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路径探讨

2023-10-22 03:03陈广华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23年8期
关键词:吉林市人居整治

陈广华

(北华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吉林省 吉林市 132013)

人居环境是人类聚居生活的主要场所,是包括自然、生活和社会全要素在内的有机综合整体。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农村区域延伸的人居环境,既包括气候条件、自然资源方面的生态环境,又有经济发展方面的宏观社会经济环境;既包括房屋建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硬环境,又包括经济信息、网络交流方面的软环境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由政府、社会组织、企业、村民等利益主体运用各种权力和资源,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宜居美好,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生态可持续,最终实现社会和谐的管理过程。

1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要意义

2021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指出,“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水平不高,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基本生活设施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1]因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其意义不只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民生,还在于推动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本文从以下五个方面探讨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要意义。

1.1 促进乡村振兴

现代中国面临的挑战是实现城乡均衡发展,这就要求振兴乡村;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乡村振兴重要的一环,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战场”。通过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状况和提高网络覆盖率,且同步提升农村居住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可以吸引更多资金、更多资源来到乡村,发展乡村旅游、民宿旅游等业态;可以带动农业、服务业等经济形态的转型升级,并进一步平衡农村社会与经济发展,协调农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在生态环境、经济与社会等层面的振兴内容,从而加快促进农村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目标。

1.2 改善民生质量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可以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进而改善民生质量。通过完善农村生活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农村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条件的建设,可以直接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因此可以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农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和民生质量的提高。随着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随之明显改变,居住环境更加安全卫生,生活舒适度和享受度将明显提升。通过改善农村饮水水源,提高饮用水的水质,让农民喝上纯净的水,保障其身体健康;通过改善农村厕所卫生条件,免除了传染病的危害,提高了生活质量。这些改善都将直接惠及农民,提升他们的生活品质。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需要重视文化建设,鼓励和支持农村文化的复兴与传承,强化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让农村居民也能享受高质量的文化生活。

1.3 助推农业经济发展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助于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是国家的重点战略之一,而实现乡村振兴必须先改善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能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提高农业生产、销售和收益等多个环节的效率,同时也会吸引企业和资金走进农村,从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方面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各项举措,推动农村现代化进程,促进农业快速发展。

1.4 营造和谐社会环境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也是为了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一个美好的乡村环境,不仅仅指居住环境的美好,还包括文化、教育、卫生、娱乐等各个方面的全面进步。一个文化底蕴深厚、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农村社区,更能够激发人们的文化自信和向上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农民的生活幸福感和对自己美丽家园的归属感。乡村远离城市的拥挤喧嚣,具有自身独特的自然风光,其悠闲的生活方式更是与城市居民明显不同。因此,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过程中,要更加关注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多方面需求,不仅要关注居民住房、卫生设施等基础建设,还要关注社区文化、健康、卫生等诸多方面的建设。让每个乡村社区都成为一个和谐、宜居的社区,才能让农民在乡村振兴中体验到更多的文化滋养,享受生活的温暖。

1.5 促进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

环境保护是全社会共同面临的一个问题。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社会公共福利产品,关系到农民福祉和民生基本生活需求的满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保护环境。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人口的增加,城市环境面临的问题越来越严重,而乡村可以为生态环境提供保护屏障,成为城市的“后花园”。通过环境卫生设施的布建,实现垃圾分类处理、污水无害化处理等生产生活环保措施的推行;通过加强土地、河流、湖泊、山地、草原等各项自然资源的保护,实现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建设。推动乡村振兴的同时做好环境保护,可以促进乡村可持续、绿色生态发展,让乡村拥有一个更美好、健康的宜居环境,大幅度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的水平,从而实现生态利益与满足人民对美丽环境客观需求的双达标。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过程中,更应注重绿色发展。不仅仅是修缮房屋,也需要注重废弃物的处理、绿色植被的种植等基本环境保护措施。通过推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绿色发展理念,加强乡村环境保护工作。只有重视加强对农村自然生态的保护、改善和修复,才能让整个农村成为一个绿色环保的领地。这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切实可行的有效途径。

