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权文化弱化视角下青少年期亲子关系问题的社会工作介入

2023-11-01 13:30曹庆新侯艳梅
西部学刊 2023年19期
关键词:父权亲子青少年

曹庆新 侯艳梅

(沈阳化工大学 1.马克思主义学院;2.人文与艺术学院,沈阳 110142)

父权制的概念最初起源于社会学,它代表着一种社会结构,而在这个结构中家庭是基本单位,父亲就是家长。父权制给予父亲最高的地位和权力,具有男性支配范式的特点。父亲的观念和态度常以科学的面目出现,人类的兴趣、抱负和成就被视为男性之责,他们扮演着父权制分配的传授价值观念和教育下一代的家庭角色,而这些都成为父权文化的制品。父权制不是自然的,它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产生且变化的,所以它也不是永恒的。中国古代的法律是儒家化的法律,对父权的规定具有浓厚的道德和伦理色彩。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持续了数千年之久的父权作为一种家庭核心制度,基本被“边缘化”了[1]244。直至今天,下一代的思想、道德观念仍在发生着转变,个体的情感、欲望与需求在当代家庭中占据了重要位置,他们对父母的反叛愈加激烈,亲子权利之争的矛盾愈发突出。

一、父权文化弱化的影响

(一)家庭私有化蔚然成风,“个体化”及个人权利意识的兴起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夫妻关系取代父子关系,成为家庭关系的主轴,重视家庭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关系和幸福与否的私人化家庭蔚然兴起,家庭中成员重要性日渐突出。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所看到的是家庭的规模与结构的转变,但这种转变的实质则源于父权文化的逐渐弱化。父权文化在家庭结构约束力的减弱,带来了“个体化”即个人的解放。齐格蒙特·鲍曼指出,“个体化”解放是通过遗传、天生的社会属性等获得的属于自己的确定性中解放出来的[1]255。这种变化被视为现代社会最明显和最潜在的特征,青少年被认为是“个体化”特征最为显著的群体。个体对于自主性的追求是代际冲突的导火索。这种个人权利的强调并没有同时保持对家庭中他人权利的尊重,以及对社会的负责,这是一种“自我中心”的观念。私人生活的发展,使青少年的个体性和主体性的发展基本被限制在家庭的私人领域之内,进而导致了“自我中心主义”的泛滥。个人在这种思想下只强调权利,忽视对他人和公众的义务与责任,从而变得无公德之心,不利于他们的成长和发展。

(二)孝道的衰落,亲子冲突逐渐升级

亲子冲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孝道文化的式微,这既是情感性的,也是社会性的危机。当社会不再敬畏权威,父权文化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土壤。传统家庭几乎是家长制的,长辈与晚辈的冲突因受到传统观念的束缚而表现为压抑下的祥和。现代性的家庭,这种冲突表现得直接且激烈。父权文化的弱化使孝道文化衰落,个人权利意识增强,个体平等在家庭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加之现代家庭父母放任的教养模式,学校的孝道教育缺位,部分青少年孝道观念淡薄、缺乏感恩之心,有的公开向传统的孝道文化和父母养育之恩的观念提出挑战。他们被多元化的社会观念浸润,拥有更多的自我意识,打破了过往的传统文化,建构了新型的青少年文化且这种文化具有强烈的反权威的倾向。传统价值观念特别是儒家伦理对家庭生活的影响深远,孝道传统无论如何都是维系家庭情感的文化外壳。少数青少年抛开所有礼仪尊卑,使亲子冲突逐渐升级成为全社会热议的话题。

二、共同作用因素对亲子冲突的影响分析

(一)“个体化”因素:青少年自身趋向

先天生理因素与后天环境因素共同作用于青少年“个体化”的过程。父权文化作为个体自我形成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影响较为突出,而从生物进化学角度,青少年时期寻求自主、追求独立是顺应自然的,他们从心理上有想远离父母的需求是有内在进化基础的。远离父母的行为广泛存在于哺乳动物中,反映出他们对外界环境有更多的好奇与探索,并促进个体更好地适应外界环境并寻求发展。人类的自主性随着心理发展而逐步形成,从两三岁有自我意识开始,独立自主的意识随着个体成长逐渐发展成熟。当个体发展到青少年阶段,他们的自主意识表现为自我选择和自我实现。青少年是典型的后物质主义者,后物质主义价值观使他们想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在行动上的体现是争取更多的生活选择自主权及与家长的权威对抗。

