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春秀 黄云振 谢俏静
【摘 要】基礎教育教研机构在服务教育管理决策、学校教育教学、教师专业成长、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提升区域基础教育质量的重要推动力之一。调查发现,广西基础教育教研机构运作的现状包括:三级教研体系基本建立,但教研机构独立性不强;教研员编制配置有所增强,但在职教研员队伍不完整;教研职能基本清晰,但业务指导功能不足。为此,应推动组织标准化建设,完善机构建制和职能;开展教研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教研员;实施业务提升建设,创新教研方式提升效能。
【关键词】广西基础教育 教研机构 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275(2023)13-01-05
一、问题的提出
教研机构是承担辖区内中小学教研、教学及业务管理等职能的直属事业机构,也是一个集教学指导、研究、培训等多重职能于一体的研究机构,机构制度分为“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实施机制三部分”[1]。2019年11月,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提出面对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教研工作要不断“完善教研工作体系”“深化教研工作改革”“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完善保障机制”。进入新时代,教研机构要想发挥更大的价值,必须转型增效,由单向教研转向协同合作,由研究教学转向研究育人,由独立教研转向系统整合,“充分发挥教研机构在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教师专业成长、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服务教育管理决策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创造条件充分保障教研机构和教研员全面履职尽责”[2]。
当前我国教研机构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三点:一是教研转型的保障条件不足,教研经费受限、教研资源不足等因素限制了机构的转型发展。二是教研管理体制不健全,一些教研部门的设置上下错位,使得层级之间沟通不顺畅,“存在‘体制不顺的现象”[3]。三是在岗的专职教研员不足,教研员被借调现象严重,尤其是在基层中,这一现象更为突出,甚至出现“三角债”的情况,即教研部门、行政部门和学校三者之间存在人员重合的问题,影响着新时代教研机构建设的质量。基于此,教研工作者应进一步思考:在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的背景下,当前省—市—县三级教研机构呈现出怎样的运作特点?应当如何完善现有体制机制以化解当前困境,提升区域整体教研水平?本文将重点围绕这些问题开展探究。
二、调查工具与调查对象
(一)调查工具
本次研究主要采用的调查方法包括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面向广西所有市、县(市、区)教研机构发放了教研机构标准化设置研究调研表,主要内容包括机构设置情况、人员配备情况等。在此基础上,对教研员开展问卷调查,内容包括教研员的基本情况、教研员的能力、教研活动的开展、网络教研情况、业务提升、教研员培训等。为了更真实地了解教研机构发展情况,广西各市及县(市、区)教研机构标准化设置研究课题组还到广西崇左市的宁明县、广西玉林市的博白县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对部分教研机构负责人和教研员开展了结构化访谈。
(二)调查对象
数据统计表的发放对象是教研机构负责人,共发放116张数据统计表,回收116张。问卷调查的对象是教研员,调查采取网络问卷的方式,借助问卷星平台,教研员在自愿和不记名的前提下通过电脑或手机填答问卷,共回收教研员问卷1837份。其中,市级教研员115人,占比6.26%;县级教研员1206人,占比为65.65%;城区教研员516人,占比28.09%。
三、教研机构的发展现状
调研结果显示,广西基础教育自治区—市—县三级教研体系已基本完备,教研员单位配置较为完善,教研职能的划分基本明晰,教研经费的划拨也逐年递增,但是在机构设置独立性、队伍建设专业性以及业务开展指导性三个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
(一)三级教研体系基本建立,但教研机构独立性不强
当前广西共有14个市级行政区划单位和117个县(市、区)级行政区划单位。根据我国教研机构的设置惯例,每个行政区划的教育主管部门都应下设相应的教研机构。2022年广西有1个省级教研机构、14个市级教研机构和116个县(市、区)级教研机构(玉林市玉东新区没有设置教研机构),省级教研机构主要做好全区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统筹指导,市级教研机构主要负责开展市级教学改革研究,县(市、区)级教研机构主要指导学校和教师加强校本教研,基本上建立了自治区—市—县三级教研工作体系。调查发现,三级教研工作体系虽然有序运行,但是教研机构的独立性较差。
1.教研机构建制不一,出现教科院(所)、教研室、中心三种建制类型
目前广西14个市级教研机构共有3种名称,其中12个市的教研机构以教科所命名,占比85.71%;有1个市级教研机构同时挂教育科学研究所和教育教学研究室两块牌子,占比7.14%;还有1个教研机构命名为教育发展中心义务教育研究科,占比7.14%。市级教研机构可以分为教科院(所)、教研室、中心三种建制,县(市、区)级教研机构同样也可以如此分类,只是县(市、区)级教研机构的名称更为多样。课题组收集到的116个县(市、区)级教研机构共有11种名称,其中教研室91个,占比78.45%;教育研究室7个,占比6.03%;教育科学研究所6个,占比5.17%;教育科学研究室4个,占比3.45%;教学研究中心2个,占比1.72%;教师发展中心、教学研究指导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教育学科研究室、教育科研发展岗各1个。从职能上看,教科院(所)承担的工作职责更加全面,有进行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双重职能;教研室则更加偏向基础教育学科的教学研究工作,较少进行科学研究、咨政研究;中心侧重发挥教学研究、教师培训等功能。以不同名称命名的教研机构的职能侧重不同,出现机构建制不一的现象。
