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莹慧,邹惠峰,张汝蛟
(惠民县城乡水务发展服务中心,山东惠民 251700)
为加快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实施灌区农业用水计量收费,科学利用黄河水资源,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惠民县在全县5 个大中型灌区实施农业节水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巩固、续建、新建”等措施,以灌区水网建设为载体,完善骨干灌排工程及田间节水工程体系,配套计量设施,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创建了设施完善、管理科学、节水高效、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
惠民县自2009 年起建设农田水利项目覆盖2.67 万hm2以上。灌溉工程属引黄灌区控制范围,扬水站提水灌溉是其主要形式。当地仍有较多耕地尚未实现高效节水灌溉,部分耕地存在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低、配套不完善及配套建筑物损坏严重等问题,导致灌溉保证率低、灌水技术落后、供水安全性差、农田排水出路不畅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惠民县现有5 个大中型灌区,分别是簸箕李、小开河、白龙湾、大崔、归仁灌区。由于灌区中下游沟渠水位较低,耕地无法实现自流灌溉,现状沟渠大多为灌排两用沟,主要在沟边建设固定泵站提水,利用渠道或管道输水灌溉。乡镇管理的灌区渠(沟)系工程普遍为土渠,即便已经衬砌的渠道也由于缺少维修养护资金,渠(沟)系建筑物设施损坏、渠道内淤积严重。乡镇本级斗、农渠(沟)基本无量水设施,也缺少量水技术人员。
灌区管理机构缺少必要资金、人员等,安装量水设施较少。总干渠、干渠、支渠及以下渠道缺少必要的量水设施。灌区田间灌溉工程不属于灌区专门管理,在建设过程中缺乏统一标准,基本没有量水设施,工程建成后大多为群众自行管理,对水量计量设施没有特别要求。
引黄灌区县级缺乏量水设施,一般根据灌区实际供水量、供水费用,折算成耕地亩均水费标准。乡镇、村级量水设施更加匮乏,无法实现按方计量,导致引黄水费分解到乡镇,乡镇再根据耕地面积平均分解到村。水费由村委会或农民用水协会使用专用票据收取后,统一上缴到乡镇财政所,再上缴至县财政部门。存在计量覆盖率低,计量设施质量参差不齐,水费分摊至村、用水户,按亩次收取等问题。
要实现乡镇、村、户逐级水量计量,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主要为前期测水设施购置安装费用,后期运行和维护管理费用。目前的量水设施大多为电子精密设备,在野外恶劣环境下寿命短、易损坏,就近维修不方便,设备更换投资大。现代化的测流设施需要专业的管理人员进行记录和管理维护,正是目前引黄灌区群管工程的短板。田间工程量水设施点多面广,技术人员不足,限制了量水设施功能的发挥。
引黄灌区中、下游渠系多属灌排两用沟渠,引黄供水需通过各级河道、沟渠输送,多数河道、沟渠之间相互联通,黄河水、当地地表水、其他河道客水等均可以在同一输水沟渠内连通互济。对于这一部分灌区渠道,即使安装了计量设施,也因难以区分水源而导致无法准确计量引黄水量。
灌区田间末级工程建设由非水利部门管理,量水设施安装协调难度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田建设管理,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田间量水设施应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组成部分,并结合工程发挥作用,目前水利部门在职能上无法直接在田间工程和群管工程上实施量水设施的安装。
农业用水户水的商品意识相对薄弱。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后,农业水费成为唯一向农民继续征收的费用。而引黄灌区水费基本按亩收费,农户浇多浇少一个价,不利于节水,农田大水漫灌的情况依然普遍存在,造成黄河水不足和黄河水浪费的情况同时存在。工业、生活、生态用水水价高易挤占农业用水。水权制度、定额管理制度不健全,水资源管理执法薄弱,都是农业节水的短板。引水工程及量水设施运行维护费用无保障。灌区骨干工程水价低于供水成本,造成灌区多处于亏本运行状态。
