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映红 张可宁
[摘 要] 人工物是主体意向的凝结物,源于工程主体化理想为现实,在主客体的互构中由非存在走向存在。“实在论”意义上的工程人工物不完全是独立存在的原始部件或物质实体,而是多元的间性存在或交互关系。非功能性的“能指”由结构承担,功能意义上的“所指”是“意向”的物化,体现了主体的意向性赋予。从“能指”图式下人工物的结构“多重可实现性”,到“多重可利用性”的功能承担复现主体的多重“所指”,人工物不仅映射了主体的情感和意志,也体现了其在政治、文化、生态背景等方面的深度实在性。具象“能指”与抽象“所指”从相异到契合,应在物性与意向之间寻求价值关联,实现工程设计的伦理转向,现代工程人工物及其设计的伦理意向性是德性工程的客观存在和必然要求。
[关键词] 工程设计 伦理意向 具象“能指” 抽象“所指”
意识与物总是不可分割地相互联系,意向性(intentionality)指意识或心灵映现事物的状态或者属性的能力,是心理现象的决定性要素,主体的感觉、想象、回忆和情绪等具有意向功能。古希腊时期盛行的人工物象征主义(the symbolism of artifact)认为人工物是“理念”的物化,如设计师将自己的设计理念变成物质实体的产品。意向性概念源于唯名论与唯实论之争,托马斯·阿奎那将意向性纳入哲学研究,指出心灵具有在其主体自身建构意向对象的能力。笛卡尔用二元论式解释心灵现象和物理现象,主张“自我”的精神实体和物理实体同时存在。在现象学中,海德格尔、伊德等都努力将意向性用于技术研究,意向性概念表征主体对现实的指向性,是现象学传统理解先验主体与世界关系的核心概念。基于胡塞尔意向性概念和海德格尔所展示的人与技术的存在论关系,以及梅洛-庞蒂的人与世界的关系研究,伊德提出“技术意向性”概念,认为认知主体对于现实的判断,是伴随着人类存在对于现实的充分参与,技术持续地、意向性地调节着人与世界的关系。伦理意向性特指人的道德对某物、某事件、某个情景的价值指向,用以说明工程与技术在人类知觉和实践领域中的中介作用。基于语言符号学的二元分法把符号分为“能指”(signifier)與“所指”(signified),“能指是与物质客体或文本直接相关的功能意义,所指则是与社会或背景直接相关的非功能意义,这一符号学模型不仅适合于语言文本,而且也可用于分析技术人工物”。“能指”是人工物外在的表达形式,主体通过感官所直接感知的人工物的物质实体,而“所指”是通过设计以及其他符号得以表达和传递的人工物内在的思想观念。设计是主体意识中的内在建构,是道德约束下的主观抉择,从实践哲学角度阐述工程人工物及其设计的哲学,关涉工程科学和心灵哲学。人工物及其设计伦理意向性的提出,为工程哲学叙事的伦理转向带来新的思路,作为德性实践的工程嵌入伦理意向才有可能。
一、“能指”图式下的人工物结构呈现
语言符号学中的“能指”指单词的词形或词音,是语言文字的声音、形象。主体通过感官把握人工物的物质形式,即“概念”或“结构”可以在不同的“能指”图式中得到表达。自然物的物理结构、化学结构是自然类物质的组成要素,是事物本身形成的性质及机理。自然物由不同要素相互连接、交互作用,绝非机械式的几何结构,而是占有空间,组合成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结构。传统意义上的人工物一般被视为物质实体,具有特定的物理结构和性能,服从自然法则。与自然物相类比,人工物因材料、元素的不同,其组织结构、表现形式也各不相同,人工物是对直观的外在形式(机械或物理的)的改变,以及人们感官无法察觉到的内在性质(化学、生物或电子序列)的改变。在物质意义上,人工物具有其本质性的物的属性,是各种构件的聚集,结构是其所固有的几何的、物理的属性,物质结构的存在是人工物的构成要素。对于工程师而言,所设计的工程人工物应用于日常生活中,并反复验证和改进,正是其物理结构呈现了人工物的这一功能向度。
