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军,李小雪
(安徽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安徽 蚌埠 233030)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强调,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①。“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主动缩小地区、城乡和收入差距,让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②。可见,解决地区收入差距问题,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工作的重要任务。而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是缩小地区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1]。普惠保险以保障和服务弱势群体为目标[2],与共同富裕有着天然的内在联系。2021年,原银保监会在《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加大普惠保险发展力度,大幅提高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共同富裕③。2022年3月,原银保监会《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强调,要针对农民工等新市民群体,开发不与户籍挂钩的普惠型保险产品,提高其保险保障水平④。普惠保险作为可以实现风险转移、损失分担等功能的一种特殊机制,能够为低收入家庭的主要劳动力提供风险保障服务,提高家庭外出劳动力的风险抵御能力,进而促进劳动力跨空间、跨部门的流动[3,4]。而劳动力流动能够有效降低欠发达地区农村家庭收入贫困发生的概率,是缩小地区收入差距、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5]。
普惠保险是旨在实现弱势群体利益最大化的市场化、政策性保险的统称[6],其与共同富裕在目标上天然契合。普惠保险主要从三个方面助力共同富裕。一是普惠保险的减贫效应。普惠保险将贫困和弱势家庭纳入保险市场[7],是缓冲低收入家庭健康或气候相关风险所造成财务损失的重要工具,能够有效降低他们的贫困程度[8],且越是贫困的地区,普惠保险减贫效果就越好[9]。二是普惠保险有利于区域间的均衡发展[10],能够缩小地区收入差距。普惠保险具有较强的灵活性,有效帮助外出务工人员在工作地点获得保险保障,增强低收入流动人口的抵御风险冲击能力[11-13]。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与合理配置[14],从而有助于缩小地区收入差距,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三是普惠保险有助于引导更多保险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帮助改变当地经济和生活方式,促进落后地区经济增长[15,16],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虽然已有文献对普惠保险、劳动力流动和共同富裕进行了较多研究,但需要注意的是,低收入家庭普遍面临劳动力不足、家庭成员职业技术能力不高等困境,再加上低收入及弱势群体的保险意识普遍不强,普惠保险对其的保障作用可能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促进劳动力流动的作用有限。此外,现有文献主要对普惠保险的发展水平测度及减贫效应进行研究,鲜有从共同富裕的视角研究普惠保险通过劳动力流动缩小地区收入差距的作用机制。构建一个包含普惠保险和劳动力流动决策的欠发达和发达两地区模型,将普惠保险、劳动力流动与缩小地区收入差距统一到共同富裕的视角下进行研究,从理论上分析三者之间的关系,为后续普惠保险的发展更有针对性和适用性提供指引。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利用中国保险数据库等宏观数据,对普惠保险影响地区收入差距的作用机制展开深入分析。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异质性,我国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使得不同地区之间的收入也存在差距。为此,在刘晓光[17]研究的基础上,尝试构建一个同时包括普惠保险、劳动力流动与地区收入差距的理论模型,通过考察普惠保险和劳动力转移与地区收入差距的变量关系,深入分析普惠保险和劳动力流动对共同富裕的作用渠道与影响效应。
1.生产部门
为解释普惠保险影响地区收入差距的作用机制,首先构建欠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的生产函数(欠发达和发达地区,分别用下标U和D表示)。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是研究劳动和资本等资源投入和产出之间关系的生产函数模型。假设欠发达地区的生产满足规模报酬不变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为简化分析,在地区生产中未考虑土地等要素),则欠发达地区的生产函数为:
