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鸽
摘 要: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改善营商环境是党中央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作出的重大部署。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已成为新一轮区域竞争的核心内容,而法治政府建设对营商环境改善起着决定性作用。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和营商环境改善之间尚存在部分问题,影响法治政府效能的有效发挥,阻碍营商环境改善预期目标的实现。因此,本文通过简析法治政府建设和营商环境相关理论概述,分析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对营商环境改善的重要性,针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和营商环境之间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和营商环境改善的发展路径,以立足新时代背景,更好地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全流程法治化、规范化、公开化,改善营商环境。
关键词: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改善;发展路径
一、简析法治政府建设和营商环境相关理论概述
法治政府是指政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依法行政。2004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第一次提出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指导方针。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颁布,界定了法治政府的内涵。2019年《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颁布,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示范。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颁布,为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依据。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市场、法治、人文等外部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对招商引资、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市场主体内生动力都具有重要的推动与保障作用,是提升国家或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2014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国家就强调营商环境的优化。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颁布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助于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2022年国家发改委再次明确打造法治化国家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二、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对营商环境改善的重要性
第一,打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改善营商环境的重点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以及发展环境,这主要是由于各方市场主体经营发展的目的是盈利,部分市场主体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存在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损害其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经济平稳发展。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强调依法行政,我国现有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法律制度体系的建设都能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强调平等保护,尤其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颁布,不仅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更具有国际性和前瞻性,对改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打造活力高效的政务环境。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是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推动力,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离不开法治政府的支撑。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的新形势下,国家致力于构建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强调政府服务能力的提升,对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起着重要作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制度规范改革要求,尤其是数字化政府的构建,使各项政策文件的制度规范更加具体化,其强调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推进,有助于打造活力高效的政务环境,在降低市场主体运营成本的基础上,实现市场经营的全流程动态监督,能够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注入动力。
第三,打造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是建设法治政府、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指出各地政府应坚持政务公开透明,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构建科学、民主、依法的决策机制。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推动了各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不仅要求政府主动公开涉及市场主体的人才、产业、项目、市场、奖励、补贴等相关政策,可以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还能通过建立政务服务标准化制度以及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动政府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便民化水平,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维护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三、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和营商环境之间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和营商环境之间的发展现状
第一,立法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是改善营商环境的保障。新时代法治政府的建设力度不断加强,我国有关营商环境的立法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构建了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核心、中央各类政策文件为补充、地方各项法规条例为支撑的多层次立法体系。如2021年陕西省、山东省、长春市分别施行《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1年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方案》,发挥了立法对优化营商环境的保障作用。
第二,行政审批制度不断深化。在放管服改革背景下,市场活力被进一步激發,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长,业务规模日益扩增,尤其是商事审批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如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可以降低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干预,有助于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另外,在服务型政府的发展过程中,统一政务服务中心以及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立使行政审批服务得到持续优化,不仅能够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还能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标准,增强市场主体体验感与满意度。
(二)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和营商环境之间存在的问题
第一,政策落实不到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为地方政府行政服务效能的发挥指明了方向,但营商环境改善离不开国家、中央和地区等行政职能部门的协同推进。我国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政策落实情况存在差异,这都会导致部分地区在政策执行方面存在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影响营商环境的优化完善,尤其是部分地区尚未打通“最后一公里”,存在政策不明晰、办理周期较长、信息公开不够、社会参与薄弱等现象,都会制约法治政府的构建。
第二,市场监管不规范。新时代,为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国家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以及政策公开透明化的推进,以发挥多元主体相互监督的职能优势,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营商环境。当前政府受“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等理念影响较深,忽视对违法违规市场行为的制止、纠正和处罚,尤其是存在随意检查、标准不一等不良行为,不仅会导致市场监管不规范,弱化政府监管权威性,还会损害部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第三,政府职能待优化。法治政府建设和营商环境改善不仅需要政府依法行政,更需要公职人员廉政勤政,高效解决市场主体之间的矛盾纠纷。一方面,国家虽然重视反腐工作的开展,以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但部分公职人员自身的职业素养有待提高,其在行政权行使过程中缺乏诚信,使不同主体享有的权利与机会不平等,存在知法犯法、违反乱纪行为,影响市场主体对政府信任度的提升。另一方面,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及纠错机制尚未完善,存在权力滥用、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也会降低市场主体对行政复议及政府部门的满意度与信赖感。