传统二元论模式中的人工物是结构和功能的结合体,设计的实质是建构对象新的结构或功能。荷兰学派克洛斯(P.Kroes)等学者提出人工物具有结构和功能二重性,是具有“物理的”和“意向的”属性的物理实体,认为“结构与功能的二重性揭示了人造物之为人造物根本性的东西”。西方哲学史上的“斯多葛主义”流派把世界二分为可控的和不可控的,“不可控”的物理立场和“可控的”的设计立场。由意向属性指向物理立场被视为“多重可实现性”(multiply realizable),体现人工物的功能描述与结构描述;多重可利用性”(multiply utilizable)是设计立场,体现人工物结构与功能的本质属性。工程人工物的结构决定其功能,约翰·盖罗(J.S.Gero)把设计定义为所需功能转化为实现这些功能的物体的(结构)描述的活动。工程师设计、研发和创制以实现人工物的预期功能,作为具备功能性的人工物,其物理属性或物性是由制造者或使用者的意向决定,依赖于工程主体的目的、意向等心智状态。在马克思看来,“自我意识通过自己的外化所能设定的只是物性,即只是抽象物、抽象的物,而不是现实的物”。“多重可实现性”(multiply realizable)指由主体的意向属性指向物理属性,是人工物的心理印迹或表象,它体现的是人工物功能进化与结构呈现的关系,是人类调动自己的智慧制造出来的物质实体产品,即为了实现预期目标,设计者在头脑中进行创造性构思,实现人工物的给定目的。功能主义认为心灵状态是功能作用,而非大脑的状态,亚里士多德认为心灵活动包含形式与质料,能够“实现在”物理结构之中,心灵可以被大脑以外的东西实现,同一个功能可以被多种不同的物理结构和状态所多重实现,即心灵是“多重可实现的”,人工物在使用者-人工物-世界关系之中被建构,其外在表象如造型、色彩、材质等,是人工物这一载体本身的表象给人的感官所直接感知的具体形象及特征,物质形式或结构呈现的“能指”成就了人工物的多样性。
人工物涉及人的目的或意向,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客体或产品,“多重可实现性”表征物理状态到精神状态之间存在可实现的多重映射,是由许多部件构成的实实在在的物理实体,具有动力、整体、质量、大小等性质。事物可以通过许多物理结构来实现,不限于精神状态的多重可实现性,正如图灵机的逻辑状态可以通过不同机制中的不同结构状态来实现一样。以此类推,人类的心理状态也可以通过不同个体中的不同物理状态来实现,在不同的时间,同一主体可能以生理上不同的形式实现相同的心理状态。人工物所具有的功能表明在一定情境中它能够被用于达到某一目的的手段,能够使人们产生对特定对象事物的概念联想,达到人工物的“能指”。且关涉设计者或使用者(观察者)的情境,同他们的生活世界有关,依据特定的情境和规范,人工物被外在地赋予意义和价值,它集中反映了人工物设计者和使用者不同的意向。具象“能指”引发主体对特定人工物的概念联想,作为物理客体,人工物具有内在的物理性质,具有物的物理属性及属人的特性,其意义源于其物性承载,物性所呈现的自然物理结构是人工物得以产生的物质前提。工程主体具有对包括此人工物在内的使用计划能达到主体目标的有效性信念,只有具备这个信念,功能才能被归附于此人工物。由于人工物的物性特征,其意向指向不仅涉及意识,也涉及实践,工程主体按照结构-功能特征设计人工物的行动结构,对应了其在物性上的价值关联,充分突显了工程产品的效用或功用。结构是功能的物质基础,传统设计取决于设计者的感知境遇,限制着起因的偶发性,现代设计的目的不仅在于功能和形式,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设计本身的传情达意。“意义”本身是虚空、无形的,但可以通过约定俗成、文化特性及其他符号加以隐喻的表达。“能指”的物质形式决定了可以成就人工物的多样性,通过“能指”传递出高于其物质面的深层内涵,使得工程人工物还具有隐晦的和不可感知的“意指”,如功能引申、文化理念等,因此工程设计是“能指”(设计形象)和“所指”(设计意义)的紧密联结。