(1)
其中,LU、KU分别表示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投入和资本投入,AU表示欠发达地区的生产技术水平。一般而言,欠发达地区的经济结构较为单一,大多以农业生产为主[18]。欠发达地区通过投入资本KU、雇佣劳动LU生产出最终产品YU,其利润最大化函数为:
(2)
其中,WU表示欠发达地区劳动力的工资水平随资本KU和劳动LU的变化而变化。
类似的,假定发达地区同时投入劳动力LD、物质资本KD和包含人力资本的技术AD进行生产,也满足规模报酬不变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
(3)
其中,LD表示发达地区的劳动力投入,KD表示发达地区的资本投入,Z表示普惠保险指数,主要是以综合指标来衡量一个地区的普惠保险发展程度。
普惠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弱势群体开办的、具有政府支持和普惠性质的保险,主要包括农业保险和小额保险两大类[6]58-74,其兼具公平性、保障性、政策性和市场性的特征[9]3-21。其中,普惠保险的公平性保证了农民及弱势群体能够公平、均等地获得保险服务,即任何阶层人群购买普惠保险的机会都是均等的;政策性主要体现在保险价格上,政府对普惠保险政策上的支持,使得农户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获得并使用保险产品及服务;市场性主要体现在普惠保险的服务供给上,随着普惠保险市场的不断发展,普惠保险产品不断丰富,能够满足不同群体多种多样的保险保障需求;保障性是指,普惠保险能够为弱势群体提供风险保障,提升他们的风险韧性,减少农户因灾致贫或返贫的发生概率。基于普惠保险的特性,普惠保险水平可表示为:
Zt=h(P,N,I)=Z(0)exp(P+N+I)
(4)
其中,P为普惠保险的可获得性,反映了普惠保险的公平性、政策性;N为普惠保险的规模水平,即普惠保险的风险覆盖范围,可体现普惠保险的市场性;I为普惠保险的保障水平,反映了普惠保险的保障性。因此,在(3)式中,AD(Z)可以称之为发达地区的有效技术进步,它表明包含人力资本的生产技术水平是与普惠保险紧密关联的。普惠保险的可获得性增加、规模水平扩大,以及保障水平提高,使得普惠保险能够以较低的价格为流动中的劳动力提供保险服务,使外出劳动力能够获得较全面的保障,降低其健康风险,促进人力资本水平的提高[19]。
那么,当产出实现最大化时,发达地区选择的最优劳动力数量应该使得劳动力边际产出等于其边际成本。由此可得发达地区的工资水平WD:
(5)
2.家庭部门
从现代经济学的基本逻辑出发,劳动力流动本质上是个人为了追求更高的效用而进行的决策。根据新移民经济学理论,劳动力流动的决策并不只是个人决策,而是基于家庭效用最大化的家庭决策。世代交叠模型是最具代表性的效用函数模型之一,其考虑了人类生命周期,并将劳动能力及收入需求变化反映在劳动力供给与储蓄行为中。
在世代交叠模型的基础上,借鉴李昕和关会娟[20]的研究,假设每一个人仅生存两期(第一期为劳动期;第二期为非劳动期),在劳动期时供给劳动,并获得劳动收入,而在非劳动期无劳动收入。在假定所有代表性家庭具有相同偏好的情况下,其效用函数满足家庭效用最大化假设,即:
MaxU(Ct,Ct+1)=U(Ct)+γU(Ct+1)=
lnCt+γlnCt+1
(6)
其中,U(Ct)、U(Ct+1)分别表示第一期(劳动期)和第二期(非劳动期)的效用,ϒ表示贴现因子。理性的消费者会根据效用最大化的原则,安排一生的消费与储蓄,使得总收入等于总消费,即将个人第一期的劳动收入在消费和储蓄之间进行分配,第二期仅消费第一期的储蓄和从储蓄中得到的利息收入。因此,其预算约束为:
(7)
其中,Ct、Ct+1分别表示第一期和第二期的消费,rt+1是第二期的利率水平,Wt为第一期供给劳动获得的工资收入。
将式(7)代入式(6),可得到无约束效用函数:
MaxU(Ct,Ct+1)=lnCt+
γln[(1+rt+1)(Wt-Ct)]
(8)
对式(8)中Ct求导,可得:
(9)
(10)
式(9)、(10)分别表示当整个生命周期效用最大化时,第一期和第二期的消费量。
3.均衡分析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进军的宏伟蓝图。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缩小地区收入差距,不仅是共同富裕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完成的目标。同时,共同富裕不是同等富裕或同步富裕,更不是两极分化,而是普遍富裕基础上的差别富裕,地区收入差距是衡量消除两极分化、保持富裕程度合理差距的重要指标[21]。可见,缩小地区收入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共同富裕。
此外,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还提出,要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个人和家庭收入。理论上,发达地区的高工资会吸引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进而促进其工资收入的提高。然而,现实中,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并不是无条件转移到发达地区,而是存在着交通成本、时间成本、机会成本等成本阻碍劳动力的流动,且劳动力跨省或跨区域的转移是一种更加持久、成本更高的人口流动[22]。