通过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可以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居住品质和文化底蕴,营造和谐社会环境,促进环境保护,实现全面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因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和提升生活质量的必要措施。在未来全面建设美丽乡村的进程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要作为重点工作和重要环节,做得更加细致和精准,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2 吉林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事关广大农民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部署以及省级落实文件精神,吉林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扎实推进吉林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改变了以往农村环境“脏乱差”不良局面,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农村居民环境卫生观念发生深刻转变,农民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但目前吉林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2.1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不规范

在调查中发现,部分村民仍将垃圾随处扔,农村环境污染成为影响农村村貌的一项重点难题。近年来,在吉林市范围内开始推行“分类到户、收集到村、转运到镇、处理到县”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人居环境大大改善。但其改善程度往往取决于地方经济实力的强弱,呈现出明显的区域局限性,甚至在转运过程中出现二次污染问题。同时,对农村产生的垃圾集中统一处理,给区域垃圾填埋场造成了更大压力。

2.2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个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存在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工程项目结算不及时、项目验收程序履行不到位、工程项目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使得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大打折扣。

2.3 农品销售市场不畅,农民增收受限

作为传统重工业城市,吉林市的传统农业面临经营松散、资金短缺、销售困难,好产品卖不出好价钱、好资源没有好市场等困境。农产品严重滞销以及农产品没有完整的销售链或销售平台,大大降低农产品效益,因此,吉林市传统农业的销售模式也必须作出相应变革。

2.4 乡村居住环境不卫生,村民居住行为不文明

乡风文明、生态宜居,才能实现乡村生态振兴。一些村落和村民生活中仍存在房前屋后乱堆杂草、乱倒垃圾和污水,损坏公共设施、破坏环境卫生等不文明行为;村民在房前屋后乱搭乱建;畜禽和宠物饲养不符合规定要求。这些现象和问题都与美丽乡村建设内容相违背,村民很难享受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的美好环境。

3 吉林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途径

3.1 市场运作,规范运收

针对农村垃圾处理方式粗放、易造成环境污染等问题,可以通过公开招标、市场化运行的模式,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长效和规范管理,大幅改善村容村貌。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全区域覆盖。建立科学的环卫保洁机制,做到集中到户、收集到村、转运至镇、由市处理,建立村清扫保洁队伍,明确包干责任,特别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责任区域的垃圾日产日清。主要包括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道路除雪铲冰、垃圾收集清运转运、垃圾转运站运营管理、环卫设施保洁维护等服务。二是无害化处理各村的生活垃圾。可以由招标项目部统一回收、清运,采取焚烧发电等方式处理这些回收垃圾;对农村多年产生的积存垃圾进行彻底根除,为农村生活垃圾的日产日清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建立对公益岗保洁人员队伍。通过市场化运营统筹调动各村公益岗保洁人员,既能降低维护成本又能有效保持村内卫生整洁;对公益岗保洁人员实施网格化管理,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实现公益岗的保洁工作常态化。

3.2 统筹施划,科学建拆

面对农村建筑的装拆以及村落的重新建设,吉林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应整体施划、统筹建设。一是推进“美丽庭院”建设。可以在各区县“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实施方案中,根据创建的目标,强化各级部门的职责,通过号召宣传、发动村民、指导各类单位上下联合行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等,扎实推进“美丽庭院”建设效果。二是实施“庭院革命”。可以引导村民在庭院安装太阳能设备,节约用电,富余电力可入网销售,促农增收。此外,可以依托庭院发展绿色种植养殖产业,搭建平台拓展外销售渠道,逐步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三是有序开展拆除各乡镇辖区内废弃不用、濒临倒塌、有碍观瞻的危房、违建和残垣断壁工作。各村村委会和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组可以组成拆除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对危旧房屋进行认定。确定为拆除对象的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由乡镇组织拆除,拆除后宅基地使用权不变。从认定到拆除整个过程要留存影像资料,并存档备案。拆除后的砖块、瓦片、石头等建筑垃圾要彻底清理,可用于铺路、垒花墙、打地基等,变废为宝,提高废旧资源利用率。严禁“垃圾搬家”,造成环境二次污染;拆出的空地统一规划利用,可以进行园艺改造,以净化美化环境。

