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俊升的美育主张及其对当代中小学美育的启示

2023-10-24 14:49吴晓琳
中国教师 2023年10期

吴晓琳

【摘 要】吴俊升在20世纪20年代对美育的目的和价值、美育实施的途径以及艺术课程编制等方面,提出了较为具体的主张。吴俊升的美育主张对思考和缓解当今中小学美育认知、环境、课程和评价等方面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启示。中小学须正确认识美育的目的与价值,优化学校美育环境,提升教师审美素养,合理规划和编制美育课程,避免美育评价的功利化,从而提升学生感受美、欣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关键词】吴俊升 美育目的 美育课程 美育评价

吴俊升(1901—2000),江苏如皋人,是我国著名教育学家,国际知名的杜威思想研究的专家之一。1919年,他毕业于如皋师范学校,毕业后担任如皋师范学校附属小学一年级国文教师。1920年秋,他考入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以下简称“南高师”),1924年毕业后,被南高师附属中学聘为教员,并在国立东南大学补休学分,获得学士学位。1928年携夫人倪亮一起赴法国巴黎大学留学。1931年完成博士论文《杜威的教育学说》,学成归国后在北京大学教育系任教。抗日战争爆发后,担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長[1]。他做过大中小学教师,一生涉足教学、学术、教育行政等多方面的工作。1935年,他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研究教育,可以说是科班出身!”[2]吴俊升这位“科班出身”的教育家的研究领域涉及教育哲学、德育和美育等。他早年对学校美育特别关注,做出了比较全面的思考,提出很多具体而又令人深思的主张,对今天的中小学美育仍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一、吴俊升美育主张的主要内容

在20世纪初期“西学东渐”的大背景下,西方大批的哲学、美学、文艺理论著作不断融入,为中国近代美育的滥觞提供了理论上的准备。五四运动后,文化思想界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各种“新文化”“新思潮”接踵而至,著名的教育家、美学家、文学家等已经鲜有不谈论美育的了[3]。吴俊升关于美育的主张正是在这一时期形成的。

1. 美育的目的与价值

依据当时推行美育的趋势,受杜威的“教育即生活”的启发,吴俊升将美育界定为普通教育中满足美的生活的一种教育。他认为,人们生活中的理想观念有真、善、美三种,美育便是帮助儿童实现美的理想观念的。美育的目的并不是把每个学生都培养成美术家,不是教学生研究历来哲学家聚讼不已的“美学”,也不是实行赛弗尔脱(Richard Seyfert)的“教育即是艺术”的主张,而是发展儿童美的欣赏和美的创作的能力[4]1-2。

艺术课程是学校发展和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吴俊升将美育的目的作为艺术课程的主要目的,为了避免“失之笼统,不可捉摸”之嫌,他将发展儿童美的欣赏和创作能力的目的具体分为五个方面:一是使学生明白美的基础原理,主要包括节奏、色调、形式各方面的基础原理;二是养成最小限度以上的美的创作能力;三是提高美的赏鉴的标准;四是养成爱美的习惯;五是发现艺术的天才,用各种教材试出艺术天才加以适当的培养[5]2-3。

关于美育的价值,吴俊升认为有三个方面,即本体的价值、道德的价值和伦理的价值[4]2-4。首先,美育的本体价值主要体现在美育满足儿童现实生活和将来生活上美育的需要。吴俊升认为,儿童有审美的本能,儿童初生时候就喜欢听母亲摇篮的歌声,喜欢穿红着绿,喜欢看美丽的图书,有时还“呀呀”地发出有节奏的儿歌,这都是审美本能的表现。如果得到适当的引导,可以使儿童的生活越发充裕、愉快,越发高尚、有意义,学习的效率也可以增进。相反,枯寂的、单调的、机械的生活,对于儿童的智能和身体发育有妨碍作用。由此可见,儿童现实生活中有美育的需要。此外,从儿童将来的社会生活来看,美的欣赏和创作可以使人得到精神上的慰藉。但是,美的欣赏力和创作力虽有本能的基础,假若在儿童时代没有受过适当的美育,它们不久便会渐渐消灭,不能蓬勃生长,这也体现了美育满足儿童将来生活需要的功能和价值。

