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 程
(东华理工大学 外国语学院,南昌 330013)
戏剧的基本要素是矛盾冲突,从矛盾产生、发展、解决的过程来反映剧本的立意和人物性格等。《紫钗记》是中国明代著名戏剧家汤显祖的巨作之一,以“至情”为主题,所谓“至情”便是唯“情”至上,“以情反理”摆脱“存天理、灭人欲”封建教条的束缚,肯定、张扬人性的自然欲求[1]。此剧描述的是李益和霍小玉曲折跌宕的爱情故事。乌克兰杰出的作家、诗人和剧作家伊凡·亚科夫列维奇·弗兰科写过多种类型的戏剧,其中社会心理剧本《被盗走的幸福》(《抢福》),具有创新的特点和一定深度,是他创作的高峰,也是乌克兰最著名的剧作。该剧以爱情为主题,揭露披着“好人”的面纱追逐财富、贪得无厌的权贵,致勤劳朴实的人们遭到毁灭、坠落和灭亡的命运。乌克兰著名作家柯丘宾斯基说,在弗兰科的创作里“人被分成两种:一种是压迫者,他反抗这种人的时候舌锋似箭;一种是被压迫者,他对他们则是献上整个心灵……”[2]18。我国著名翻译家戈宝权给予伊凡·弗兰科极高的评价:“伊凡·弗兰科的才华是多方面的:他是位诗人和小说家、剧作家和翻译家、政论家和文学评论家、文学史家和民俗学者,他又是位语言学家、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2]6《紫钗记》与《被盗走的幸福》在人物形象和结局构思上充斥着一系列的情与理冲突,本文现就此作一探讨。
《紫钗记》讲述的是新科状元李益与霍小玉新婚燕尔,当朝权臣卢太尉欲招李益为婿,从而展开了李益与霍小玉的爱情力量的“情”与卢太尉的“权即是理”的“理”之间的情理冲突,最后以情胜理,李益和霍小玉喜结连理大团圆。《被盗走的幸福》讲述的是安娜为兄弟所欺骗,被迫嫁给米科拉,但安娜爱的是米哈伊洛·古尔曼,她兄弟就把古尔曼送去当兵,并扬言他已死亡。她只好和自己不爱的丈夫米科拉生活在一起,日久也就习以为常、相安无事。但不久古尔曼忽然回来了,安娜就和古尔曼公开了他们彼此相爱的关系,于是三人都处于不幸遭遇中,米科拉感到受辱,最终杀死了古尔曼。然而他们的幸福早被盗走,一去不复返了。
《紫钗记》中李益被派往边关,千里关山阻隔,回乐峰前、受降城外,李益率领众将士冒着风霜巡守边塞,月光下寒风中营垒俨然、旌旗猎猎。回到营帐,李益听着不知何处传来的思乡之曲,勾起对小玉的深切思念。如:“(众)何处吹笛也?这吹的是《关山月》也,是《思归引》也。(众作回头望乡介,指云)……那不是俺家乡陇头?(生亦作望乡掩泣。……)”[3]224在这里李益用情专一、牵挂爱妻。当卢太尉将李益囚禁于别馆,欲招他为婿,其好友韦夏卿去探望他时,他的态度却模棱两可。韦夏卿不禁感叹:“看他呵,心里则弄乖,口儿里则道白。李生一句分明罢了,却又嘱付我柳影风声莫浪传。”[3]279李益边塞思念爱妻的表现与“婉拒卢太尉强婚”中的含糊其辞对比强烈,李益的表现与他的深情形成了矛盾。李益的“情”与卢太尉所代表的封建强权势力的“理”产生了冲突。
