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元罗
《当代中国的民族政策》这一课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由来、发展与完善为主题。在学习这些知识点时,可以通过阶段分期的形式,对相关内容有全面、正确的认识。这一课的课程标准是了解当代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意义。根据课程标准,可以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经历的重要时期及其发展完善进行分期整理。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
可以从历史因素和现实需要等角度分析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按照时间顺序,罗列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探索与实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律文献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区的建立。
1. 背景: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各民族的实际生活环境;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族问题。
2. 文献依据:探索——1941年《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规定,依据民族平等原则,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明确——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基础——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3. 自治区的建立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有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首先应明确两个阶段分期,一是1978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至1997年中共十五大的召开,在这近二十年的时间内,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历程;二是2012年中共十八大召开以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完善的表现。
階段一:1978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至1997年中共十五大的召开
1. 背景: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全面恢复和落实党的民族政策。
2. 法制保障: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被纳入法制轨道。
3. “三个离不开”:1990年提出,深刻阐述了中国各民族休戚相关、命运与共的血肉关系。
4. 基本政治制度:1997年,中共十五大明确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
阶段二:2012年中共十八大召开以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完善
1. 中共十八大以来
(1)“两个共同”: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2)“五个认同”: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2. 中共十九大报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根本保障:坚持党的领导。
(2)核心内容:维护国家统一。
(3)实现方式:依法治理。
(4)内在要求:各民族共同繁荣。
(5)根本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