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仁婷 刘浩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推进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取得了重大成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共建共治共享”是我们党在社会治理理论和实践探索中形成的最新成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着眼于社会和谐有序、充满活力的规划部署,创新提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高质量、高水平的社会治理,开辟了“中国之治”的新篇章。
关键词:共建共治共享;中国之治;社会治理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3.20.062
0 引言
“共建共治共享”即多元社会主体关系共同参与、共同协商、共同分享,是国家、政府、民众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整合而成的“共同体”实现社会治理格局优化、提升治理效能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模式。从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社会建设要以共建共享为基本原则”到党的十九大报告正式提出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再到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已经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
“共建共治共享”是我国社会治理制度创新的核心观点,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中国智慧的治理理论和治理制度,深入挖掘“共建共治共享”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于建立起中国本土的社会治理体系框架,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夯实“中国之治”的现实基础,满足全体人民对幸福美好生活的追求。
1 “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成逻辑
“共建共治共享”是一种社会治理新理念,也是一种治理方略和治理制度,更是一种实现治理成果普惠,人全面自由发展的治理愿景,对当前我国基本国情和社会治理现实的精准把握是“共建共治共享”逻辑生成的决定依据。
第一,“共建共治共享”是社会主体和社会内生机制充分发展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转型的重大成果使全体人民的主体性得以充分展现。民众利益诉求的表达得到更多重视,社会主体已经成了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角色,发挥着前所未有的重要作用,这一转变推动着社会治理现代化程度不断深化,使得治理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成为必然。
第二,“共建共治共享”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选择。政治民主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天然契合,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应有之义。“共建共治共享”赋予了民众更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拓宽了政治生活社会化参与、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路径,是政治民主的应用和体现,能够实现社会公共事务治理和社会管理领域中更广泛、更真实、更管用的民主。
第三,“共建共治共享”是消除社会主要矛盾的策略选择。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共建共治是为了实现共享,通过人民共同建设、共同治理,实现治理成果的共享,共享主体的全面性和普遍性可以激发人民创造力和主动性,实现各领域均衡发展,可以说社会主要矛盾是社会治理生成逻辑的现实依据,社会治理的创新为社会主要矛盾指明行动方向,两者之间相互协同,相互促进。
“共建共治共享”的核心逻辑体现为一个“共”字。其中,共建是基础,是治理的前提条件;共治是路径,是治理的关键;共享是目标,是治理的最终诉求,也是衡量社会治理成效的标准和尺度。三者之间紧密联系,互为因果,互为支撑,是有机统一的整体,构建与塑造了“中国之治”的社会基础。
2 “共建共治共享”的理论基础
“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之所以能够被提出并不断完善,在于党对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和崭新思考,立足于时代变化和国情发展的最大实际,汲取前人理论中进步性、合理性成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理性客观地发挥理论与实践的建构性逻辑关系,不断推陈出新,丰富发展。其中,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理论给予“共建共治共享”有效的引领和充分的学理支撑。
第一,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观:“共建共治共享”的核心向度。人民主体观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认为人民是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是历史的创造者,在社会治理体系机制运行中,只要人民获得应有的权利和地位,才能够发挥其主动性和能动性。“共建共治共享”与人民主体观内在契合,是人民主体观的逻辑延伸和践行路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充分調动和整合各方资源优势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基本社会治理形态,以“人民的共识”促进成果共享,从而实现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根本目标。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理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本内核。“共建共治共享”是党以时代视野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认识的必然结果,它与社会主义本质深度契合,是区别于西方治理思想和理论,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突出特征和优越性的“中国话语”。在治理实践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反思提炼、创新实践,在不断加强以党为领导核心,多元社会治理主体实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的同时,归纳总结出包含了民主协商、社会分配、公共服务、共同富裕等多种理论在内的全新治理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为“共建共治共享”奠定了理论基础和根本遵循。“共建共治共享”作为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可以说“共建共治共享”的提出,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理论在公共生活领域和实践环节的具体落实,通过顺畅拓宽民主协商渠道、完善健全公共服务效能体系构建,共商共治、群策群力,汇聚社会资源,充分保证社会决策的有效性,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的潜在优势转换为制度效能最大化,为最终实现人民获得提出了可行方案。
3 “共建共治共享”的价值旨归
“中国之治”的本质是“制度之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系统阐释了“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归纳总结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十三个方面的显著优势。既是对我国治国理政基本问题的解读和诠释,更全面地表明了治理主体之间价值共识和富有活力的结构关系。可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社会治理机制体制是夯实“中国之治”社会基础的重要基石,是探索实现“中国之治”的成功之匙。分析“共建共治共享”的价值旨归,对基于“中国之治”审视社会治理制度创新有着重要意义。