(二)社会因素

一是孝文化教育缺位。随着父权文化的逐渐消解,隐性教育熏陶——家庭孝文化浸化已然不能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而显性文化灌输——学校正式正规传统孝道教化又长期缺位,导致现阶段青少年的孝道观念淡薄。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孝悌是五伦之核心,传统的优秀文化是民族道德和精神的重要体现。孝道文化能有效满足青少年的成长成人、教育的立德树人、家庭和谐、社会进步之需要,我们理应将孝道文化传承并发扬光大。

长期以来,学校教育的整个工作围绕着中考和高考体制,具有急功近利的目标倾向,应试教育严重冲击着素质教育,智育目标狭隘化,教育内容越来越窄,越来越严酷的应试环境导致学业竞争的残酷,给青少年心理带来了巨大压力。为了应试,大量的青少年进行过度学习和强化训练,给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伤害。这种重人力素质而轻人本素质的教育,对人本素质中的人格、价值、思想方面的教育远远不够,阻碍着青少年自身素养的提高。少数青少年内心充满了怨气甚至戾气,缺乏感恩之心、缺少爱,不懂礼仪,影响着家庭中和谐亲子关系的形成。

二是受时代效应的影响。首先,我国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全球化与民族化的矛盾呈现出非常复杂的情况,当今社会家庭的特征逐渐被时代效应影响。西方主张家庭主体平等观的思想,而根深蒂固的中国传统父权文化不赞同家庭地位的完全平等。在中西方文化的碰撞下,父权文化遭遇了长久的困顿与无奈,在演变与发展中做出了妥协与退让。其次,新时代赋予了家长新责任。这一代的父母大部分是“80后”“90后”,多数受过高等教育,有知识且思想开放。对比传统家长知识水平有限,他们可以给孩子更多学业上的辅导。但中华教育网2019年的调查显示,90%的家长曾因辅导作业引发“渐进式崩溃”,四成家长会在此过程中出现失控行为并打骂孩子[2],造成亲子矛盾升级。

三、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亲子冲突的对策

针对青少年家庭亲子关系的社会工作介入能够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的知识、方法及技巧,帮助青少年个体及其家庭解决亲子冲突问题。此过程强调助人的专业性和方法的个别化,其基本价值理念是尊重青少年个体独立自主的权利意识,承认个体的价值和独特性,并通过改善父母教养模式、亲子间的沟通方式和家庭规则,推动个体化的正向发展,最终达到家庭和谐的目标。

(一)建立父母的良好权威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父权的力量是隐含的,却是强大的,在父亲的权威不断遭受挑战的过程中,亲子关系呈现紧张态势。健康的亲子关系即是一种权威关系,父权地位的衰落,使很多家庭结构呈“倒三角”模式。米纽秦对这种病态家庭结构作了具体的阐述,即家庭权力并不集中在父母手里,而由孩子掌握,这种权力结构倒置的现象,被称为“倒三角”。这种家庭结构会带来亲子关系问题,妨碍家庭功能的正常发挥。社会工作可以针对不同的家庭情况,组建补救性、预防性、发展性亲职辅导小组,在教育重心、教育模式、教育方法上协助父母提高教育的理性和科学性[3]。引导他们有效扮演好父母的角色,坚持规则底线、以身作则、加强情绪控制能力,树立权威。社会工作应协助建立良好的亲子依恋关系[4],让爱与规矩并行,实现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尊重青少年权利意识的理性观念,纠正非理性观念