参照刘晓光[17]145-170的研究,设定Gt为劳动力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的成本。如果低收入劳动者在流动的过程中,根据需求购买价格低廉的普惠保险(Z),就能够在务工往返途中及工作之余获得保险保障,则劳动力流动所面临的健康成本以及连带的心理成本均可有所降低,即G′t(Zt)<0。用一个多元函数的组合形式可表示为:
Gt=G(0)e-λΖ+ω
(11)
式(11)中,G(0)表示初期的流动成本,λ表示普惠保险影响流动成本的参数,ω表示其他影响劳动力流动成本的因素,如时间、交通距离等。由于流动的劳动者在社会经济方面都面临不利状况,往往会对身体造成负面影响,导致身体健康状况变差,而普惠保险可以为外出劳动力提供保险保障,降低其面临的健康风险,从而有效降低劳动力的流动成本。
由于在劳动力流动的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流动成本,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可以选择是否向发达地区转移。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对劳动力具有较大的需求,劳动力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无疑可以获取更高的工资。然而流动成本的存在,就使得劳动力是否跨地区流动取决于两种选择下的效用水平。
lnCU,t+γlnCU,t+1=
lnCD,t+γlnCD,t+1-G(Z)
(12)
式(12)表明此时劳动力流动达到了一个均衡,在这个均衡下,劳动力在两地区流动的效用相等。
将效用最大化时第一期消费量式(9)和第二期的消费量式(10)代入式(12)得:
(13)
整理可到t期发达地区的工资为:
(14)
收入差距是地区差距的主要决定因素[23]。将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工资水平差距作为两地区的地区收入差距,并用字母π表示,可得:
(15)
(15)式表明地区收入差距取决于转移成本G(Z)的大小,转移成本越大,两地区之间的工资差距越大,地区收入差距也越大。而普惠保险的发展能够提高保险产品的可获得性、扩大保险的风险覆盖范围,以及会提高劳动力的风险保障水平,从而增强转移劳动力的风险抵御能力,降低劳动力转移成本Gt,缩小地区收入差距。进一步对Z求导得:
(16)
该导数表明:普惠保险与地区差距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即随着普惠保险水平的提高,地区差距会得到一定程度的缩小。据此可得到研究假设1:普惠保险发展水平的提高能够缩小地区收入差距。其经济含义是:普惠保险为外出劳动力提供保险保障,减轻劳动力在务工往返途中及工作之余面临的健康风险,降低其在流动过程中的成本,促进劳动力的自由合理流动,从而缩小地区收入差距。
1.普惠保险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
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则其劳动生产效率一般也高于欠发达地区,表现为发达地区的工资水平也高于欠发达地区的工资水平,即WD>WU。而在“理性人”假设下的劳动力,会本能地选择能带来较高工资水平和生活水平的发达地区。因此,当发达地区劳动力工资和欠发达地区劳动力工资长期处于较大的差距时,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向发达地区流动[24]。将两地区产出最大化时的工资表达式(2)和(5)代入式(15),得到地区收入差距表达式为:
(17)
为更好地刻画普惠保险对劳动力跨地区转移流动的影响,将整个经济体劳动力数量设为L,则:LU=L-LD。并对式(16)两边取对数,得:
lnπ(Z)=lnA(Z)-lnAU+(β-1)lnLD-
(α-1)lnLU+(1-β)KD-
(1-α)KU+lnβ-lnα
(18)
对(18)式两边的普惠保险水平Z求导,可得:
(19)
整理得:
(20)
该导数表明:普惠保险水平的提高会增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数量,而发达地区劳动力增加,势必会导致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流出,即普惠保险可以促进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向发达地区流动。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中提到,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还有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同时,就业歧视仍然存在,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亟待加强⑤。据此,提出假设2:普惠保险发展水平提高有利于促进劳动力流动。其经济学意义为,发达地区具有较高的工资水平,吸引了欠发达地区劳动力流入,而劳动力在流动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各种风险,普惠保险可以使外出劳动力及灵活就业者获得更好的保障,有效地转移风险,从而促进劳动力流动。