其次,美育具有道德的价值。吴俊升认为,受过美育的人对于美的鉴赏力发达,他所崇尚的对象必定是自然界或艺术方面高尚纯洁的美,“耳不听恶声,目不视恶色”变成自然的习惯,就会排斥社会上卑鄙污浊的风尚。此外,受过美育的人为美的对象所潜移默化,精神与美融合为一体,不可分离,心地是光明皎洁的,卑贱的事被其鄙弃不屑。

最后,美育是伦理的基础。人们一切伦理上的关系,差不多都建筑在广大同情之上,广大同情并不会自然发生,而是要社会分子间的情感意志互相传播、互相沟通后才有此种同情发生。传播情意的最好工具是艺术。美育的目的在于培养艺术欣赏和创作的能力,换句话说,便是一方面使学生有接收别人的情意的能力,另一方面还有抒发自己的情意的能力,所以其结果可以“联人类于同一情感之下”,这是一切伦理的基础。

2. 学校美育实施的途径

吴俊升指出,美育的实施当然要注重艺术课程,但是艺术课程的教授不是美育的全部,美育的目的也不是单靠这些艺术课程的特殊教授就可以达到,这和德育不是专靠修身或伦理的讲授,便可达到目的一样。要达到美育的目的,学校全部生活都要注意美的陶冶,体现在学校环境、艺术课程和教师人格三个方面[4]5-8。

第一,学校环境的美化。吴俊升指出,美育和环境有密切的关系,因为美育大部分靠潜移默化。优美和谐的校园环境,不仅使学生生活愉快,养成正当的美好的风尚,而且对学生创作也很有帮助。他建议儿童多接触自然之美,教师指导学生自己培植花草、豢养动物等。另外,教室环境对美育也有帮助,教室布置应注意颜色的配合、墙壁的装饰、花草的安排和工艺品的陈列等,适合儿童的心理和需要,不违背美的原理,使学生感觉优美恬静。

第二,艺术科目教授的改良。20世纪20年代初,我国中小学存在不重视艺术课程和艺术课程职业化的现象。吴俊升当过一年的小学教师,对艺术课程实施情况较为了解。他指出,中小学重视知识灌输和理智训练,忽视学生情感生活,不重视艺术课程的教授;有的学校因为经济现状的压迫和功利主义的影响,把艺术科目职业化了。学生的作品被拿到市场上卖钱,教师不顾学生的兴趣和需要,一味苛求作品的技巧。他认为,这种做法与美育的目的相冲突。儿童对于艺术创作是起于艺术的冲动,是为了抒发情绪或理想,满足表达的需要。艺术科目的教授一旦职业化,那么儿童的创作的经济的趣味就胜过了审美的趣味,作品就毫无情感含蕴其中,学生的情感和理想也被消灭,也没有表达能力。所以,他认为艺术科目应加以改良,减少功利主义色彩。

第三,教师人格的感化。吴俊升认为,教师的人格感化比学校规定的任何规则和信条所取得的教育效果都要强。教师要实现美育的目的,必须进行人格的自我修养。教师应是受过适当美的陶冶的人,在学校做学生的榜样,对于美的欣赏、趣味要非常浓厚,还要有适度的美的创作力。教师的举止行动要温文尔雅,不流于粗鄙,思想要高尚纯洁,居处服饰要不违背美的原理,对于美育要热心地切实施行。

3. 艺术课程编制的准则

吴俊升指出,艺术课程的主要目的,不在于职业的预备,而在于美的陶冶。为了改良艺术课程,他提出了艺术课程编制的四条准则[5]4-6。

首先,课程编制考虑情感因素。艺术课程不是知识的课程,也不是伦理的课程,而是满足学生情感需要的课程,蕴含情感分子。如果艺术课程失去情感分子,就失去它本身的价值了。根据此项原则,机械图画、苛求知识方面精确不差的课程以及职业化的课程,都应当被摒弃于艺术课程之外。

其次,课程编制依据学生的生长与发育。学生控制肌肉的能力以及心理发展的状况,与艺术课程有重要关系。幼小儿童仅能控制粗大筋肉,想象作用也是活泼流动,此时从事艺术不可责以技能方面的精巧。等到渐渐能够控制细小筋肉了,想象也渐渐宁静明晰了,这时不妨渐渐引导儿童注意技能方面。

