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发表了题为《讲故事的人》的演讲,结尾是这样说的:“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因为讲故事我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我获奖后发生了很多精彩的故事,这些故事,让我坚信真理和正义是存在的。今后的岁月里,我将继续讲我的故事。”好的文学作品,离不开精彩的故事;同样,好的作文,也离不开精彩的故事。要写有趣的作文,就要看你的故事讲得有没有意思。
会讲故事的作家有很多,这里我偏不说作家,却来说一个画家的故事。张大千这个名字,相信很多同学听过,没错,他是我国著名的画家。他的朋友们喜欢他,不仅因为他的画好,还因为他是个有趣的人。张大千有一个和胡子有关的故事,总被人津津乐道。
张大千留有一把长胡子,便有朋友拿他的胡子来开玩笑。一次吃饭时,酒过三巡,席间一人又拿张大千的长胡子开涮,惹得众人大笑。可是,张大千并不生气,等大家笑过后,不紧不慢地说:“我也奉献给诸位一个有关胡子的故事。刘备在关羽、张飞两个弟弟亡故后,特意兴师伐吴为两个弟弟报仇。关羽之子关兴与张飞之子张苞复仇心切,争着要做先锋。为公平起见,刘备说:‘你们讲述各自父亲的战功,谁讲得多,誰就当先锋。张苞抢先发言:‘先父喝断长坂桥,夜战马超,智取瓦口,义释严颜。关兴口吃,但也不甘落后,说:‘先父须长数尺,献帝当面称为美髯(rán) 公,所以先锋一职理当归我。这时,关公立于云端,听完禁不住大骂道:‘不肖子,为父当年斩颜良,诛文丑,过五关,斩六将,单刀赴会,这些光荣的战绩都不讲,光讲你老子的一把胡子又有何用?”听完张大千的故事,众人不好意思地笑起来,从此再也没人拿他的胡子说事儿了。
张大千的故事,肯定是杜撰的。文学作品和作文也一样,写进故事的文字未必一定是真的,我们能把握主题,围绕中心意思自圆其说,那么所写的故事就是好故事。张大千围绕“胡子”这个主题,借了刘备等人物来演绎,从而不露声色地给人以回击,令人捧腹大笑的同时,是不是也让你拍案叫绝呢?
其实,并不只是现在的人们会创作故事,古人也很会玩,尤其是那些饱学之士,因为他们的身份,让故事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北宋嘉祐二年(1057 年),时年20 岁的苏轼进京赶考,在考试中以一篇《刑赏忠厚之至论》引起了被后世列为“唐宋八大家”之一的主考官欧阳修的注意。苏轼在文章中适时地引用了一个欧阳修从未见过的典故——“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意思是尧当政时,皋陶是掌管刑罚的官。要处死一个人,皋陶三次说当杀,尧帝却一连三次说应当宽恕。
几番思索下,欧阳修最终给了苏轼总分第二名的成绩。后来,苏轼中了进士,前去拜谢主考官欧阳修,欧阳修终于忍不住询问这个典故的出处,可是这个典故是苏轼杜撰的,他支支吾吾地说不出来,但是他越这样,欧阳修就越是好奇,苏轼实在没办法,只能说:“想当然耳。”也就是考试现场即兴创作出来的意思。不过,苏轼也解释说是合理推测。没想到欧阳修不但没有责怪苏轼,反而对他表示赞赏,给他频繁竖大拇指。
虽然用典需真实,不可随意杜撰,但有时候创作一些恰当的故事也能巧妙扭转局面,获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当然了,如果我们知道得没那么多,知名度也没那么高,创作故事的时候也不一定要引经据典,可以借用动物、植物等来表达自己的意思。林语堂的一则推掉临时演讲的故事就值得借鉴。
林语堂出名后,很多人邀请他去演讲,有时候还是临时的,弄得他措手不及。有一次,他到一所大学参观,校长深感机会难得,就在食堂里临时请他对学生讲几句话。林语堂十分为难但又不好推辞,于是讲了一个故事。他说:“罗马时代,皇帝残害人民,时常把人投到斗兽场中活生生地被野兽吃掉,这实在是一种残忍不堪的事。有一次,皇帝又把一个人投进斗兽场里,让狮子去吃。岂料此人浑身是胆,只见他慢腾腾地走到狮子身旁,在它耳边讲了几句话,那狮子掉头就走,并不吃他。皇帝看在眼里,倍感诧异,于是再放一只老虎进去,那人依然无所畏惧地走到老虎身旁同它耳语一番,那只老虎也默默地走开了。皇帝百思不解,就把那人叫来询问:‘你到底对狮子和老虎说了些什么,竟使它们不吃你反而掉头就走呢?那人答道:‘简单得很。我只是提醒它们。吃我很容易,不过吃了以后,你得演讲一番。”言罢,满堂喝彩,只有校长十分尴尬。
因为惧怕吃完后演讲,狮子和老虎都不愿意吃人了,这把林语堂害怕临时演讲的心声表达得多么贴切啊!在平时的习作和说话中,创作一个围绕主题、能反映主旨的故事进行表达并不难,刚开始训练的时候,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去多创作几个,等熟练以后,就能做到信手拈来了。
最后,我们一起来欣赏周哲睿同学的习作《我的真爱》,看看他是如何通过编故事如愿吃到冰激凌的。
天气越来越热,我越来越想吃冰激凌。要吃冰激凌,必须经过妈妈的同意。可是,不管我怎么说,妈妈总是不答应。今天我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我对妈妈说:“妈妈,还记得你给我讲过的故事吗?今天我肚子里负责消化的小精灵告诉我,天气这么热,适量吃冰激凌是可以的。”嘿嘿!妈妈笑着答应了。终于,我成功地吃到了冰激凌。我一大口咬下去,嘴里马上传来了一股清凉,凉遍了全身,我不禁打了个激灵。再咬一大口,又有一股蓝莓味,蓝莓的清香把我的鼻子都要香掉了。我再咬一大口,巧克力夹心流出来了,真是太美味了!我真的太爱吃冰激凌了,真想天天都能吃到冰激凌。
这样一个故事,有没有引起你的兴趣呢?你有类似的经历吗?试着写出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