2.劳动力流动对地区收入差距的影响
新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的路径是要素流动带来的资源再配置。基于要素流动的路径有两个方面:一是资本流向低成本地区对该地区生产规模扩大、就业机会增加以及边际生产率提高的作用;二是劳动力流出导致人地关系变化,促使流出地边际生产率与工资水平提高,从而逐步接近工业部门收入水平的均衡过程[25]。
将式 (18) 两边关于LD求导数,可得:
(21)
该偏导体现了发达地区劳动力的增加会缩小地区收入差距,即劳动力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可以缩小地区收入差距。
进一步验证劳动力流动对地区收入差距的具体收敛机制。由前文可知,发达地区的高工资会吸引欠发达地区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在当期劳动力投入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随着劳动力的流动,LU减少的同时LD增大,这会导致欠发达地区劳动力工资增加WU增加,如式(22);发达地区劳动力工资缩小WD相对降低 ,如式(23),从而缩小地区收入差距。
(22)
(23)
国务院《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到,通过推进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⑥。据此,提出假设3:普惠保险能够通过促进劳动力在区域间流动缓解地区收入差距。其经济学意义为,普惠保险能够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有利于优化劳动力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欠发达地区的劳动力流动到具有较高工资水平的发达地区就业,可获得相对高水平收入,从而缩小地区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
基于前文的理论分析,普惠保险、劳动力流动和共同富裕之间可能存在传导机制,即“普惠保险→劳动力流动→共同富裕(地区收入差距缩小)”。为进一步分析三者之间的关系,并检验理论模型部分的研究假设,通过实证检验,进一步分析普惠保险对劳动力流动及地区收入差距的影响作用。计量回归是检验差距成因和检验收敛假说的主要方法[26]。因此,在构建普惠保险影响地区收入差距的面板基准模型时,将普惠保险作为核心解释变量,同时引入其他对地区收入差距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控制变量,建立基准计量模型:
Gapit=γ0+γ1phit+∑γ2Dit+εit
(24)
其中,被解释变量Gapit代表地区收入差距,phit为普惠保险指数,主要用来衡量各省普惠保险的发展情况;Dit代表控制变量,εit为随机扰动项。另外,i代表选取省份,t代表选取时间。
中介效应模型可以分析自变量对因变量影响的过程和作用机制。相比单纯分析自变量对因变量影响的同类研究,中介分析往往能得到更多更深入的结果[27]。高波和王紫绮[28]在分析高铁开通对城市经济增长质量的影响机制时,就选取了劳动力流动水平作为中介变量进行中介效应检验。根据上文对普惠保险、劳动力流动和地区收入差距的内在机制分析,假设普惠保险会通过劳动力流动影响地区收入差距。为检验假设是否成立,建立中介效应模型如下:
Lit=β0+β1phit+∑β2Dit+εit
(25)
Gapit=τ0+τ1phit+τ2Lit+∑τ3Dit+εit
(26)
其中,被解释变量Lit代表劳动力流动,Gapit代表地区收入差距,phit为普惠保险指数,用来衡量各省普惠保险的发展情况;Dit代表控制变量,εit为随机扰动项,i代表选取省份,t代表选取时间。
1.核心变量
(1)普惠保险指数(ph)
农业保险具有鲜明的普惠性质,是一项全体农户都应享受的惠农政策。2013年出台的《农业保险条例》,以及政府推出的农业保险的差异化补贴策略,都是将其作为典型的普惠保险促进政策。鉴于小额保险缺乏权威统计数据,且其保费收入占比较少[6]58-74,以农业保险的各项数据指标来进行普惠保险指数的计算。由于未考虑小额保险,所测度出的普惠保险指数会略低于真实值,但这一差异不影响普惠保险缩小地区收入差距的作用机制。
准确衡量普惠保险的发展程度是进行实证分析的前提。鉴于普惠保险来源于普惠金融,普惠金融指数的指标包含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渗透性及使用性三个方面的内容[29],则普惠保险的测度也借鉴普惠金融指数的构造经验,从规模水平is、可获得性ia和使用效率iu三个维度、六项指标,构建普惠保险指数(见表1)。
表1 普惠保险指数的指标体系构造
由于各指标存在量纲差异,要进行数值计算需要对各项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使其不受指标单位以及指标正向或逆向等形式的影响。参考尹晔等[10]34-47的研究,选取以下无量纲化函数,得到无量纲指标fijt:
(27)
其中,i(i=1,2,…,31)代表不同省份,j(j=1,2,…,6)代表不同维度的测度指标,t(t=2011,2012,…,2021)代表不同年份。Xijt为i省份在t年度j指标的实际值,maxjt和minjt分别为j指标在t年度的最大值和最小值。fijt越大,表明在t年度,i省份在j指标上表现得越好。