因地制宜在全县5 个引黄灌区建设农业节水工程,完善配套骨干渠系及田间工程计量设施,达到引黄灌区农业灌溉节水化、用水管理细致化、计量设施精确化、水费征收规范化的目的。
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惠民县属水资源紧缺区,作物种类以旱作为主,确定灌溉设计保证率为50%。自流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不低于0.65,井灌区不低于0.86,泵站灌区不低于0.75,灌区渠系水利用系数达到0.70,田间工程水利用系数达到0.95。农业灌溉用水主要为地表水及地下水,其水质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相关要求。惠民县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涉及全县的14 个镇(街道)。
1)灌区骨干工程。疏浚沟渠176 km,改建灌区分水闸门127 座,生产桥126 座,灌区管理道路7.2 km,衬砌渠道21 km。
2)田间工程。新建节水灌溉面积5 200 hm2,其中新建泵站112 座,新打机井206 眼,改建维修水闸33 座,改建维修生产桥174 座,新建“U”型渠67 km。
3)测水量水设施。新增骨干工程安装测水量水设施327 套,田间工程测水量水设施318 套。
4)信息化工程。完成现有信息化平台对接、融合,实现数据共享。配备闸门信息监测及监视、土壤墒情监测、支渠口测控一体化、田间泵站水利信息监测、机井水量电量监测等系统,形成县镇两级信息平台。
项目实施后,提高了灌溉水保证率和利用率,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品质,促进了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经测算,耕地平均亩增产85 kg,亩产达到1 040 kg,比工程实施前年增产粮食1 344.70 万kg。粮食影子价格按照2 元/kg计算,可增加收入2 689.40 万元。灌溉效益按照分摊系数法进行计算,由于灌溉条件的改善,作物关键生长期的需水获得保障,设灌溉效益分摊系数为0.65,则项目区的灌溉效益为1 748.11 万元。
实施节水灌溉后,相较土渠输水可年节水889.88 万m3,按0.8 元/m3计,则可节约资金711.90 万元。由于实施管道灌溉及机井灌溉,可节约土地约73.8 hm2,每公顷可产生效益2.03 万元,则节地效益149.80 万元。
项目实施后,由于灌溉条件改善,灌溉耗油量、用电量得以降低,随着田间道路的整治,交通更加便利,大型机械作业具备了条件,农业机械化程度大幅提高,相应的能耗降低,可节约大量劳动力,年省工效益可达2 135.70 万元。
根据区域内社会经济情况及不同淹没水深损失率调查资料,防洪效益按多年平均减淹洪涝灾害面积与每公顷平均损失值的乘积计算,本工程正常运行期内的多年平均防洪除涝效益为1 100.00 万元。
节水工程的实施促进了区域环境条件的改善,减轻了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增加了蓄水量,缓解了水资源供需矛盾;增加了湿地面积,改善了局部气候,保障了区域内的人民健康。
惠民县淡水资源极其缺乏,农业灌溉、群众生产生活都高度依赖黄河水。黄河多年调水调沙致使河床下切,各灌区引水困难。且各灌区分配的引水指标与实际需水量差距较大,致使本来已十分紧张的水资源短缺更为加剧,每逢干旱,农业灌溉只能维持关键用水。实施节水工程建设是新时期农业节水工作的要求,也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基础。
通过“巩固、续建、新建”等措施,在全县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疏浚骨干沟渠,配套完善水闸、桥梁、泵站等工程,进一步完善了骨干灌排工程体系。通过新建分水口及配套骨干工程计量设施,进一步提高了灌区管理水平,实现了农业用水计量收费。田间工程通过实施管道化节水灌溉及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形成了从水源到田间的节水灌溉与计量体系,实现了高效配水到田间、计量收费到户,健全了水价形成机制。节水工程的实施,在节约宝贵黄河水资源的同时,实现水费由“按亩收费”“按人收费”转变为“按方收费”,不但提高了农民灌溉节水意识,而且化解了水费收缴过程中的矛盾,进一步保障了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