再次,先功用而后技术。学生对于艺术的创作,是起于艺术的冲动,他们起始的执笔涂鸦,或是“咿呀”学唱儿歌,都是因为想象和情绪的压迫,抒发内心感受,所以学校教授艺术,应注重功用的观念,任学生尽量表达,不可苛责以技术方面的精巧,抹杀他们表达的趣味,不能以成人的眼光作为评价的标准。等到学生筋肉渐渐发达,想象渐渐宁静,学生自己觉得自己的作品与客观方面不相符合,进而需要技术方面的精巧,教师再从旁给予指导,学习创作能力便能逐渐进步。

最后,艺术课程的社会化。艺术课程不仅是学生在校的享乐而已,学生出校以后进入社会,往来交际以及休闲时间的消遣等,应用艺术的时机很多,学校艺术课程如果与社会风尚背道而驰,学生将来应付的能力必定和社会风尚扞格不入,这是很大的弊病。吴俊升建议,社会中所习唱的歌谣、戏曲,社会中所习用的乐器,学校都应当在教学中酌量采用。

二、吴俊升美育主张对中小学美育的启示

受“应试教育”的负面影响,我国美育仍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现阶段我国中小学美育存在着认知狭隘化、课程边缘化、资源匮乏、环境堪忧等问题[6]。还有学者指出,当前美育育人路径出现错位,具体表现为:美育偏向外在功利,而无视内在价值;美育走向庸俗,而不再渴求高雅;美育趋向片面化,而忽视人的整体发展[7]。吴俊升在20世纪20年代初提出的美育主张,尽管距今已一百年,但是对当今我国中小学美育仍有借鉴意义。

1. 合理定位美育目的,正确认识美育价值

当前中小学美育仍存在着把美育等同于知识教育,把美育理解为技能训练,混淆美育与德育的关系,把美育视为考级、升学、成名等的跳板,以及将美育视为面向特定高端群体的少数儿童的特殊教育等片面化的认知[8]。这些问题归根结底是由于对美育的目的和价值认识不清。只有在觀念层面正确认识美育的目的和价值,才有可能在正确的轨道上实施美育。吴俊升的美育目的和价值论对改变当前不合理的美育认知具有纠偏意义,对合理定位美育的目的和正确认识美育价值也具有借鉴意义。

吴俊升将美育的根本目的界定为培养儿童欣赏和创造美的能力,并将其具体化为五个方面,作为艺术课程的目的。当今中小学美育目的也可定位于这五个方面。第一,中小学应普及一定的美学基础知识。吴俊升认为,使学生明白关于节奏、色调、形式各方面的美学基础原理,学生的爱好就不会流于乖僻,不会不适应社会生活。第二,培养学生基本的美的创作能力。美的创作力是抒发理想和情感的最优美高尚的工具,是生活所必需,而在休闲时间尤为重要。学校虽然不一定将学生都培养成艺术名家,但应当将学生训练成有最小限度以上的创作能力的人。第三,学校提高审美的标准。吴俊升指出,不同族群因为美的鉴赏标准不同,所以爱好各异,为避免粗野,艺术课程应当以提高审美的标准为目的。这启发当下中小学也应制定高雅的审美标准,避免审美流于庸俗。第四,培养学生爱美的习惯。艺术课程带有陶冶的性质,对养成学生爱美的习惯有帮助。现如今中小学美育课程应发挥熏陶的作用,培养学生在居处衣饰、言语举止方面都有美的体现。第五,发现艺术的天才而加以培养。吴俊升认为,艺术课程的最后一个目的在于发现艺术天才,加以适当的培养,遵循天然的途径,尽其所长。他晚年也指出,天赋秀异的儿童和青年得到承认和妥善的照顾,受国家的适当教育,是因材施教的表现[9]。

从吴俊升前两个美育目的可以看出,他主张在学校教授一定的美学原理,训练学生具备最基本的创作能力,但这并不意味着美育完全等同于知识教育、等同于技能训练。知识和技能是为鉴赏和创造美而服务的,是为了更好地抒发情感,从而满足美育的需要。另外,从吴俊升的美育本体和道德价值来看,现阶段中小学也应改变美育价值认知。

