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学前教育快速发展之际,如何巩固成果,助推进一步发展,被纳入了立法议程。8月28日,学前教育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初次审议。
科学规划学前教育资源配置
据报道,草案共8章74条,包括总则、规划与举办、投入与保障、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等主要内容。
新型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变动趋势给学前教育带来了深刻影响。从2003年到2022年的20年间,幼儿园在园人数增长了2.3倍。其中,从2004年开始,幼儿园在园人数连续17年增长。
然而,随着近几年出生人口下滑,幼儿园在园人数2021年出现负增长,比上年减少13.06万人。2022年在园人数负增长加剧,比上年大幅减少177.66万人。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告诉记者,因适龄幼儿减少,幼儿园关停将不可避免。但如果以此为契机,提高幼儿园建设标准,推进“小园小班”建设,提高师幼比,并推进托幼一体化,把2-3岁幼儿的托育纳入幼儿园,将有助于拓展和优化现有学前教育资源的配置。
3-6岁生源减少,可否把0-3岁生源纳入学前教育?对此,草案明确将学前教育界定为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对3周岁到入小学前的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
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李红勃指出,法律强调严格的概念界定,学前教育法所调整的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园属于广义上的学校,这就要求学前教育的对象具备起码的理解力、控制力和行为能力。
“从法律概念出发,对0-3岁婴幼儿一般只实行保育,而不是学前教育,这是国际惯例。社会对0-3岁托育的期待没有错,但不宜纳入学前教育法调整,而是要建立单独的保育制度。”李红勃告诉记者。
坚持政府主导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到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杨合庆近日表示。
这涉及学前教育的资源供给和经费保障。教育部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增长4.68%,增幅遥遥领先于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其他各级教育。
2022年,全国共有幼儿园28.92万所,比上年减少5610所。但其中,普惠性幼儿园24.57万所,比上年增加1033所,占全国幼儿园的比例为84.96%。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背后离不开各级财政经费的投入和补贴。
据报道,草案明确,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
草案同时提出,遏制过度逐利,禁止利用财政性经费、国有资产等举办营利性民办园;禁止社会资本通过兼并收购、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公办园、非营利性民办园;幼儿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作为企业资产上市。
草案还明确,幼儿园应当根据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
“孩子升入大班后,幼儿园还是偷偷给孩子讲拼音、教写字,后来据说被举报到了教委,幼儿园白天讲得就少了,改为每天给孩子布置作业。”北京一名幼儿园大班孩子的家长说。
幼儿园“小学化”需要协同治理。这名家长说:“有的孩子幼儿园毕业后去了社会上的幼小衔接班,继续学拼音和数学,因为听说对口的小学教学很‘激进,不是零起点教学。”
这就需要协同治理学前教育校外培训机构。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机构负担的意见》要求,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从小学推动幼儿园“小学化”治理也已提上日程。2021年,《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提出,改革一年级教育教学方法,国家课程主要采取游戏化、生活化、综合化等方式实施,强化儿童的探究性、体验式学习。要切实改变忽视儿童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的现象,坚决纠正超标教学、盲目追赶进度的错误做法。
全國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杨合庆近日指出,总体上看,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及时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实践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正恰逢其时。
(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