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娇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教务处,江苏 南京 210023)
随着全国高等教育扩招以及职业教育改革的实施,高职高专院校也逐渐成为高等教育的重镇,是国家援助职业教育的主要部分。但是从总体而言,高职高专教育意识观念和教育管理体制相对滞后,教育经费相对不足,学校办学条件落后,人才流失严重,师资水平不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转型升级的职业本科院校二级学院制度改革的进程和步伐,使职业本科教育跟不上教育改革的进度,甚至被淘汰出局。面对严峻的形势,职业本科院校应该抓住高等教育改革的机遇,借鉴本科院校二级学院治理的经验和教训,推进二级学院招生、人才培养以及教师管理三方面的改革,优化二级学院综合治理体系。职业本科院校有可能在短时间内从被动转主动,化劣势为优势,甚至也有可能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亮点。
综观世界一流的教育科研机构,培养和使用卓越的创新人才,无论是教授学者还是莘莘学子,都是工作的重心。教育机构不仅要为卓越人才准备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完备的基础设施,还要有自由活跃的学术氛围和轻松愉快的人文环境。这些条件的形成,都离不开科学高效的内部治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从各个职业本科学院改革情况来看,关于二级学院内部治理的改革最为趋同,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建立和完善各类委员会,实施学术治理和民主治理;另一方面就是在规章管理上制约权衡,倡导遵循学校制度进行规范管理。
学院是信息资源视域的集合,学院应该在学校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学术权力又零散地分布在每一个教授身上,虽然学术组织只有一个管理者,但是它是从同行中自下而上选举出来的,领导和成员共同通过投票来决策重要事项。学校学术事务决策主要通过民主决策,这种决策方式也是学院教授们喜爱的方式,这种方式主要通过会议表决。学术委员会通过对学术专题进行研讨探究而确定最终学术事项。在行政事务上,实现管理重心下放,权责分明,院级和校级管理部门都能够各司其职,发挥彼此在行政和学术中管理权力。在托尼·布什看来,学院是通过集体研究的方式来群策群力,组织中的成员有相同的目标,共同分享其中的权力。职业本科院校通过行政权力下放,以实现最大限度的自主和民主。
显性的治理文化的含义是学院使用治理文化来指导个体的行为方式和思考方式,相应的制度体系和规范是学院治理的保证。所以职业本科院校应高度重视学院章程对学院运行和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级学院需要规范相应的规章制度,同时理应在大学章程的指导下生发出有利于本学院建设的学院规章,学院规章是学院所有规章制度的准绳,规定了学院规章就是制定了学院所有行动方式的基准线。在规章中指明二级学院的权力、责任、义务和组织结构,保证组织成员的权力有效使用[1]。二级学院需要完善学院内部评价体制机制、决定确立、运行和监管机制。学院每一个组织在自己的领域内各司其职,学院内的各个部门成员要做到上传下达各项文件和决定,师生需要监控各个部门的决策透明度和公开度。当教师和学生的利益受到损害,需要立即向上一级领导或部门进行汇报反馈。
要实现人才培养和提高教师学术水平,关键在于人、财、物、权、责、物等权力的有效使用,还有就是有效管理和利用资产和资源,这些都是需要依赖于现代学院治理,学院式治理是基础,更是保障。因此,完善学院治理体系是重中之重,二级学院在内部治理中存在的关键性问题是没有建立完善的学院治理体制。
知识学习活动主要在二级学院运行。首先,二级学院治理是要有效使用好二级学院的人、财、物、权、责、物、事,达到人与物的匹配;其次,学院治理的关键在于权力体系的建构,以符合学术活动特点。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并非治理,偏离了学院治理的主题,治理并不是简单的机构建设,而是各个委员会、党政权责划分及相应权力运行机制。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表示,加大教学和科研的要求能够调动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发挥他们教育教学的主动性和创新性,为教师发展和晋升提供广阔舞台,这些措施有利于学院治理体系的建设[2]。但是,笔者认为,因为很多教学数据和资源还只掌握在学校管理层的手里,教学信息配置和流动过于死板,不能实现信息和资源及时共享和对接,会导致学校行政部门和二级学院之间信息不对称,进而导致二级学院管理人员的精力和时间都耗在复杂的事务性工作中,学院的工作效率也不会提高,不能很好地提高学院治理地水平和质量。
职业教育的发展必然会受到社会大环境和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等因素的影响。行政管理能够为学术发展提供高效运行保障机制,学术权力则是一所高校发展的基础和根基,两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在职业院校中,学院中的学术领先人物基本都是行政领导管理者,而学术水平高的教授又在学院担任一定的行政职务,这就导致学术和行政存在交叉关系。在职业院校实际运行过程中,不管是学术还是行政都是有限度管理,在学校整体管理下,学校层面对学院各项事务的协调监管以及对学院层面的命令促使学院事务运行和运作,学院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被弱化和分化,需要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共同发挥作用。但学院内部学术权力会受到行政权力的干扰和影响,这样的局面和现象会减少教授参与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会削弱学术权力在学院管理中的作用和价值。
职业本科院校内部管理体制长期受传统高职高专教育体制的影响,使二级学院管理缺乏弹性,职业本科院校缺乏办学自主权,很难引入市场机制。但是想要职业本科院校二级学院拥有较为独立的人事任免权和利益分配、经费支出、教学管理、招生、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权力,需要建立一套系统健全完备的激励竞争机制、约束机制、调节机制、评价机制和监督机制,这样有利于实施有效经营和科学管理。因此,职业本科院校要借鉴高职高专在内部治理上的有效经验和教训,优化职业本科院校二级学院治理,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学院治理路径。
