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课 当代中国的民族政策

2023-10-14 23:43张国通
关键词:民族自治民族区域共同体

张国通

素养夺标

了解当代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意义。

本课必备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

1. 历史背景

(1)中国是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

(2)各民族在分布上交错杂居、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逐渐形成多元一体格局。

(3)在旧中国,许多少数民族长期遭受统治阶级的压迫和歧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

(4)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民族问题。

2. 历程

(1)1941年,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规定,依据民族平等原则,“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

(2)1945年,中共中央提出:“对内蒙的基本方针,在目前是实行区域自治。”

(3)1947年5月1日,经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我国第一个省一级的自治区。

(4)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定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

(5)195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自治机关都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依法行使规定的自治权。

3. 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先后成立。此外,还成立了一批自治州、自治县(旗)。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

1. 背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全面恢复和落实党的民族政策。

2. 表现

(1)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正式颁布实施。

(2)1990年,中共中央提出“三个离不开”,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深刻阐述了中国各民族休戚相关、命运与共的血肉关系。

(3)1997年,中共十五大明确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

3. 作用

(1)维护国家的集中统一。

(2)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發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

(3)实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三、中共十八大以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善

1. 表现

(1)十八大(2012年)

①坚持“两个共同”: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

②增进“五个认同”:(目的)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2)十九大(2017年)

①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民族工作新的内涵和重大历史使命。

2. 意义

(1)有利于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民族工作领域的具体体现。

(3)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伟大目标。

重点难点

1. 民族区域自治不等于“民族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民族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自治是指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各民族共同行使自治权利,而不是某一少数民族的自治,不仅仅要突出“少数民族”,还要突出“区域”。

2. 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

(1)中国在历史上长期以来就是一个集中统一的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境内各民族逐步汇合成了中华民族。

(2)长期以来中国的民族分布以大杂居、小聚居为主。长期的经济文化联系,形成了各民族只适宜于合作互助,而不适宜于分离的民族关系。

(3)我国人口、资源分布和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只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才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和国家的繁荣昌盛。

(4)自1840年以来,中国各民族都面临着反帝反封建、为民族解放而奋斗的共同任务和命运。在共御外敌、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长期斗争中,中国各民族建立了休戚与共的亲密关系,形成了互相离不开的政治认同。这就为建立一个统一的中国,并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和社会基础。

3.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点

(1)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各民族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统一领导。

(2)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单纯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也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

4.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们党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实现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保障了少数民族与汉族人民同等的民主权利,并且使少数民族享有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

(3)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受到尊重,各民族相互了解和理解进一步加深,对民族差异更加包容,为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提供了良好的心理基础,有助于民族自治地方发挥积极性。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以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的,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它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使各族人民,特别是少数民族把热爱本民族与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结合起来,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捍卫祖国统一、保卫边疆的光荣职责。

5.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途径

(1)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定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不动摇,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是培育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坚守。

(2)保障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和祖国统一是培育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取向。

(3)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是培育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坚实基石。

(4)坚定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培育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纲领和方向指南。

(5)坚持和完善民族政策是培育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保障。

(6)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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