3.3 搭建平台,拓展市场

一是搭建对接的产销平台。汇聚吉林市的粮油、山珍、菌类等绿色产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密切相关市场主体之间的合作,建立独具特色的吉林市大型现代农业经营模式。二是促进关联产业的融合。以东北顶级农产品为主体,促进投资、知识产权、质量认证与检验、金融与保险、种养殖业等相关产业的融合。三是搭建多个现代服务产品集群。通过构建生态绿色产业链条,助力企业强化产品优势,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并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合作机会,积极拓展消费市场,放大消费和市场效应。

3.4 宣传文化,强化治理

大力推进“美丽庭院”“文明乡镇”建设,促进新时代新风尚的形成,切实推进乡村文化建设。一是加大卫生健康知识普及力度,增强农村居民对环境的保护意识;创建“文明村规”,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管,使广大村民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从根源上消除不文明现象和不文明行为。二是提高农民群众对优美生活环境、文明生活方式的认知度和认同度。利用电视、广播、公众号等媒体,以及采取张贴宣传公告、村务公开牌等形式,进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和调动,引导群众积极主动投身到清洁整洁生产生活环境建设中来,从而营造“人人向往美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强农村居住环境治理重要意义的宣传。把居住环境治理当作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项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和宣传,利用宣传栏、流动小喇叭等一系列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营造“齐心合力抓治理”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农村水体综合治理。在农村中推广城市生活废水的管理知识,并对农村中的生活废水进行管理;鼓励农民节水,指导农民合理排污;对房屋前后的河塘沟渠和排水沟进行整修,并进行水体治理;开展河道清理,通过综合治理,促进水生态环境修复。

3.5 严格考评,常态监督

一是开展严密的考核评估。对照国家和吉林省相关要求,吉林市应通过村庄清洁行动,综合评估考核和验收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建立区、镇两级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属地的日常指导检查和对第三方运营公司的测评考核,重点检查城郊接合部、乡村主要道路、景区景点周边的自然村等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二是全面考核。区一级环卫所与各镇可以每月对第三方运营公司进行一次考评,并以测评和督导检查结果为抓手,做好整改落实,补齐短板不足,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三是严格对招标公司进行日常监督考核。通过制定相关的农村环境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划分相应的考核打分机制,将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报告,通过采取扣除服务费的方式进行处罚,确保农村环境整治特别是垃圾收集、清运等工作的高标准落实。[2]四是巩固提升清洁行动成果。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整治活动,对拆除不彻底、整治不规范问题进行“查漏补、固成果”,强化农户的良好卫生习惯,促进村庄清洁工作持续有效。

3.6 建强机制,以利久远

一是鼓励村民自治,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维持基层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应以村委会为单位,组织村民开展生产生活环境自清自整,农户自拆自整危房、违建、残垣断壁,拆除材料归农户所有;发动村民自己清理庭院杂物,生活生产、生活资料安置规范;院内条件不具备的农户,由村委会统一规划柴草粪堆放置场地,做到放置有序;彻底清理房前屋后、庭院门口两侧杂物和街道墙体立面私涂乱画,做到庭院内外、街道立面干净整洁有序。二是完善农民群众参与引导机制。通过评选“美丽庭院”“文明户”,完善“村规民约”等举措推动“四净两规范”“四勤两参与”落地见效,全力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当下改”向“长久立”转变。[3]三是推动全面整治。为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做到美丽与乡村同行,应实行奖优罚劣制度,充分调动村民积极性、主动性,对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不达标的主体或个人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落实上级人居环境整治精神,干群合力,由村镇到庭院,逐级治理、逐个治理,以达到全面清理整治目标。

4 结语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更是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举措。地处东北老工业基地、农业大省中的吉林市更应迎难而上,在全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扎实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打造有吉林地区特色的美丽乡村,努力实现乡村的生态振兴、经济富强和农民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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