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和营商环境改善的发展路径
(一)建立健全法治体系,优化营商环境
新时代,为更好地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和政府要进一步建设法治政府,并从立法层面入手,结合现有的营商环境相关法律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立法改革步伐,以维持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为目标,明确当代政府管理职责、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市场环境规范建设以及政务服务效能等内容,针对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给予同等的保护和监管,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进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营商环境优化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另外,在健全法治体系过程中,为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宏观调控、市场监督等方面的职能,国家和政府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充分听取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多方主体的意见,鼓励公众参与立法,以强化多方市场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降低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建设中各项制度内容标准不一的基础上,引导公众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充分行使自身监督职能,以推动政府树立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切实改善营商环境。
(二)加强执法监管力度,推进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最基本内容。在法治政府建设新时代,执法主体要明确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本条例规定,既要自始至终以法治手段调整市场主体的商事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打击违反犯罪行为,并能在经济活动执法过程中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又要完善市场监管机制,立足信息背景采用远程监管等全方位、广覆盖的监管模式,提升市场监管精准化与智能化,以有效维护市场秩序,高质量地改善营商环境。
第一,执法主体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网络诈骗等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构成违反犯罪的行为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不能以罚代刑。第二,执法主体要规范执法,需要在执法过程中遵守法定方式和手续、步骤。第三,执法主体要公正执法,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根据不同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恰当处罚,做到过罚相当。第四,执法主体要文明执法,尊重行政相对人,讲究文明用语,强调以理服人,严禁暴力执法。
(三)做好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间接需要,只有司法公正才能公正审判,才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才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才能优化营商环境。针对市场主体在营商过程中存在的行政争议、民事争议等各种争议行为,执法主体要坚守自身的职责使命,秉承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坚决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营商环境。
另外,行政机关要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既要针对各区域实际情况设置“立案登记制”、“跨行政区域管辖”等相关制度,并将类案审理过程中形成的裁判规则转为市场主体行为指南,又要加强司法机关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力度,以强化组织领导,加快智慧法院升级步伐,引导司法机关规范审判执行权力运行,营造公正裁判、平等保护、司法效率、司法便民、透明廉洁的司法体制机制,提升办案和管理质效,以保障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为营商环境改善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设法治社会
一方面,法治环境建设和营商环境改善目标的实现离不开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自觉规范,而针对我国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分布范围广泛、受教育水平存在差异等现象,国家和政府要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既要利用传统的论证会、听证会、条幅等渠道,又要利用新时期互联网等线上媒体,还要发展行业协会、园区等宣传主体,多管齐下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和营商环境改善相关政策的解读与宣传,在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基础上,实现全民守法。
另一方面,为切实推动政府职能转型发展,打通“最后一公里”,国家和政府要重视构建数字化政府,建设立体化的政策解读平台,在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数据信息共享、覆盖范围广泛以及跨时间和空间限制等优势,细化分解政府服务事项以及精细化的办事系统与办事流程,推动落实“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的服務理念,增强市场主体对政府的满意度与信赖感,引导市场主体自觉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从根本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五)提高产权保护力度,强化公众认知
产权保护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设法治政府、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针对我国以往产权保护力度不足而导致市场主体发展困难、盈利困难的发展现状,国家和政府要基于产权保护需求,持续做好产权侵权与惩罚制度建设工作,尤其是要加大背弃诚信原则而采用制假售假、假冒注册商标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导致其他主体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惩处力度,构建协同保护、产权纠纷化解、维权援助等保障机制,真正做到问计于企、问需为企,从而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方面,国家和政府要充分发挥自身统筹协调职能优势,借助自身信息资源丰富的现状,提炼典型侵权案例,并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渠道进行释法说理、法制宣传等教育工作,强化公众对产权保护的认知水平,以充分发挥公众监督职能。另一方面,国家和政府要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严惩知识产权犯罪,构建侵权惩罚性赔偿机制,加大侵权成本,彰显政府保护产权的立场和决心,并探索创新产权保护新形势与新方法,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五、总结
在国内国际形势严峻的大环境背景下,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构建法治型政府以及创新型国家,国家和政府要正确认识法治政府建设与营商环境之间的内在关联,并能立足我国国情,通过建立健全法治体系,推动政府职能转型,充分发挥政府在营商环境中的引导职能与积极作用,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营商环境优化提供坚实保障。另外,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国家和政府既要加强执法监管力度,推进依法行政,又要做好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增强市场主体对政府的满意度与信赖感。同时,国家和政府还要加大法治建设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产权保护力度,以强化公众认知水平,推动建设法治社会,用法治政府的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改善,从而为我国市场主体发展谋求更好地发展空间,促进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锦媛.优化营商环境视阈下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效与展望[J].重庆行政,2022(1):72-75.
[2]孙玉国.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视域下优化营商环境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20(29):133-134.
[3]张彬.法治政府视角下的营商环境建设[J].党政干部学刊,2020(9):30-37.
[4]朱波.优化营商环境视域下的法治政府建设[J].新东方,2020(3):1-6.
[5]成协中.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现状、问题与展望[J].经贸法律评论,2020(3):1-16.
[6]姜明安.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与营商环境改善[J].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9(5):9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