二、多重“所指”下的人工物功能承担
对结构、要素的描述往往伴随着功能描述,现代生物哲学、心灵哲学和科学哲学转向“新目的论”领域研究,进一步引申到人工物的功能思考。符号学中的“所指”是语言的意义本身,引申为人工物设计者和使用者对人工物所涉及对象所形成的心理概念或意义,表征符号指向的事物在主体头脑中所形成的概念,且在使用者之间能够引发某些概念聚类和联想。作为物质实体,“人工物”这一技术实在的“所指”,同时也是此技术实在的意义,是由“能指”的物质形式所确证。传统观点认为客体的运动、速度、质量等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人工物没有意向,无法判断人的行为的影响,意向性是专属人的意识所具有。亚里士多德在与自然物的比较中,从本体论视角认为人工物之所以不同于自然物,“是因为它拥有自然物不具备的由其外部的生产者意向决定的人工性质(如实践功能),将人工物功能作为其外在属性”。具有技术本质的人工物,其功能位于物性与意向之间,作为结构实在,发挥着其特有的功能。即人工物的功能不仅与结构或物性相关,还与主体的意向相关,人工物有与其结构相对应的功能,功能是主体的意向性行为。古希腊柏拉图时期盛行人工物象征主义(the symbolism of artifact),认为人工物是一种形式或“理念”,是人的行为意图的产物,是基于特定功能目的而被设想、规划、布置的物质客体,不能脱离自然而存在,同时符合主体所预设的目标和目的。海德格尔认为要恰当地理解意向性的概念,不仅要从它的含义入手,更要从它的功能入手,即“一切问题中最重要的是功能问题,或‘意识对象构成的问题”。意向性不仅涉及“意向对象”的构成问题,而且也涉及“意向活动”的构成问题。意向性的功能构成表明,被意向之物和意向活动之间的相关性并不是静态存在,而是相互依存的间性存在。有研究者指出:“‘主体的‘世界是在这种构成中形成的,而‘主体自身也是在这个过程中构成的。”这种构成关系是双向作用,意向活动以不同方式指向对象,形成不同的意向对象和意向实践。由此,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和“世界”的边界被解构,传统主客体二分被消解。
人工物不仅具有物质基础,还包括心智、功能这一本质属性,受到意向影响,被刻意设计、生产或使用。设计者或使用者依据人工物的结构赋予其特定的功能,“多重可利用性”(multiply utilizable)是物理立场或设计立场指向意向属性。工程主体把目的和价值赋予具有一定物理结构的自然之物,实现工程的自为存在。在人类实践情境中该人工物能够实现主体的目的和意图,如此,功能的物质基础和物质载体共同决定了工程产品的性状和功能。工程人工物的实在性通过功能显现出来,造物是为了获得功能,遵循功能推理的逻辑,功能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工程设计主体的意向对建构工程人工物的功能起着主导作用,主体将不同的意向赋予人工物,并使其由虚在走向实在,由非存在走向存在,离开了主体的意向性,无法成功复制出给定功能的人工物。除此之外,人工物还是社会或文化客体,其产生最主要的并非物的因素,人工物是“人工”之物,设计过程中充满意向性,依赖设计主体的心理、情操、美感和环境。工程设计师为特定目的而设计的工程产品,既是具有物理、几何特征的结构实体,也是体现了人的设计理念和意向性的功能物体。
