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劲盛
图1
乐器是音乐的载体,也是音乐的物质基础。内蒙古民族乐器丰富,并在长期的承传过程中发展为“吹、拉、弹、打”四大类乐器,其中代表性的有以冒顿潮尔、枚(笛子)等为代表的吹管类乐器;以马头琴、四胡为代表的弓弦类乐器;以萨满鼓、查尔基等为代表的打击乐器和以托布秀尔、蒙古口弦等为代表弹拨类乐器等(图1)。
新中国成立以后,内蒙古民族乐器制作改良实践在对民族乐器传统形制进行有效传承的基础上,对制作工艺和材料创新进行重大改革,以声学原理为基础,使民族在制作工艺水平上有了很大的提高。
传统社会中,各种民族乐器在内蒙古民间广泛传播,并与民歌伴奏和民间器乐合奏产生了紧密联系。由于草原上各地区之间审美要求和工艺水平的差异以及民间艺人的制作工艺水平的不同,内蒙古的民族乐器产生了各种复杂多样的形制和规格尺寸。新中国成立以后,在一批民乐演奏大师们的积极倡导下,依托内蒙古呼和浩特民族乐器厂这一国营乐器厂的技术实力,与技师张纯华、田春林等人合作开始了内蒙古民族乐器制作的改良实践。
内蒙古民族乐器制作的产业化和行业发展,在新中国成立之后迎来了跨越式的发展。以马头琴为例,蒙古族马头琴的造型工艺从整木剜制的勺子型造型变迁为梯型琴箱的拼合式造型工艺代表着马头琴在民间的大范围普及和传播。
图2
至少从清朝晚期开始,锡林郭勒草原上已经出现了与现代马头琴造型基本相同的梯型琴箱马头琴了。新中国成立之初,马头琴乐器改革的主要牵头单位是呼和浩特市民族乐器厂,当时的主要乐器制作技师张纯华等人在内蒙古歌舞团马头琴演奏家桑都仍的帮助下,开始了现代马头琴改革的步伐。传统马头琴的面板是用牛皮蒙制的,为了加大音量和增强稳定性,面板材料改良经历了牛皮→蟒皮→定音鼓皮→膜板→木板等改良实验过程,此外琴弦由传统的马尾丝弦改良为尼龙丝弦、琴轴由传统木轴改良为机械铜轴等。1956年起,中国广播民族乐团等单位开始参与马头琴改革,并主要从事低音马头琴的改革,以补充中国民族乐团低音声部薄弱的问题,在主要研制人员黄玉麟等人的努力下曾试制出三条弦的大马头琴和四根弦的低音马头琴等试制成品,并运用在乐队中一直使用至1962年。1961年,在北京乐器厂支援和帮助下,马头琴演奏家桑都仍等人试制出了具有现代意义的木面高音马头琴(图2),面板使用鱼鳞松(白松)、背板用色木,d1、g1定弦,这批高音马头琴共6把,于1963年由著名马头琴演奏家巴依尔试奏并录制马头琴独奏曲《青松》,留下了珍贵的资料。
潮尔是蒙古族传统拉弦乐器,在潮尔大师色拉西的倡导推动下,潮尔的改良经历了共鸣箱形状倒梯形→六边形→正梯形的实验过程,后因“十年浩劫”而中断(图3)。
雅托噶(蒙古筝)是蒙古族传统的弹拨乐器,传统的雅托噶(蒙古筝)有10弦、12弦、13弦等规格区别,1985年起内蒙古艺术学院娜仁格日乐与呼和浩特民族乐器厂段廷俊等人合作,改良出18弦雅托噶(蒙古筝),大大地拓宽了音域(图4)。
图3
除此之外,内蒙古民族乐器制作的改良还有蒙古四胡、火不思、托布秀尔、冒顿潮尔等乐器的改良实践,在此不再一一赘述。
经过多年的积累和沉淀,内蒙古民族乐器制作改良工作在进入“改革开放”后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据不完全统计,自上世纪7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期,内蒙古民族乐器制作改良获得国家级奖项10余项,省部级奖项20余项,成绩斐然。
以火不思为例,火不思自元代进入宫廷乐队后传承至民国初期,其梨形琴箱的造型一直没有改变,也成为了火不思的典型特征。目前,内蒙古地区仍有几个厂家在坚持制作和研制古老火不思的传统制作技艺,采用整木剜制工艺制作传统样式的火不思,为宫廷乐队和古乐团演奏增色不少。新中国成立后,在国家倡导的积极继承和发掘民族音乐遗产的风气使古老的火不思展现出新的生命力。20世纪60年代初期,呼和浩特民族乐器厂在研制新型改良火不思的过程中,得到了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音乐工作者拉苏荣、高•青格勒图等人的支持和配合,在开展对新型改良火不思的研发工作中以传统火不思的乐器形制为基础,在1980年终于研制成功了新型有品的火不思。1980年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中,青格勒图用新型火不思演奏了蒙古族传统乐曲,受到听众的欢迎和好评。1989年,高·青格勒图等人研制的新型火不思先后获得过文化部科技进步三、四等奖各一次(图5)。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新型火不思开始在内蒙古各大演出团体推广,逐渐成为普及率最高的蒙古族弹拨乐器。改良成功的火不思作为成功案例被载入了大型画册《中国乐器图鉴》中。
图5
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达日玛与呼和浩特乐器厂李福明、周印两位技师联合研制的“钢弦马头琴”于1984年荣获文化部科技进步三等奖;内蒙古艺术学院娜仁格日乐与呼和浩特民族乐器厂段廷俊等人合作改良的19弦雅托噶(蒙古筝)于1990年荣获文化部科技进步奖,1993年荣获内蒙古文化厅科技成果奖;内蒙古艺术学院赵双虎与呼和浩特民族乐器厂段廷俊等人合作改良的蒙古高音四胡1990年荣获文化部科技进步四等奖;内蒙古歌舞团满都拉与呼和浩特市二轻民族乐器厂周印合作改良的蒙古高音四胡于1991年荣获文化部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并不是内蒙古民族乐器制作改良取得的全部成绩,但从侧面反映了自治区在此方面的成就和成果。