参考孙蓉[6]58-74的研究,采用等权重法综合构建普惠保险指数:
phit=
(28)
其中,保险规模水平(is)用农业保费收入增长率(X1)和农业保险占财产保险比重(X2)来加权求和计算,权数分别为0.5;保险可获得性(ia)使用农业保险深度(X3)和密度(X4)两者加权求和来衡量,权数分别为0.5;保险服务的使用效率(iu)用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X5)和赔付水平(X6)加权求和来测量,权数分别定为0.5。通过等权重法得到的各省普惠保险指数如表2所示。
表2 2011—2021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普惠保险指数
(2)劳动力流动(ldl)
劳动力流动是关键中介变量,主要指劳动力在地区间、产业间以及职业间的转移流动。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劳动力流动的衡量并无标准公式。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采用相关替代指标来估算劳动力流动。根据人口普查数据,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口流动均为劳动力流动。因此,采用人口流动指标来表示各省劳动力流动[30],即劳动力流动=(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户籍人口。
(3)地区收入差距(gap)
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缩小地区收入差距是关键路径[31]。地区收入差距的测算可以用绝对和相对两种差距指标表示,但是由于绝对性差距指标缺乏比较性,一般采用相对性的差距指标来进行地区之间收入差距的比较。为了更好地观察地区收入差距,采用各省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来衡量地区收入差距[1]。相较于基尼系数等无法表现地区收入在空间位置上变化的指标,比值法能够提供各年各地区收入差距的面板数据,使实证分析结果更加精确。
2.控制变量
选取控制变量主要是为了避免其他与本研究无关的变量带来的影响。城镇化水平显著影响地区间收入差距,卢倩倩[32]的研究表明,东北地区的城镇化进程显著缩小了地区间收入差距,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城镇化进程显著扩大了地区间收入差距,采用各省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衡量城镇化水平。产业结构升级也会影响地区收入差距,通过推动产业结构高级化,能够吸引劳动力回流,加快落后地区经济增长,从而降低地区间收入差距[33]。人力资本对缩小地区收入差距具有显著的积极影响,人力资本由地区每十万人中高等教育在校生数来衡量[34]。
政府财政支出显著影响劳动力的流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补贴等财政支出比重较高的地区能够吸引更多的劳动力流入[35],采用政府财政预算支出占地方GDP的比重来衡量。对外开放程度也影响地区间的劳动力流动,分别采用进出口货物总额占GDP比重来表示;出口量越大,会促使企业吸收更多的劳动力进行生产,不仅解决本地的劳动力就业,更会吸引周边地区的劳动力流入[36]。
考虑到普惠保险与地区收入差距之间可能存在双向因果关系,从而引发内生性问题,缩小地区收入差距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即将各地区居民的收入调整到一个合理和平衡的水平,可以带动和促进落后地区发展经济,提高当地居民的消费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居民对普惠保险的需求和购买能力。由于农业保险是构成普惠保险的主要险种,因此各省的普惠保险发展一定程度上受到农业保险发展的影响。选取各省农作物播种面积作为普惠保险的工具变量以解决该内生性问题。
工具变量的选取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从外生性来看,农作物播种面积是反映种植业生产的核心指标之一,反映种植业生产的规模和速度,对地区收入差距的影响较弱。从相关性来看,由于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农作物播种面积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各省农户对于农业保险保障的需求[37],这对当前的普惠保险水平有一定的影响。由此可见,选择2011-2021年各省的农作物播种面积作为普惠保险的工具变量,基本满足对工具变量性质的要求。
采用中国31个省市2011—2021年的面板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所有原始数据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中国保险年鉴(2011—2022)》《中国统计年鉴(2022)》、各省份历年统计年鉴以及统计公报整理。表3为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表3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1.基准模型回归分析