在《被盗走的幸福》中男主人公米科拉给人的印象是孤僻的、懦弱的、善良的老好人形象,他不善言辞、忠厚老实,终日过着面朝土地背朝天的生活,剧中描述古尔曼身为村警夜晚因公事来到安娜家中,后提出要留下过夜。米科拉说:“米哈伊洛,你睡了?我以为你一定想跟老朋友(用头示意安娜)谈谈心呢。你们过去不是相好吗……”[4]589米科拉明知妻子安娜和古尔曼之前是相好,但没有拒绝古尔曼留宿家里的要求,这是违反常理的,放到任何一个丈夫那里都是不能被接受的,这充分表现出米科拉性格的软弱。但是随着安娜和古尔曼关系的亲近,米科拉和古尔曼的对话言辞愈发激烈起来,他与古尔曼无论是身材和力量上都相差甚远,古尔曼魁梧健壮,而他是矮小的,但是米科拉居然当面责骂古尔曼:“你做的事,比这个还要坏。”[4]625这与起初米科拉的软弱形成鲜明的反差,是十分矛盾的。最后米科拉持斧子将古尔曼杀死,也是与他平时懦弱的言行是相矛盾的。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因迫于卢太尉的压力,李益所表现出的懦弱形象与他对小玉的情真意切在情理上是相矛盾的,他边关望月思妻与含糊其辞地拒婚,这种前后不一致表现了情与理的冲突。这与米科拉的形象是相似的,他从开始软弱的性格到最后杀死古尔曼,捍卫了作为丈夫的尊严,前后的反差也体现了情理的矛盾。
中国文学中有柳树意象,古诗中文人多以柳树为意象抒发送别之情。“柳”字与“留”字读音相同,“柳树”就是“留树”,早在汉代,人们有折柳送别的风俗。汉代长安人送别亲友,一般都送到灞桥,并折下桥头柳枝相赠,以表达依依惜别的深情。久而久之,“灞桥折柳”便成为一种特有的习俗,“折柳”也成为送别的代名词。相传李白有词作《忆秦娥·箫声咽》:“年年柳色,灞陵伤别。”
霍小玉在《紫钗记》中的身份是郡主,恪守闺阁礼仪,是有侠义之风的美少女。小玉与李益新婚不久,李益即赴洛阳应试,喜中状元,却因未去参谒权重一时的卢太尉,而被派往山重水复、远隔千里之遥的玉门关任参军,恩爱夫妻在灞桥边痛别离。“李郎今日虽然壮行,难教妾不悲怨。前面霸陵桥也,妾待折柳尊前,一写阳关之思。”[3]157小玉对李益的情真意切表露无疑,但是剧中小玉有的言辞与戏剧“至情”主题是相矛盾的,如“做官人自古有偏正榻。也索是从大小那些商度,做姐妹大家欢恰”[3]256。小玉对李益的情欲是对人性的肯定,小玉这样的妥协和让步究其根本原因是受到程朱理学的影响(宋明时期的男人可以有三妻四妾,理学对人性的扼杀,即“以理反情”),这与她痴情的形象不合,背离了“至情”的主题,形成了情理冲突。
与霍小玉相比,《被盗走的幸福》中安娜是典型的坚强、勇敢、执著的乌克兰女性形象。她虽然迫于兄弟的压力不情愿地嫁给了米科拉,但是在内心是爱着米哈伊洛·古尔曼的,安娜潜意识里的情感是矛盾的。米科拉受伤后回到家中,安娜(扑向他,解开他的坎肩的扣子):“你等一等!汗衫上也有血!米科拉,你出了什么事?”[4]578这里体现了安娜作为妻子对丈夫的担心。但是后来米科拉和她的对话:“我知道,你在做姑娘的时候就爱上了他……现在还爱他。”安娜(停止缠线,望着他):“那,这又怎么样呢?”[4]622安娜前后所表现的对米科拉情感的变化是矛盾的,产生了情理冲突。
综上所述,小玉对李益的痴情与后来她在婚姻面前的让步形成了情理冲突,安娜与小玉是截然不同的态度,从开始她嫁给米科拉就是被迫的、不情愿的,她的内心爱着古尔曼,米科拉受伤,她所表现的担心是出于作为一个妻子的责任和义务,可以说是不真实的,因此她对丈夫的情感变化前后矛盾引起了情理冲突。