生物学领域的功能承担理论(affordance theory)指向对象或有机体在环境中的功能作用,就人工物而言,功能承擔是物性与意向、自然化意向或意向化自然的完美融合。将功能承担理论付诸人工物设计实践,“具有特定的导向性(directionality)、倾向(inclination)或者轨迹(trajectory)”的人工物,实现了对人知觉经验的转换,主体利用技术创造人工物,技术因此具有居间的意向性。生成性、构造性境域之中的技术,在“物”的使用中形成不同的“技术居间的意向性”。“居间调节”不是物本身的本质属性,而是从物和它们所处的情境的相互作用中呈现出来。吉布森(J.J.Gibson)“以功能承担概念解释生物与环境之间的功能承担关系,强调大多数环境对象拥有一种以上用途或效用,人们将对象用于何种行为取决于其心理状态”功能主义的基础源于“形式服从功能”,功能作为人工物的固有属性,将设计和使用背景因素引入人工物功能阐释,工程人工物设计主要集中于它的形式-功能组合,或结构-功能进化,人工物复现其自身的用途或功能描述。人工物的功能不是任何物理意义上的现象所固有,而是由带有先验感觉和意识的观察者和使用者从外部所赋予,工程主体将自我意识和意图通过设计施加于外在的客体,从而使其拥有某种“属我”的意义世界,如此,在“能指”基础上实现其“所指”,人工物可以“成其所是”。此时“所指”并非某一具体的人工物,而是此人工物的多重心理复现,由设计师根据意图而设计,是设计师特定功能意向的还原。工程设计处于工程过程源头,它指向工程最后形成的产品,人工物因其特定功能而在大脑中形成物象,在改变或创造“为我之物”的过程中,主体的价值、情感、意志都物化在新的结构上,多重“所指”下产生新的“人为之物”。作为理念的感性呈现,主体的功能意图决定着人工物之所是,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可感实体得以充分证明。设计师对功能的意向感知,嵌入人工物的物理结构之中,使用者通过对人工物结构的功能感知,反馈并作用于功能调整。“多重可利用性”的功能有效承担,设计师的态度、内驱力、动机等多重“所指”以物化形式凝结到人工物的过程中,意向被转化为主体之外的实在之物,所设计的实在之物适应其特定情境。功能承担是人工物所代表的事物,是其内在所能反映的概念和引申意义。人工物作为价值关联物,其功能承担是一种复杂的多文化综合体、可感知的功能承担,告诉我们人工物“应该做什么”,既涉及人工物的物性条件,也涉及人工物的设计历史、可感知的功能承担,甚至主体的伦理理念,人工物发生在各种异质因素的价值关联中。
主体的“能指”在脑海中能得出与之对应的“所指”,也可以从一个“所指”得出与之对应的“能指”,两者结合构成了表达意义的人工物。梅洛-庞蒂认为人们与世界的关系不是笛卡尔式的、对象性的“我思 ”(Jepenseque),而是意向性的“我能”(Jepeux)。物本身具有功能性的“能指”与非功能性的“所指”,在设计阶段,设计者的审美情感、价值取向决定了物的物理结构和价值功能,即从“能指”过渡到“所指”。设计师根据对人工物对象的“能指”,想象形成“所指”的功能意向,在设计的“能指”程度和“所指”意义上更为完善;而使用者则通过对“能指”的多样性的解读引发对“所指”深层含义的感情共鸣,获得对原“所指”的超越性反释。“所指”通过“能指”得以隐喻地表达,“能指”之所以能够表达“所指”,在于人们默认这种表意机制。“能指”与“所指”构成表意关系,从而形成“意指”关系。主客体的这种限定中的超越关系,即海德格尔生存论意义上的“形式指引”关系,是解释学中的意义与意思的追问,而非存在者层次上的。主体在建构工程或技术的过程中,人-技术-世界浑然一体,具有“形式指引”的结构。