在基准模型中,主要分析普惠保险对地区收入差距的影响。采用混合回归(OLS)、随机效应(RE)和固定效应(FE)检验普惠保险对地区收入差距的总体影响,具体回归结果见表4。
表4 基准回归结果
根据上述回归结果,列(1)—(3)中,除OLS的回归结果为正(0.635)之外,其余普惠保险的系数均为负(-0.301、-0.358),且均在1%水平上显著,这一实证结果较好地验证了研究假设1,即普惠保险能够显著缩小地区收入差距。根据原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要加大普惠保险发展力度,提供适当、有效的普惠保险产品,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③。因此,普惠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改善低收入人群因灾致贫、因病返贫的境况,让低收入甚至贫困人群在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脱贫致富,进一步缩小地区收入差距。
此外,列(4)的结果显示,加入工具变量农作物播种面积后,普惠保险的系数为-6.767,在5%的水平上显著,其系数绝对值较未加入工具变量时要大,这表明普惠保险与地区收入差距之间可能存在双向因果关系。
2.稳健性检验
为进一步验证普惠保险缩小地区收入差距的影响,采用替换解释和被解释变量的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列(1)—(4)是替换解释变量后的回归结果,即将普惠保险体系中的可获得性指标(ia)用保险接触性指标(采用农村人均农业保险赔款/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人均农业保险保费/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表示)进行替换,重新构建普惠保险指数(wph),并以此进行计量分析。(5)—(8)列是替换被解释变量后的稳健性检验,采用各省市人均消费支出/全国人均消费支出表示地区收入差距(sr),具体回归结果见表5。
表5 稳健性检验结果
列(1)—(4)是替换解释变量后的稳健性检验结果。除OLS的回归结果为正(0.096)之外,FE、RE和2SLS估计的普惠保险系数分别为-0.23、-0.365、-4.25,均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从总体实证趋势来看,普惠保险显著地缩小了地区收入差距,从而验证了假设1的结论。列(5)—(8)中,OLS、FE、RE和2SLS估计的普惠保险系数分别为0.342、-0.726、-0.724、-6.317,除OLS的回归结果不显著外,其余估计结果均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表明普惠保险与地区收入差距显著负相关。即普惠保险能够显著缩小地区收入差距。此外,列(4)和列(8)是在控制普惠保险与地区收入差距之间可能存在的双向因果关系后,通过2sls回归得到的分析结果,相较于未考虑内生性问题的系数明显增大,表明普惠保险与地区收入差距之间可能存在双向因果关系。
综上所述,在稳健性检验中,无论是替换被解释变量还是解释变量,普惠保险对地区收入差距具有显著负向影响,其结果与表4的回归结果一致,进一步说明了实证结果的稳健性,表明普惠保险显著缩小了地区收入差距,但普惠保险与地区收入差距之间可能存在双向因果关系。
1.普惠保险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
为探究普惠保险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从实证研究的角度分析2011—2021年各省普惠保险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效果。采用混合回归(OLS)、固定效应(FE)和随机效应(RE)检验普惠保险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作用,具体回归结果见表6。
表6 普惠保险对劳动力流动影响的回归结果
列(1)—(3)的结果显示,普惠保险对劳动力流动具有正向影响。OLS、FE和RE的估计结果分别为1.212、0.029、0.209,尽管在固定效应回归中,普惠保险(ph)的系数出现了不显著的状况,但从总体实证趋势来看,普惠保险对劳动力流动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即普惠保险水平的提高,可有效促进劳动力流动,假设2得到验证。究其原因,普惠保险是一项改善低收入群体健康和收入水平的重要政策安排,在此背景下,外出劳动力购买普惠保险有助于减少因病所产生的生产力缺损和时间损失,从而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进而促进劳动力的转移流动。
为进一步验证普惠保险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采用替换解释变量的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即将普惠保险体系中的可获得性指标(ia)用保险接触性指标进行替换,重新构建普惠保险指数(wph),并以此进行计量分析,具体回归结果见表7。
表7 普惠保险对劳动力流动影响的稳健性检验
