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小
公共政策是政治统治和公共管理的工具,是社会利益分配或再分配的手段。文化管理是国家通过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人、社会和国家文化行为的规范化,对象是文化行为及整个生态系统,主体是政府。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为了解决农民“买书难、借书难、读书难”等一系列问题,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的文化素养,缩小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差距,农家书屋应运而生。农家书屋建设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之一,其加强了村级文化阵地的建设,为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平台。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农家书屋是重要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阵地,不仅承担着传承和传播乡土文化的重任,更是乡村振兴的“精神粮仓”。
政策是指政府在特定领域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公共政策是社会公共部门为解决社会公共问题,规范和指导有关机构、团体或个人的行动,在广泛的参与下所制定的行为准则。具体而言,公共政策是由各种行为主体在其职能范围内制定出来的特定行动准则,并通过一系列公共管理过程实现既定目标,有助于解决社会领域存在的问题,推动社会协调发展。
新闻出版总署、中央文明办、发改委、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人口计生委等八部委于2007年3月13日正式印发《“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农家书屋工程是一项旨在解决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大文化工程,已被列入《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五项重点工程之一。
由当地农民管理农家书屋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加实用的服务。农家书屋可以为农民提供丰富的图书资源和良好的学习环境,让农民了解有关农业技术、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知识,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规和市场信息等,进而促进农村地区的文化交流和发展。
农家书屋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发展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在农家书屋的建设过程中,基层图书馆发挥了重要作用。农家书屋作为农村地区的重要文化设施,旨在为广大农民提供丰富的图书资源,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基层图书馆通过与农家书屋建立紧密的联系,为其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服务,有助于提高农家书屋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积极将农家书屋纳入县级(区级)总分馆制度中,是基层图书馆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可以更好地整合资源、优化布局。这也有利于基层图书馆加强对农家书屋的指导,提升其服务水平,进一步促进农村文化繁荣发展。在具体实践中,基层图书馆需要与当地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制订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要关注农家书屋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支持;还要加强与农民的互动与交流,了解他们的阅读需求,为农家书屋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为进一步促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和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新闻出版总署正式出台的《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应以农家书屋为基础,与现有的县乡图书馆、县新华书店联动,建立图书流动网络,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出版物交流制度,扩大农民的阅读范围。
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加强对农家书屋的统筹管理,实现农村、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加强城市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帮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2017年,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五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通过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整合县域内的公共阅读资源,实行总馆主导下的文献资源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通借通还和人员统一培训。
上述措施旨在促进农家书屋与县级图书馆之间的紧密合作,实现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整合和互联互通,为广大农民提供了更加便捷、多样化的阅读体验和文化服务。
在政策制定工作完成后,就进入政策执行阶段,但政策执行并不是简单地将政策规定付诸实践。政策执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相关部门应遵循政府组织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主管理,创新机制发展的思路。
截至2012年8月,全国共建成农家书屋600449家,覆盖了具备基本条件的行政村。但是在农家书屋建成和管理的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
按照“政府资助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我管理,市场运作发展”的要求,农家书屋的建设主体应该包括政府、市场、农民。但是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政府往往是主要实施者,农民的参与度不高。
在农家书屋的建设过程中,场地和设施由村委会提供,图书由新闻出版部门、图书馆等提供,而县级总分馆是农家书屋的主要管理机构。因此,农家书屋建设主体模糊,不利于农家书屋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从2007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农家书屋”工程,到2019年中宣部等十部门印发的《农家书屋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服务效能实施方案》,相关部门一直致力于做好农家书屋工作,推动农家书屋提质增效。
农家书屋在农村阅读推广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全民阅读在农村的重要阵地。因此,政府应该给予农家书屋更多支持和关注,促进农家书屋的发展和农村阅读的普及。
虽然政府在农家书屋建成后会给予农家书屋一定的经费补贴,但是并不足以保证农家书屋的长期运营和发展。因此,要想推动农家书屋的可持续发展,政府需要制定完善的政策,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
农家书屋工程是为了满足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在行政村建立的,由农民自主管理的,能提供实用的书报刊和音像电子产品的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然而,农民对农家书屋相关政策的认识不足。
在农家书屋政策执行过程中,农民的参与往往被忽视,导致农家书屋的图书资源无法满足农民的需求,进而使得农家书屋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也不高。因此,在政策制定阶段,相关部门应该广泛征求农民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的阅读需求和喜好。在政策执行阶段,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参与农家书屋的建设和管理,让他们成为“主人翁”,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农家书屋工程是由政府统一规划、组织实施的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推动农村文化建设的重大工程。农家书屋作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平台,需要与相关部门共同协作,以便更好地满足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因此,县级政府需要统一规划,制订本行政区域一级的农家书屋建设和管理方案。
将农家书屋图书纳入县(区)级图书馆,整合县域公共文化资源,在总馆的主导下,对文献资源进行集中采购、统一编目、集中配送、实现通借通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可以促进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同时也可以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实现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效果,推动农家书屋实现可持续发展。
通过与社会力量合作,农家书屋可以有效减少管理成本,提高自身“造血”功能,并发挥出应有的效能。
宣传的实质就是传播信息,政策宣传是传播政策信息的有效手段。因此,在政策出台时,相关部门应运用各种宣传工具,传达政策的意义和目标,使受众了解、理解和接受政策,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政策的作用。
第一,对政策目标的宣传。农家书屋与农村节日活动的结合是一种有效的策略,可以帮助农民更好地了解农家书屋的重要性和实用性。例如,可以利用广播宣传农家书屋的藏书、活动等信息,让农民及时了解农家书屋的最新动态;在人群密集的地方悬挂宣传标语,提高农民对农家书屋的认识和了解;在农村节日活动期间,组织与阅读、文化相关的活动,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等。农家书屋的活动应该不断创新,以适应农民的需求和时代的发展。多样化的活动形式可以提升农家书屋的服务质量和影响力,为农民提供更好的阅读和学习体验。
第二,宣传农家书屋建设主体和政策目标,为农民提供更好的服务。通过宣传政策目标,可以增强农民对农家书屋的认同感,提高农民的参与度。此外,在宣传中强调农家书屋的实用性和重要性,可以让农民认识到农家书屋的重要性,从而吸引更多农民走进农家书屋,进而为农民提供均等化服务。
建设和管理农家书屋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职能的体现,而不是单纯的上级政府制定的行政任务。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农家书屋的建设和管理往往更侧重完成考评指标,而不是实现政策既定目标。
农家书屋工程的目标是解决农民在购买、借阅和阅读图书方面所面临的困难,满足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故而应当将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政策考核评估的首要标准。例如,对政策执行成效高的农家书屋,促使农家书屋管理人员采用创新手段将农家书屋管理得更好,从而推动农家书屋可持续发展。2019年,中宣部等十部门印发的《农家书屋深化改革创新 提升服务效能实施方案》提出,要紧紧围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做好农家书屋工作,推动农家书屋和基层图书馆互联互通,指导新华书店将农村发行网点建设与农家书屋管理使用相结合,调动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解决好农家书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综上所述,将农家书屋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仅可以提高农家书屋的使用率和管理水平,还可以更好地满足农村地区民众的阅读需求,推动农村地区的文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