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 利 周 蕾
(信阳师范学院文学院,河南 信阳 464000)
《歧路灯》是清朝乾隆年间李绿园撰写的一部长篇白话小说,成书时间约为1778 年。作者李海观(1707—1790 年)字孔堂,号绿园,河南汝州宝丰县人。全书共108 回(栾星校注本),约六十多万字。它用现实主义笔法,真实反映了18 世纪中原地区普通百姓的真实生活风貌。这部小说在中国古典长篇小说发展史上的地位与价值毋容置疑,更重要的是它是用浓厚的河南地方色彩的方言写成,这为研究18 世纪河南方言提供了极其珍贵的语言学材料[1]。
亲属称谓语是用来称呼与自己有亲属关系的人的方式[2],它不仅是家族关系、社会结构的一种表现方式,也是特定地区风土人情的文化符号。古汉语亲属称谓研究虽取得了一定成就,但相对薄弱。段亚广认为,河南方言词汇在近代汉语词汇研究中有着很大的挖掘空间和用武之地[3]。成书于18 世纪且用河南方言写成的小说《歧路灯》中有丰富的亲属称谓语。鉴于此,我们在展示其亲属称谓面貌的同时,与现代豫中地区作对比,从历时视角揭示18 世纪以来中原地区亲属称谓语的发展演变趋势,并探究其演变原因,最终为近代汉语亲属称谓语的发展提供方言实证。
胡士云认为宗亲称谓是亲属称谓的基点,近亲称谓是亲属称谓的核心,它们构成了基本亲属称谓系统,包括祖辈、父辈、平辈、子辈和孙辈,透过基本亲属称谓系统可以清晰了解整个亲属称谓系统[4]。对《歧路灯》亲属称谓面貌的探究,我们在对小说文本考察的基础上,参考了已有的研究。笔者是汝州人,能说地道的汝州方言。对现代豫中地区亲属称谓语料的搜集,主要通过笔者自省和对家中年龄较大老人的调查得来。
由表1 可见,《歧路灯》亲属称谓比较丰富,据不完全统计,基本亲属称谓词就超过了一百个。对《歧路灯》中较为特殊的称谓语,我们稍作说明。
第一,可通过改变读音指称不同对象。《歧路灯》中的“姑娘”一词,语素“娘”重读时用来称呼姑姑,例如王隆吉答道:“俺娘叫我看看姑娘、表弟。”轻读时用来指称“未婚女孩儿”,例如“孔耘轩一个好姑娘,我想与端福儿说亲哩”。另外,也有通过“儿化”读音改变称谓对象。“媳妇”指称男子的老婆。“媳妇儿”指的是儿媳妇。
第二,“异形同指”现象普遍。《歧路灯》“异形同指”现象普遍且使用频率存在差异。对母亲的称谓中“母亲”和“娘”的使用频率较高,分别出现了115 次和200 余次。而称谓“妈”仅出现3 次,一般为背称用法,且多是“爹妈”一起使用。夫妻称谓中“媳妇”“女人”的使用次数较多,“老婆”出现频率也较高,有50 多次。“丈夫”一词出现了36 次,“拙荆”和“贱荆”的使用频率很低,分别出现了2 次和1 次。
第三,区别“面称”和“背称”。“面称”比较口语化,显得亲切,比如“娘”“爹”。“背称”是称呼不在场的亲属,庄重正式,更加书面化,显得严肃,例如“父亲”“母亲”。表敬谦称谓的“家伯”“家姑娘”“贱荆”“令弟”词语多为背称用法。而“伯大人”和“叔大人”则为“面称”和“背称”通用。夫妻间的称谓多为背称用法。
第四,个别称谓泛化严重。亲属称谓的泛化是指用亲属称谓语来称呼“非亲属”对象。其中“叔”的泛化最为明显,形式上为“姓氏+叔”“名字+叔”,例如王大叔、夏叔、谭大叔、于叔、马大叔、程叔、王中叔等。
亲属称谓词属于词汇系统中的基本词汇,基本词汇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且使用频率较高。为保证人们日常交际顺利进行,亲属称谓语一般不会发生突变,而是体现一定的稳固性。把现代豫中地区基本亲属称谓语和18 世纪的《歧路灯》作对比后发现,核心亲属称谓词被稳固继承。《歧路灯》中的爷爷、奶奶、外公、舅爷、父亲、爹、大、母亲、妈、娘、叔叔、姑夫、舅舅、妗子、姨、丈夫、妻子、公公、婆婆、婆子、丈人、女婿、哥哥、弟弟、嫂子、妹夫、姐夫、侄子、外甥女等称谓语,无论是祖辈、父辈,还是平辈和晚辈的核心称谓语被很好地传承了下来,在豫中地区目前依然被人们广泛使用。