根据列(1)—(3)的回归结果,OLS、FE和RE的估计结果分别为0.85、0.166、0.147,除RE的回归结果不显著外,其余普惠保险的系数均显著为正,且均在1%的水平下显著,这一实证结果与表6的回归结果一致,进一步说明了实证结果的稳健性,较好地验证了研究假设2,表明普惠保险能够促进劳动力流动。
2.劳动力流动的中介效应分析
由假设3可知,普惠保险可以通过促进劳动力流动来影响地区收入差距,劳动力流动是普惠保险影响地区收入差距的重要渠道。采用混合回归(OLS)、随机效应(RE)和固定效应(FE)对此进行验证,回归结果如表8所示。
表8 普惠保险影响地区收入差距的中介效应回归结果
从列(1)—(3)的回归结果看,加入劳动力流动这一中介变量后,普惠保险对地区收入差距的影响系数分别为-0.100、-0.268、-0.277,除OLS的回归结果为不显著之外,其余普惠保险的系数均在1%的水平下显著,表明普惠保险对地区收入差距具有显著负向影响;中介变量劳动力流动的系数分别为0.989、0.228、0.587,且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表明劳动力流动在普惠保险与地区收入差距之间起到了部分中介效应,普惠保险可以通过劳动力流动这一路径缩小地区收入差距。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中介效应模型中,劳动力流动的系数为正,而根据假设3的分析,劳动力流动的影响方向应为负。这一结果表明,控制劳动力流动会显著扩大普惠保险对地区收入差距的直接影响。
为进一步验证劳动力流动的中介效应稳健性,在表9中采用替换解释和被解释变量的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列(1)—(3)是替换解释变量后的回归结果,即将普惠保险体系中的可获得性指标(ia)用保险接触性指标进行替换,重新构建普惠保险指数(wph),并以此进行计量分析。(4)—(6)列是替换被解释变量后的稳健性检验,采用各省市人均消费支出/全国人均消费支出表示地区收入差距(sr),具体回归结果见表9。
表9 普惠保险对影响地区收入差距的中介效应的稳健性检验
列(1)—(3)是替换解释变量后的稳健性检验结果,除OLS的回归结果(-0.333)不显著外,FE、RE估计的普惠保险系数分别为-0.216、-0.305,均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表明普惠保险能够显著缩小地区收入差距;列(4)—(6)是替换被解释变量后的稳健性检验结果,在列(4)—(6)中,OLS、FE、RE估计的普惠保险系数分别为-0.296、-0.691、-0.66,从总体实证趋势来看,普惠保险与地区收入差距显著负相关。进一步观察中介变量劳动力流动的系数可见,劳动力流动的系数均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正,表明劳动力流动在普惠保险缩小地区收入差距中起到了部分中介的作用,进一步验证了假设3的成立,即普惠保险通过促进劳动力合理自由地流动,显著减小了地区收入差距。
2022年4月,原银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情况的通报》,再次强调要提供不与户籍挂钩的普惠保险产品,积极承保保障水平偏低、职业风险较为突出的新市民群体⑦。可见,普惠保险可以很好地适应外出就业劳动力较强的流动性,能够为外出劳动力在务工往返途中及工作之余提供医疗、意外等保障,降低了其在流动过程中的成本,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而欠发达地区劳动力农民工流动到具有较高工资水平的发达地区就业,可获得发达地区的相对高水平收入,并将获取的大部分收益汇回户籍地,从而使欠发达地区分享发达地区的发展成果,有利于缩小地区收入差距。
普惠保险对地区收入差距的缩小效果在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一定差别。因此,为探究普惠保险对不同地区收入差距的影响,分别对东、中、西部地区进行实证检验。主要采用固定效应(FE)模型检验普惠保险对东、中、西部地区收入差距的影响,但考虑到稳健性估计的需要,回归结果中也汇报了替换被解释变量后估计结果,具体回归结果见表10。
表10 普惠保险缩小地区收入差距的异质性回归结果
根据列(1)—(3)的回归结果,自东部到西部,普惠保险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463、-1.87、-0.065,可见,普惠保险缩小地区收入差距的效应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性。具体而言,普惠保险对中部地区收入差距的负向影响最大,其次是东部地区,最后是西部地区。然而西部地区普惠保险的系数虽然为负,但并不显著,原因可能是:西部地区较中东部地区发展落后,缺少专业性的农业保险机构,从事农业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的公司较少,使得普惠保险的规模较小,对地区收入差距没有显著影响。
列(4)—(6)是替换被解释变量后的回归结果,东、中、西部普惠保险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935、-1.513、-0.446,且都显著为负,验证了普惠保险能够缩小地区收入差距的假设。进一步比较回归结果,发现普惠保险对中部地区收入差距的影响最大,东部次之,西部地区最小,与列(1)—(3)的回归结果较一致,即中部地区普惠保险对地区收入差距的影响最大。根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实施中部崛起战略以来,中部地区积极承接制造业转移⑧,地区经济发展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相对迅速,同时中部地区的普惠保险发展潜力巨大,在缩小地区收入差距的过程中可能发挥出更大作用。
