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娟
(东平县河道管理保护中心,山东东平 271500)
白吉河是乡级重要排涝河道,属黄河流域黄河干流水系,发源于东平县东平街道驻驾村,下游汇入稻屯洼,河道全长11.36 km,流域地形北高南低、东高西低,全境位于东平街道境内。白吉河卜楼村宿昌西路中段至营子村济广高速桥河段,长2.5 km,涉及东平街道卜楼村、焦村、焦园村、营子村、宿城村,已完成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建设工作。
白吉河为东平街道乡级河道,建立了乡、村两级河长组织体系,共设立乡级河长1 名,村级河长12 名。其中卜楼村至营子村河段,设立乡级河长1 名,村级河长5 名。县、乡两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均对各级河长、河长办及联系单位、成员单位责任进行了细致分工。两级河长办均落实了人员、经费和场所,确保运转正常,有效发挥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作用。
县、乡两级均发布并执行了河长制会议制度、考核办法、部门联动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察督办制度、验收办法、河长巡查制度、河长办工作规则、河长联系部门工作规则、信息共享补充规定9 项制度办法。东平县政府出台了《东平县关于加强河湖监管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形成了完备的河湖长制制度体系。各级河长办运转高效,工作规范;各联系单位履职到位,有效落实联系河湖长的各项工作任务。
1)“一河一档”建设情况。在前期水利普查的基础上,对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白吉河各项信息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分门别类进行归档,对实测、动态数据及时整编更新,形成了白吉河“一河一档”工作台账,为长效管护提供了详实资料。
2)“一河一策”编制实施情况。东平县河长办组织完成了《东平县白吉河“一河一策”方案》修编,突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两个清单”,为河湖治理保护提供目标清晰、阶段合理、推进有序的规划指导。
3)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情况。按照山东省河长办关于开展河湖划界的有关工作要求,2020 年白吉河全面完成了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卜楼村至营子村河段共埋设界桩(牌)25 个、公告牌2个,规范形成划界矢量数据,划界成果经东平县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告。
4)采砂规划编制情况。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河道采砂的通告》,实行河砂全面禁采,卜楼村至营子村河段无河道采砂任务。
5)河长公示牌设置情况。按照山东省水利厅《关于河长公示牌规范设置的指导意见》,卜楼村至营子村河段规范设置河长公示牌5 块。各级河长公示牌内容包括河长姓名、职务,负责河段,民间河长、义务河长河道警长姓名、职务,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各级河长职责,总体目标,监督电话以及河长制公众号二维码等信息。
6)河湖管护数字化程度。卜楼村至营子村河段已经纳入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平台管理,该段共设视频监控点1 个,白吉河乡、村级河长使用手机APP 软件巡河巡湖,实现了河长巡查APP 全面覆盖。
1)各级河长均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白吉河的乡、村级河长围绕管理保护、资金投入、清违清障等重要事项,通过召开会议、开展河湖巡查等方式及时组织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省、市总河长令和省、市、县级河长巡查制度要求,乡级河长每旬开展巡河不少于1 次;村级河长每周开展巡河不少于1 次。按照泰安市《河湖长巡河湖情况分级管理通报制度》,县河长办对乡、村两级河长巡河情况每旬一通报。通过下发通知、召开会议、电话问询、短信提醒等形式,将河长巡查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名河长。督促各级河长认真贯彻落实《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和省、市级河湖长巡查制度要求,积极开展巡查调研,卜楼村至营子村河段乡、村两级河长巡河率达到100%。
2)组织街道相关单位按照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全局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和配备河管员,建立了河管员体制机制。明确河管员负责所管辖河道的日常保洁、日常巡查、信息反馈、政策宣传、引导公众参与等工作,协助各级河长做好河湖管护。
3)白吉河在治理过程中高度重视河道生态岸线形态,注重水生态系统修复,实施生态护坡建设,保持岸坡原生态,维护河流自然形态,未进行人为直线化、渠化,保留河湾、浅滩等形式,自然岸线长度比例60%以上。东平县园林中心对河道沿线进行了生态绿化,建成了滨河公园,既考虑了城市绿化的要求,也遵循了带状河流绿化的特点,科学种植了灌木、乔木和花卉,两岸形成了“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景象,无明显植被覆盖或人为破坏现象。
1)水域空间管控制度建设情况。东平县建立了完备的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制度,加强河道空间管控,有效维护了白吉河河道管理保护良好秩序。
2)涉河事项审批情况。卜楼村至营子村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建有桥梁8 座、高压线2 条、平台1 处、跨河管道2 处,东平县水利局进行了论证,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合理,事中、事后监管到位,记录规范,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严格。
3)违法事件发现及处置情况。在河长制部门联动制度的基础上,东平县司法局联合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出台了《东平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保障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密切衔接,严厉打击涉河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障正常水事秩序。
4)河湖违法情形。由各级河长办牵头,组织开展了河湖“四乱”问题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卜楼村至营子村河段未发现河湖违法问题。
1)河湖文化发掘及展示情况。卜楼村至营子村河段近年来建成了东平博物馆、东平体育会展中心、龙泉公园、林荫公园、人民公园等人工景观,从传承和创新、当前和长远的不同角度提升水文化内涵,以净为底、以美为形、以文为魂,逐步成为当地党建教育、环保、文化宣传主要阵地和人们宜居和康养的中心。
2)河长制宣传情况。东平县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宣传,不断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近年来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有力提升了宣传效果。落实了群众监督举报奖励资金,通过河长公示牌等途径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信箱,主动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东平县白吉河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建设通过建立河长组织体系、制度体系,严格落实河湖建设基础工作,重视河道管理保护、落实空间管控情况、加强河湖文化建设等,已完成省级美丽示范河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