这种关系是先行显示的,而关系在主客体之间“悬而未定”,有待发生和构成,“‘关系不是两个现成存在者之间的关系,也不是一个存在者对另一个存在者的依附,而是人与技术人工物在存在论意义上的相互构成,从而使人和世界都获得了新的意义”韩连庆:《技术意向性的含义与功能》,《哲学研究》2012年第10期。。设计是造物的策略,也是更深层次上文化价值观的融合、表达和传播,工程的结构由设计决定,工程的功能则由使用所赋予,结构与功能之间的关系需要有意识的选择,即“意向”发挥作用,在设计语境下,结构、功能、意向的相互作用,“偶发奇想”突现产生了结构,形成某种具有新结构和与此结构相对应的新的功能。主体的目的、计划或意向性已经聚集在人工物的结构和功能中,意向性更有力地证明人工物的技术实在,人工物的结构属性和功能属性被先验地设计到特定的人工物之上,实现多重“所指”。
三、从“能指”到“所指”:人工物及其设计的伦理意向转向
“能指”与“所指”结合所表述的意义更加直观地反映了工程产品中所要表达的诉求,工程人工物除了产品的结构呈现还承担着传递意义指向的功能,构成人工物的“意指”,“意指”完成人工物意义的表达和传递。但“能指”与“所指”的对应关系要受到社会习俗、文化礼仪、历史因素、民族地域等的制约,多元论框架中的工程设计的实质突出对人工物的体验和觉知,“能指”在不同社会情境、文化语境中完全可能意指着不同的“所指”,即“人工物存在着结构-功能对应关系的‘逻辑鸿沟,很多时候既无法从特定的结构推出功能,也无法从特定的功能推导结构,‘能指的具体形式和‘所指事物的内涵缺乏深刻的内在联系,这种现象被归纳为‘非充分决定性”,即工程结构及功能或无法完全体现人类审美与情感的直观投射,“能指”并不能必然推导出“所指”。让·鲍德里亚认为作为商品的技术人工物本质上是一套符号认同体系,“能指”与“所指”的彻底分离是现代技术的主要困境所在。所设计的人工物的“能指”,最终不能获其“所指”,“能指”被强化,所指被“遮蔽”,设计中“能指”与“所指”不再互相成就。近来诸多学者认为“我们应当不再教化(moralizing)彼此,而是开始教化我们的物质环境”,认为伦理学中应该有“物质转向(material turn),设计者应当有意识地影响使用者的行为,工程设计效率、理性之外的人类目的、所蕴含的意义及伦理意向应成为关注的重点。
胡塞尔把先验自我与认识对象之间的关系界定为一种意识中的内在建构关系,意向性存在于意向体验与意向对象之间的指向关系。当意向体验指向某物时,意识就处在意向状态之中,也就与该物建构起意向关系。“是”能否推导出“应该”,工程设计师应该在实践推理中弥合从“是”到“应该”的逻辑鸿沟。因此,工程设计者或许可以完成描述的价值论转向( descriptive axiological turn) ,在设计框架中整合伦理观念,把价值判断框架化,力求工程规范和实践层面的价值权衡。
人工物就其本质而言是人类意向的投射和对象化,设计主体在设计之初的信念与意图决定着设计出什么样的人工物以及通过何种途径设计人工物,但多数情况下人工物的物理和化学特性不能随意感知,其使用规范不完全一致,先在的意向赋予极为重要。被赋予意向作用的人工物的功能在于主体的意义给予或意义构成,人工物通过它的功能-意向和它所处的具体情境与人类的生活世界高度关联。与自然物不同,工程人工物以功能证明存在,人工物凝聚并体现出相对独立的意向性。技术“人工物的意向是设计者的意向指向和使用者的意向赋加”,所赋加的人工物的“伦理意向性”并不完全是其固有属性,而是在使用中“成其所是”,正是设计者或制造者的意向指向使人工物成为“人为之物”。在设计过程中,面对可能的物性偏离,主体意向立场的选择是基于实践理性和价值共识的伦理自觉,“设计者能够积极利用调解使得技术道德化,并且帮助人们坚持自己的伦理价值,在社会中分享道德信念”,设计者、施工者或使用者等工程共同体,通过人工物获得体会和感悟,最终要以伦理实践为先决条件。