首先构建包含普惠保险、劳动力流动和地区收入差距的欠发达和发达两地区理论模型,采用省级面板数据,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研究普惠保险对地区收入差距的作用机制和影响。基于理论推导和实证检验,在控制了影响地区收入差距的相关变量后,得到:第一,普惠保险是缩小地区收入差距的重要动力,如基准回归和稳健性检验中的FE回归系数(-0.301、-0.23、-0.726)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普惠保险的发展有利于缩小地区收入差距。第二,普惠保险也可以通过劳动力流动这一路径缩小地区收入差距,在加入劳动力流动这一中介变量后,FE检验下普惠保险的系数为-0.268,显著为负,说明劳动力流动是普惠保险缩小地区收入差距的重要机制。第三,异质性研究发现,普惠保险对中部地区收入差距的影响最大,其次是东部,最后是西部地区;其中西部地区普惠保险系数为-0.065,虽然为负但并不显著,展现了区域异质性。总结而言,普惠保险扩大了保险覆盖范围,不仅能够降低自然风险对农业的影响,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还能够为外出劳动力提供保险保障,促进劳动力流动,从而提高落后地区收入水平,缩小地区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
根据以上分析,提出以下三点建议:第一,继续推动地区保险业不断开发新的普惠保险产品。重点为新市民群体提供不与户籍挂钩的普惠性保险产品,针对新市民群体流动性强的特点,提供更加灵活的保险产品,提升金融保险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度。第二,由于目前普惠型保险主要是“一地一策”的形式,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可能会促使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差距进一步扩大,所以政府及相关部门需针对普惠型保险制定一套全国性的规章制度。第三,针对我国不同地域的特征,普惠保险在全国范围内的开展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地域的生产情况设计相应的普惠保险保障项目。如针对西部落后地区可设计开发针对性的脱贫类保险、就业保障类保险、小额医疗养老类保险等险种;对于发达地区的劳动力,可开展提高其创业就业保障水平的普惠保险。
注释:
① 参见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的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报告。网址为:https://www.gov.cn/xinwen/2022-10/25/content_5721685.htm。
②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网址为:https://www.gov.cn/xinwen/2021-03/13/content_5592681.htm。
③参见银保监发[2021]10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网址为:https://www.luan.gov.cn/public/6608451/9837615.html。
④参见银保监发[2022]4号文件《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网址为: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06/content_5677508.htm。
⑤参见国发[2021]14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网址为: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1/content_5637947.htm。
⑥参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网址为: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0/content_5467509.htm。
⑦参见银保监会人身险部下发的《关于2022年度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情况的通报》。网址为: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qtwj/202204/t20220411_2671471.html。
⑧参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网址为: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1/content_5629600.htm。