谈到“情”与“理”的关系,汤显祖在剧中所指的“情”并不单是李霍的“爱情”,他认为情是人生来就有的,也是处处可以寻见的。《紫钗记》中还有郑六娘的爱女之情,小玉与浣纱之间的主仆之情,再有李益与韦夏卿、崔允明之间的朋友之情,汤翁所谓的“情”意义十分广泛。汤显祖的至情观继承了王阳明的心学理论,汤翁所抗争之“理”为宋明理学之“理”。但是邹元江先生认为汤显祖所抗争之“理”并不仅仅是宋明理学之“理”。“对汤显祖来说,‘理’有三层含义:一是与审美情真相对的市俗‘常理’;二是与个体感性情感相背的社会理性精神;三是与‘情无’相斥的佛释的‘理有’,所谓‘真心一元论’。”[5]
《紫钗记》中的韦夏卿符合上述第二层含义,他对李益的个人情感在面对卢太尉的强权时输给了社会理性精神,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和汤显祖的思想背景,这个“理”即封建强势之理,即韦夏卿对李益的“友情”败给了封建强势的“理”。《紫钗记》中韦夏卿和崔允明虽不是主要角色,在剧中出现的次数并不多,但是起着烘托和点缀的重要作用。作为李益的朋友,当得知李霍即将成亲,韦、崔二人为了婚事的准备,忙前跑后地奔走张罗,去到黄衫客家借仆人和马匹:“长安中有一豪家,养俊马十余匹,金鞍玉辔,事事俱全,当为君一借。”[3]65
李、霍成婚当日,韦、崔二人前来贺喜,如:“(生)我有友人韦夏卿、崔允明,约来相贺,须是酒肴齐备。”[3]91期间在韦、崔二人很多调笑的语句中,包含了很多隐指男女情事的褒语,如果和李益不是关系很近的朋友,此举是不可能做出来的。以上体现了韦、崔二人仗义扶危的特点,也衬托出他们与李益关系交好。其实小玉也视韦、崔如同亲人,她抓住他们来报告夫君消息的机会,细心打听丈夫的家世,并为求丈夫的消息,果断地决定资助二人,“凤抛凰去孤冷了鹊巢鸠,既无眷属,二位先生便是嫡亲想看也。”[3]177
因当时社会背景缘故,那时读书人如不能考取功名,身份地位是很低的,黄衫客对韦、崔二人是瞧不起的,他笑韦、崔:“两三个细酸俫在兹,消受些吃一看二拿三说四。”[3]343受儒家“学而优则仕”思想的影响,韦、崔应具有笃信礼教、庸俗迂儒和虚伪的特点,受影响最深的是韦夏卿。卢太尉利用韦夏卿做中间人,胁迫他去规劝李益迎娶自己的千金卢燕云。他在卢太尉面前趋炎附势,“(见介,韦)寒儒久别威岩,复睹台颜……(韦)老太尉有何分付?”[3]271韦夏卿是怕官的,表现在他与堂候官劝说李益入赘时:“(韦)侯堂此言有理也。你不是倦游司马朝参懒,俺只怕丞相嗔来炙手难。”[3]278因卢太尉权势炙手可热,他怕如若劝说李益不成,太尉怪罪下来很难应对,这体现了韦夏卿畏惧权贵的特点。以上韦夏卿的举动和李益友人关系应有的表现是相冲突的,作为挚友,在此情况下应当婉拒卢太尉的要求,何况小玉视他为亲人,甚至用钱财资助他。而韦夏卿却生怕得罪卢太尉,倘若站在韦夏卿的立场去评价,他作为文人表现得胆小怕官是正常的,迫于卢太尉的淫威有“自保”的心理,但是这样就不符合情深义重的配角形象了,使人不禁感叹世态炎凉。