在进入21世纪以后,内蒙古民族乐器制作的改良工作进入了新的模式。特别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热潮的推动下,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大类别中传统手工技艺类的内蒙古民族乐器制作保护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依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签约各国需建立本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清单”,这即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弘扬,本身也是一种保护措施。我国建立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内蒙古自治区积极响应和落实,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对代表性项目实施有效保护,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方面,截止2021年7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98个(共106处保护单位),其中有传统手工技艺类项目11项,约占总项目数的12%。在11项国家级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内蒙古科右中旗申报的民族乐器制作技艺(蒙古族拉弦乐器制作)项目在2011年5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项目编号Ⅷ-124。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方面,截至2021年7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82人(健在75人),其中有传统手工技艺类传承人9人,内蒙古科右中旗的乐器制作师哈达于2012年被公布为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乐器制作技艺(蒙古族拉弦乐器制作)传承人。
在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方面,内蒙古2007~2021年共先后公布6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487个(820处保护单位),其中共有传统手工技艺类项目143个(179处保护单位)。
在这143个传统手工技艺类项目和179处保护单位中,共有民族乐器制作相关的项目10项(11处保护单位),包括蒙古族拉弦乐器制作工艺(兴安盟科右中旗,2007年)、榆鼓制作工艺(赤峰市喀喇沁旗,2009年)、蒙古族拉弦乐器制作工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2009年)、鄂温克族口弦琴制作技艺(呼伦贝尔盟根河市,2011年)、鄂温克族鹿哨制作技艺(呼伦贝尔盟根河市,2011年)、火不思制作技艺(锡林郭勒盟镶黄旗民俗文化协会,2015年)、蒙古族四胡制作技艺(呼伦贝尔盟鄂温克旗伊敏河民间艺术团、2015年)、潮尔琴制作技艺(通辽市文学艺术研究所,2015年)、马头琴制作技艺(内蒙古呼鲁格民族乐器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根与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8年)、蒙古族四胡制作技艺(通辽市博尔金民族乐器研究所)。
2016年起,内蒙古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重点对自治区贫困旗县包括民族乐器制作在内的传统工艺类传承人群及从业者进行整建制培训,截至2021年7月已培训60余期5000余人次。同时,设立自治区传统工艺工作站7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扶贫就业工坊8个,促进民族传统工艺振兴,助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战略。其中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8月,由文化部主办,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内蒙古农业大学共同承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蒙古族拉弦乐器制作技艺”项目培训班》在呼和浩特举办,培训班的主要内容是培训以马头琴、潮尔、四胡等为代表的蒙古族拉弦乐器制作技艺,因为其不仅是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典型代表,其精湛的制作技艺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手工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培训班为来自内蒙古10个盟市的40位具有乐器制作技艺的手工艺人和传承人进行了“蒙古族传统乐器制作基础”“雕刻工艺”“镶嵌工艺”等10余个课程的专业培训。这次培训为提升传承人专业技能、促进民族乐器在内蒙古的生产性保护起到了助推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