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爸爸”争入群

2023-11-06 03:19段新瑜
人民之声 2023年10期
关键词:监护权小王监护人

徐 嵩 段新瑜

随着微信越来越广泛的使用,“微信家长群”已普遍成为各个学校、各个班级不可缺少的家校沟通交流平台。可有位父亲想加入孩子的班级微信群却被拒绝了,他一怒之下把学校告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案情简介

老王与妻子育有一子小王,婚后由于长年累月的家庭矛盾,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儿子小王由母亲抚养。几年后小王的妈妈再婚,继父对小王视如己出,小王也真心接受了这位新爸爸。今年9月小王升入初中,班里组建了家长群,小王的妈妈和继父都入了群。忽然有一天老王联系上了小王的班主任,以“自己是亲生父亲,需要了解孩子的考试成绩及其他与学校有关的情况为由”要求加入班群。班主任向老王说了小王在校的大致情况,同时告知义务教育阶段不对孩子的考试公布分数。老王不满,此后多次要求加入小王的班级微信群。学校遂征求小王及其妈妈的意见,小王认为现在新爸爸已经在群里,如果再加入一个爸爸会让同学知道自己的家庭情况,可能被同学笑话,而且继父对自己很关心,对比之下,更希望继父留在群中。班主任遂回复,经征求小王本人意见,不同意老王加入班级微信群。老王认为学校这样的做法侵犯了自己的监护权,导致小王脱离了自己的监护,于是将学校告上了法庭,向学校索赔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件主要焦点

学校拒绝家长加入班级微信群是否构成对家长监护权的侵害?

案件双方主要观点和意见

一、原告老王的主要观点和意见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第四款规定,向监护人提供受教育者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是学校的法定义务,由于学校拒绝履行,致使其无法像其他监护人一样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小王的学业成绩和其他在校情况,侵害了其监护权。

2. 小王在校期间是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是小王的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故学校以“小王不同意”为由否决其合情、合理、合法的正当要求,违反法律规定,同样侵害了其监护权。

3. 监护权是其享有的法定权利,为其提供相关便利是学校的法定义务,无须也不应人为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学校的行为不仅导致小王在校学的习生活脱离其监护,也导致小王认为法律可以随意取舍,其享有监护可以随意拒绝,严重损害了其与小王的亲子关系,给自己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

二、被告学校的主要观点和意见

1. 小王在校期间,学校已经为老王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提供了便利,不存在侵犯其监护权的情形。

2. 小王已经年满12周岁,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充分尊重孩子意愿,学校是在征求孩子意见后拒绝老王进入班级微信群,此举并没有侵犯老王的监护权。

3. 学校没有义务同意老王进入班级微信群,即使老王不进入班级微信群,也可以通过联系学校和班主任得知孩子的在校情况。

(漫画/赵晓苏)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老王的全部诉请。老王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评析

一、学校的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第四款规定,学校负有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的义务。

本案中,小王的班主任在老王询问小王在校学业成绩及在校其他情况时已经告知了小王的在校表现,而拒绝入群和不告知具体成绩是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在征求小王意见后作出的决定。此后,老王也再未向学校或老师了解过小王的相关情况。因此,老王关于学校没有提供相关便利的主张并不成立。

二、学校征求小王意见后拒绝老王入群是否存在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情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前,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充分考虑其真实意愿。

本案中,小王虽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能正确理解拒绝向老王告知具体成绩、允许其入群带来的影响,有能力就与其日常生活、学习关系密切的问题发表意见。学校征求意见的行为已足以让小王知悉老王了解其学习生活的意愿,不会让小王造成老王对其不闻不问的误解。举重以明轻,小王的监护人尚且需要尊重其真实意愿,那么,学校征求小王意见的举动更无可厚非了。

三、学校拒绝老王入班级群是否妨碍老王监护权的行使?

学校拒绝老王入班级群并没有妨碍老王监护权的行使,老王仍可通过其他沟通方式向学校和老师了解小王的在校情况。而且除了通过学校了解小王的学习生活情况外,老王也可以通过行使探望权来增进与小王的感情,更多地了解小王的情况。

结论和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该条款明确了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职责,确保子女的合法利益不因父母离婚而受到损害。老王虽和妻子离婚,但其对小王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本案中老王更应该做的是通过探视和联系平时多关心小王,维系和加深与小王的父子感情,而不是强行加入班级群来“宣示主权”,这样只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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