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晶
为了有效体现政府财政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全面反映政府财务状况,需要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深化改革。财政部2022年11月18日印发《财政总会计制度》,并且在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财政部2015年制定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废止。本文通过对比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对改革前后会计制度相关核算目标、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等进行比较,并作出总结。
在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前提下,预算管理和会计制度正在随激烈的市场竞争而不断进行改革与优化。改革背后的目的是对传统会计制度存在的不足进行纠正,切实做到公平公正贯彻落实,推动各领域会计制度发展。然而,在实践应用结算中,传统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已无法满足当下新形势的需求,无法保障科学化的业务决策能力,预算管理难以达到一定成效。在此發展背景下,对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存在的不足进行完善,根据新制度的施行,分析会计核算目标,有效改进核算内容以及报表体系等,切实发挥新制度的优势和作用。
一、新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出台的必要性
(一)提升国家财政治理效能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出台,重点围绕的中心是国家预算,无论是政府的预算情况还是执行情况,都需要以财政执行作为重要纽带,营销预算管理的发展,可以提升国家会计核算质量,反映国家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新财政总会计制度会根据会计环境的变化,帮助预算管理取得良好成效,是财政管理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制度,更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坚强后盾,更是提升我国财政治理效能的坚实保障。
(二)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无论是预算管理制度还是现代财政制度,都是在现代财政制度框架的基础上确立的,而且都在不断改革与完善中。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为了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预算编制全面高效实施,严格落实预算监督,合理分配可以利用的资源,致力于实现新时代新财政总会计制度的实施。在新制度下,灵活调整预算编制,有效提升财务预算管理的成效。完成应有的财政总会计工作任务,与现代预算制度互相适应,不断同步强化发展,确保制度设计合理、内容适用。在推动财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在出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下,完善会计制度设计方法。落实新制度,强化财政资金的收付管理,对政府财政资产、负债等存量信息都要一一落实。
二、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比较
(一)会计核算目标比较
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中,其会计核算目标主要是侧重反映财政预算收支情况,进而反映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但是针对财政的资产和负债状况而言,其执行信息是缺乏的,导致股权投资、负债等信息无法在会计报表中合理反映,最终导致财务信息不真实。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之后,会计核算目标应该是完整全面的,能够符合财务管理以及预算管理提出的双重要求。新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会计核算目标侧重于以支撑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为根本,更名为《财政总会计制度》。明确规定,收付实现制、总会计预算管理的功能,需要依据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有效保障财务管理功能的实现与落实,全面科学反映出政府财政收支情况,准确反映财务情况,对于财政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财政总会计制度》促进了政府治理效能的提升,有效规范落实政府财政受托责任的具体执行情况,积极呈现真实的资产负债会计信息,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科学依据。更名后的《财政总会计制度》与时代发展紧密结合。
会计核算目标在时代发展中需要被重新定位。新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出台,依据市场发展环境,添加了以资产负债等详细的财务状况为依据的核算目标,主要考虑到核算的效率,致力于全面反映各项财政业务和事项。针对财政会计在核算模式的建构中需要全面反映政府财政状况的目标功能,有效协调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工作,按照新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依据财务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需要在原有收付状况的基础上处理经济上的业务,按照“双分录”模式的会计核算方法,致力于关注收支变化的详细情况,密切关联资产负债变动情况。会计核算目标会根据核算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出调整与改善,比旧制度下会计科目的分类更为细致。全面准确的会计核算体制,能够有效引导会计核算目标,提高财务会计处理能力和水平。在新制度的不断推进与广泛应用中,结合实际业务的发展,确保会计核算目标深入、全面,帮助各个部门实现服务型角色转变。
(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比较
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并未明确规定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但是新财政总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具体对比如下。