2.大部分教研机构为合并设置,所有机构都未独立运转
我国教研机构设置有独立设置和合并设置两种方式,独立设置是指教研机构未与教师培训、电化教育等平行部门进行合并,反之则是合并设置。调查发现,广西131个教研机构〔1个省级、14个市级、116个县(市、区)级〕中有37.88%的机构为独立设置,62.12%的机构为合并设置。同时,我区共有110个教研机构设置独立法人,执行事业单位法人治理(见表1)。在治理运行中,虽然机构设置了独立法人,但是经费、人事都有不同情况的不独立,主要呈现出两种样态:第一,法人独立而经费和人事不独立,这类教研机构拥有独立法人和独立建制,但是在实际运行中财权和人事权不独立,仅作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一个职能部门而存在。广西有46.56%的教研机构属于这种类型,其中省级教研机构1个、市级教研机构3个、县(市、区)级教研机构57个。第二,法人和经费独立而人事不独立,我区有10个市级教研机构、39个县(市、区)级教研机构属于该类型。综合来看,广西所有教研机构都未能真正独立运行。
(二)教研员编制配置有所增强,但在职教研员队伍不完整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提出:“建立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省、市、县三级教研机构应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补充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应分学段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若以学科配齐作为配置标准,那么每个教研机构至少应配置20名专职教研员;若以“学科学段配齐配强”为配置标准,那么至少应配置45名专职教研员为教研机构服务。结合本次调研结果发现,广西虽然在教研人员配置方面有所改善,但是目前仍存在在编在岗教研员人数不足,且队伍专业性亟待加强等问题。
1.大部分教研机构尚未实现专职教研员学科配齐,跨学段兼任现象普遍存在
广西市级、县(市、区)级教研机构现有在编在岗专职教研员1265人,人员数量远低于学科配齐的基本标准,差额高达1355名,而距离达到学科学段配齐配强的基本标准甚至还差4630名专职教研员。截至2022年底,广西有123个教研机构尚未按学科配齐标准配备在编在岗专职教研员,其中省级教研机构1个、市级教研机构8个、县(市、区)级教研机构114个(包括玉林市玉东新区)。按学科配齐标准配备在编在岗专职教研员的市级教研机构数有6个,县(市、区)级教研机构只有3个。广西只有南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按学科学段配齐配强标准配备了在编在岗专职教研员,自治区级和县(市、区)级教研机构无一达标(详见表2)。由于教研员未按学科配齐,广西各市及县(市、区)级教研机构普遍出现一个专职教研员兼任两个及两个以上学科教研工作的现象,这导致许多教研员超负荷工作,难免产生应付状态,难以高质量开展学科教研工作。
2.在编在岗专职从事教研工作的人员数低于平均数,教研机构编制被严重占用
广西教研机构平均核定编制数为30.7人,其中自治区级56人、市级31.57人、县(市、区)级30.42人。在编在岗平均19.9人,其中自治区级42人、市級23.78人、县(市、区)级19.27人。在编在岗专职从事教研工作的人员平均数为19.8人,其中自治区级17人、市级19.78人、县(市、区)级8.5人。从总体上看,广西教研机构核定编制数能满足按学科配齐的编制需求,但是在编在岗专职从事教研工作的人员不足(见表3)。教研人员短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部分教研机构编制不足,我区7.14%的市级教研机构和11.97%的县(市、区)级教研机构存在这种情况。而且越是经济落后的县(市、区),教研机构编制不足的情况愈加明显。第二,教研机构编制被占用,由于教研机构的人事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管理,部分教研机构编制被行政岗位借用,出现在编在岗专职教研员人数少于教研机构在编在岗人数的情况。广西有38.46%的县(市、区)在编在岗专职教研员人数仅占核定编制数比例的25%以下(即七成多的编制被占用)。第三,部分教研机构人员被借调到其他教育行政部门参与其他工作,造成人员在岗却不在位的情况。在访谈中,一位教研员提到:“在教育局的工作系统中,仅有局长、副局长等五六个编制岗位,财务股、基教股、办公室以及党委办公室等都没有专门的编制,都是占用了教研室、电教馆的编制,而真正的教研室却没有专职人员,甚至只有几个工作人员,所以根本谈不上学科配齐,更不用说开展教研活动了。”
(三)教研职能基本清晰,但业务指导功能不足
根据教研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教研机构的主要职能是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教师专业成长、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服务教育管理决策。在基础教育教研领域中,教育教学指导是教研工作的核心,因此教研机构服务学校教育教学的职能最为突出。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教研机构的主要职能,为教研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虽然教研职能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践中,教研业务的指导功能还需加强。
1.教研方式局限于听课评课、主题研讨,教研指导经验化