中国的研究者研究出大学应该使用学校和二级学院共同治理的模型,让学院成为独立的个体进行管理和治理[3]。职业本科院校存在教育观念落后等问题,二级学院治理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当前我国职业本科院校学院内部治理当务之急就是要实现治理重心下移,调动二级学院积极性和主动性,让二级学院成为人才培养和水平提升的最重要力量。艾伦·罗森鲍姆教授关于美国的地方治理和分权研究,强有力地说明了地方政府是西方民主治理的关键因素,分权是为了更加民主的政治、更多的公民参与、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和促进经济的发展。一所大学的分权就是要把资源和权力让渡给二级学院,让二级学院成为对教师和学生负责、对社会和政府负责的行政管理部门。治理的核心是分权,并不是赋予二级学院更大的权力,这样学院会忙不过来,事务繁杂,容易出现问题;然而分权恰恰相反,大学让渡一部分权力给各个学院,这样学院就有了各项权力,与大学形成制衡的局面,有利于大学有效运行。因此,大学应把主要权力一同下放给学院,让二级学院进行学术活动和行政活动有更大的自主权,这样学院的地位和角色才能更加稳固。
在二级学院管理体系中,学术活动居于管理的中心地位。教授承担着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的重任,不是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混合体,要实现学术自由就要把行政权力从教授身上剥离开来,由专门行政人员行使学院的行政职权。现在我国高校虽然在学校层面实行学术自由,但是并不是在学院也实行学术自由,即给予学院教师更多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自主权和能动性,使其在行政事务决策上也能够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最后也能够参与评价和审议。另外,拥有决定权的主体不断增加,且主要使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规则,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体系以及完善其他决策与咨询组织的监督机制,这样既保障了党的绝对领导权,又有助于决策的科学性。
学院民主治理是民主化进程的要求,要充分赋予师生充分的话语权。哈耶克提出自由与民主的主要区别是:自由是终极价值和目的,民主则是一种方法和手段,民主最初的理想是防止一切专制的权力来保证自由[4]。学院管理中,不在乎是教授还是行政人员来行使权力和进行决策,最关键的是岗位之间和职能部门之间权责是否划分清晰[5]。因此,明确学院内权责界限,规定好各自权力和职责,就是学院自由和民主的根本。而现在各种法律文件和规章制度忽略了二级学院的权力和职责区分,也导致各个权力进行博弈,相互牵制,影响了决策,因而按照党委领导、院长的决策执行是切实可行且非常有必要的。在二级学院管理的过程中要建立“管理即服务”的管理理念,让教师和学生多多地参与管理和治理过程,进行建言献策,同时二级学院也要建立沟通交流的渠道和机制,在任何一项政策和制度出台之前要多寻求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建议,这样可以缓解在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制度和政策也能够运行得更加顺利和有效。管理的主体是人,被管理的主体也是人,所以职业本科院校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治理过程中要以人为本,确立其最终目标是提升师生满意度和参与学院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院治理和管理的过程就是既服务于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又要管理教育教学的过程。但是长期以来受传统高职高专教育管理的影响,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地位被忽略,所以学院民主管理中要增强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将师生看作服务对象和治理主体。
在学院获得越来越多的自主权的境遇下,要建立监督机制。学院治理仍存在决策效率低、行政化程度不高、职责使用不当等问题[6],也可能存在学术霸权和学术“近亲繁衍”等问题,所以教师也要参与决策和监督。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要由全体教师选举产生,教师要有决策权、建议权、罢免权和选举权。教授认为学术报告和论文有问题的,也可以要求学术委员会重新审议核实。学院院长可以由选举、竞聘和学校任命等多种途径产生,同时教授也有监督、罢免和选举权[7]。职业本科院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招生就业、学生管理和教授管理的改革,基础都是学院治理体系的改善,所以高校学院治理改革主要集中在学院治理体系的优化上。因此,要在职业本科院校改革成果基础上意识到学院治理的重要性,这对于职业本科院校二级学院治理有重要意义。职业本科院校应时代之势和现实之需,借鉴职业本科院校在内部治理上的有效经验,避免其在学院治理上的困境,探索出一条适合职业本科院校学院内部治理的路径。学院治理体系既是基础,又是关键,是招生、人才培养和教师管理的奠基石,所以职业本科院校要想实现跨越式发展,就要注重优化二级学院内部治理体系。因此,注重凸显学院治理的重要意义,赋予学院自主权,理顺学院权责关系,发展教授监督学院权责运行机制,从而提高学院治理水平和能力,实现职业教育的最优化发展。
职业本科院校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教师管理、专业建设、校企合作、学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改革成效,但是在二级学院内部治理上还存在对学院治理体制机制认识不足、学院内部行政泛化等一系列问题。所以职业本科院校在其他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学校的学院治理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探索出适合本学校有效的学院治理路径,明确学院治理的关键路径就是赋予学院主体地位,厘清学院权责人关系,加强学院民主管理,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优化完善党委领导、院长执行和教师民主监督的学院治理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