吴俊升认为,美育的本体价值主要在于美育可以直接或间接满足生活上的需要,主要体现为有效引导儿童的审美的本能,可以使儿童生活充裕和学习效率增进;美的欣赏和创作,可以使儿童得到精神上的慰藉。他将美育的价值更多地聚焦在满足儿童审美的需要和精神的满足,否认美育是教育上的奢侈品,这实际启示我们,当今美育实践不能一切以考级、升学的需要为依据,美育也不是面向特定高端群体的少数儿童的特殊教育,中小学应考虑儿童的美育需要,增加审美情感的引导与教育,强调美育的陶冶和情感抒发的作用。此外,吴俊升的美育的道德价值论,比较清晰地解释了美育与德育的关系。他认为,美育具有道德感化作用,这与今天的“以美促德”“以美育人”“以美化人”有异曲同工之意。通过美育来辐射德育,也是提高儿童道德水平的途径之一。

2. 优化学校美育环境,提升教师审美素养

校园环境具有不可忽视的美育功能。优美的校园环境不仅可以丰富学生的感官刺激,提高学生的审美感受力,还可以使学生身心获得愉悦,提升美的创作能力。学校美育实施离不开校园环境的美化,但是,目前许多学校的校园美化程度偏低,很少考虑审美因素,问题的症结主要在于学校有没有环境育人的意识和美化校园的自觉性。

吴俊升关于校园自然景色美化和教室环境美化的具体办法可以供中小学参考。比如,以教室布置为例,吴俊升提出四个具体的建议[4]6:第一,教室里各种东西颜色要深浅浓淡、配合得宜;第二,墙壁上选择适当的位置悬挂各种精美的图画,图画的颜色和包含的意义应当适合儿童的心理;第三,教室里应陈设应时的花草,花草的选择和安排要适应儿童的需要和不违背美的原理;第四,乡土的特产、本国著名的工艺品、能搜罗得到的世界各民族的特产以及学生精美的作品,都可以陈列在教室,用以丰富学生的美感生活。除此之外,校园环境的美化应该提倡师生共同参与。吴俊升曾建议教师指导学生培植花草、豢养动物等,这其实就是师生共同参与校园环境的美化。当前学生的环境意识发展较快,对美化校园有自觉的要求和较高的热情。让学生来参加校园的具体劳动可以培养他们自觉的环境意识和美化环境的能力,而且校园的审美环境也可能更适合学生的身心特点,更能受到他们的珍视和保护[10]。

学校美育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审美素养和实施美育的自觉性。教师和学生的接触机会最多,对学生的影响最大,是学生学习的榜样,所以,教师应该成为自觉实施美育的典范。吴俊升也曾指出,教师要受过“美的陶冶”,具备美的欣赏和创作能力,在学校做学生的榜样,对美育要热心施行。因此,中小学除了配齐配好美育教师外,更应重视提高所有学科教师的审美素养和美育自觉性。一方面,中小学应为教师提供有关美育的培训活动,用以提高教师的审美素养,使教师掌握欣赏和创造美的方法。吴俊升主张对教师进行训练,他曾说:“一个天生的好教师,如其对于教育的技术不受相当的训练,他的教育的天才也必然不能充分表现。”[11]另一方面,中小学教师应主动强化自我审美意识,广泛涉猎哲学、美学、文艺理论等书籍,积极参加各种文艺活动或校园文化活动,理论联系实际,丰富审美知识,提高审美能力。

3. 美育课程编制得当,美育评价避免功利

美育课程是中小学美育实施的重要环节和主要途径。2020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学校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主体,主要包括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课程”[12],课程编制是美育实施的重要前提。

吴俊升的艺术课程编制的四条准则对当今美育课程编制和美育评价仍有借鉴价值。首先,美育课程编制应考虑情感性。当前中小学美育教学的一个倾向是,忽视美育自身的感性规定性,而把其过程当成一个纯理性的认知过程:教师分析讲解,学生接受[13]。吴俊升认为,艺术课程是满足儿童情感需要的课程。20世纪40年代,朱光潜也曾指出:“美感教育是一种情感教育。”[14]因此,美育课程编制注重情感性是首要舉措。美育课程编制具备情感性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美育课程要引发和唤醒学生的审美情感体验;二是美育课程要满足学生情感抒发的需要,提供学生情感表达的机会;三是以愉悦的情感体验陶冶学生的美好品德,以美促德,实现情感教育的目的。