意向性的功能表明意向主体和意向客体的相互生成,所设计的人工物作为一种伦理策略,以物化的形式体现了主体的道德取向。而使用中的人工物的意向性强调的是人在建造工程的过程中对自身行为的塑造,亦即通过使用工程产品构成了新的“主体性”。功能-意向构成了人工物的本质规定性,多重“所指”超出了人工物的具体的意义范畴,人工物通过“能指”与“所指”之间的“意指”关系表达意义,在“意义”建构过程中,同时渗透进消费理念、文化风尚、道德观念、价值体系。这种“意义”的指向关系,决定了设计中存在伦理规范与伦理原则,也是人工物作为概念或意义的生成机制。
人们通过人工物的外在形态去发现内在的含义,并深入其中的文化价值观。人工物具有“意向性”或能够作为“道德行动者”,乃是在与人的情境中,“把人工物置于意义考虑的一切方式,均会为创造个人满足和社会接受解释的明显需要所激发”。脱离了与人的关系,人工物不具有独立于主体的意向性或作为“行动者”而存在。使用中的人工物构成人的行为模式的“伦理意向性”,道德的行为就转化为利己的行为。“当人的行为不仅是由他们自己的意向所决定,而且也是由他们生活于其中的物质环境所决定的时候,就需要全面看待伦理理论中自主主体的核心地位。”人工物从形成初始就置于一定的伦理意向境域之中,设计主体决定人工物的结构如何运作,以此实现其预期功能,设计师在工程设计实践中整合伦理考量与设计实践之间的本质关系。在人工物设计过程中将“合乎伦理的设计”作为人工物的本质属性,工程能够被道德化地设计,把一定的道德命令“物化”到人工物当中,使人工物引导人们的行为合乎规范并规避不道德行为。工程设计的伦理意向使人工物“先行具有”预设功能,符合主体的设计理念和价值准则,具有道德意义。通过伦理意向下的多重“所指”,工程使用帶来社会认可度并产生价值和效应。同时,在设计阶段将工程人工物“道德化”,而不是仅仅在事后关注工程的伦理后果,可以前瞻性地预防人与工程的可能冲突。工程人工物设计中的这一潜在目的,预设了人类新的生存形式。
设计作为一种伦理策略,与社会思想、习俗以及与物的形态的整体化融合,体现了主体的意愿,设计主体在设计之初的信念与意图决定着人工物的“能指”,设计同时是设计主体为了达到目的而从事的“所指”活动,因而设计具有目标指向性。设计阶段,要素是前提,被嵌入特定结构,以实现功能上的整体协调,此时结构是显性的,功能是隐性的。而使用阶段,人工物功能的发挥与使用者的意向结合,此时,功能是显性的,何种结构设计来实现其功能是隐性的。正是结构与功能的多重差异性,使人工物的不确定性产生。人工物的符号学语境分析,功能意义与非功能意义多元融合,人工物与自然物、人工物与设计师、设计师与使用者的规则和界限被超越,它不再是独立于主体的非人存在物,而是处于特定文化和价值理念中的复合体。
四、结语
工程及其设计是工程主体的伦理意向的复现,设计主体通过实践的推理关联人工物的结构描述和功能描述。在设计阶段,通过审美、情感等价值导向推进设计规范及伦理蕴含,在规范性意义上塑造工程人工物的“是”与“应该”,实现人工物的价值重塑。在人工物的使用阶段,通过伦理意向形成工程使用者的生态支撑与生态制约,确保工程产品作用于世界的利益最大化。建构基于“道德-实践-规范”的工程主体与工程客体,一方面,“人类美好生活的意向导致技术人工物的产生;另一方面,人工物又能实现了人类美好生活的意愿”。伦理意向性的“先行具有”使得工程及其设计最终指向生态工程,从设计的源头践行绿色可持续理念,伦理意向性的转向反映了人、技术、工程与生活世界的相互关联。唯如此,具有“德性”和“规范”维度的工程才是生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