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磊夫
历史学者陆威仪对公元4世纪的情况有一个概括:“在4世纪的时候,中国南方是一个没有军队的王朝,而中国北方却只有军队,没有王朝。”在北方,西晋灭亡后,出现了一系列大多建立在少数民族军事力量上的短命政权,统治者从战争中赢得权力,但难以控制自己不守纪律的下属。有时候,比如在刘渊建立的汉赵,朝廷深陷内部斗争、谋杀和大屠杀,其血腥残酷,可匹敌之前西晋的瓦解。其他时候,比如在氐人首领苻坚建立的前秦,公元383年前秦攻打东晋,于淮河流域淝水遭遇惨败,导致这个脆弱的政权走向崩溃。
在长江以南,组成王朝支柱的军人(他们往往是北方移民)和已经扎根当地数代的地主家族有明显区别。早在三国孙吴时,这种模式已见端倪。早期加入并支持孙吴的冒险家们在一次次战争和朝局阴谋中被逐渐消灭,而会稽虞氏和吴郡顾氏、陆氏作为著名的士族领袖,则保持了有效的独立性,并且与朝廷没有什么关系。
东晋王朝情况类似。像谢氏家族这样从北方迁徙至南方的流亡者在流亡政府中起着主导作用,而在淝水作战的北府兵似乎是由流民组成。而南方的地主家族只是逐渐被说服接受闯入者的统治,他们和朝廷的关系因九品中正制而变得复杂。
九品中正制最初是曹丕为自己选拔贤人而制定,这个制度建立在地方推荐的基础上,但受到中正的监控。中正同样由地方推选,但要求他们主要效忠于国家,并将每个候选人分为九品。在汉代,推荐者是乡里之外的朝廷官员,并且被推荐者需要通过京城的考核评估,而与汉代情况不同,中正的决定是最终决定,候选人可即时获得任命。这种新流程当然速度更快,一开始运行得很好,但随后被地方利益腐化,直到中正——九品中正制的核心——受到世家大族的深刻影响,以至于不再是朝廷的独立代理人。而到了东晋时期,南方的世家大族控制着国家大部分的地方民事管理权力。
但不幸的是,这种控制与其说是为了公务,不如说是为了私事。高阶官职通过世袭获得,高门望族加强其作为政治和社会领袖的地位,而那些通过个人能力做官的人被认为是下等的,一直处于卑微的地位。
此外,令人遗憾的是,人们对朝廷的忠诚相当有限。那些身居高位的官员只考虑他们自己应有的权利,缺乏责任感。世家大族子弟经常不愿接受任命,那些接受任命的人也往往更关注自己的利益,很少注意自己的职责。
当灵帝死后中央权力崩溃,地主士大夫的私人武装无论在数量还是素质上都无法匹敌新兴的军事强人及其追随者。所以,奠定三国鼎立局面的一系列大战是在非常实际的军阀之间展开的:曹操、刘备、孙策、孙权知道如何统兵,如何从混乱中建立新政权,他们各有各的方法。对他们以及他们之后的统治者来说,难题是如何建立安全的行政管理以维持忠心、利用资源。为此,他们需要地方领袖的支持与合作,而他们缺乏获得这种支持合作的手段。
无论如何,这些分裂中国的政权都无法宣称拥有汉的权威。虽然之后也许有人取得了相同的名号,但对当时人来说,这些人无疑是新来者、闯入者,并且外部强敌环伺、势均力敌的事实削弱了他们在百姓中的权威。此外,东晋已经被不光彩地逐出古老帝国的核心地区,东晋在南方的后继王朝和它在北方的对手都依靠自己的军事力量获得权力。这些王朝也许能通过善举获得声望和支持,可以为文学、经学提供庇护,为道教、佛教广为流传的神迹提供支持,但它们自身缺乏过去的精神。对分裂时期的望族来说,现有政权只不过是你方唱罢我登场的短命领先者而已。
隋朝统治者于公元6世纪末再次统一中国,他们通过行政改革巩固自身权力、加强对人民的控制,包括制定更广泛的法律法规。特别是结束了九品中正制,建立起中央机构监督选官任职。随着高阶官职的世袭权被废除,任官向所有有能力的人敞开大门,首次出现了通过考试选官的例子。自此之后一千多年中,这种新制度主宰文官的入仕,定期提供有才干的官员,并将地方州郡首领与国祚联系起来。
隋朝迅速灭亡,但之后唐朝数百年的光辉恢复了帝国的权威。尽管王朝崩溃,中国再次分裂,甚至被蒙古人、满洲人征服,但人们始终持有一种期待:文明世界将再次统一,汉的传统将重现。
要实现这种统一,至关重要的是朝廷统治者和地主家族的联盟,这些家族控制着国家的核心经济,为朝廷行政管理提供必不可少的服务。即便发生战争或叛乱,正是这种沉默的约定一直维持着汉的统治,正是这种未书面化的契约的破裂毁掉了王朝,导致短命政权频繁更替、南北方长期分裂,也正是这个重要关系的重建,使中国在唐朝实现统一。
后汉的虚弱和最终失败常被人归咎于一连串年幼的皇帝、随之而来的外戚家族干政、导致宦官专权的朝廷斗争。然而在南北双方,衰弱、短命的王朝频繁更迭持续数百年,反映出中国的分裂不仅在于地理,还在于阶级,在于王朝内部对大一统帝国理想的忠诚。
回顾历史,汉朝最伟大的成就是行政制度,这套制度为朝廷提供了优秀人才,提供了检查和监督,以控制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紧张关系。
爱德华·吉本对羅马帝国这样描述:“公元2世纪,罗马帝国据有世上富饶美好的区域,掌握人类进步发达的文明。”吉本进一步提到帝国军队的骁勇善战和严格纪律,提到法律和习俗虽然温和却能发挥巨大影响力。罗马帝国与汉帝国这两个伟大的政体在以上所有表现中都有绝妙的契合。
(摘自《洛阳大火:公元23-220年的后汉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