其次,美育课程编制应具有层次性。当下美育课程往往缺少一种内在而必要的有机性,甚至缺少与整个学校课程体系的结构性关联[15]。吴俊升建议依据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和“先功用后技能”的原则来编制适合儿童需要的美育课程,这启发美育工作者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身心和认知发展规律,围绕课程目标,精选教学素材,丰富教学资源,开发适合于从幼儿教育到高中教育不同层次的而又有结构性关联的美育课程。

再次,美育课程编制应具备时代性。《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对艺术教材编写提出建议:“内容素材要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国际视野,注意借鉴和吸收人类优秀艺术成果,凸显艺术教材的文化性质。突出思想性、经典性、时代性、民族性、实践性,有效满足学习任务要求,落实核心素养培育。”[16]吴俊升在一百年前就提出艺术课程编制不能与社会风尚背道而驰。如今,美育课程编制也应把握时代特点和新的代际群体成长的特殊背景,编制课程要与时俱进,注重美育发展的时代特点,从而使美育课能真正提高学生美的鉴赏和创造能力。

最后,吴俊升指出20世纪20年代初艺术课程存在职业化和功利化的现象,提醒教师不应苛求学生技术上的精巧,不能以成人的眼光作为评价的标准。评价的功利化也是导致美育功利化的因素之一。现如今美育评价功利化的现象依然存在。“在多数学校现行的美育评价体系中,美育往往局限于音乐、美术等学科的教育评价,尚处于狭义美育的概念范畴,未能有效延伸到美育与审美、情操、心灵和创新意识的深层次关系中,这就直接导致现有美育评价体系的狭隘化。”[17]中小学教育工作者不应盲从实用主义的论调,美术、音乐等课程不能采取以知识测试为主或考定评比的评价方式,而应把满足学生内在精神发展需要作为以美育人的重点,立足于情感教育,以养成学生健全人格为目的,全面提升学生感受美、欣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吴俊升的美育主张对于思考当前中小学美育的认知、环境、课程以及评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中小学应改变过去对美育的片面和狭隘的认知,合理定位学校美育的目的和价值,优化学校美育环境,合理规划和编制美育课程,提升审美素养和实施美育的自觉性,并避免美育评价的功利化,从而缓解当前中小学美育实施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的育人功能,彰显美育在“五育”教育体系中的地位。

参考文献

[1] 司琦,徐珍.吴俊升先生暨夫人倪亮女士年谱[M].台北: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97:11、14、16、19、41-42、93.

[2] 贺逸文,等.北平学人访问记(上)[M].北京:商务印书馆,2020:271.

[3] 美育学刊杂志社,美育与文化传播协调创新中心.中国美育发展报告(2011-2015)[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6:205.

[4] 吴俊升.关于美育之研究[J].教育汇刊,1921(2):1-9.

[5] 吴俊升.艺术课程概论[J].中华教育界,1922,12(1):1-7.

[6] 冯建民,朱肖婷.新时代中小学美育改革困难的原因与对策分析[J].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22,34(2):46-51.

[7] 毛新梅.中小学美育的错位与到位[J].教育研究与实验,2022(3):66-72.

[8] 金雅,郑玉明.美育与当代儿童发展[M].杭州: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2017:13-15.

[9] 吴俊升.文教论评存稿[M].台北:正中书局,1983:175-176.

[10] 杜卫.美育论(第2版)[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4:326.

[11] 吴俊升,王西征.教育概论[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6:252.

[12]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EB/OL].[2020-10-15](2023-02-03).http://www.gov.cn/zhengce/2020-10/15/content_5551609.htm.

[13] 冉祥华.当前中小学美育实践亟待走出的几个误区[J].课程·教材·教法,2009,29(3):66-70.

[14] 朱光潜.朱光潜文集(第4卷)[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88:145.

[15] 王德胜.学校美育的三个难点与三重关系[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3):1-6.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118.

[17] 單宏健.深入推进学校美育评价改革[N].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12-28(5).

(作者系宁德师范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讲师,教育学博士)

责任编辑:孙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