纳斯佳和巴比奇作为《被盗走的幸福》中的配角,他们的表现和韦夏卿是截然不同的。纳斯佳和巴比奇是夫妻,又是米科拉的邻居,出身于社会下层,在整部剧中几乎都有他们的影子,他们富有正义感同情米科拉的处境。当安娜出现在村民面前时,纳斯佳与村中妇女们的对话:“真没有人心!当初就看得出来。她丈夫被抓走的时候,她就不像个好妻子那样求个情,甚至连泪珠都不掉!……”[4]607“你们以为她还要脸呀?等着瞧吧!这个女人还会跟他在这儿跳舞呢。”[4]608巴比奇与米科拉的对话:“还有那个古尔曼,也不能饶了他。怎么,他把你欺侮住了吗?你要让他知道,你是这家的主人。禁止他到你家来。”[4]635可见纳斯佳和巴比奇具有正确的道德观和富有正义感,能够客观去看待评价事物,而且自始至终都是站在弱者米科拉一边,他们虽不像韦夏卿那样拥有高深的学识,但是却具有农民朴实纯真的心灵,这与韦夏卿唯利是图、虚伪的特征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汤显祖通过对《紫钗记》中人物性格特征的准确把握及对爱情的理想分析,最终作出了公允的结论,剧中李益高中状元,有情人终成眷属,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喜结连理、钗合剑圆的大团圆结局。对于李霍二人重归于好的美满结局,有的研究者认为这是他们所代表的纯真爱情战胜了以卢太尉为代表的封建强权势力,是汤显祖“至情”思想的最重要表现,即“以情胜理”。笔者认为《紫钗记》“以情胜理”的结局顺应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封建腐朽终将被正义和美好所替代。这不仅体现了汤显祖创作思想和艺术构思的高度洞察力,也诠释了《紫钗记》结局的合理性。
《被盗走的幸福》描绘了安娜、古尔曼、米科拉三人之间的爱情悲剧,安娜和古尔曼既是被封建专制盗取了幸福的受害者,又是盗取米科拉幸福的不道德者。其情理冲突具有两面性,一方面是安娜和古尔曼的“情”与封建专制的“理”的冲突,另一方面是他们的婚外“情”与公序良俗“理”的冲突。安娜和古尔曼没有像李益和霍小玉那样携手反抗封建专制,而将安娜的丈夫米科拉作为冲突对象,最终导致了悲剧的结局。米科拉是一位报夺妻之恨的男子汉,他“以理御情”,以捍卫自己婚姻的“理”防御妻子情人的“情”而将古尔曼杀死,导致了悲剧的结局。《被盗走的幸福》的悲剧结局揭示了当时那个畸形的封建社会将人性扭曲的结果。两剧结局虽不同,但却是异曲同工,体现出两位剧作家构思审美心理的不同,是建立在各自文化背景和传统基础上的。汤显祖讲求的是“完美结局”,伊凡·弗兰科则不追求完美,偏爱坦荡人生,追求自由爱情,直面现实。《紫钗记》里小玉对李益是一往情深,是“真情”,《被盗走的幸福》中安娜不是真心爱自己的丈夫,对情人古尔曼却是真爱。以上是两部戏剧在结局构思上情理冲突的不同之处。
通过对《紫钗记》《被盗走的幸福》人物形象的比较,分别总结了他们各自在情理上的冲突,李、霍与卢太尉之间的情理冲突,最终是李、霍的“情”战胜了卢太尉的“理”。李益的懦弱形象与他对小玉的情真意切在情理上是相矛盾的,米科拉由开始的软弱到最后杀死情敌古尔曼,前后的反差形成了情理上的冲突;霍小玉对李益的痴情与后来她在婚姻面前的退让表现出了情理冲突,安娜在潜意识里并不爱米科拉,她真正爱的是古尔曼,她对丈夫的情感变化前后的矛盾引起了情理冲突;韦夏卿作为李益的朋友因畏惧权贵,在李益和卢太尉面前分别表现出的虚伪和趋炎附势,与“至情”主题中的“友情”存在着矛盾性。最后在结局的构思上《紫钗记》“以情胜理”和《被盗走的幸福》“以理御情”形成了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