目前广西教研机构的指导方式主要以到学校听课评课、开展教学竞赛、举行教师培训、进行论文征评以及教学视导等方式为主,存在着指导方式单一、指导局限等问题,仅浮于教学层面,缺乏一定的研究含量,容易导致教学研究与实践的脱离,即教研员与一线教师工作相分离。教研员仅扮演下达指令的角色,教研指导停留在基于经验的教学指导上,或局限于教育理论中,不仅难以付诸实践,且缺乏创新性。问卷调查显示,教研员组织教研活动主要采取的形式有教育教学课题、专题研究,课例研究及展示,集体备课,听课评课,参加各级各类教学评比(如教研论文、教学设计、课堂实录等)(详见表4)。
2.教研活动缺少统筹设计,系统性和连续性不强
当前广西部分教研活动缺少统筹规划和设计,主要表现在教研活动过程缺乏连续性、层次性,教研结果缺少量化考评。由于教研员人数不足,开展学科教研活动次数有限,甚至还出现学科覆盖率不全面的问题。在开展教研活动的过程中,常常出现主题脱节的现象,难以就某一主题深入持续地讨论与交流,导致难以形成一套体系性、延续性、长效性的教研机制。加之教研指导活动结束后,教研员因精力有限以及时间的协调问题而导致难以兼顾活动后续的反馈与追踪工作,缺乏跟进指导与总结,从而导致教研活动停留在表面,教研工作难以持续发挥效力。同时,教研活动在开展过程中还经常出现不可控因素,导致计划不得不多次变动,例如受地域条件的限制与师资水平的掣肘,区域内的学校分布较为分散,集中开展教研活动存在一定的困难,这就要求教研员具备较强的应急能力。在访谈中,一位教研员提到:“我县地处贫困地区,在山中开展教研活动存在交通不便、经费不足等难题,再加上许多教师专业不对口,业务素质偏低,严重影响了教研活动开展的次数与质量。”
四、教研机构的发展对策
当前广西基础教育进入优质均衡发展阶段,重心在于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教研机构作为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的专业部门,在推进课程改革、指导教学实践、促进教师发展、服务教育决策等方面对促进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视广西教研机构运作实际,机构建制和运转不独立、专职教研员队伍不健全、教研业务能力不强,成为制约教研水平提升的难题。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构建制度层面到实践层面的桥梁,通过完善教研机构标准化建设,将教研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履职考评任务中,促进地方政府聚焦教研机构建设、教研水平提升,从而助推区域义务教育质量提高。
(一)推动组织标准化建设,完善机构建制和职能
目前广西各市基本已经独立设置了教研机构,部分县(市、区)以教育局下设的科室发挥教研职能,个别新设立城区尚未成立教研机构。对于尚未独立设置教研机构的县(市、区),仍需要按照国家要求完成独立教研机构建制,有相应的教研机构名称,配备在编在岗教研人员。同时完善内设机构,按照职能划分,设置负责行政工作的办公室,组织设置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管理及重大课题指导等职能的科研室,开展教育教学指导和研究等职能的教研室,协助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学业质量监测的质量检测室等,确保形成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开展教研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教研员
广西各市、县(市、区)不同程度存在的学科教研员被借调、在编不在岗现象,严重制约了我区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要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研队伍,提高教育科研能力和指导水平,要求市级、县(市、区)级教研机构按照国家课程方案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有条件的地方应分学段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将教研员配置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严禁挤占、挪用教研人员编制,严禁长期借调和有编不补,确保在编在岗专职教研员数量满足配备标准、本区域所辖学段专任教师比例标准和本级教研机构核定编制标准。
(三)实施业务提升建设,创新教研方式提升效能
教研机构应当注重两方面的业务能力提升,一是自上而下開展指导,结合基础教育理论、政策和实践研究,发挥教研机构对学校教育教学、教师专业成长、学生全面发展的指导作用,紧密联系教育教学一线,组织研训活动,指导教师开展校本研修,不断丰富专业知识、形成先进理念,推进区域课程教学改革、教学诊断与改进、课程教学资源建设、培育推广优秀教学成果;二是自下而上做好决策咨询,重点关注本区域教育教学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定期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全面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为教育决策提供参考,为教学改革提供专业支撑。
【参考文献】
[1]董绍才.我国基础教育教研室制度的历史嬗变[J].上海教育科研,2011(1):24.
[2]汤贞敏,张林静,曾令鹏.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体系建设研究:基于广东基础教育教研现状[J].教育导刊,2021(2):10.
[3]王艳玲,胡惠闵.我国教研机构的类型与职能:基于全国抽样调查的分析[J].教育发展研究,2020,40(15/16):29.
黄春秀 / 广西教育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从事教育管理研究;黄云振 / 广西教育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从事教育管理、德育研究;谢俏静 / 广西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助理研究员,从事民族教育、课程教学研究(南宁 5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