随着父权文化的不断妥协,青少年独立自主的权利意识逐渐增强,他们不愿被社会传统价值观束缚。基于青少年个体化较为显著的特点,在对他们予以尊重与接纳的同时,针对这类主体意识及行为的偏差,可以采用理性情绪治疗方法。该疗法旨在通过理性分析和逻辑思辨的途径,改变青少年的非理性观念,以帮助他们解决心理、情绪和行为上的问题。转变他们对父母的对立态度以及消极的生活、学习态度,摒弃非理性的“自我为中心”等观念,增强青少年心理韧性[5]。引导青少年运用理性的思维方式处理家庭人际关系,持有对家庭其他成员尊重的态度,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实现认知重构。学者佟新提倡“平权型”家庭关系理念[6],这是一种新型的亲子关系模式,通过积极、有效的家庭社会工作实践重新构建亲子关系,引导青少年树立自主意识、自我尊严和自我承诺的积极自我,对良好亲子关系的维系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三)调整合理的家庭界限以满足青少年自主性的新要求

合理的家庭界限是培养青少年健康人格和健全心理的重要因素。中国传统父权文化下的父母对子女管束严格,侧重家风建设。现代家长对子女的关注涉及各个方面,有的甚至连子女隐私也要干涉。家庭生命周期理论认为,家庭同人一样,也有一个成长和发展的过程,成员之间的互动关系和他们的需求会随着这个过程发展到不同阶段而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家庭生命周期共分为八个阶段,其中青少年家庭阶段是最重要的一个阶段。社会工作者应以这一理论框架为基础,协助青少年父母解决这一发展阶段面临的问题。青少年在这一年龄阶段已基本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家庭应调整界限来适应他们个人对自主性的新要求[7]。尊重与培养青少年的独立能力,也培养了他们的责任感,让他们去探索、去体验、去创造、去承担,给予青少年成长与锻炼的机会。家长切莫以关爱之名作无原则的干涉,父母没有边界感,清规戒律较多,易使处于敏感时期的青少年产生反感,形成矛盾对立关系。

(四)改善家庭成员的沟通方式

父权力量江河日下,权力的博弈滋生了隔阂和误解,良好的沟通是破解不良亲子关系的密码。家庭系统理论认为:亲子冲突的问题根源是不良的沟通方式,只要从相互责备的恶性循环中摆脱出来,就能够有效解决亲子冲突问题。社会工作者应通过坦诚交流,让家庭成员认识到亲子问题的产生与彼此的沟通交流方式之间的关系,学习沟通技巧,拓宽沟通渠道。社会工作者应准确分析有关家庭结构特点,着眼改变家庭动力和组织方式,引导双方转变对彼此的消极看法和态度,提高家庭中青少年主体的自尊和自我价值感,增进亲子间相互信赖,可以组织家庭活动或鼓励家庭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在活动中增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交流,丰富家庭的社会生活,实现家庭关系重建。

(五)政策倡导:传承孝道文化、推进道德教育

“孝”是儒家父权制度的表现之一,是构建于血缘关系之上的一种特殊的情感表达,也是亲子关系维系的重要因素。学校应秉持“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内容应涵盖礼仪教育、孝文化教育、感恩教育、道德教育等方面。从课本开始,融入历史与思政教学课堂,使孝道教育成为学生的必修课。从小学到高中,针对各学习阶段循序渐进并持之以恒地开展,形式生动化,内容多样化,以促进青少年群体自身素养的提升。

(六)实现父权文化新转变

父权文化的弱化是社会性的,也是无法挽回的,这种文化的延续要想找到出路,就应该被重塑。文化的良性发展应该采取中庸之道,博采各国众优秀文化之长。社会工作在实践过程中,要把时代的积极理念融入传统父权文化,建构新的文化模式用于解决家庭权利地位之争引发的亲子关系紧张问题,实现父权文化的良性转变和文明发展。

四、结语

我们需要在新的历史境遇中构建新的家庭伦理文化,父权文化的弱化,亲子权利的争夺与对抗,使青少年期亲子关系表现紧张。社会工作需认真分析我国的历史、传统和社会文化的变化,评估现阶段我国青少年主体、家庭、社会的实际情况,并应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理论和方法,努力为亲子关系问题的解决提供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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