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 伟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山东 泰安 271000)
畜牧业是我国重要的乡村振兴战略抓手,为农民增收提供了保障。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畜牧业持续发展和畜产品稳定有效供给,对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介绍了泰安市岱岳区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监管现状和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下一步对策和建议,为进一步完善畜牧兽医安全生产提供一定的参考。
截至2022年底,岱岳区全区共有规模养殖场171家,养殖专业户598家,饲料生产企业16家,兽药生产企业1家,屠宰企业6家,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1家。预计2022年底全区生猪存栏11.55万头,出栏19.551万头;牛存栏1.95万头,出栏1.42万头;家禽存栏270万只、出栏1040万只,肉蛋奶总产量达9.25万t、饲料产量达50万t,兽药200万元产值。全区15个检疫点许可发放《动物检疫合格证明》8万余份。近年来,岱岳区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强化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从未发生过畜牧业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态势。畜牧部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好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1]。
(1)2017年起,随着山东出台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创新基层审批服务便民及执法体制,“岱岳区畜牧兽医局”更名为“岱岳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审批权划转行政审批局,执法权划转农业农村局。2021年岱岳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并入岱岳区农业农村局,为农业农村局一级事业单位,畜牧兽医执法仍为综合农业执法。
(2)2020年起,随着村级动物防疫员改革的开展,泰安市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公开招聘了32名村级防疫员到乡镇兽医站工作。2022年起,泰安市开展基层管理体制创新,镇(街道)设置“五办七中心”,镇成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事处成立“城区发展促进中心”,原兽医站并入中心。
2.1.1 检查饲料、兽药安全生产责任制 抽查落实饲料、兽药出入库登记制度,督促落实安全总监制度。要求企业向从业人员传宣贯彻《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检查安全生产告知书的发放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并做出安全生产承诺[2]。
2.1.2 监管饲料、兽药生产车间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落实吸尘除尘、防静电设备运转情况,高温设备和设施有隔热层和警示标识张贴情况,压力容器的安全防护装置运行情况,叉车和吊装工的安全防护问题,设备传动装置防护罩安装情况,厂区内消防设施或设备等配备情况等。检查落实配电室、化验室、锅炉房等重要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2.1 开展养殖领域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畜禽养殖企业和大中小型养殖场户开展涉牧领域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实施组织部署、理清职责、部门联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2.2.2 落实养殖场的安全主体责任 排查安全责任及制度、隐患排查整改、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检查畜禽舍、挤奶厅、青贮窖、粪污设施建设等是否安全,消防设施是否设立防火标志,是否严格用电用火和设备操作安全管理。
2.3.1 落实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重点检查屠宰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建立健全屠宰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措施等情况。
2.3.2 监督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 做好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加强疑似染疫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送检和检后处置,同时做好检疫记录,实施痕迹跟踪管理。组织检疫监督人员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运输检疫等环节的检疫监管工作,从诸多环节来确保上市的动物产品健康无疫,严厉打击运输、加工、经营病死禽类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2.3.3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 重点检查屠宰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对供电、供热、制冷设备、传动构件及消防等设施设备检修、保养情况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事故苗头整改情况等。应急物资是否在有效期定期更换,应急演练记录是否真实[3]。
3.1.1 部分养殖场沉淀池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部分养殖人员对人畜共患病缺乏了解,未佩戴防护服等防护用品。部分企业消防通道阻塞,线路老化,生产区电线未穿管,插座无防水功能,生活区、生产区电线私拉乱扯,个别灭火器失效欠压。饲料厂货物摆放不规整,安全生产制度及检查制度制定不完善,安全应急预案缺乏。
3.1.2 企业存在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应付心理 作为监管方,缺乏发现深层次安全隐患的手段,执法、监管人员未掌握畜牧兽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对排查专业仪器、生产加工环节中专业技术方面的问题存在困难。
3.1.3 监管权和执法权不在一起 未实施综合农业执法大队畜牧支队执法派驻畜牧中心,在日常安全监管、执法衔接和效能上有待提升,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协调配合上有待优化。
3.1.4 基层畜牧兽医体系仍然不健全 基层兽医队伍力量进一步薄弱,乡镇兽医站配建不完善,“缺人员、缺设备、缺技术”的状况仍然存在。原有工作体系被打破,市、县、乡畜牧工作衔接和措施落实需要进一步探索。
(1)建议进一步加强畜牧兽医体系建设,通过招聘相关畜牧专业人才,不断补充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加强执法、监管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落实综合农业执法大队畜牧支队派驻畜牧中心联合办公,积极对接镇(街道)组织部门,捋顺区畜牧中心、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城区发展促进中心的工作衔接问题。
(2)建议结合山东的养殖气候和养殖特点,依托智慧畜牧平台,提升健康养殖技术水平,确保遇到极端天气畜禽养殖生产正常,严防因极端天气变化造成重大疫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3)建议完善管理机制落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通过鲁牧云信息平台,及时准确报送和反馈事故信息和工作动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督促完善,防患未然、确保实效。
(4)建议加大安全生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对养殖基础设施、设备的扶持力度,改造提升安全性能,完善疫病防控等各项措施,推动养殖政策性保险实施,提高产业抗风险能力,确保畜牧兽医行业健康稳定发展[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