思考生活中的道德与法治问题。
(三)部分教师教学过程中缺少实践活动
道德与法治课程要求超越单一的书本知识传递和接受,以活动教学的基本形式开展,主要通过儿童在教师指导下的活动过程中的体验、感悟和主动建构来实现。我们在教学中,应根据课程标准、教材的特点和学生实际,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体现出课程的活动性。
活动是一年级的小学生最喜欢的一种学习方式。在实际教学中,有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形式单调,习惯采用讲授式,使一年级的小学生无法在亲身体验中生成道德与法治意识,很难取得好的教学效果。低年级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抽象思维能力发展尚未成熟,他们不喜欢被局限在教室内进行学习。道德与法治课程中有许多内容都是从现实生活中提取的素材,教师应该鼓励学生走出教室,在实际生活中来探究道德与法治知识。如“我们的校园”一课,教材呈现了学校的运动场、食堂、走廊、操场等图片,这需要教师结合学校实际,让学生去体验而不只是在课堂上口头讲授。
三、教学中教师的提升途径
“生活的‘道决定了生活的‘德”,“使得生活具有趣味性和意义的事情都是来自道德与美”。“道德”与“法治”的组合,不是简单地把法律知识灌输给学生,而是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理性思维的教育,期望让学生感受法治社会生活的美好。
(一)加强学习,自觉提高自身素质
作为一名教师,不能满足于已有的知识,而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使自己掌握丰富的知识,才能使教学生动有趣,才能激发学生兴趣,调动学生求知的欲望。提高课堂教育的有效性。用高尚的言行举止带动学生修心立德。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要注意拓展课程的内涵,“活动并不是简单的某种技能的展示或者某种体验,而是指向一种综合性的实践智慧的获得”。道德与法治教学不是简单告诉孩子“对不对”“该不该”“我们应该遵守协议”,“重要的不是规范,而是规范的理由”,“法治”的学习不是让学生死记硬背法律条文,“道德”的学习更不是让学生做道德论坛的指责者、评论者,也不是让学生做評判、裁决他人的“法官”,而是要让学生在活动中充分体验,从而感悟到“我要这样做”,知道“该怎样做”,进而用行动表明“我会这样做”。
(二)灵活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
统编版《道德与法治》教材在呈现方式上注重遵循儿童特点,以图片为主,并以绘本的形式呈现学习内容,具有极大的开放性。本课程面向儿童的整个生活世界,课堂从教室扩展到社会。重视绘本故事,善于利用绘本式教材与学生实际生活相联系,绘本对于小学生来说,具有较强的吸引力,能够吸引学生去观察,去思考绘本到底讲述了什么,绘本告诉了自己多少东西,激发学生的思维,全面关注儿童丰富多彩的体验和个性化的表现。另外,教师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编故事,让学生在听故事、看故事,自己去探索故事中的世界,这样才能更好地培养小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三)体现课程生活性内涵的丰富与深化
教是为了不教,学习方法因人而异:“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作为教师要授人以渔,就是说要教给学生正确的学习方法,创设激发兴趣的学习环境,鼓励学生大胆提出独特的、富有创新的观点,为学生提供充足的实践机会,学会自主学习。
在课堂中,教师应选择学生感兴趣的方式,利用多媒体、讲故事及让学生自己来演绎课本等方法,引导小学生探究道德与法治知识,优化他们的道德品质与法治意识。例如,统编《道德与法治》一年级上册教材,“课间十分钟”可以通过学生自身感受实践,让学生明白诸如“上下楼梯靠右行”等规定是为了保证上下楼梯通畅,避免拥挤等事故的发生。让学生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激发学生探讨问题的兴趣,认识到大家应该遵守规则。所以教师应根据不同课题,结合学生的实际学情,遵循以老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原则,体现综合课程的性质,更加灵活地采用有效的教学方式来达到教学目的。
总之,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改革,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我们根据教学内容选用合适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实践活动的生活化入手,转变落后的传统观念,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个性,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法律、社会公德等的法治意识,提升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培养良好的习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新时代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