首先,体现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彰显。推动治理过程和利益分配的全民化,这既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是“人民至上”价值底色和“增加人民福祉”目标导向的时代表达,更是我们党贯穿于治国理政各个方面的核心理念,是关乎执政科学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依据。任何重大决定和改革都要从“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人民立场思考和制定,“共建共治共享”支持和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权利、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一方面着力于保障民生,维护人民的生存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另一方面坚持守住民生底线,增进人民福祉,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其次,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结构巨大调整,制度创新的滞后性以及管理理念僵化,不可能避免地引发社会治理危机和风险。民众对社会管理介入和利益诉求表达越发强烈和主动,成了推动社会治理制度创新的重要力量。“共建共治共享”强调多元主体之间协同参与,着力于促进各种资源相互融合,良性互动,呈现出整合发力的同向形态,形成稳定持久社会成长增量要素,体现出社会治理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从根本上保障了良好的社会秩序,极大释放了社会发展活力,同时也是衡量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指标。
最后,实现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关键所在。平安,国之大者、民之所盼、发展之基。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一直是人民最朴素,最平实的要求,也是深系人民福祉和民族复兴的前提和基础。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日益错综复杂的社会事务要求社会治理模式产生转变,必然涉及国家、社会、民众三者关系的探索和调适,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基础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顺应了新时期社会治理的现实需求,是对治理主体框架、利益分配的形塑和重构的新型治理模式。它整合优化社会多方资源,多元主体协商、沟通与对话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畅通,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风险得到了有效防范和化解,在社会发展中不断坚固国家政治安全防线。“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平安中国迈上新台阶,在更高起点上凸显中国特色和制度优势,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4 “共建共治共享”的实践路径
通过《决定》可以得出,实现“中国之治”的最重要的三个方面就是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这是党对最大限度地凝聚价值共识、集体行动意愿、共同利益目标的经验总结,是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制度优势的实践努力和最新注解。因此,作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新理念,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就需要形成以坚持党的核心领导地位,以民主协商制度为中心的体制创新,融合“五治”提升“善治”水平的现代社会治理思路,为“共建共治共享”提供可靠的运行机制、有效的实施路径。
首先,坚持发挥党全面领导的显著优势。历史证明,无论是新中国的成立,还是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其根本原因就是在于党的领导。社会治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党始终负担着抓大局、管大事的领导作用,发挥其独特的主体优势,保障了人民和其他社会治理主体能够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并把“共建共治共享”落实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经济、安全等多个领域的总布局之中。因此,坚持发挥党的全面领导不仅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也是党和国家事业的根基和命脉。
其次,加快以民主协商制度为中心的体制创新。民主协商是我国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和形式,是社会治理的根本方式,是社会主义本质在社会治理层面的规定和表达,直接影响社会治理制度建构和实践路径。只有坚守社会主义制度显著优势,不断拓宽多元主体自主自治路径,提升路径的系统性、规范性与闭合性,才能长期有效地增强社会活力、激发人民创造力。随着人民主体力量不断壮大和社会公共事务日趋繁杂,如果再不继续以强化相关制度作为回应,就会制约社会治理效能的持续释放。因此,“共建共治共享”打造治理主体元素平等地位、权力平衡的结构关系,保证社会治理运行的方向性和科学性,是调节及引导社会治理机制,消除政府职能的有限性和增强社会力量协同构筑良善社会的关键。一方面、社会治理就是处理和解决治理民主不足、自主自治无序、社会力量缺失的过程,这就需要政府角色从传统社会管理中“治理者”单一定位转变为提供公共服务和宏观调控的“服务者”与“引导者”的角色,健全政府负责体制,打造政府与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的最佳状态,从准入門槛、规范引导等方面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发挥其在发展公益性、服务型、互助性行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加强治理成果共享的执行、监督、保障体制创新。“共建共治共享”的最终目标是共享。治理水平和成效需要人民来检验和分享,这就要求不仅注重治理参与的广泛性和治理过程的科学性、民主性,更应当行之有效地执行和保障治理成果分享。注重公共利益的分配和再分配,关注弱势群体生活质量的改善与提高,注重缩小各领域、各行业之间收入差距,积极推动基本。着力改善民生,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养老、医疗等突出问题,使人民获得感更加持久、更加充实。
最后,融合“五治”引擎筑牢“善治”保障。“善治”就是通过治理方式和治理路径创新,使社会管理真正转化为社会治理的过程。回应时代诉求,关注现实变化是“共建共治共享”制度的内生动力和发生逻辑,体现出治理过程中治理方法现代化思维的重要性。实践中,以“五治”融合来矫正和消除由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所导致的治理难题,将政治为引领、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智治为支撑,多点发力加快提升法治、德治、自治、智治水平,才能化解利益矛盾,推动利益平衡,不断推动社会治理提升至更高水平。在新时代智能化背景下,社会治理还应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强化科技支撑的数据覆盖,充分借助智能互联技术,打通各应用系统数据,拓宽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和深度,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推动政府与社会、不同领域的信息互联、相互复用。
5 总结
“中国之治”也是“人民之治”,人民至上是中国社会治理的价值基石,是社会治理的价值归属和价值原则。“共建共治共享”对传统社会管理模式进行扬弃,是创新型人民自主治理体制,它重构了传统社会治理主体框架,赋予了多元主体更广泛、更民主的权利分配、利益共享,结构性地调整了中国社会现代化治理体系,激发了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和社会内生活力,为推动更高水平的社会治理和实现“中国之治”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和行动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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