虽然《歧路灯》的亲属称谓语具有一定的稳固性,但经历了两百多年的发展,其成员构成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是旧成员的消亡以及新成员的出现。反映旧社会现象的一些亲属称谓语不再被使用。还有强调谦敬的“贱荆、拙荆、家兄、舍侄”等称谓,随着人们地位平等和观念的变化也不再使用。分类过于细致的称谓词语,如用来称呼男子岳父之弟弟的“岳叔”一词退出了历史舞台。对中青年妇女尊称的词语“娘子”也不再被使用。还有称呼年轻读书人的“相公”一词,在《歧路灯》中出现700 多次,也走向了消亡。现在豫中地区的亲属称谓又增加了爸爸、妈妈、姑姑、儿媳妇儿、老公、爱人等新的成员。
跟豫中亲属称谓语相比,《歧路灯》中个别称谓语内涵发生了变化。首先是内涵的缩小。在《歧路灯》中,“姑娘”一词重读时可以指姑姑,轻读时可以指年轻女孩。现代仅保留“年轻女孩”的内涵。其次是内涵的转移。《歧路灯》中的“妈妈”是对年纪较大女性的尊称,例如“你老人家没听得俗语说,八十妈妈休误了上门生意”。今天“妈妈”用来称谓自己的母亲。在《歧路灯》中“姨妈”是子女用来称呼父亲小妾的称谓语。今天在豫中地区“姨妈”指母亲的姐妹,但是使用频率不高,多用“姨”或“排行+姨”来称谓。
我国自古就是礼仪之邦,儒家文化的影响使得古人非常重视尊卑有别、长幼有序。在《歧路灯》中同一个亲属称谓语既有尊称又有谦称,例如对别人称谓自己的长辈或比自己年龄大的亲属时用“家”字,例如家父、家兄、家伯、家叔、家姑夫、家母舅、家嫂等;对别人称谓自己的晚辈或者年龄比自己小的亲属时用“舍”字,例如舍弟、舍表弟、舍侄女、舍侄、舍妹等。但在称谓对方亲属时用敬称“令”“贤”等,例如令尊、令弟、令婿、令祖父母、令徒、贤弟、贤侄等。对伯伯和叔叔的敬称为“伯大人”和“叔大人”。新时代更强调人们之间的平等关系,敬称虽表示了尊敬,但疏远与对方的关系。因此这些敬谦称谓有很多不再被人们使用,呈现淡化特征。
《歧路灯》中的基本亲属称谓词就有一百多个,而现代汝州方言中仅有五十多个,说明称谓系统发生了简化现象。语言发展过程中遵循经济原则,这是语言发展演变的普遍规律。在保证人们正常交际的情况下,人们会不自觉对语言活动中力量的消耗做出合乎经济原则的安排。例如对妻子父亲的称谓有“岳父、岳翁、外父、丈人”等多个称谓,现在简化为“岳父”和“老丈人”。另外封建旧制度的废除、家庭结构的小型化、敬谦称谓的消失等因素,导致整个称谓系统朝简化的方向发展。
谢燕琳认为,排行称谓是指能够表明行辈或者兄弟姐妹长幼顺序的人际称谓[5]。《歧路灯》中的排行方式比较多样:有“排行+亲属称谓”格式,例如大伯、二爷、三叔;也有“词缀+序数词”格式,用“第二、第二的”称谓家里排行老二的亲属,王力先生解释说,“第”是“次第”的意思,次第就是顺序[6]。同样的用法还有张家第三的、苏第三的、冯第三的、夏家第四的等。现代豫中地区排行比较简单,多采用“排行+亲属称谓”的格式,例如大舅、二舅、三姨等。也用“老”进行排行,例如老大、老二、老三等。
《歧路灯》中“姐夫”一词,可用作“面称”,也可用作“背称”。例如内边一个女人声音说道:“姐夫要小心”,此例中的“姐夫”为面称。“临行,把话交与翠姐,闲中向姐夫探探口气”,此例中“姐夫”为背称。称呼时也可以用“姓氏+姐夫”的格式进行称谓,例如谭姐夫、马姐夫、王姐夫等。现代豫中地区“姐夫”一般用作背称,当面称呼时,称姐夫为“哥”,或者“姓名+哥”。
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文化形成后成为大家共享的精神财富,会在不同层面发挥重要作用,且具有一定的稳固性。汉族人重视儒家思想,讲究尊卑有别和长幼有序的,所以在《歧路灯》中就有谦敬称谓语和排行称谓,文化通过语言实现了对社会秩序进行规范的目的。核心基本亲属词的传承与汉族人共享的文化有密切关系。
大家庭模式使得家族成员众多、亲属关系复杂,四世同堂的现象也并不少见,这种家庭结构模式导致亲属称谓词数量较多。但是随着新时代人们观念的变化,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家庭成员减少,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很多亲属谓语词经常不被人们使用,于是亲属称谓语便走向了简化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