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要求财政部门应该以原始凭证作为依据,反映的会计信息要与使用者相关,为决策提供依据。首先,新财政总会计制度的出台,明确规定了信息质量要求,主要特点表现为真实性、可参考性。对于政府财政工作的具体情况、具体需求,能够真实反映出来,有效规避虚假信息、过时信息的出现。其次,披露的会计信息在特征的表现上具备统一性,而且具有可比性。能够采取相一致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在不能随意变更的前提下,从而保障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的经济决策与会计信息相关。再次,披露的会计信息需要以报告的形式提供给信息使用者,应确保社会公众在阅读上清晰明了、真实可靠,及时推进财政工作。最后,在会计科目的确定方面,新制度对披露的内容信息进行了具体规定,政府财政承担或有责任的负债,不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但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及时披露。此外,一般会计报表附注政府财务信息披露采取及时干预的方式、决算执行情况、有关财务信息公开的具体说明等,实现对会计核算行为的严格规范。
(三)会计核算方法的比较
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中,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经历了改革之后,进行核算时,不仅需要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还需要对与核算关系密切的资产负债状况进行反映。我国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均开始执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财政总会计制度在进行改革之后,其核算财政收入、支出和结余的同时,也对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等财务状况进行核算,采取“双分录”的会计核算方法,与会计核算“双基础”对应。
在政府会计核算模式的建设中,新财政总会计制度主要依据具体的法律法规要求,针对会计核算模式进行了适度分离,与政府会计制度体系相互协调,确保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对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供助力。对具体的核算内容与作用进行对比,具有明显不同,不仅需要相互配合,还需要实现优势互补,帮助政府会计信息质量在实施中有明显的提升。在旧制度中,政府预算编制要素主要有三个,而且由于预算编制在范围上比较狭窄,经常出现与实际预算结果在执行中存在分离的问题,使决策与实际执行面临各种矛盾。而新财政总会计制度,不仅解决了与实际预算执行分离的问题,而且拓展了预算编制范围,增加了五大会计要素,全面多方位对政府会计信息进行反映。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新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会计准则体系,在原有的收付实现制基础上引入权责发生制财务会计,可以更全面地反映政府财政财务相关信息。在原有的一般预算会计制度中,现金制在财务处理中的应用存在不足之处,而权责发生制的实施,能够解决财务处理应用问题,提升会计管理效能。根据会计核算方式,提出“双分录”的模式,作为新的会计核算方法,致力于实现新制度的具体要求,密切关联资产负债变动情况。确保会计核算目标深入、全面,帮助各个部门实现服务型角色转变。
(四)会计报表比较
旧制度中提供的会计信息不具备完整性、全面性,会计报表的编制相对简单。预算执行表包含一般预算收支表、基金预算收支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等。在新的财政总会计制度实施后,为了使反映的会计信息更全面、更详细,财政总会计提供了不同类型的报告。除以前包含的资产负债表外,还额外增加了收入费用表,反映政府财政在一定会计期间的运行情况。同时,反映财政专户资金增减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报表,以及反映专项资金增减的专项资金收支报表,并增加了其他会计报表和附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和负债的列报与行政事业单位的列报一致,并根据流动性规模和还款期长短分别列报。新制度下的收支表格式发生了变化,呈现出更全面的内容,反映了一定会计期间内各类政府收支的平衡。与旧系统相比,增加了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表和专项资金收支表,提供了更丰富、更全面的信息。新的财政总会计制度下的会计报表改革,不仅反映了政府预算收入、支出和结余等流量信息,也反映了政府财政资产、负债和運营成本等存量信息,使会计报表的内容更加丰富、系统更加完整,全面、清晰反映政府财政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给人民一本明白账。
三、新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实施
新财政总会计制度确立了“双重功能”,利用“双重基础”开展总会计工作,有利于加强综合财务会计报告的功能,加强新时代的预算监督和财政风险防范。
(一)适应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需要
新财政总会计制度的颁布实施,建立健全了权责发生制,按照重要性原则,确认政府财政等相关事项,认真贯彻具体规定的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这一重大改革任务通过从总会计科目下提取到详细的财政信息数据,不再对“股权投资”“投资收益”“政府债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资本支出”等事项的权责发生转换使用编制调整分录的方法,有利于反映出费用收入情况,满足部门财务管理需要,实现会计数据的衔接,从实际情况出发,报表编制质量得到提升。
(二)适应了预算管理一体化管理要求
新财政总会计制度的颁布实施,适应了预算管理一体化管理要求,统一了各级财政的总体核算要素,单位核算应具有财务核算和预算核算的双重功能。预算会计制度反映预算收支的执行情况,而财务会计制度反映政府的运作情况,使会计目标更加全面。新制度下,预算、执行、决算、资产、负债管理各环节贯通,可以自动提取相关会计报表数据,充分利用总会计的预算核算和财务核算功能,进一步提高政府金融资产负债、收支信息核算的质量,有效支持财务预算,跟踪监督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等。
(三)进一步理顺了资产、负债科目
新财政总会计制度的颁布实施,对于财政会计的基础需要按照会计科目进行决定。资产作为会计最基础要素,与负债等构成会计等式,是财政经济活动离不开的经济事项,国有企业资产或负债不包含在内。对资产种类的清晰界定:一是可支配的资源,包括国库及现金管理资产、股权投资等;二是具有往来性质的项目,包括应收及暂付款项、预拨经费等。清晰界定了负债种类;三是具有偿还义务的项目,包括应付政府债券(包括国债和地方债)及利息、借入款项(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借款等)、其他负债等;四是具有往来性质的项目,包括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应付及暂收款项等。
(作者单位: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